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試閱
引
S市.午夜十二點·酒吧街
子夜零時,燈紅酒綠。
浮華恍若浸在水中金紙片兒,光芒萬丈,不堪一擊。酒吧街上熙來攘往,人影憧憧,昏昧燈火的窗口中飛出性感女歌手淺吟低唱:『來醉來醉,擁我入睡,用你寬闊胸膛做我枕被……』
他跌跌撞撞從酒吧中摔將出來,眼神恍惚,滿嘴酒氣。
時間夏季,風亦熱燙,空氣中到處浮動難耐人味,空調外機嘈吵不休,叫人心煩。他扶住建築外牆,一步步往前捱去,腦袋昏沉,步伐紊亂,好似在騰雲駕霧。
先直走,再右拐,總算還記得回家的路。在他眼前出現一條黑暗狹長小巷,巷長不過百來公尺,寬只容兩人並排,此刻巷中燈火全無,只有入口一盞彷彿遺世孤立的老式路燈,發出「滋啦滋啦」電流聲響,暈出一灘昏黃。
胃中忽而一陣翻江倒海,他反射性地彎下腰去,單手撐著牆面大口大口狂吐起來,連吐數次,方才平靜下來,吹著風,混沌的大腦也跟著清醒不少。
看看腕上手錶,已是凌晨過半,不久還要上班,他搖搖晃晃起身行路。巷中寂靜,遠方酒吧喧囂彷彿隔江傳來,沉悶模糊,分辨不清。巷中氣味一樣難聞,不是酒吧街虛浮人味酒臭,而是汙水糞便與垃圾發酵的臭味。
走著走著,耳中忽而傳入「嘁嘁嚓嚓」細微聲響,好像老鼠在塑料紙上活動,又像是什麼齧齒類的小動物正在專心啃咬食物。
聽:「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聲音極輕,但卻規律,纏入耳中,莫名流連不去。他甩甩腦袋,猶豫了一下,到底酒壯人膽,循著聲音找過去。
越往裡走,聲音便越響,那聲音從平房區的垃圾堆放處傳出,細微卻綿延不絕。他走到那磚砌的場子門口,正要往裡走,卻忽覺心口一陣亂跳,好像那顆不聽指揮的心臟,受了什麼驚嚇,恨不得立刻丟盔卸甲,棄他而去。
「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聲音越來越響,好似就在耳邊轟鳴。他輕撫胸口,小心翼翼摸進垃圾場,眼前滿是重重陰影,那是垃圾堆成的山。他左右看著,一不留神,踢到一個易拉罐,鐵皮罐子在場中蹦躂開去,發出成串噪音,噪音中,那細微的聲音剎那停了。
「誰,是誰在那裡?」
月亮偏在這時候出來,照亮下界。高高低低的垃圾山,滿地髒汙凌亂,月光一點點鋪開,慢而緩,一片一片,從腳尖往前,一直照到那裡。
有那麼幾秒鐘的時間,他無法做出任何反應,只是睜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著,隨後,從他胸腔中發出一聲因為超越了極限而演變成悶哼的慘叫,他像瘋了一般,不辨東西南北地連滾帶爬而去,一路上不知摔倒了幾次,卻全然不知疼痛!
他看見,暗紅色的血,還有一顆,圓圓的人頭……
第一章
唐青還沒進入酒吧街就已經嗅到了空氣中遊蕩的不安分因子。抬頭看看天色,時間應該未到申時,但從酒吧街的方向已經傳來了喧譁的人聲,對於慣常在傍晚才甦醒的夜街而言,這本身就是個不正常的訊號。
路旁的綠化帶陰影中一晃閃過好幾個小小的灰色身影,似霧似煙,那是被叫做影魅的低等妖怪,低等,並且脆弱,如果在正午的日光下待上半個時辰就會魂飛魄散,所以一般只在夜幕降臨後,才會在城市的黑暗縫隙中出現。而此刻,它們卻一反常態地活動在了白日的陽光之下。
唐青伸出手,一道灰影在經過他身邊時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抓住,發出「吱吱」的彷彿老鼠叫喚的聲音,他用拇指與食指掐住它細長如煙的身體,稍稍用力,這低等的妖怪便連慘叫都來不及發出,就像真正的煙靄一般消失得無影無蹤。唐青皺起眉頭,濃厚的血腥味通過死亡影魅最後的生命力傳了過來,他掏出手帕擦擦手,隨後,大步向「妖」走去。
「妖」是一間打扮成木屋的磚屋,是偽裝成普通的特殊,它位於S市酒吧街南北向街道的東北側,登陸在道路系統中的門牌號是「醴水街113號」,這間酒吧包括地上地下兩層,每天下午四點開業,四點至凌晨零點的時間段僅僅開放臨街的上層,提供一些基本的酒水飲料,JAZZ藍調,算是間靜吧,零點之後直至凌晨兩點,開放地下室,為一些喜歡刺激的客人和另一些特殊的客人。
唐青推開「妖」的大門,門口掛著的陶土風鈴因為他的動作發出一串短暫而歡快的韻律,使得本來店中的幾人在同一時刻抬起頭來看向他。被困在吧台中滿面愁容的店員因為見到了唐青的身影,剎那眼睛一亮。
「老闆,我們老闆來了。」他結結巴巴地說著,向唐青揮手,「老闆,這幾位先生要找你。」
唐青的眼睛掃過站在吧台前的三人,兩個穿著便服,一個是制服,三個警察。
他衝店員做個手勢:「小侯,你去樓下。」隨後拖開一把椅子,「幾位先生,這邊請。」
※
馬劍站在黃色封鎖線旁,抬頭挺胸,神氣十足,在掃黃組整整混了三年之後,他從今日起終於正式調入S市天水區刑警大隊第四中隊工作。
有句老話說得好,好男兒,寧可戰死沙場,馬革裹屍,也不可庸庸碌碌,老死安逸!
馬劍的夢想,馬劍的抱負,都將從今日開始。他抬頭眺望遠方,遠方高樓林立,仿若一片鋼筋森林,那其中多少毒蛇猛獸,終有一日將見擒於馬劍之手。他無限熱情胸中激盪,眼放精光,威嚴剛強,如此豪邁澎湃之時,卻總有人不識抬舉。
「勞駕。」有個懶洋洋的聲音響起來,跟著有個什麼玩意輕輕撞了撞馬劍的肩膀。
馬劍低頭一看,愣了愣,跟著「哇」地慘叫一聲:「妖怪!」往後退開幾大步,險些一個踉蹌坐倒在地。
眼前是個人形的「東西」,應該是頭的地方卻頂著一蓬亂七八糟的玩意,仔細看的話有魚骨頭、雞骨頭、鴨骨頭、海帶、拖把布等等,那下面露著一張黑不溜秋、綠了吧唧、紫不楞登,七彩雜陳的臉面,一雙細長細長的眼睛笑瞇瞇地彎起來,底下還有一張同樣彎起來的代表笑瞇瞇的嘴,只不過,笑得很猙獰……
「不,不是妖怪。」那個「東西」搖晃著長條的身體,一面往下掉垃圾一面說,「你看,我只是騎車摔了一跤把兩個手都摔脫臼了而已。」說著,晃動晃動兩條胳膊,「你幫我把手接回去好不好?」
馬劍狐疑地望著對方半晌,從頭到腳,從雞鴨魚骨頭海帶布一直望到地上的影子……
「哦,有影子啊。」這才終於舒了口氣,確信了其人類的身分,緊跟著卻忽而想到自己堂堂一個刑警,剛剛居然被怪力亂神嚇到,臉上忍不住一燒。
「這位先生,我們警察正在辦案,你沒事不要跑來妨礙公務,你現在應該去醫院而不是來求助於我們。」
「笑瞇瞇」晃晃身體:「你看,我這樣沒法去醫院啊。」
馬劍一想,是啊,人家兩手脫臼,最近的醫院在幾公里外,怎麼過去?可是自己正在這兒站崗放哨,閒雜人等不可入內,要是擅自幫人接胳膊,算不算違反組織紀律呢?
「笑瞇瞇」看馬劍不答話,又晃唧晃唧道:「要不,你讓于曉樂給我接吧,他肯定答應。」
于曉樂是天水區刑警大隊第四中隊的法醫,為人古怪,不苟言笑,是個典型的怪人。馬劍在掃黃組的時候曾見過他一回,那天他正好有事去法醫組,想著給「聲名在外」的于法醫打個招呼,結果正撞上于曉樂一邊吃牛排一邊看解剖錄影,聽到馬劍的招呼聲,于法醫在四十六寸液晶電視展示的屍塊背景下,於無比濃重的陰暗中緩緩轉過頭來,眼神陰森,嘴角帶血,嚇得馬劍當時一身雞皮疙瘩,連句「再見」都顧不上說,就連滾帶爬逃出了法醫室,從此以後就沒敢再進去過。直到現在一聽到于曉樂三個字,馬劍都忍不住要搓胳膊。
「冷吧?」「笑瞇瞇」笑瞇瞇地問道。
「哎,冷。」馬劍一邊搓胳膊一邊乖乖回答,「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怕這個人。你可別笑話我迷信,我聽隊裡的前輩說,咱第四中隊有三怪惹不得,第一怪『閻王笑』,第二怪『鬼見愁』,第三怪『算死草』,那于曉樂就是第二怪。」
「原來我才排到第二啊。」身後響起若有所思的聲音,活像臘月天一盆冷水兜頭澆下,將馬劍澆了個透心涼。
顫巍巍轉過身去,馬劍虛弱地給人打招呼:「早,于法醫。」完全忘了現在已然是下午。
站在馬劍身後的正是于曉樂。
這是一名看起來孱弱過頭的青年。蒼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膚,黑色短髮,但有一排覆蓋住整個前額的厚厚劉海,大眼睛,但一副黑框的老式眼鏡蓋住了臉孔的大半部分,細長腿,細長胳膊,還有一雙骨節分明的手,以上組合起來總讓人不自覺聯想到電影裡的變態殺人狂。
于曉樂衝「笑瞇瞇」招招手:「過來。」
「笑瞇瞇」就跟個敏捷的小動物一樣「咻」地一下竄過去,討好地偏過身子給他看自己的胳膊。于曉樂摸摸他的骨頭,一拉一送一聲慘叫,一個好了,再一拉一送一聲慘叫,另一個胳膊也好了。
「笑瞇瞇」眼淚汪汪,高興地直拍手:「嗷嗷嗷,曉樂你真行!」興沖沖做大鵬展翅狀,放下,跟著仙人指路,又放下,再跟著毒蛇吐信,再放下,「嗷嗷,真的完全沒問題了!今兒晚飯我請你,回見!」說完,「呼啦啦」跟陣風一樣颳遠了。
馬劍看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想起來,自己怎麼就給人衝到封鎖線裡去了呢!
「你給我站……」話沒喊完,肩膀上就被搭上一隻冰涼的手。馬劍一頭冷汗,艱難轉頭:「于……于法醫?」
于曉樂莫測高深,嘴角掛一個陰森的笑:「你知道那是誰嗎?」說著,他湊到馬劍耳邊,冰冷的氣息噴到馬劍的耳廓上,凍得他一陣哆嗦,「他嘛,就是本市天水區刑警大隊第四中隊首席怪物『閻王笑』鄭枚鄭中隊長。」
馬劍的兩條腿「嘩啦啦」當場就軟了……
※
「如果再看到這個人,記得馬上給我們打電話,注意,不要打草驚蛇知道嗎?」
「好好,幾位放心,我也會知會我們店裡的店員多多留意,一有消息馬上通知警方,三位走好。」唐青以小老百姓慣有的恭敬態度,客客氣氣地將三位員警送出門去。直到望著幾人的背影消失在遠處,方才闔上門扇,想了想,又伸手將大門上的木牌翻到了「停止營業」。
「老闆……」小侯從地下室的樓梯口探出了半個腦袋,猴一樣的兩個圓眼睛「骨碌碌」地轉著,尚有幾分怯生生的樣子。
「沒事了。」唐青說,「正好本來也想休息一下,今天就不做生意了。對了,你怎麼樣?」
小侯的眼神閃爍了一下,臉一下子紅了,囁嚅著:「沒……我沒關係……謝謝老闆……」
「讓我看看。」
「不……不用了……老闆,我……」
唐青走過來,伸出手,不顧小侯微弱的抗議,抓住他的頭髮,輕輕一提。從黑暗中立刻浮現出的是小侯的腦袋,帶著點淺栗色的短髮,尖尖的下巴,一雙圓眼睛,跟著下面卻只有到肩膀下一點點的身體而已,再往下的……竟赫然是一截褐色的枯木。
「果然,」唐青挑起一邊眉毛,「警察的煞氣太重,對你這樣的修為,還是太勉強了。」
小侯有些難過地低下頭去,為自己的無用感到無比的羞愧。
唐青笑笑:「今天准你假,你回去休息休息,等到能恢復人形了再來上班,最近你的班我會找其他人代上。」
「老闆,我……」小侯急急地還想說些什麼,看了唐青一眼,終究沒敢說下去。點點頭,垂頭喪氣地消失在了陰影之中。
兩層的建築,現在只剩下了唐青一個人。
其實應該說,這家叫做「妖」的酒吧裡,目前一個人都沒剩下,因為唐青他,是隻妖,一隻有著數千年道行的螳螂妖,一隻獨自生活在S市這片樂土之上,在人群中過著自由自在生活的妖。
如果現在回憶,唐青褪色的記憶中大概也已經記不起自己出生的年代或是來到S市的具體時間,記憶中的炊煙裊裊,阡陌交錯在他的注視下一步步為車水馬龍、高樓大廈所替代,而他卻一直留在這裡,在每個年代,以不同的身分,重複著外人眼中的生老病死。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願離去,也許是住慣了,也許,在冥冥之中有誰告訴他,他有必須留在這裡的理由。甚至唐青有時覺得,那就彷彿是一種不可言道的等待。至於在等待什麼,他也不清楚。
當然,生活在這個城市的妖並不止他一個,但他無疑是最強大並且也最早來到的一個。過去的老妖怪,有些已經死了,化為塵土──唐青曾經見過一隻吸食亡靈的鏡妖怎樣被人類的道士封印,就此魂飛魄散,也曾經見過一隻藤精怎樣為了救自己的戀人,耗盡畢生修為,最後卻被忘得一乾二淨,心死燈枯,自取滅亡;有些則離開了,沒再回來,只有唐青,像是融入了S市的土地一般,始終在這裡,看著周遭變化。
唐青看了一眼桌上的相片,那是一名看起來年齡不超過三十歲的男性,長相普通,眼神軟弱。這個人不知怎麼牽扯進今天凌晨發生在酒吧街後巷的命案,而昨天,他曾經是「妖」的一名客人。
這是一個生面孔。唐青記得他是一個人來,叫了幾瓶啤酒後便獨自坐在角落的位置喝個不停。大概有什麼心事吧,只不過這個年代,有幾個人是沒有心事的?
吧台上擺放著幾個溼酒杯,小侯大概是擦杯子擦到一半便被抓去問話,唐青嫻熟地拿起一旁的布巾開始擦拭,骨節分明的手指在透明的雕花玻璃上移動,姿勢優美。
其實這是明明只要用點法術就能完成的事情,但唐青卻從來都寧可多花點功夫,不僅是擦拭杯子、掃地或者其他什麼,他都像普通人一樣地去做。大概是閒得慌。唐青想,他太閒了,時間對於他來說那麼、那麼長!
在昏暗的點著黃色燈火的酒吧內,唐青就一個人站在吧台後靜靜地擦拭著杯子,一個一個,一個又一個……
「抱歉,打攪一下。」懶洋洋的聲音忽而就闖入進來,伴隨著木門上掛著的風鈴發出的歡快叫聲,有人不顧門上掛著的牌子,擅自闖入了「妖」之中。
如同忽而雷電交擊的強大威力,唐青頭上的所有燈泡在那一瞬間同時發出「乓」的巨大聲響,在迸出碩大的火花後一起炸得粉碎。漫天的玻璃渣子向四面八方輻射開來,彈擊到桌椅地板,發出極具威脅力的「劈里啪啦」的聲響,隨之,濃重的黑暗便侵襲了整個「妖」。
唐青望向門口,手裡的杯子從他的手中無聲地滑落,掉落到地上,發出第二聲「乓」聲後,骨碌碌地滾開去。
「怎麼是他?!」唐青血紅色的眼睛在黑暗中閃爍不定。
※
鄭枚捂著頭頂,聽那「劈里啪啦」的聲音終於停下了,方才抖一抖頭髮,從近門的一張桌子底下爬出來,嘴裡念叨著「萬幸萬幸」,慶幸自己反應夠快。
時間已經黃昏,酒吧多數為了情調設計得昏昧,如今缺了燈光,幾乎連五根手指都看不見了。鄭枚扶著桌子,到處亂摸:「老闆老闆,窗在哪裡,什麼都看不到了,哎喲!」
唐青在黑暗中冷冷看著近在咫尺的人。亂七八糟的頭髮上還掛著垃圾,滿臉髒汙,幾乎看不清樣貌,但這張臉他從來不曾忘記。
一個二十年前就該死了的人!
唐青眼中閃出嗜血光芒,一身戾氣呼之欲出,從他雙手骨節之上不覺伸出尖銳利刃,只停留在鄭枚面前幾寸之處。他這副「妖鐮」劈金削鐵仿如斫菜切豆腐,人若撞上了,瞬時便會被撕作粉碎,唐青不信那人看不見,但那人卻真的摸黑到處亂蹭著就湊了上來,三寸、二寸、一寸……
唐青瞬間後退幾步,踱到窗邊,拉起窗罩。外面的天光投入進來,酒吧內霎時明亮幾分。
鄭枚吁口氣,笑瞇瞇道:「哎呀,真不好意思,我人一向倒楣,不知道怎麼今天又特別楣。」他指指頂上,「居然害得貴店的燈泡都炸了。」他說著把目光放到窗邊站著的男人身上,愣了一愣,「咦」了一聲,「我們是否在什麼地方見過?」
唐青的眼神閃爍了一下,淡淡道:「應該沒有。燈泡會炸多半是因為電線短路,與您無關,還有,今天本店不做生意,您可以明日再來。」
他態度冷淡,鄭枚卻自顧自往吧台邊一坐:「放心,我不是客人,是警察,而且,我就是來找你的!」他說著,從口袋裡隨意掏出張證件晃一下,「看,我沒騙你,我叫鄭枚,你可以叫我鄭警官。」他說話的時候眼睛彎彎的,笑起來則像隻狐狸。
「是關於那起凶殺案?」唐青慢慢走回吧台旁邊,「要喝點什麼?」
「哦,那就來杯最好喝的汽水吧。」
「汽水?」
「辦案的時候我不喝酒,所以給我最好的汽水就行了。」
唐青拿起玻璃瓶子,往杯中倒汽水。澄澈透明的液體帶著氣泡在夕陽的暉照下泛著近似血紅的色彩,光影瑰麗升騰,有點狡黠的美感。
「鄭警官請。」水杯被穩穩遞到面前,卻不放到桌上。鄭枚愣了愣,方才醒悟過來,忙不迭地伸手去接。不知是誰大意,水杯就在手指與手指的碰觸間滑開去,往下掉落。一地碎片一地水,玻璃渣子濺起來,鄭枚下意識縮手,卻不知怎麼被唐青抓住手腕,動彈不得。刺痛與微癢的感覺同時襲來,他微微皺了眉。
玻璃碎片在兩人的手上幾乎同時劃開了細微的口子,殷紅的血分別從兩人的手掌心與手腕處游出來,細細的,血珠變成血線,融匯到一起。
唐青好像後知後覺地意識到發生了什麼,趕緊慌亂地鬆手:「對、對不起,我一時手滑,我馬上去找藥水。」
鄭枚卻擺擺手,從口袋裡俐落地摸出一排OK繃,三下五除二,貼好自己的傷口,還揚揚手:「你要不?」不等唐青回答,早就雞婆地為他也貼上,「這種事情你跟我可比不了。」
唐青看看手腕上貼著的OK繃,內心翻江倒海的疑惑,面上卻不動聲色。
面前的這個人早該死了,可他此刻卻大搖大擺地出現在自己的面前,並且對過往那樁記憶全無,而且,他有血,也有體溫和心跳。唐青不懂,一個二十年前死在自己手下的人怎麼會陰魂不散,再次出現?
是的,二十年前,唐青曾經吃掉過一個小孩的魂魄,那個小孩如果長大了,就應該是眼前這人的樣貌。是借屍還魂還是傀儡法術?但有哪種使役亡者的法術能歷時二十年讓一個死人依舊保持活人的體態特徵,更何況,還要像正常人一樣長大?
「咦,你戴隱形眼鏡嗎?」
「什麼?」唐青下意識地問。
鄭枚托著腮看他:「你的眼睛,酒紅色的,很特別,是不是戴隱形眼鏡了?」
唐青心內一驚,轉過頭去,卻見吧台旁的玻璃鏡中映出自己略帶紅色的雙眼,自己居然如此心慌意亂,一不留神間,竟將妖氣洩露。他眨了眨眼睛,回過頭來的時候,已是一雙淺淡的棕色眼眸。
「沒有,是光線關係。」唐青回答,「鄭警官想要問些什麼?剛才已經有三位同事來問過了,我這裡還留著他們的聯繫電話。」
鄭枚攤手:「他們問的當然也重要,不過我還有些想問的問題。」
唐青往吧台放上三個球形蠟燭,自己也倒了杯水,搬張椅子坐下來,定了定心道:「請問。」
「你這酒吧開了多久了?」
慣常拉家常一般的開頭,剛才的三位警官也問過,到了鄭枚問,唐青卻忍不住改了答案:「三百年。」只不過以前叫酒莊不叫酒吧。
鄭枚眨了眨眼睛:「一七零九年,清聖祖康熙四十八年,你這倒是百年老店。」頓了頓,又笑道,「您老真高壽。」
唐青微微揚起唇角:「好說。你信不信,其實我是個妖?」「妖」這個字語尾微微上揚,帶著點挑釁的意味。
鄭枚卻笑起來:「我還是個天師呢!你怎麼跟我學弟那群人一個德行。」
唐青微微疑惑:「令學弟說自己是妖?」
「這倒沒有,他說自己男朋友是個鬼,還說有個朋友是個天師。」
唐青的腦海裡過濾著名單,確實有那麼幾個人,幾年前擺平了S市的鬼道,但是鬼妖不涉,不在自己管轄範圍內,他從來不曾與對方打過照面,對方也似乎不想與自己這群發生干係。不過世界到底是小的,兜個圈子轉個身,一不留神終歸還是會碰到。眼前這個人能活著,與那群人是否有關係?
鄭枚掏出筆記本來,刷刷寫字:「不開玩笑了,唐老闆對這樁命案知道多少?」
「知道後巷死了人,死得很慘,有目擊證人看到嫌疑犯,那個嫌疑犯昨天在我們店裡喝過酒,不過是第一次來,也沒有多留意。」唐青下巴一揚,指向吧台,「先來的警官留下了他的相片,囑咐我們店裡多多留意。」
鄭枚看著本子,彷彿不經意道:「死得慘,知道死得怎麼個慘法不?」
唐青搖搖頭,這件事情他是真的沒關心,幾個警官也沒有告知。橫豎不過是死個人,對妖來說,根本不值得多留意。
鄭枚卻拿黑色鋼筆在脖子這裡一劃:「分屍,只剩下個人頭,其他什麼都沒了。」
分屍?
唐青裝做慌亂的樣子:「太……太殘忍了!其他的屍體部位呢?」
「還在找。」鄭枚悠悠喝口汽水,「你是不知道,現場流了一地的血,曉樂懷疑就是在你們酒吧街後院分的屍。」
唐青臉色微變,露出嫌惡表情。數千年來,人總說妖殘酷,嗜吃人,其實怎麼知道人一旦瘋狂,比起妖魔來更恐怖萬倍不止!
「不過我覺得我們警方在做無用功。」
「鄭警官的意思是……」
「與其說是屍塊被凶手拿到其他地方丟棄了,」鄭枚吸口氣,小聲道,「我倒覺得,那些屍塊恐怕都被凶手處理掉了。」
「處理掉的意思是……」
鄭枚慢條斯理張開嘴,做了個「吃」的姿勢。
※
和緩的氣氛突然就變了。
『他在說什麼?他說得是真的?等等,他為什麼要把這樣的內幕透露給我知道,還是,他……在懷疑我什麼?』心內盤算,唐青面上卻做出標準驚愕表情。
四、三、二、一!他在心裡數到零,然後做驚慌狀大笑:「哈哈,鄭警官,你別開玩笑!吃人?我可不喜歡看香港驚悚片。」
鄭枚拿他貼著OK繃的手撐著頭,靜靜看唐青臉上表情,昏昧光線下,他的臉面一半隱藏在陰影中並不看得分明,只有一雙細長彎彎的笑眼,即使在黑暗中依舊閃爍著逼人的光彩。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八五年的八仙飯店滅門慘案,七年後被李修賢拍成了《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主演是黃秋生。」鄭枚淡淡地道,「這部片子我念小學的時候看過,至今想起來還是會發抖,因為這部片子說得都是真、的!」
最後的那兩個字,似乎為了強調,從齒縫間一個字、一個字迸出來,發音清晰,擲地有聲,一經拋擲到空氣中,彷彿便能看到摩擦出的一列絢爛火花。
唐青皺起眉頭:「鄭警官,如果我沒記錯,八五年的八仙飯店滅門慘案中那幾具屍體是否真的被做成了叉燒包,最後是沒有定論的。在路環黑沙阿婆秧灘雖然發現了十一件人體斷肢,但其中僅有一件女性手掌被驗證為屬於失蹤被害者之一,其餘的身分至今不能確定,所以……」
「所以,唐老闆還不是也很喜歡看香港驚悚片?」鄭枚大笑。唐青發現他笑起來相當生動,彷彿五官都舒展開來一般,愜意的、放肆的大笑,只是每一朵微笑的背後,卻彷彿都隱藏著什麼深意。
「這部片子太有名,也因為太過出人意料,所以即便是我這樣不喜歡看驚悚片的人,也多多少少知道點。」唐青謹慎地回答。
這一次說得確實是真話。因為當時曝出的焦點是「吃人」,他曾經懷疑過這起事件並非「人為」,然而,畢竟因為事隔多年,他也沒興趣去關照別人的地盤,所以這麼多年來這件事也就成了心中一樁無關緊要的無頭公案。
鄭枚止了笑,愉悅地說道:「這麼說起來,唐老闆應該跟我是一輩人了,不知道方便問一下年齡麼?」
「三千……」唐青剎住口,笑道,「算了,不開玩笑了,三十二歲。」
「屬蛇?」
「正是。」
鄭枚笑起來:「我屬羊,剛好比你小兩歲,不如以後我叫你唐大哥好不好?」
「這怎麼敢當。」唐青也笑道,「不過鄭警官如果不嫌棄的話,我倒是不介意多你這麼一個老弟。」
「當然不會嫌棄。像唐大哥這樣年紀輕輕便事業有成的人,老弟我可是羨慕都來不及,又怎麼會嫌棄呢?」
「那就好。」唐青端起一旁的玻璃瓶又替鄭枚杯中添汽水,一面似是隨意道:「鄭老弟,既然你喊我一聲大哥,那麼我就多事問一句,老弟你為什麼會懷疑那具屍體是被吃掉的?」
「謝謝。」鄭枚拿起杯子來,喝了一口道,「因為咬痕。後巷的那具屍體只剩了個頭,身體的其他部位全都不見了,從頸部的傷口切面來看,伴隨有撕裂痕跡,不像是為利器所砍落,倒像是被什麼野獸撕咬造成。」
被野獸咬死?唐青的心沉了一下,難道……
「會不會是什麼動物園的猛獸跑出來了?」
「不是沒有這種可能性,雖然警方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收到本市任何動物園的求救電話。」
「或許因為事情太大,所以下面的人隱瞞不報呢?」
「除非這個人有本事單槍匹馬把跑了的野獸都抓回去,否則遲早總要上報。話說回來,四年前白石橋動物園跑出來的那七匹狼,可是什麼事都沒幹就被抓捕歸園了。現在動物園的獸類都被馴化過度,基本沒有野性了。」
「那會不會是市民飼養的寵物,比如藏獒、杜賓之類?」
「如果是寵物的話,按照常理推斷,或許是可能咬死人,但應該不會將人體的其他部分吞食掉。」
唐青想了想:「既然死者可能是被野獸咬死的,那麼跟這個人有什麼關係?」他說著,將那張照片推到鄭枚眼前來。二十幾歲年輕男子的長圓臉在燭光下安靜地微笑,看得出來這個人不太自信,在面對相機的時候,臉上的微笑也顯得有些勉強和不自然。
鄭枚看了看那張照片道,「他叫譚星輝,今年二十七歲,山東人,大學畢業後來到本市工作,出事前在一家中美合資企業做銷售,為人還算規矩,也沒案底。今天凌晨快一點的時候,後區有個出來上廁所的老伯看到他慌慌張張地跑出來,兩人打了個照面,但沒留意。今天一大清早,有個清潔工發現了垃圾場的屍塊,然後報了警。我們警方去調查的時候,他才想到這麼一宗。依我個人看來,這個人,或許不是凶手,但肯定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只可惜,他現在失蹤了。」
「失蹤?」唐青皺眉道,「看來情況很凶險。」
「沒錯。如果譚星輝不僅是第一發現者,還是凶案目擊證人的話,那麼現在在找他的恐怕不止我們警方,還有那個真正的凶手。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譚星輝現在會失蹤。他一定是看到了什麼,所以才會嚇得躲起來。」
「但是……」唐青揮手打斷了鄭枚的話,「我記得你剛才可是說過,被害人可能是被猛獸咬死的,難道說這頭猛獸能通人性,還是說有個凶手豢養著一頭專食人肉的怪物?在現在的社會,這種事情可能發生嗎?」
「在現在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嗎?」鄭枚卻反問回去。
「好,就算確實存在這麼一個豢養著殺人凶獸的傢伙,譚星輝如果撞見了他殺人的場面,怎麼可能跑得掉?以人的速度來對抗猛獸的速度,根本毫無勝算可言,除非譚星輝身懷絕技,可我看他不是這種人。」
鄭枚的神情一下子變得很煩躁,他耙耙自己的亂髮,腦袋上的垃圾便跟著一個勁地往下掉:「所以我才說麻煩,譚星輝或者是失蹤了,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也死了,而且這次可能是連個頭都沒有留下來!」
「這一點我倒是不贊同。」唐青靠著吧台悠然道,「一隻成年老虎一天的食量不過是六公斤肉,一頭成年獅子則大約是七公斤,假設上一個死者被那頭猛獸吞吃了身體的其他部分,以一個成年人至少超過四十公斤的體重來計算的話,這頭猛獸能夠吞吃掉第一個人已經很不容易,怎麼還有餘力去吃第二個,除非那是一條霸王龍。」
「對啊!」鄭枚激動地拍了下桌子道,「到底還是唐大哥你見多識廣,這麼看來譚星輝活著的幾率還挺高!」
唐青看著他一下煩惱一下又復活的樣子,心內覺得很好笑,卻仍在旁邊表面安慰道:「鄭老弟,事情或者遠沒有你想得那麼糟。不管怎麼說,你們掌握了被害者的屍體,等到死者身分確認了,再從人際關係上去排查的話,總會有些收穫的。」頓了頓,他又補上一句,「我看偵探小說裡都是這麼寫的,一切犯罪都是有動機的。」
「話是這麼說,但如果碰上變態殺手的話,事情就難辦了。美國有一例連環殺人案件,所有被害人與凶手都不認識,他只是因為戀物癖而發展成殺人狂,從喜歡收集女人的紅色高跟鞋,到專門殺害穿紅色高跟鞋的女人,然後砍下她們穿著紅色高跟鞋的腳掌,放在自己家的冰箱裡收藏……」
唐青挑起眉:「那麼,他的動機就是收藏癖好,或者他的收藏癖來自童年時期的一次不如意或者一個心理缺陷。我不是一個偵探,但我知道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總是有原因的,沒有什麼犯罪行為是沒有動機的。而但凡做得越多,掩飾越多,便越容易露出馬腳。」
鄭枚彷彿對唐青更加佩服了,他望著唐青的雙眼裡閃爍著無限崇拜的光輝:「唐大哥,你看這個凶手殺人會是出於什麼動機?」
唐青微笑道:「這我怎麼知道,為錢,為情,為仇,或者就是被害人的某個特質符合他喜歡殺的人的特徵都有可能。只不過手段那麼殘忍,恐怕凶手的心理多少是有問題的。」
「哎,就是啊。」鄭枚歎息道,「現在這個社會真是什麼人都有,我們同事上次處理過一起案件,說出來真是好笑。有個女人,因為她男朋友移情別戀,一氣之下,居然將她男人的那裡切掉了,然後丟到抽水馬桶裡沖掉了,連個縫合的機會都不給對方,哈,真是乾脆俐落。」
唐青有些拿不準應該怎麼應對這個話題,於是搖了搖頭道:「現在的人的確是令人捉摸不透。」
「就是啊!」鄭枚看了下錶,然後像突然想到什麼似的跳起來,嚷嚷道,「哎呀,我答應了曉樂今晚請他吃飯,都這麼晚了,我得走了,唐大哥,謝謝你給我的指點,我以後還來找你可以嗎?」
還要來?為什麼?
心裡雖然這麼想,唐青卻依然點了點頭:「當然可以,不過下次來,你可要記得消費,我這裡每日的開銷可大著呢!」
「哈哈,那是當然。」鄭枚倚著吧台道,「對了,唐大哥,昨晚發生那麼大的事,你們真的什麼都沒聽到嗎?」
唐青仔細地想了想,搖了搖頭。
的確,昨晚在離他地盤不遠的地方發生了這麼一起凶殺案,他卻什麼也沒有聽到,或者是因為被害人沒有能夠及時發出求救,也或者,因為人聲與音樂聲掩蓋了那微弱的呼救,但是……唐青忽然發現有哪裡不太對勁,他努力回憶著鄭枚說過的話。
鄭枚說:『現場流了一地的血。』
唐青大驚失色!如果現場流了一地的血,為什麼他當時沒有聞到任何血腥味?不僅是他,昨晚在酒吧內的白言冰和朱黃他們幾個妖怪也全都沒有聞到血腥味,妖對於人血的味道應該是最敏感的,這不合常理!
「唐大哥,你想到什麼了?」
「啊?」一抬頭,卻發現鄭枚不知何時將臉孔湊在離自己只有幾公分的地方,花裡胡哨的臉上,一雙彎彎的笑眼閃爍著令人心驚的光輝。
「你想到什麼了,眉頭聚得那麼攏?」鄭枚伸出手,第二指關節處帶著粗繭的手指點上唐青的眉間,「看來,是件很令人煩惱的事情。」
唐青不著痕跡地伸手將鄭枚的手輕輕地抓了放下來:「只是想到那個恐怖的現場有些心驚,你們做警察的真是不容易。」
「就是啊。」鄭枚歎氣,「尤其是我們凶殺科的,常年累月不著家的跑,累死累活還容易被民眾誤會,哎,我有的時候想想真沮喪,還不如調到戶籍科去坐班算了。」
唐青揚起一邊唇角:「人盡其才,鄭老弟你有這個才能,何況你當初會選擇這一行總是因為喜歡,既然喜歡,就堅持到底吧。」
「也只能這樣了。」鄭枚擺擺手,「唐大哥,我走了,改天我再來找你。」
「好,鄭老弟你走好。」
「對了,」鄭枚走到門口,手已經握上把手,卻又突然放下來轉身問道,「唐大哥,二十年前,在這個市裡,在這一帶也曾經發生過一起殺人案,被害人同樣表現出被咬死的特徵,不知你有沒有印象?」
唐青的心裡「咯登」一下,微風從敞開的窗外吹進來,吹得吧台上的球形蠟燭火苗一時搖擺不定。
二十年前!
原來這才是他來找我的真正原因。二十年前的那樁公案,對於這個早該死了的鄭枚而言,到底僅僅是一起駭人聽聞的大案,還是一個對他人生產生至關重要影響的轉折點?他為什麼會活著?他現在是誰?他又到底記得幾分?
唐青的眼眸微微瞇起來,血色的光芒在眼底隱隱透露。不知哪間酒吧不要命地在歌舞昇平,在這個距離凶殺案現場不遠的地方依然放肆高歌。
「Mama, just killed a man,
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
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
Mama, life had just begun,
But now I've gone and thrown it all away ……」
「很有意思的歌曲。」鄭枚看了窗外一眼,忽然道。
「皇后樂隊的《Bohemian Rhapsody》。」唐青回答,「鄭老弟,二十年前那件事,我已經忘了。」
「也是。」鄭枚笑道,「這種事情還是忘了的好,不是什麼值得記憶的事情,何況,最後證實人不是你殺的。」
引
S市.午夜十二點·酒吧街
子夜零時,燈紅酒綠。
浮華恍若浸在水中金紙片兒,光芒萬丈,不堪一擊。酒吧街上熙來攘往,人影憧憧,昏昧燈火的窗口中飛出性感女歌手淺吟低唱:『來醉來醉,擁我入睡,用你寬闊胸膛做我枕被……』
他跌跌撞撞從酒吧中摔將出來,眼神恍惚,滿嘴酒氣。
時間夏季,風亦熱燙,空氣中到處浮動難耐人味,空調外機嘈吵不休,叫人心煩。他扶住建築外牆,一步步往前捱去,腦袋昏沉,步伐紊亂,好似在騰雲駕霧。
先直走,再右拐,總算還記得回家的路。在他眼前出現一條黑暗狹長小巷,巷長不過百來公尺,寬只容兩人並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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