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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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係林文雄教授畢生致力於法理學研究教學工作之心血結晶與集大成之作,為一部廣義完整的法理學綜合論著,內容不僅詳實探究西方法理學從古至今之思想演變與理論發展的全貌,更對重要學說見解提出深刻的反思與批評,為台灣法理學界樹立令人敬佩的學術典範。
全書共分五章,包括第一章〈緒論〉、第二章〈自然法論〉、第三章〈實證法論〉、第四章〈法與社會論〉、第五章〈法學方法論〉,學問領域兼跨法之哲學及法學方法論;學術立場,融納自然法論、分析法學及社會法學等各個學派。時間起自古希臘哲學,且兼及先秦法律思想;地域則廣及歐陸英美,偶亦回眸中華大地。時空之源遠流長.寛廣遼濶,更具融貫整合之完美。
作者簡介
林文雄
台灣大學名譽教授。1936年生,台灣基隆市人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碩士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博士
經歷:
高考律師考試及格
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及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美國華盛頓大學訪問學人
中國比較法學會(今改為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台灣法理學學會理事長
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
出版感言
文雄常言,法理學是一門沒有法條之法學,但其重要性絕不遜於有法條之法學。因其認為民主法治是人類迄今所找到的一種最好之制度,但欲透徹瞭解民主法治,必須經過法理學之洗禮。而台灣之法理學一直有一普遍之缺點,即缺乏共同內容之教科書,不似民、刑等六法,至少有共同之篇章、法條,解釋方式雖有不同,但至少有其範圍。而法理學即欠缺共同之內容與範圍,對課程內容並無共識。所以他從民國59年(1970年)在台大法律系開始講授法理學此一門課程時,即同時著手編著法理學之課綱與基本架構,且於短短幾年間即完成初步手稿。何以沒有早日出書,與其治學嚴謹有關。他始終認為其手稿尚非完整,一直在找資料加以補充,而不敢倉促出書,直到病魔纏身,遂難以完成。
但出版一本完整而有系統之法理學書籍以供法律人參考之用,乃文雄多年來念茲在茲之心願。個人略為瀏覽其手稿各章節之綱要後,認為其基本架構已經完成,僅手稿每頁均有補充資料,文字密密麻麻,致使手稿面目全非,無法辨讀,付梓誠有困難。突然出現一個念頭,盍由個人將其手稿內容彙整清楚,再交給對法理學專精之人校訂後再出書,應可完成文雄之心願。個人雖受過法學教育,但並非專攻法理學,對於文雄法理學手稿之整理工作,當初亦不自量力,以明知其不可為而為,姑且試之的心態試做。然而在整理過程中,困難重重並非甚為順利。因文雄歷年補充之資料甚多,在手稿之空隙上細密填寫,字跡又小,有時需以手機拍照,再用兩根手指撥開放大,始得觀看清楚;有時依循手稿上所畫之箭頭,或上或下,或左或右,繞了幾圈之後,仍找不出頭緒,焦頭爛額之餘,難免潸然淚下,數次擲筆欲想棄之。然回首念及此乃文雄幾十年來鑽研之成果,縱使不盡完善,總有愚者之一得,此份學術論著,長期塵封蛛網,既有未妥,若使日後難躲付之一炬,灰飛煙滅,豈非罪過?因此乃克服萬難,繼續完成此一艱鉅工作。
本書得以出版,首先應感謝文雄之恩師碧海純一教授法理學上淵博之學識傳授,以及日本東京大學各位法科師長多年來給予文雄深厚之學術薰陶,使文雄能以淺顯易懂之文字,對法理學為具體而精闢之闡述,完成一套有系統之理論體系與基本架構。其次,應感謝台灣法理學會通過出版本書之專案,並由台大法律學院莊世同教授與研究生梁廷瑋同學以審慎之學術態度,詳密審閱校對。在此向二位謹致最深之謝意。最後更誠摯感激邱聰智教授雪中送炭,百忙中撥冗詳閱本書全部文稿後,對本書書名、架構、語詞提出諸多建言,並基此舖陳縷析,特捏全書之精髓,代文雄撰寫類似導讀之序文。其師生情誼之深厚,豈一個謝字了得?
個人不揣無學,亦未獲得文雄首肯,擅自將其手稿整理編次成書,惶恐至極!僅期能藉本書之面世,拋磚引玉,促使法理學者推陳出新,將布滿荊棘進入法理學殿堂之門徑,化為坦途,喚起法律人對法理學之研究興趣,期能達到正義之終極目的──造福人群。是則文雄夢寐以求之心願即已足矣!爰綴數語於書端,以表愚意之所在云爾。
敘於台大學人宿舍
林陳彩霞
癸卯年(西元2023年)冬月
目錄
出版感言 I
序 III
編者話頭 XIII
審閱者的話 XVII
第一章 緒論 1
壹、對法理學的誤會與澄清 1
貳、法理學的意義 4
參、法理學在法學上所占的地位 9
肆、法理學的課題 11
伍、學習法理學的益處 16
陸、法理學的基本用語 18
柒、結語 26
第二章 自然法論 27
第一節 古代自然法論 28
壹、自然法與自然法論的區別 28
貳、自然法的特徵 28
參、自然法的產生 29
肆、哲人學派的主張 30
伍、亞里斯多德之正義論 32
陸、亞里斯多德以後的主要學派 34
柒、古代自然法論的結語 37
第二節 中世紀自然法論 38
壹、中世紀的時代背景 38
貳、教父代表學者──聖.奧古斯汀的自然法論 38
參、經院學派代表學者—聖.阿奎那的自然法論 40
肆、中世紀自然法論的結語 43
第三節 近代自然法論 44
壹、序說 44
貳、本論 45
參、結論 60
第四節 現代自然法論 61
壹、時代背景 61
貳、主要學派與代表學者 63
參、結語 95
第五節 自然法論的總結 99
壹、自然法的意義 99
貳、各時代自然法的特色 100
參、反自然法論者的簡介 100
肆、對自然法論的批判 104
伍、探討自然法論的意義 111
第三章 實證法論 117
第一部分 實證法的一般理論 119
第一節 實證法的領域 119
壹、法與道德的區分 119
貳、實證法領域的特色 130
第二節 實證法的規範構造 135
壹、規範與事實 135
貳、法規範的多層構造 141
參、實證法的全體規範構造 146
第二部分 現代法實證主義的理論 159
第一節 法實證主義的意義及分類 159
壹、哲學上實證主義的地位 159
貳、法實證主義的特徵與分類 163
第二節 奧斯汀的法理論及其影響 168
壹、奧斯汀(John Austin,1790-1859)的法理論 168
貳、對奧斯汀法理論的批評 173
參、綜合評論─奧斯汀分析法學之貢獻及其缺點與影響 184
第三節 德法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88
壹、德國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88
貳、法國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90
第四節 二十世紀成立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93
壹、凱爾生之純粹法學(Hans Kelsen,1881-1973) 193
貳、新分析法學(The New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206
第五節 現代法實證主義的結語 227
壹、法實證主義與法律實證主義 227
貳、現代法實證主義的功過 228
參、法實證主義的展望 229
第四章 法與社會論 231
第一節 歷史法學 232
壹、德國歷史法學派──薩維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1861) 232
貳、英國歷史法學──梅因(Sir Henry James Sumner Maine,1822-1888) 241
參、結論 262
第二節 社會法學 264
序 說 264
壹、社會法學成立之背景 264
貳、法的社會研討,主要有四種形態 265
參、法社會學與社會法學之區分 267
本 論 267
壹、探討法與法制度之社會起源:耶林的法理論(The Legal Theory of Jhering) 267
貳、將法作為特定之社會現象:艾立希的法學理論(Legal Theory of Eugen Ehrlich) 270
參、法在社會中應有之任務 275
肆、探討法妥當性之社會基準 288
第三節 現實主義法學 296
壹、美國實用法實證主義運動產生之背景 296
貳、現實主義者運動之先驅者 298
參、美國實用法實證主義之哲學基礎 302
肆、美國實用法實證主義運動之意義及特徵 303
伍、現實主義者法學(realist jurisprudence)與其他法學之區分 306
陸、結語──評論美國現實主義法學 307
第四節 共產主義法學 310
壹、共產主義法學產生之時代背景 310
貳、以蘇聯為例 311
參、共產主義法學與西方法學之相異 312
肆、馬克思之政治、經濟理論概要 313
伍、馬克思之法理論 319
陸、對共產主義法學之批評 321
第五章 法學方法論 327
第一節 序論 327
壹、哲學與科學——對形而上學的批判—— 329
貳、科學哲學的產生 334
參、法學方法論的課題——經驗法學的確立—— 362
第二節 法學方法論的基礎理論 364
壹、經驗科學之方法論 364
貳、社會科學與價值判斷 374
第三節 法學方法論的適用 387
壹、法的本質或法的概念 387
貳、分析的法價值論 397
參、法的適用與解釋 411
附錄1
中国(台湾)法哲学の現状と課題─中国法思想を中心として─ 425
中國(台灣)法理學之現況與課題─以中國法律思想為重心─ 439
附錄2
私の目からみた日本と中華民国(台湾)の法哲学─日本における社会と法の体験を通じて─ 451
我所見到的日本與中華民國(台灣)之法理學─經由在日本經歷的社會與法之體驗─ 464
附錄3
林文雄教授主要著作目錄 475
參考文獻 479
索引 491
臺大法學教科書目錄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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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共分五章,包括第一章〈緒論〉、第二章〈自然法論〉、第三章〈實證法論〉、第四章〈法與社會論〉、第五章〈法學方法論〉,學問領域兼跨法之哲學及法學方法論;學術立場,融納自然法論、分析法學及社會法學等各個學派。時間起自古希臘哲學,且兼及先秦法律思想;地域則廣及歐陸英美,偶亦回眸中華大地。時空之源遠流長.寛廣遼濶,更具融貫整合之完美。
作者簡介
林文雄
台灣大學名譽教授。1936年生,台灣基隆市人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碩士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博士
經歷:
高考律師考試及格
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及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美國華盛頓大學訪問學人
中國比較法學會(今改為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台灣法理學學會理事長
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
出版感言
文雄常言,法理學是一門沒有法條之法學,但其重要性絕不遜於有法條之法學。因其認為民主法治是人類迄今所找到的一種最好之制度,但欲透徹瞭解民主法治,必須經過法理學之洗禮。而台灣之法理學一直有一普遍之缺點,即缺乏共同內容之教科書,不似民、刑等六法,至少有共同之篇章、法條,解釋方式雖有不同,但至少有其範圍。而法理學即欠缺共同之內容與範圍,對課程內容並無共識。所以他從民國59年(1970年)在台大法律系開始講授法理學此一門課程時,即同時著手編著法理學之課綱與基本架構,且於短短幾年間即完成初步手稿。何以沒有早日出書,與其治學嚴謹有關。他始終認為其手稿尚非完整,一直在找資料加以補充,而不敢倉促出書,直到病魔纏身,遂難以完成。
但出版一本完整而有系統之法理學書籍以供法律人參考之用,乃文雄多年來念茲在茲之心願。個人略為瀏覽其手稿各章節之綱要後,認為其基本架構已經完成,僅手稿每頁均有補充資料,文字密密麻麻,致使手稿面目全非,無法辨讀,付梓誠有困難。突然出現一個念頭,盍由個人將其手稿內容彙整清楚,再交給對法理學專精之人校訂後再出書,應可完成文雄之心願。個人雖受過法學教育,但並非專攻法理學,對於文雄法理學手稿之整理工作,當初亦不自量力,以明知其不可為而為,姑且試之的心態試做。然而在整理過程中,困難重重並非甚為順利。因文雄歷年補充之資料甚多,在手稿之空隙上細密填寫,字跡又小,有時需以手機拍照,再用兩根手指撥開放大,始得觀看清楚;有時依循手稿上所畫之箭頭,或上或下,或左或右,繞了幾圈之後,仍找不出頭緒,焦頭爛額之餘,難免潸然淚下,數次擲筆欲想棄之。然回首念及此乃文雄幾十年來鑽研之成果,縱使不盡完善,總有愚者之一得,此份學術論著,長期塵封蛛網,既有未妥,若使日後難躲付之一炬,灰飛煙滅,豈非罪過?因此乃克服萬難,繼續完成此一艱鉅工作。
本書得以出版,首先應感謝文雄之恩師碧海純一教授法理學上淵博之學識傳授,以及日本東京大學各位法科師長多年來給予文雄深厚之學術薰陶,使文雄能以淺顯易懂之文字,對法理學為具體而精闢之闡述,完成一套有系統之理論體系與基本架構。其次,應感謝台灣法理學會通過出版本書之專案,並由台大法律學院莊世同教授與研究生梁廷瑋同學以審慎之學術態度,詳密審閱校對。在此向二位謹致最深之謝意。最後更誠摯感激邱聰智教授雪中送炭,百忙中撥冗詳閱本書全部文稿後,對本書書名、架構、語詞提出諸多建言,並基此舖陳縷析,特捏全書之精髓,代文雄撰寫類似導讀之序文。其師生情誼之深厚,豈一個謝字了得?
個人不揣無學,亦未獲得文雄首肯,擅自將其手稿整理編次成書,惶恐至極!僅期能藉本書之面世,拋磚引玉,促使法理學者推陳出新,將布滿荊棘進入法理學殿堂之門徑,化為坦途,喚起法律人對法理學之研究興趣,期能達到正義之終極目的──造福人群。是則文雄夢寐以求之心願即已足矣!爰綴數語於書端,以表愚意之所在云爾。
敘於台大學人宿舍
林陳彩霞
癸卯年(西元2023年)冬月
目錄
出版感言 I
序 III
編者話頭 XIII
審閱者的話 XVII
第一章 緒論 1
壹、對法理學的誤會與澄清 1
貳、法理學的意義 4
參、法理學在法學上所占的地位 9
肆、法理學的課題 11
伍、學習法理學的益處 16
陸、法理學的基本用語 18
柒、結語 26
第二章 自然法論 27
第一節 古代自然法論 28
壹、自然法與自然法論的區別 28
貳、自然法的特徵 28
參、自然法的產生 29
肆、哲人學派的主張 30
伍、亞里斯多德之正義論 32
陸、亞里斯多德以後的主要學派 34
柒、古代自然法論的結語 37
第二節 中世紀自然法論 38
壹、中世紀的時代背景 38
貳、教父代表學者──聖.奧古斯汀的自然法論 38
參、經院學派代表學者—聖.阿奎那的自然法論 40
肆、中世紀自然法論的結語 43
第三節 近代自然法論 44
壹、序說 44
貳、本論 45
參、結論 60
第四節 現代自然法論 61
壹、時代背景 61
貳、主要學派與代表學者 63
參、結語 95
第五節 自然法論的總結 99
壹、自然法的意義 99
貳、各時代自然法的特色 100
參、反自然法論者的簡介 100
肆、對自然法論的批判 104
伍、探討自然法論的意義 111
第三章 實證法論 117
第一部分 實證法的一般理論 119
第一節 實證法的領域 119
壹、法與道德的區分 119
貳、實證法領域的特色 130
第二節 實證法的規範構造 135
壹、規範與事實 135
貳、法規範的多層構造 141
參、實證法的全體規範構造 146
第二部分 現代法實證主義的理論 159
第一節 法實證主義的意義及分類 159
壹、哲學上實證主義的地位 159
貳、法實證主義的特徵與分類 163
第二節 奧斯汀的法理論及其影響 168
壹、奧斯汀(John Austin,1790-1859)的法理論 168
貳、對奧斯汀法理論的批評 173
參、綜合評論─奧斯汀分析法學之貢獻及其缺點與影響 184
第三節 德法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88
壹、德國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88
貳、法國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90
第四節 二十世紀成立之分析法實證主義 193
壹、凱爾生之純粹法學(Hans Kelsen,1881-1973) 193
貳、新分析法學(The New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206
第五節 現代法實證主義的結語 227
壹、法實證主義與法律實證主義 227
貳、現代法實證主義的功過 228
參、法實證主義的展望 229
第四章 法與社會論 231
第一節 歷史法學 232
壹、德國歷史法學派──薩維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1861) 232
貳、英國歷史法學──梅因(Sir Henry James Sumner Maine,1822-1888) 241
參、結論 262
第二節 社會法學 264
序 說 264
壹、社會法學成立之背景 264
貳、法的社會研討,主要有四種形態 265
參、法社會學與社會法學之區分 267
本 論 267
壹、探討法與法制度之社會起源:耶林的法理論(The Legal Theory of Jhering) 267
貳、將法作為特定之社會現象:艾立希的法學理論(Legal Theory of Eugen Ehrlich) 270
參、法在社會中應有之任務 275
肆、探討法妥當性之社會基準 288
第三節 現實主義法學 296
壹、美國實用法實證主義運動產生之背景 296
貳、現實主義者運動之先驅者 298
參、美國實用法實證主義之哲學基礎 302
肆、美國實用法實證主義運動之意義及特徵 303
伍、現實主義者法學(realist jurisprudence)與其他法學之區分 306
陸、結語──評論美國現實主義法學 307
第四節 共產主義法學 310
壹、共產主義法學產生之時代背景 310
貳、以蘇聯為例 311
參、共產主義法學與西方法學之相異 312
肆、馬克思之政治、經濟理論概要 313
伍、馬克思之法理論 319
陸、對共產主義法學之批評 321
第五章 法學方法論 327
第一節 序論 327
壹、哲學與科學——對形而上學的批判—— 329
貳、科學哲學的產生 334
參、法學方法論的課題——經驗法學的確立—— 362
第二節 法學方法論的基礎理論 364
壹、經驗科學之方法論 364
貳、社會科學與價值判斷 374
第三節 法學方法論的適用 387
壹、法的本質或法的概念 387
貳、分析的法價值論 397
參、法的適用與解釋 411
附錄1
中国(台湾)法哲学の現状と課題─中国法思想を中心として─ 425
中國(台灣)法理學之現況與課題─以中國法律思想為重心─ 439
附錄2
私の目からみた日本と中華民国(台湾)の法哲学─日本における社会と法の体験を通じて─ 451
我所見到的日本與中華民國(台灣)之法理學─經由在日本經歷的社會與法之體驗─ 464
附錄3
林文雄教授主要著作目錄 475
參考文獻 479
索引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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