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在我國古代是一個特殊的地方,當中原地區戰亂頻仍的時候,這裡卻是[上下相親,晏然富殖]的聖土,文化與宗教得以發展和延續。而當這裡發生戰爭時,統治者又把宗教,特別是佛教當作統治的工具,大興佛事,百姓也將佛教作為其精神寄託,紛紛出資開鑿洞窟、抄寫經文。然而,北宋仁宗時,西夏進攻敦煌,僧眾為避兵火,將大批文書封藏於洞窟之复室中。這一封就是九百多年,無人知曉。由於敦煌地區特殊的風土氣候,使得這些文物被完好如初地保存了下來。直至一九○○年,一個叫王圓錄的道士的偶然發現,纔再次展現在世人面前。其後若干年中,聞風而至的英、法、日、俄各國探險家,採用各種手段,將洞藏大部分珍貴遺書、文物捆載以去。
敦煌遺書中寫經最多,據統計,敦煌漢文遺書中的寫經大約佔九成以上,其它文獻所佔不到一成。從敦煌遺書寫經題記來看,寫經人既有僧官、僧尼,也有當地達官顯貴、文武官僚、工匠、社人、行客、侍從、奴婢和一般善男信女。除此之外,敦煌遣書中保存了一些由都城和其它地區送到敦煌[流通供養]的宗室成員寫經。由此可見敦煌寫經之風盛極一時。寫經的盛行,也催生了一個專事抄寫佛經的職業——經生。這些經生所寫經卷是最多的,他們的書寫代表了[寫經體]書法的基本面貌。經生們成年累月為人抄寫經卷,代代相沿。由於長期從事[重複性]的抄寫,書寫動作極為熟練,用筆習慣相當定型。所以,一個群體所抄的寫卷,筆劃的[寫法]比較統一,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一絲不苟,氣息連綿貫通,通篇不失一筆。
敦煌寫經書法主要為兩種字體,前期為隸書,後期為楷書。縱觀敦煌寫卷,還能夠較清晰而自然地感受到書法隸變的痕跡。敦煌寫經書法屬於實用體書法,是以所抄寫的內容為主,而以書法藝術為輔的書寫形式,不可能任由書寫者表達藝術個性,自由發揮。敦煌寫經因其為供養人崇佛之心,自然要在寫經時體現出來對佛的敬慕,字體端莊而規整,但同時又因抄經字數甚多而提高抄寫速度,二者要結合起來,所以書寫便利、書法流暢、結字合理是其首先要做到的。即便如此,在長期的書寫過程中也形成了一定的書法風格,或剛健蒼勁、或雋秀嫵媚、或純和自然、或靈動天真、或雄渾古樸、或奇逸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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