本書從土地共同性、人民主體性與歷史結構性的思維,聚焦在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來探討臺灣警政治安史的發展與變遷,並將其分為: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1895)、近代臺灣「以軍治警」(1895-1945)、現代臺灣「以軍領警」(1945-1987),和當代臺灣「以警管警」(1987-迄今)等四個警政治安時期。是一本特別適合一般讀者閱讀的著作。
商品特色
本書彰顯警察在臺灣治安史的發展過程中,歷經不同類型政權統治下,逐漸淡化維護政權的「工具性」角色,隨著臺灣政治民主化的進程,調整與轉型為行政中立、專業執法,和尊重人權的「服務性」功能。
作者簡介:
陳添壽(筆名陳天授)
1951年出生於臺灣臺南
主要經歷
臺灣省政府經濟建設動員委員會研究委員
國家發展研究院諮詢委員
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理事
曾任教於臺北商業大學、臺北教育大學、空中大學、警察大學
現任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董事、榮譽教授
主要著作
《為有源頭活水來》
《臺灣政經發展策略》
《臺灣經濟發展史略》
《臺灣經濟發展史》
《臺灣創意產業與策略管理》
《文化創意與產業發展》
《文創產業與城市行銷》
《臺灣治安制度史──警察與政治經濟的對話》
《臺灣治安史研究──警察與政經體制關係的演變》
《警察與國家發展──臺灣治安史的結構與變遷》
《文學、文獻與文創──陳天授65作品自選集》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資本主義與市場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二):社會科學與警察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三):自由主義與民主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四):民族主義與兩岸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臺灣治安史略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六):人文主義與文化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七):政治經濟學與本土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八):文創產業與法政篇
【雙城邑瑣記系列(紙本書5種)】:《拙耕園故事──我的百歲母親手記》、《臺南府城文化記述》、《稻浪嘉南平原》、《流轉的時光──臺南府城文化風華》、《紀事下茄苳堡──臺南府城歷史情懷》。
【溫州街瑣記系列(紙本書2種)】:《筆記與對話——臺灣百年雙源匯流文學的淒美絢麗》、《筆記與對話(續集)──戰後臺灣自由主義知識典範言論述》
【蟾蜍山瑣記系列(電子書5種) 】:《近代名人文化紀事》、《文創漫談》、《生活隨筆》、《生命筆記》、《兩岸論衡》。
主編(元華版)【臺灣政經史系列叢書】第一輯、第二輯各10種,第三卷正邀稿與編印中。
章節試閱
導論: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發展
就如同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跨越20-21世紀的歷史制度學派大師諾斯(D. C. North, 1920-2015)所言,在一個複雜社會中導致失序的現象是普遍存在,一個有強制力政府是必要的。因此,締造有效的第三者執行的最好方法是靠建立一套制度,而這個制度模型就包含非正式限制、正式規則和執行的結構特性,以及它們如何演變的過程。
因此如何建立能促成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諸如警民之間的關係;或是設置避免政府失靈的機制,乃是成功制度的關鍵。歷史制度學的三大典範理論,不僅是政治的、經濟的,也是社會的。政治強調權力的擴大化,重視職位的配置;經濟強調創造利潤的極大化,重視資本的積累;社會強調均等的公平化,重視正義的倫理。
檢視這三大典範理論之間的關係,既是可以分別論述「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的學理,然其動態的實務運作卻又是呈現相互的糾葛,形成是一門整合性的學科,如「歷史警學」。
「歷史警學」顧名思義就是研究警察歷史的一門學問,諸如治安史。「歷史警學」的建立是要從歷史文獻中探討有關警學發展的過程或案例。為了影響制度所做的是建立或裁撤一個機構,修訂法律,更換人事等等,對制度的選擇,重要的指標是衡量其實際效果,也就是對這些制度的改進,及由此在現實世界中實際造成的效應。
制度學派從它與法律領域的聯合中獲益匪淺。警政的融入政治經濟學的歷史制度性結構,既迫使政治經濟學家們分析現實的多種選擇,又使他們認識到可供選擇的制度方案的豐富性。警政發展的歷史制度演進成就了研究「歷史警學」的結構性內涵,成為警察在政府體制發展項目中的重要一環。
「歷史警學」的臺灣治安史論述,透過對警政發展的歷史性結構分析,呈現了政治、經濟與社會關係,其涉及與治安議題之間結構性的多元面向;相對地,導致經由現實治安環境所賦予制約條件中,除了正式法律之外,文化、風俗、慣例、規則等非正式法律,存在於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中的治安因素。
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的論述臺灣治安史,主要涉及:
第一、戰時軍人與國家安全的「維護政權」,它是從社會汲取資源,例如稅收、徵兵等汲取性角色;
第二、秩序維護與打擊犯罪的「執行法律」,它是維護社會安定,例如預防犯罪、消防救災等保護性角色;
第三、福利傳輸與效率追求的「公共服務」,它是促進社會利益,例如服務人民、傳達信息等生產性角色的三大功能。
同時,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的論述臺灣治安史,亦必須針對警察型態、權力大小、業務內容和服務程度的分析。基本上:
第一、在組織上,有地方分權形式與中央集權形式之分;
第二、職權上,有僅止於行政權與除行政權還包括發布警察命令的立法權,及裁決秩序罰法的司法權之分;
第三、在業務上,有除安寧秩序維護及交通管理外,其他行政業務均分屬於其他行政機關,與除安寧秩序維護及交通管理外,並包括消防、衛生及執行其他有關行政業務之分;
第四、在服務上,有重視民眾服務與以執行法律為主之分;
第五、在職務上,有來自文官體系與將警察軍隊化之分;
第六、在法律上,有較重視人權的保障與較重視犯罪的控制之分。
綜合以上,本書將依制度學派的概念,透過政府更迭、警察政策與社會發展關係,其間所涉及臺灣警政治安史的結構性因素加以分析。尤其是,檢視四百年來臺灣警政治安史的發展與變遷,其間所面對存在國族認同的「原生論」、「建構論」與「融合論」爭議。
從國家(廣義政府)、政治、制度、法律等認同在內的國族認同,來檢視荷蘭人政府之於原住民是建構的,明鄭東寧王國政府之於荷蘭人是建構的,大清帝國滿族政府之於明鄭漢族是建構的,日本國日本政府之於清治臺灣是建構的,以後國民政府來臺之於日治臺灣是建構的。
但是如果從「原生論」來檢視目前對臺灣考證的有限文獻中,發現早期分別有南島族與閩越族的來臺生活遺跡。從「融合論」觀點來論,是符合我們在論述臺灣警政治安史的移民社會發展觀點。
承上述分析,本書將從「土地共同性」、「人民主體性」與「歷史結構性」的思維,聚焦在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來探討臺灣警政治安史的發展與變遷,並將其分為:第一個時期,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1895)、第二個時期,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1895-1945)、第三個時期,現代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1945-1987),和第四個時期,當代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1987-迄今)等四個時期加以論述。因此,本書首先分導論,論述政府、警察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係,及其分期。
第一個時期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1895),又可分為原住民傳統治安、荷西傳統治安、東寧傳統治安、清治傳統治安等四階段的發展,和形塑社會從原住民氏族化、荷西重商化、明鄭東寧土著化、到清治的定著化「傳統警察」治安。同時,附錄一篇〈導讀與摘錄注(清)林豪《東瀛紀事》〉,旨在舉例凸顯清治臺灣時期「戴潮春事件」中,政府所扮演的傳統警察治安角色。
第二個時期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1895-1945),是指日本統治臺灣時期,分日治前期中央集權三政合一治安階段(1895-1920),與日治後期地方分權郡警一體治安階段(1920-1945),並探討了近代臺灣保甲制度與隘制治安的發展變遷,最後的形塑社會皇民化「以軍治警」治安。同時,附錄一篇〈導讀與摘譯注(日)織田 萬〈地方自治〉〉,旨在補充說明地方基層組織的如何發揮協助維護治安。
第三個時期現代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1945-1987),是指國民政府在臺實施戒嚴時期,分;戒嚴前期硬式威權軍警一元化治安階段(1945-1972),與戒嚴後期軟式威權警政現代化治安階段(1972-1987),形塑了社會黨國化「以軍領警」治安。
第四個時期當代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1987-迄今),是指國民政府解嚴,分解嚴前期威權體制調整軍警分立治安階段(1987-2000),與解嚴後期政府體制轉型警政法治治安階段(2000-迄今),形塑了社會多元化「以警管警」治安。
本書最後結論。論述臺灣警政治安史發展與變遷,在這漫長灣歷史發展的時間裡,我僅能先採取「先立乎其大者」的綱要式,將其聚焦在每階段社會上重大變化所帶來影響,嘗試性地論述了臺灣警政治安歷史的發展與變遷。在面對21世紀的新時代,如何因應扮演好民主、警政與服務的治安角色,值得我們進一步的深入探討。
導論: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發展
就如同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跨越20-21世紀的歷史制度學派大師諾斯(D. C. North, 1920-2015)所言,在一個複雜社會中導致失序的現象是普遍存在,一個有強制力政府是必要的。因此,締造有效的第三者執行的最好方法是靠建立一套制度,而這個制度模型就包含非正式限制、正式規則和執行的結構特性,以及它們如何演變的過程。
因此如何建立能促成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諸如警民之間的關係;或是設置避免政府失靈的機制,乃是成功制度的關鍵。歷史制度學的三大典範理論,不僅是政治的、經濟的,也是社會...
作者序
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
我寫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的開始,首先應該回溯到2000年2月以前,我有機會進入中央黨政機關和民間社團的相關部門學習與工作,讓我具備了豐富政治經濟領域的理論與實務,擁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與體悟。
我三生有幸,歷經這段重要的工作經驗。2000年2月以後,我回到學界在警察大學擔任通識教育方面的課程,我即選定政治經濟與警政領域的整合議題,作為我主要教學、研究、學思與書寫的方向,和與臺灣發展歷史相關理論的建構。「臺灣治安史」的講授課程與論文撰寫,就是在這堅實背景下逐漸建立起我對這主題的論述。
警大發行的《警學叢刊》與通識教育中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是我主要發表有關這方面論文的園地,我也充分利用了這難得相互砥礪的平台。有「苦呤詩人」之稱的賈島,在其〈劍客〉詩中有句「十年磨一劍」,正可以用來比喻我專注於這主題的心境。
2010年2月,我在警大教學滿了10年的時候,蘭臺出版社協助我將發表的單篇論文彙集,出版了《臺灣治安制度史:警察與政治經濟的對話》。兩年後,又將其他的論文整理,出版《臺灣治安史研究:警察與政經體制關係的演變》。2015年11月,更出版了《警察與國家發展:臺灣治安史的結構與變遷》。前述這三本著作的出版,是我度過在警大「誠園」整整16年的壯年黃金歲月,我也已經來到專任教職服務的規定期限了。
之後,我仍受聘留在警大繼續兼任「臺灣治安史」,和在推廣中心講授「臺灣警政發展史」等課程。課堂教學與學生的回應,激盪我再繼續的審修平時為學生準備的資料。2019年,元華文創公司與我共同策畫出版【臺灣政經史系列叢書】。2020年7月,我特別出版《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臺灣治安史略》一書,提供學生上課的參考用書。
回溯2013年4月19日,我受邀臺南市警察局講演〈臺灣警察法制歷史的省察―從傳統、軍管到警管治安〉,和10月14日,配合警大警政管理學院及警察科技學院揭牌典禮的同時,所舉行由內政部警政署與中央警察大學編印、章光明主編《臺灣警政發展史》的新書發表會暨茶會。該茶會是由當時校長謝秀能與前校長、國策顧問顏世錫共同主持。
我猶記得在新書發表會之前,章光明主編就曾針對撰稿人的初稿部分,舉辦了一場臺灣地區警政發展史的「臺灣警政回顧」成果發表會,並請顏世錫講評。顏先生曾任警大校長與警政署署長等重要職務,他在講評中提到,他從事警政47年,從基層到警政署「半世紀以來警政的回顧」。
他特別舉警察勤務的荒唐,諸如當年抓學生長頭髮;還有抓私宰,沒抓到的話警察被記過,私宰的人無事;還有推動「警察造產」的成果,警察根本分不清楚桂圓和荔枝;還有全世界也只有警察辦評比,形成警察造假風氣。吃案與不吃案,基層警員最痛苦,不吃案則績效差,吃了案怕被記者報導等等。
略述這些活動,旨在彰顯我撰寫臺灣警政治安史的孕育與滋養。尤其在警大推廣中心講授「臺灣警政發展史」的五年期間,我將「臺灣警政發展史」大綱,主要分為六大部分:一、歷史制度學的研究途徑。二、近代臺灣警政史的分期。三、上篇:臺灣警政傳統治安史時期。四、中篇:臺灣警政軍管治安史時期。五、下篇:臺灣警政警管治安史時期。六、結論與展望。現在我已把當年準備PPT檔講授大綱的內容,改寫成《近代臺灣警政史綱》的文字稿,並發表在《臺灣商報》(電子版)。
2020年7月,我的《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臺灣治安史略》一書出版之後,我想自己對於這主題的研究也應該到了告一段落的時候了,我可以有比較多的心思與時間,專注在多年來希望從政治經濟學角度,聚焦在國際強權、政經體制與產業發展,撰寫一本有關臺灣特色資本主義發展史的心願。
迄今(2024)年,我在大學部講授「臺灣治安史」的課程,雖然只是開放選修,但仍然受到學生的歡迎,選課人數幾乎每次都達到學校規定上限的人數。所以,最近的這幾年,在與學生的教學相長與腦力激盪之下,我又有了新觀點和新資料的累積,深感有必要再花一點時間的加以審修,讓《臺灣治安史略》的內容更加充實。
檢視我之前出版的上述著作,在內容上不論屬單篇或專書都比較偏重於學術性的寫法。現在則是想從比較通俗性的簡要方式,整理出適合學生課堂上的口述教材之用,於是有了這本《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稿》的構想與撰寫。而將其內容分為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現代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當代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等四時期。之所以書名用「論述稿」,正表示有些觀點和論述,未來希望繼續秉持「為學勿萌老態」、「遠路毋須愁日暮」,有機會可以再增修內容。
在這裡,高談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的經過,似乎顯得自己有些自不量力。如果藉此容我非記上一筆「滿足自己短暫虛榮」的話,我可要對厚愛我的師長表示敬謝之意。2000年2月,當我有機緣受聘到桃園龜山中央警察大學通識中心擔任專職副教授。在到校的同時,我就私下曾給自己訂了一項所謂的「三不原則」。一是不參與政黨活動、二是不擔任主管職務、三是不參加無謂應酬。
我這自訂的「三不原則」,並不是在凸顯我是多麼的清高的堅持己見,我當時只是自許在即將過半百年紀的時候,應該更珍惜「誠園」給了我這麼理想的園地,我理所當然更應該用心專注於學生的教學與學術的研究上,才不致於會枉費自己的後半段人生。
「誠園」的這段珍貴歲月,我堅守的「三不原則」,所以有過拒絕再為別人作嫁的輔選活動,和有過拒絕參加各種不必要的飯局,更有過不近人情婉拒出任主管職務的魯莽。藉此,我首先應感謝謝瑞智校長的厚愛,當初為學校推動通識教育中心的法制化構想,讓我有略盡棉薄之力的機會;和知遇於朱拯民校長的臨時授命,因通識中心主任的生病住院,我在毫無預警「暫代」主任的近一年之久。
我也曾有過分別以健康因素與即將屆滿退休的理由,婉拒擔任該主任職務,特別是承蒙謝秀能校長任內,經由校長室秘書張子文組長的聯繫;和刁建生校長任內,警政管理學院院長章光明教授的聯繫,我要感謝他們的愛護與成全,讓我得以責無旁貸的專注於教學與研究工作。另外,在學術道路上,蕭全政教授、紀俊臣教授和章光明教授,他們分別在公共行政、地方自治與警察政策領域的諸多指教。
20多年來,我來回從臺北城南到桃園龜山,從搭乘學校安排的交通車到現在自乘捷運輾轉客運到校,從只要一趟花近40分鐘的車程,到現在的必須耗盡2個小時的長時間時程才能到校上課。我秉持的重要動力,是因為講授「臺灣治安史」課程的課堂上,讓我不忘初衷還能繼續寓教於樂的保有服務熱忱。
檢討自己在49歲的時候,離開紅塵滾滾的臺北,來到歲月靜好的警大美麗「誠園」,過著是看書、教書與寫書的逍遙日子。我何其有幸,又在跨過古稀的之年,還能在校園悠然自得的與校園學生相學相長,真是我人生當中難得的一大樂事。
我特別藉著這次《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稿》付印的機會,道出了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最主要目的是要對於長期以來指導我、愛護我、支持我的師長朋友們,還有我的家人致上誠摯的感謝之意。
同時,感謝元華文創公司賴洋助董事長、李欣芳主編、立欣責任編輯、林宜葶等工作團隊的熱心協助,讓這本書得以最理想的情況呈現在各位讀者眼前。
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
我寫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的開始,首先應該回溯到2000年2月以前,我有機會進入中央黨政機關和民間社團的相關部門學習與工作,讓我具備了豐富政治經濟領域的理論與實務,擁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與體悟。
我三生有幸,歷經這段重要的工作經驗。2000年2月以後,我回到學界在警察大學擔任通識教育方面的課程,我即選定政治經濟與警政領域的整合議題,作為我主要教學、研究、學思與書寫的方向,和與臺灣發展歷史相關理論的建構。「臺灣治安史」的講授課程與論文撰寫,就是在這堅實背景下逐漸建立起我對這主題的論述...
目錄
自序: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
導論: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發展
第一時期 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1895)
一、原住民傳統治安階段(-1624)
二、荷西傳統治安階段(1624-1662)
三、東寧傳統治安時期(1662-1683)
四、清治傳統治安時期(1683-1895)
五、社會定著化「警察傳統」治安
附錄一:導讀與摘錄注(清)林豪《東瀛紀事》
第二時期 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1895-1945)
一、日治前期中央集權式「三政合一」治安階段(1895-1920)
二、日治後期地方分權「郡警一體」治安階段(1920-1945)
三、臺灣治安史的保甲制度分析
四、臺灣治安史隘制的設置與發展
五、社會皇民化「以軍治警」治安
附錄二:導讀與摘譯注(日)織田 萬〈地方自治〉
第三時期 現代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1945-1987)
一、戒嚴前期硬式威權軍警一元化治安階段(1945-1972)
二、戒嚴後期軟式威權警政現代化治安階段(1972-1987)
三、社會黨國化「以軍領警」治安
第四時期 當代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1987-迄今)
一、解嚴前期威權體制調整軍警分立治安階段(1987-2000)
二、解嚴後期政府體制轉型警政法治治安階段(2000-迄今)
三、社會法治化「以警管警」治安
結論:民主、警政與服務治安時代
附錄三:【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至卷八)要目
自序: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
導論: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發展
第一時期 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1895)
一、原住民傳統治安階段(-1624)
二、荷西傳統治安階段(1624-1662)
三、東寧傳統治安時期(1662-1683)
四、清治傳統治安時期(1683-1895)
五、社會定著化「警察傳統」治安
附錄一:導讀與摘錄注(清)林豪《東瀛紀事》
第二時期 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1895-1945)
一、日治前期中央集權式「三政合一」治安階段(1895-1920)
二、日治後期地方分權「郡警一體」治安階段(1920-1945)
三...
商品資料
出版社:元華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24-09-23ISBN/ISSN:9789577113917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2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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