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啟蒙運動開始到二戰之後刑法思想發展軌蹟的著作。刑法學的研究,離不開刑法學說即法學大師或著名刑法學者的刑法思想。試看日本刑法總論著作中,大多有“刑法學中學派抗爭的揚棄”、“刑法及刑法理論之史的展開”等章節,就是明顯的例證。基於這樣的認識,於1996年主編了《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一書,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受到讀者歡迎,印刷六至七次。《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啟蒙運動開始到二戰之後刑法思想發展軌蹟的著作,系修訂《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而成,全書以西方不同歷史時期有代表性的刑法學者為寫作對象。
作者簡介:
馬克昌,1926年8月生,河南西華縣人,法學家。1950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後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 生班,師從前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教授專門從事刑法學研究。1952年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曾於1977年受委託擔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吳法憲的辯護人,並參加過1997年《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工作。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與人大高銘暄教授合稱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長和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名譽理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法學學科小組成員等職。獨著的《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主編的《犯罪通論》和《刑罰通論》分別獲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主編的《經濟犯罪新論》獲中國圖書獎;任主編之一的《刑法學》和副主編的《中國刑法學》分別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和特等獎;主持完成的“著重提高研究生素質,培養刑法學高層次人才”項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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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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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啟蒙運動開始到二戰之後刑法思想發展軌蹟的著作。刑法學的研究,離不開刑法學說即法學大師或著名刑法學者的刑法思想。試看日本刑法總論著作中,大多有“刑法學中學派抗爭的揚棄”、“刑法及刑法理論之史的展開”等章節,就是明顯的例證。基於這樣的認識,於1996年主編了《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一書,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受到讀者歡迎,印刷六至七次。《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啟蒙運動開始到二戰之後刑法思想發展軌蹟的著作,系修訂《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而成,全書以西方不同歷史時期有代表性的刑法學者為寫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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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昌,1926年8月生,河南西華縣人,法學家。1950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後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 生班,師從前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教授專門從事刑法學研究。1952年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曾於1977年受委託擔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吳法憲的辯護人,並參加過1997年《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工作。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與人大高銘暄教授合稱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長和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名譽理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法學學科小組成員等職。獨著的《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主編的《犯罪通論》和《刑罰通論》分別獲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主編的《經濟犯罪新論》獲中國圖書獎;任主編之一的《刑法學》和副主編的《中國刑法學》分別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和特等獎;主持完成的“著重提高研究生素質,培養刑法學高層次人才”項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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