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西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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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冤案背後,潛藏著共同的結構性問題──從偵查、辯護到審判,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是冤案的成因。
冤案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而阻止冤案的發生是所有人必須關切的議題。
本書特色
▶第一本將「冤罪」作為一門學問談論的著作
▶從冤罪的定義切入、探討其成因,到如何預防冤罪與自我救濟:架構嚴謹,層次分明,臺灣亦可借鑑!
▶本書亦有日本冤罪之案例:足利事件、Pressance社長冤罪事件、小吃店爭吵犯人誤認事件等近期案例
▶作者西愛礼曾身為法官、律師,法庭資歷完整,可由偵查機關、辯護人及法官的三方客觀視角探討冤罪形成主因
專家推薦
指宿 信 | 日本成城大學法學部教授
「這本以釐清冤罪成因機制為目的的著作,在日本迄今出版的眾多冤罪相關書籍之中可謂首屈一指,其內容包羅萬象、條理分明。
即使與我所知於日本以外出版的各類冤罪研究書相比,其跨學科的廣度亦屬傑出,堪稱名副其實的巨作。」
——推薦序〈以科學方式學習冤罪的最佳書籍〉
羅秉成 |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能在此人跡罕至之處,建構皇皇二十餘萬言的知識體系大廈,超人異能,敬之畏之,雖惟仰之彌高,鑽之彌堅,卻而即之也溫,我愛其理。」
——推薦序〈不只一人,我愛其理〉
謝煜偉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冤罪學是一個更為廣泛的冤罪知識累積、探究與整理,它不必然具有理論的抽象性,更多時候呈現『知識體系』的全面性,包含事實資料、研究方法及文獻的彙整,並且完整總結歷史脈絡、實務經驗及學說發展的過程。......還鉅細靡遺地考察了犯罪學與心理學對冤罪的研究成果、檢討鑑識科學及法醫鑑定的現況,可以說是橫跨了法學、心理學、鑑識科學、社會學領域知識的總匯。當然,作者並不以此為滿足,更將觸角延伸至前沿,試圖在還沒有產生冤案之前,盡可能防免冤案的出現(冤罪預防論),這也是我認為本書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地方。」
——推薦序〈從「冤罪論」到「冤罪學」~十年間的冤罪研究〉
本書簡介
縱使法網恢恢,依然有疏漏之處──
這也正是冤罪發生的原因,
但重要的是什麼導致了冤罪?我們應該如何避免?
冤罪,定義為沒有犯罪卻被懷疑或處罰。
不僅會造成個人的身心受創,被家人、社會所孤立與失望,還會剝奪其自由,身為無辜之人卻受到國家以正義與法律之名的處罰,更會造成真凶逍遙在外,讓真相永遠會埋沒。
如果無論是誰都會犯錯,這不是只會發生在少數人身上的事,而是不管在哪一個國家、在任何人身上都會有面臨冤罪的風險。
而關心冤罪、了解冤罪、防止冤罪,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事。
本書由曾任法官、現任律師的西愛礼撰寫,他將冤罪視為一種學問,分為四大主題:冤罪基礎論、冤罪原因論、冤罪預防論,以及冤罪救濟論。
從冤罪的定義、形成的原因、如何預防,到在冤罪發生的時候有救濟的手段,不僅探討冤罪的起因,也詳述四大冤罪的證據:虛偽自白、共犯的虛偽供述、錯誤的目擊供述及錯誤的科學證據,佐以日本歷史上曾發生過的冤罪判例為例,全面性的探討冤罪的形成的原因。此外,作者也指出,冤罪的發生並非單一環節的錯誤,而是檢察官、辯護律師及法官須共同面對與預防的結構性課題,才能使冤罪不再發生。
作者簡介:
西愛礼
一九九一年出生於日本鹿兒島市,二○一四年畢業於一橋大學法學部。二○一六年至二○一九年間擔任千葉與東京地方法院法官,後轉行為律師,現為後藤.しんゆう法律事務所律師,曾經手Pressance社長冤罪事件、小吃店爭吵犯人誤認事件等。目前正在海外留學中。
同時,也是大阪律師協會、刑法協會、法律心理學會、日本無辜計畫分部(Innocence Projects)之成員。
《冤罪學》(商周出版)是他的第一部著作,曾榮獲二○二三年日本守屋研究鼓勵獎。
譯者簡介:
李怡修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日本龍谷大學刑事司法暨誤判救濟中心囑託研究員。譯有《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被逼入絕境的青少年心理》、《解讀「虛偽自白」:無辜者為何會承認犯下罪行?心理學家解析錯誤自白形成的過程及其矛盾心理》。
洪士軒
台大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曾為執業律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助理教授。譯有《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第五章)、《解讀「虛偽自白」:無辜者為何會承認犯下罪行?心理學家解析錯誤自白形成的過程及其矛盾心理》、《刑事政策學》。
名人推薦:
從「冤罪論」到「冤罪學」~十年間的冤罪研究
謝煜偉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
距離上一次替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譯書寫序,一轉眼已十年。原本與冤案救援無緣的我,因機緣巧合投入刑事再審制度的研究也已十年有餘。十年來,日本或台灣各自在冤罪個案救援、社會倡議以及制度變革上有大小不一的進展。對台灣而言,這十年間歷經了二○一五年再審事由放寬以及二○一九年再審程序完備等二次重要的法律修正,並且,在眾人的努力下,獲得了許多個案成功平反的好消息。然看似進展順利的平冤工程,卻也潛藏著新的危機。
十年前,我們在《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一書中,看見作者森炎如何從許多冤罪風險線索編織出極富有洞見的冤罪認識論、冤罪存在論、冤罪權力論以及冤罪正義論。森炎以一套抽象化、系統化的解釋架構回答「冤罪現象為何如此」以及「其背後的運作規則為何」;最終,這套冤罪理論視野宏大地將批判視角帶到整個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作者指出:「處罰犯罪的根據或目的並不在於犯罪的預防或真相的釐清,而是在於喚起共同體的社會連帶感情,因此,在市民的自由與安全的兩難命題之下,必須在肯認『冤罪無法徹底消除』的前提,有限度地對『作為犯罪對應策略的刑罰權行使』做出妥協。」
十年後,當台灣面臨詐騙集團橫行,案件量如土石流一樣沖垮法檢體系,而虐童、殺人等兇殘案件又屢屢震懾人心時,為了取悅社會民意,政府與民意代表相互競逐,提出一個又一個以滿足國民法感情為目標的嚴罰法案。這些嚴罰化的傾向則比土石流更可怕,宛如海嘯般持續衝擊近代刑罰理念所修築的堤防。在這樣的環境下,原本就無法消除的「冤罪風險」,經歷十年來的努力,變得更小了嗎?抑或是更遍地開花、更無處不在?我們可能需要從更系統性、全面性的角度,去盤點現有的刑事司法制度,才能好好回答這個問題。西愛礼律師所著的《冤罪學》或許能提供很好的示範。
與冤罪論不同,冤罪學是一個更為廣泛的冤罪知識累積、探究與整理,它不必然具有理論的抽象性,更多時候呈現「知識體系」的全面性,包含事實資料、研究方法及文獻的彙整,並且完整總結歷史脈絡、實務經驗及學說發展的過程。《冤罪學》除了仔細說明冤罪的定義、類型外,還鉅細靡遺地考察了犯罪學與心理學對冤罪的研究成果、檢討鑑識科學及法醫鑑定的現況,可以說是橫跨了法學、心理學、鑑識科學、社會學領域知識的總匯。當然,作者並不以此為滿足,更將觸角延伸至前沿,試圖在還沒有產生冤案之前,盡可能防免冤案的出現(冤罪預防論),這也是我認為本書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地方。但這也相對擠壓到冤罪救濟論的篇幅,是略有遺憾之處。不過,對台灣的讀者而言,此本譯書的問世,能讓我們按圖索驥,無論是冤罪原因的瞭解或冤罪的預防及救濟,都可以迅速確實找到自身所處的位置。
看看日本,想想台灣。台灣特有的系統性冤罪風險又是什麼?我認為,除了那些大家所熟知的虛偽自白、虛偽供述、錯誤指認、錯誤科學證據等因素之外,更根本且更難以意識到的系統性因素是無比沉重的案件量。原本即使有心也有意識到辨識冤罪風險的法官、檢察官,在過勞司法之下,恐怕無心也無力多花些時間在那些如潮水般湧入的加重詐欺、一般洗錢、特殊洗錢(如不正出借帳戶)等案件上,相比於社會矚目且罪刑沉重的強盜、殺人、性侵案,要求法檢仔細辨認小奸小惡的事實誤認風險,實在顯無期待可能性。而這樣的冤罪風險就像是深入到各個角度無所不在,卻又時常視而不見。當法官、檢察官每天都面臨著龐大的結案壓力時,又能有多少力氣仔細確認各項證據的證據能力及證明力?這一點是我們在推動任何冤罪預防乃至於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時,務必要特別考慮的因素,否則諸多的努力恐怕只會是緣木求魚。
所有的危機都將會是轉機。消除過勞司法,讓各種冤罪預防措施的可近用性提高,或許是今後努力的方向吧!但在「大刑事立法」的時代浪潮下,要期待立法者知道自己是周處,恐怕比登天還難。
---
不只一人 我愛其理
羅秉成
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專技教授
西愛礼,很特別的名字。似乎是源於孔子「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之言。幸有一面之緣,果彬彬有禮,人如其名,謙謙君子。
冤罪學,很特別的學問。能在此人跡罕至之處,建構皇皇二十餘萬言的知識體系大廈,超人異能,敬之畏之,雖惟仰之彌高,鑽之彌堅,卻而即之也溫,我愛其理。
「『一個人是不可能製造冤罪的。』這是我開始寫這本書時發現的事情。」首章起手下筆,如此夫子自道;行至卷末終章又云:「『一個人是無法防止冤罪的。』這是我在完成本書時才真正意識到的事。」
以「一個人」的句式前後呼應,巧思生趣,寓意深遠;只用兩句話,貫穿首尾,引人入勝。
有一個人的江湖,不可能只有一個人的冤罪;有一個人蒙冤不白,不會只有一個人受苦受罪。
這本得來的不易的鉅作能在台灣付梓問世,也不僅僅是「一個人」的事,在此要特別感謝洪士軒博士、李怡修博士精心費時翻譯,以及參與本書譯稿討論的夥伴津村葵(Aoi Tsumura)、凃冠宇、邱雯琪、黃則瑀、劉盈良、顏士程、鄭詠綺、楊子葳、黃怡亭、顏思妤,還有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秘書處王季庭、鄭小春、柯昀青、羅士翔共同合力促成本書出版。
有心之作,樂推衆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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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愛礼曾身為法官、律師,法庭資歷完整,可由偵查機關、辯護人及法官的三方客觀視角探討冤罪形成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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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宿 信 | 日本成城大學法學部教授
「這本以釐清冤罪成因機制為目的的著作,在日本迄今出版的眾多冤罪相關書籍之中可謂首屈一指,其內容包羅萬象、條理分明。
即使與我所知於日本以外出版的各類冤罪研究書相比,其跨學科的廣度亦屬傑出,堪稱名副其實的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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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此人跡罕至之處,建構皇皇二十餘萬言的知識體系大廈,超人異能,敬之畏之,雖惟仰之彌高,鑽之彌堅,卻而即之也溫,我愛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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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罪學是一個更為廣泛的冤罪知識累積、探究與整理,它不必然具有理論的抽象性,更多時候呈現『知識體系』的全面性,包含事實資料、研究方法及文獻的彙整,並且完整總結歷史脈絡、實務經驗及學說發展的過程。......還鉅細靡遺地考察了犯罪學與心理學對冤罪的研究成果、檢討鑑識科學及法醫鑑定的現況,可以說是橫跨了法學、心理學、鑑識科學、社會學領域知識的總匯。當然,作者並不以此為滿足,更將觸角延伸至前沿,試圖在還沒有產生冤案之前,盡可能防免冤案的出現(冤罪預防論),這也是我認為本書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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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法網恢恢,依然有疏漏之處──
這也正是冤罪發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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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罪,定義為沒有犯罪卻被懷疑或處罰。
不僅會造成個人的身心受創,被家人、社會所孤立與失望,還會剝奪其自由,身為無辜之人卻受到國家以正義與法律之名的處罰,更會造成真凶逍遙在外,讓真相永遠會埋沒。
如果無論是誰都會犯錯,這不是只會發生在少數人身上的事,而是不管在哪一個國家、在任何人身上都會有面臨冤罪的風險。
而關心冤罪、了解冤罪、防止冤罪,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事。
本書由曾任法官、現任律師的西愛礼撰寫,他將冤罪視為一種學問,分為四大主題:冤罪基礎論、冤罪原因論、冤罪預防論,以及冤罪救濟論。
從冤罪的定義、形成的原因、如何預防,到在冤罪發生的時候有救濟的手段,不僅探討冤罪的起因,也詳述四大冤罪的證據:虛偽自白、共犯的虛偽供述、錯誤的目擊供述及錯誤的科學證據,佐以日本歷史上曾發生過的冤罪判例為例,全面性的探討冤罪的形成的原因。此外,作者也指出,冤罪的發生並非單一環節的錯誤,而是檢察官、辯護律師及法官須共同面對與預防的結構性課題,才能使冤罪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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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愛礼
一九九一年出生於日本鹿兒島市,二○一四年畢業於一橋大學法學部。二○一六年至二○一九年間擔任千葉與東京地方法院法官,後轉行為律師,現為後藤.しんゆう法律事務所律師,曾經手Pressance社長冤罪事件、小吃店爭吵犯人誤認事件等。目前正在海外留學中。
同時,也是大阪律師協會、刑法協會、法律心理學會、日本無辜計畫分部(Innocence Projects)之成員。
《冤罪學》(商周出版)是他的第一部著作,曾榮獲二○二三年日本守屋研究鼓勵獎。
譯者簡介:
李怡修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日本龍谷大學刑事司法暨誤判救濟中心囑託研究員。譯有《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被逼入絕境的青少年心理》、《解讀「虛偽自白」:無辜者為何會承認犯下罪行?心理學家解析錯誤自白形成的過程及其矛盾心理》。
洪士軒
台大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曾為執業律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助理教授。譯有《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第五章)、《解讀「虛偽自白」:無辜者為何會承認犯下罪行?心理學家解析錯誤自白形成的過程及其矛盾心理》、《刑事政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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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冤罪論」到「冤罪學」~十年間的冤罪研究
謝煜偉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
距離上一次替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譯書寫序,一轉眼已十年。原本與冤案救援無緣的我,因機緣巧合投入刑事再審制度的研究也已十年有餘。十年來,日本或台灣各自在冤罪個案救援、社會倡議以及制度變革上有大小不一的進展。對台灣而言,這十年間歷經了二○一五年再審事由放寬以及二○一九年再審程序完備等二次重要的法律修正,並且,在眾人的努力下,獲得了許多個案成功平反的好消息。然看似進展順利的平冤工程,卻也潛藏著新的危機。
十年前,我們在《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一書中,看見作者森炎如何從許多冤罪風險線索編織出極富有洞見的冤罪認識論、冤罪存在論、冤罪權力論以及冤罪正義論。森炎以一套抽象化、系統化的解釋架構回答「冤罪現象為何如此」以及「其背後的運作規則為何」;最終,這套冤罪理論視野宏大地將批判視角帶到整個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作者指出:「處罰犯罪的根據或目的並不在於犯罪的預防或真相的釐清,而是在於喚起共同體的社會連帶感情,因此,在市民的自由與安全的兩難命題之下,必須在肯認『冤罪無法徹底消除』的前提,有限度地對『作為犯罪對應策略的刑罰權行使』做出妥協。」
十年後,當台灣面臨詐騙集團橫行,案件量如土石流一樣沖垮法檢體系,而虐童、殺人等兇殘案件又屢屢震懾人心時,為了取悅社會民意,政府與民意代表相互競逐,提出一個又一個以滿足國民法感情為目標的嚴罰法案。這些嚴罰化的傾向則比土石流更可怕,宛如海嘯般持續衝擊近代刑罰理念所修築的堤防。在這樣的環境下,原本就無法消除的「冤罪風險」,經歷十年來的努力,變得更小了嗎?抑或是更遍地開花、更無處不在?我們可能需要從更系統性、全面性的角度,去盤點現有的刑事司法制度,才能好好回答這個問題。西愛礼律師所著的《冤罪學》或許能提供很好的示範。
與冤罪論不同,冤罪學是一個更為廣泛的冤罪知識累積、探究與整理,它不必然具有理論的抽象性,更多時候呈現「知識體系」的全面性,包含事實資料、研究方法及文獻的彙整,並且完整總結歷史脈絡、實務經驗及學說發展的過程。《冤罪學》除了仔細說明冤罪的定義、類型外,還鉅細靡遺地考察了犯罪學與心理學對冤罪的研究成果、檢討鑑識科學及法醫鑑定的現況,可以說是橫跨了法學、心理學、鑑識科學、社會學領域知識的總匯。當然,作者並不以此為滿足,更將觸角延伸至前沿,試圖在還沒有產生冤案之前,盡可能防免冤案的出現(冤罪預防論),這也是我認為本書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地方。但這也相對擠壓到冤罪救濟論的篇幅,是略有遺憾之處。不過,對台灣的讀者而言,此本譯書的問世,能讓我們按圖索驥,無論是冤罪原因的瞭解或冤罪的預防及救濟,都可以迅速確實找到自身所處的位置。
看看日本,想想台灣。台灣特有的系統性冤罪風險又是什麼?我認為,除了那些大家所熟知的虛偽自白、虛偽供述、錯誤指認、錯誤科學證據等因素之外,更根本且更難以意識到的系統性因素是無比沉重的案件量。原本即使有心也有意識到辨識冤罪風險的法官、檢察官,在過勞司法之下,恐怕無心也無力多花些時間在那些如潮水般湧入的加重詐欺、一般洗錢、特殊洗錢(如不正出借帳戶)等案件上,相比於社會矚目且罪刑沉重的強盜、殺人、性侵案,要求法檢仔細辨認小奸小惡的事實誤認風險,實在顯無期待可能性。而這樣的冤罪風險就像是深入到各個角度無所不在,卻又時常視而不見。當法官、檢察官每天都面臨著龐大的結案壓力時,又能有多少力氣仔細確認各項證據的證據能力及證明力?這一點是我們在推動任何冤罪預防乃至於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時,務必要特別考慮的因素,否則諸多的努力恐怕只會是緣木求魚。
所有的危機都將會是轉機。消除過勞司法,讓各種冤罪預防措施的可近用性提高,或許是今後努力的方向吧!但在「大刑事立法」的時代浪潮下,要期待立法者知道自己是周處,恐怕比登天還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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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愛礼,很特別的名字。似乎是源於孔子「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之言。幸有一面之緣,果彬彬有禮,人如其名,謙謙君子。
冤罪學,很特別的學問。能在此人跡罕至之處,建構皇皇二十餘萬言的知識體系大廈,超人異能,敬之畏之,雖惟仰之彌高,鑽之彌堅,卻而即之也溫,我愛其理。
「『一個人是不可能製造冤罪的。』這是我開始寫這本書時發現的事情。」首章起手下筆,如此夫子自道;行至卷末終章又云:「『一個人是無法防止冤罪的。』這是我在完成本書時才真正意識到的事。」
以「一個人」的句式前後呼應,巧思生趣,寓意深遠;只用兩句話,貫穿首尾,引人入勝。
有一個人的江湖,不可能只有一個人的冤罪;有一個人蒙冤不白,不會只有一個人受苦受罪。
這本得來的不易的鉅作能在台灣付梓問世,也不僅僅是「一個人」的事,在此要特別感謝洪士軒博士、李怡修博士精心費時翻譯,以及參與本書譯稿討論的夥伴津村葵(Aoi Tsumura)、凃冠宇、邱雯琪、黃則瑀、劉盈良、顏士程、鄭詠綺、楊子葳、黃怡亭、顏思妤,還有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秘書處王季庭、鄭小春、柯昀青、羅士翔共同合力促成本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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