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彰
定價:NT$ 360
優惠價:88 折,NT$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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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地區: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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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一本記載美國華人上法庭爭權利的書。這頁歷史在過去是空白的,或許因為當年華工都沒受過教育,而受過教育的華人則在祖國忙著搞革命,再加上華人不愛訴訟,所以在此之前,找不到任何對華人法律史的記載。
邱彰博士以她專研美國法律三十年的經驗,將一個個撼人心弦的華人抗爭故事,娓娓道來,為全世界最優秀的人種寫下了忠實的記錄。這本書也記載了華人女性自十九世紀被賣至美國為奴以來迄今,她們驚心動魄的成長過程。
藉著歷史這面鏡子,全體美國華人應得以鑒古知今,為子孫在美國創造一個更自由、更平等的天空。
作者簡介:
邱彰,曾任立法委員,為大陸投資法律先驅,美國執業律師,執業公司法﹑商務法已二十餘年,二十五年前即開始在台北與北京分別成立律師事務所,她也是國內著名大學教授,熟悉國際商務及政治運作,著作超過五十種,亦曾於電視即電台從事法律教育工作。
邱彰畢業於台灣大學,並獲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生物化學博士級法律博士學位。
名人推薦:
序一 我的美國公民身份與放棄美國籍經驗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名譽教授 林瑞雄
我在1972年到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念書,當時已經拿到德國海德堡大學的遺傳學博士,隔年妻子也到美國來,大約在 1979年我們就拿到美國國籍。美國公民的身份讓我們得以在美國政府機關做事,直到 1986年,我接受我學生楊志良教授的邀請,回來為創辦台灣第一所公共衛生學院奮鬥。
2006年退休後返回美國,本想含飴弄孫,沒想到受人委託在 2011年的 9月回台勸進陳維昭校長作為宋楚瑜參選的搭檔,作媒不成反而自己坐轎,為此我在一週內放棄美國國籍。
申請放棄美國國籍,又是另一項十分刺激的經驗。為了不讓情治人員掌握我的行動,我在無預警的狀況下,現在美國在台協會(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美國領事官笑著給了我申請表格,我本意當下即要宣誓放棄美國國籍,不過美國領事官員依規定要求我一定要過夜詳細思考,才能到美國領事館宣誓放棄,隔天一大早我就去,沒想到那個領事官員看到我就變成一張臭臉,顯然是被上司責罵了一頓,而且還拖我一個小時,才由他們的 chief出面,為我監誓。
我一直相信,美國的這些外交官,與馬政府有某種程度的合作。在我前往 AIT的第二次經驗裡,國安情治人員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派出大量人力沿街佈哨,監視我的行蹤,我懷疑是美國 CIA暗助執政當局。
當了美國人三十二年,其實在宣誓放棄美國國籍這件事情上,我幾乎毫不猶豫,畢竟只是一紙證明。倒是美國官員不斷提醒我如何如何。放棄美國國籍對我來說,只有一項不方便,就是每年暑假期間,我都會與家人十多人到羅德島外的一座小島度假,而今年因為沒了美國國籍,而我又不想花錢辦美國簽證,所以今年可能等免簽以後,才會回去看孩子。
邱彰律師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博士,及紐澤西羅格斯大學生化博士兩個博士學位,專業學養台灣少見,著作等身,更難得的是她熱心公益,為弱勢者發聲。《美國華人法律史》是邱律師在看到林書豪受到美國社會種族歧視後,決定撰寫美國華人爭取法律權益的艱辛過程,相對一般華人對於受辱,往往只選擇低調來面對,這本《美國華人法律史》更是難能可貴,邱律師從華人在美國社會中法律權益爭取過程中娓娓道來,為這段少人研究的歷史投注心力,讓後進可以從華人的眼光,看待這段美國人不甚重視的過去。
承蒙邱彰律師抬愛邀我寫序,深感榮幸,謹以自己短時間放棄美國國籍的經歷,向讀者推薦這本好書。
序二 魏憶龍律師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主任兼高級合夥人 第七屆第八屆台北市市議員
接到邱彰博士電郵寄來的大著草稿,看到書名「龍與鷹的搏鬥 ─美國華人法律史」,就引起我的相當興趣,因為法律史是不容易寫的,除了資料整理借助現代科技電腦較方便之外,有時若需一些田野調查,費心費時,真的不容易。特別更難的是要將華人在號稱世界最民主、法治的美國 200多年來的法律史完整呈現,對學法律或對學歷史的人恐怕都是個大挑戰,但邱彰博士無懼困難與挑戰,興致極高,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構思、動手蒐集整理資料、撰寫,就也邁出此方面論著的一大步,實在不能不令人佩服她的毅力與勇氣。
拜讀本書同時,不由自主的想起在就讀大學時,曾讀的一本 1970年代美國巴侖蒂( Michael Parenti)寫的書「少數人的民主」( Democracy for the few),此書完成的背景是在
1970年代,超脫出美國當時主流派學者的陳腔,對整個美國社會進行詳細的檢討,其深度不下於卅年代的「掘糞運動」,他們的批判破除了美國在世人心目中的自由、民主、公平、多元性國家制度的神話,就美國政治、經濟、社會資源被少數人壟斷,有相當深刻的描述。
當年閱讀該書,頗有感歎,同時也對美國有巴侖蒂如此愛國卻又勇於嚴格批判的人而深受感召。而今展讀邱彰博士所寫的本書,相同的感覺竟又浮現。一方面是在看華人在美的法律史,當然也就看見一部近代華人在異鄉的血淚史,但更重要的是它透露了立國超過 200年的美國雖然強調民主法治,不過卻感到美國的法律更多的是在保護少數人的利益,雖然 200年來美國的法律有不得不走向保護更多數人利益的趨勢,但法律的執行仍受到誇大的種族主義、階級偏見、貧富差距所影響。
其實,縱使進步到 21世紀今天的美國社會,法律服務也和醫療服務相同,有其強烈商業性。付得起巨額律師費的人在面臨法律時,自然比付不起錢聘律師、或只能有由法院或公益團體指派律師的人享有優勢。套用亞當史密斯( Adam Smith)的話:「政府權力是用來保護人民財產安全的;實際上,政府是用來保護富人對付窮人,或擁有資產的人對付完全沒有資產的人。」華人在美國的法律奮鬥也許應該要牢記亞當史密斯的這段話。
本書中雖然也舉出一些傑出華裔美人如鄺友良參政、黃錦紹擔任法官的奮鬥成功例子,但細想在美國至今的比例恐怕仍嫌稍低。此外也有一些近代在美國法界以專業受肯定,例如李昌鈺的例子,也是目前為華人較熟悉的現存人物。期待若本書再版時,不妨可以多增加介紹這方面例子。但一如作者在書中也提到,這些個人形象光輝燦爛,可是他們對美國主流社會的影響力都很有限。所以如何有計劃的結合在美華人團結成真正的力量,也促使美國成為一個更偉大的移民國家,更值得深思。
本書在末尾也提及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勾起我在台市議會擔任公職的一些回憶。記得 1995年 4月剛上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到第七屆台北市議會進行第一次施政報告,當時也剛擔任台北市議員的我,在其進行報告之前率先提出程序問題,質疑其小內閣中有首長具有雙重國籍,
提出程序問題,拒絕陳進行施政總報告;其後,又有二位同仁議員秦慧珠、陳雪芬也加入質詢,在議員輪番炮火猛烈質詢之下,第一次的市長施政報告議程果然暫時中止,陳水扁進行「內部清查」,結果發現財政局長洪德生、交通局長濮大威二位首長確仍具中美雙重國籍身分,陳水扁不得不立刻命二人去職。因為陳水扁在此前擔任立法委員時,曾經嚴格質詢官員雙重國籍的問題,並曾表示對有雙重國籍的官員要以「現行犯」抓起來。不料陳水扁甫上任台北市長就任用了雙重國籍的官員,並被質詢舉發。此一雙重國籍案風暴除了在當年轟動一時,後續不斷。最沒想到的是,當年與我在同一時間進入台北市議會擔任第七屆市議員的李慶安也竟然在十多年後,陷入雙重國籍風暴。在讀本書時,再次體會人們重視人世間的法律,但卻忘
了佛法所說的「人生無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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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彰博士以她專研美國法律三十年的經驗,將一個個撼人心弦的華人抗爭故事,娓娓道來,為全世界最優秀的人種寫下了忠實的記錄。這本書也記載了華人女性自十九世紀被賣至美國為奴以來迄今,她們驚心動魄的成長過程。
藉著歷史這面鏡子,全體美國華人應得以鑒古知今,為子孫在美國創造一個更自由、更平等的天空。
作者簡介:
邱彰,曾任立法委員,為大陸投資法律先驅,美國執業律師,執業公司法﹑商務法已二十餘年,二十五年前即開始在台北與北京分別成立律師事務所,她也是國內著名大學教授,熟悉國際商務及政治運作,著作超過五十種,亦曾於電視即電台從事法律教育工作。
邱彰畢業於台灣大學,並獲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生物化學博士級法律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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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72年到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念書,當時已經拿到德國海德堡大學的遺傳學博士,隔年妻子也到美國來,大約在 1979年我們就拿到美國國籍。美國公民的身份讓我們得以在美國政府機關做事,直到 1986年,我接受我學生楊志良教授的邀請,回來為創辦台灣第一所公共衛生學院奮鬥。
2006年退休後返回美國,本想含飴弄孫,沒想到受人委託在 2011年的 9月回台勸進陳維昭校長作為宋楚瑜參選的搭檔,作媒不成反而自己坐轎,為此我在一週內放棄美國國籍。
申請放棄美國國籍,又是另一項十分刺激的經驗。為了不讓情治人員掌握我的行動,我在無預警的狀況下,現在美國在台協會(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美國領事官笑著給了我申請表格,我本意當下即要宣誓放棄美國國籍,不過美國領事官員依規定要求我一定要過夜詳細思考,才能到美國領事館宣誓放棄,隔天一大早我就去,沒想到那個領事官員看到我就變成一張臭臉,顯然是被上司責罵了一頓,而且還拖我一個小時,才由他們的 chief出面,為我監誓。
我一直相信,美國的這些外交官,與馬政府有某種程度的合作。在我前往 AIT的第二次經驗裡,國安情治人員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派出大量人力沿街佈哨,監視我的行蹤,我懷疑是美國 CIA暗助執政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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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彰律師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博士,及紐澤西羅格斯大學生化博士兩個博士學位,專業學養台灣少見,著作等身,更難得的是她熱心公益,為弱勢者發聲。《美國華人法律史》是邱律師在看到林書豪受到美國社會種族歧視後,決定撰寫美國華人爭取法律權益的艱辛過程,相對一般華人對於受辱,往往只選擇低調來面對,這本《美國華人法律史》更是難能可貴,邱律師從華人在美國社會中法律權益爭取過程中娓娓道來,為這段少人研究的歷史投注心力,讓後進可以從華人的眼光,看待這段美國人不甚重視的過去。
承蒙邱彰律師抬愛邀我寫序,深感榮幸,謹以自己短時間放棄美國國籍的經歷,向讀者推薦這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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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本書同時,不由自主的想起在就讀大學時,曾讀的一本 1970年代美國巴侖蒂( Michael Parenti)寫的書「少數人的民主」( Democracy for the few),此書完成的背景是在
1970年代,超脫出美國當時主流派學者的陳腔,對整個美國社會進行詳細的檢討,其深度不下於卅年代的「掘糞運動」,他們的批判破除了美國在世人心目中的自由、民主、公平、多元性國家制度的神話,就美國政治、經濟、社會資源被少數人壟斷,有相當深刻的描述。
當年閱讀該書,頗有感歎,同時也對美國有巴侖蒂如此愛國卻又勇於嚴格批判的人而深受感召。而今展讀邱彰博士所寫的本書,相同的感覺竟又浮現。一方面是在看華人在美的法律史,當然也就看見一部近代華人在異鄉的血淚史,但更重要的是它透露了立國超過 200年的美國雖然強調民主法治,不過卻感到美國的法律更多的是在保護少數人的利益,雖然 200年來美國的法律有不得不走向保護更多數人利益的趨勢,但法律的執行仍受到誇大的種族主義、階級偏見、貧富差距所影響。
其實,縱使進步到 21世紀今天的美國社會,法律服務也和醫療服務相同,有其強烈商業性。付得起巨額律師費的人在面臨法律時,自然比付不起錢聘律師、或只能有由法院或公益團體指派律師的人享有優勢。套用亞當史密斯( Adam Smith)的話:「政府權力是用來保護人民財產安全的;實際上,政府是用來保護富人對付窮人,或擁有資產的人對付完全沒有資產的人。」華人在美國的法律奮鬥也許應該要牢記亞當史密斯的這段話。
本書中雖然也舉出一些傑出華裔美人如鄺友良參政、黃錦紹擔任法官的奮鬥成功例子,但細想在美國至今的比例恐怕仍嫌稍低。此外也有一些近代在美國法界以專業受肯定,例如李昌鈺的例子,也是目前為華人較熟悉的現存人物。期待若本書再版時,不妨可以多增加介紹這方面例子。但一如作者在書中也提到,這些個人形象光輝燦爛,可是他們對美國主流社會的影響力都很有限。所以如何有計劃的結合在美華人團結成真正的力量,也促使美國成為一個更偉大的移民國家,更值得深思。
本書在末尾也提及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勾起我在台市議會擔任公職的一些回憶。記得 1995年 4月剛上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到第七屆台北市議會進行第一次施政報告,當時也剛擔任台北市議員的我,在其進行報告之前率先提出程序問題,質疑其小內閣中有首長具有雙重國籍,
提出程序問題,拒絕陳進行施政總報告;其後,又有二位同仁議員秦慧珠、陳雪芬也加入質詢,在議員輪番炮火猛烈質詢之下,第一次的市長施政報告議程果然暫時中止,陳水扁進行「內部清查」,結果發現財政局長洪德生、交通局長濮大威二位首長確仍具中美雙重國籍身分,陳水扁不得不立刻命二人去職。因為陳水扁在此前擔任立法委員時,曾經嚴格質詢官員雙重國籍的問題,並曾表示對有雙重國籍的官員要以「現行犯」抓起來。不料陳水扁甫上任台北市長就任用了雙重國籍的官員,並被質詢舉發。此一雙重國籍案風暴除了在當年轟動一時,後續不斷。最沒想到的是,當年與我在同一時間進入台北市議會擔任第七屆市議員的李慶安也竟然在十多年後,陷入雙重國籍風暴。在讀本書時,再次體會人們重視人世間的法律,但卻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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