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ra Witt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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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為德國C.H.BECK出版社法律基礎概論系列叢書中,最為暢銷的教科書之一。作者除了對於德國當代經濟刑法的學說見解與實務觀點有著深刻的評論之外,更輔以案例導向、深入淺出的方式,使初次接觸經濟刑法的學習者能夠有效地掌握重點。是對於德國經濟刑法有興趣的讀者不容錯過的重要文獻。具體來說,本書的特色包括:
以論證架構的模式說明解答案例時應有的結構順序
以大字印刷的方式講解章節中必需瞭解的基礎內容
以小字印刷的方式表達章節中的進階知識
附有豐富的案例說明與文獻指引
作者簡介
Petra Wittig
德國慕尼黑大學(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ät München)法律學系畢業
德國奧古斯堡及慕尼黑實習文官
德國慕尼黑Droste Killius Triebel事務所律師
德國帕杓大學(Universität Passau)法學博士
博士論文題目:理性犯罪者„Der rationale Verbrecher“
德國帕杓大學學術助理(Bernhard Haffke教授)
德意志研究基金會(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獎學金得主
於德國帕杓大學完成教授升等論文
升等論文題目:詐欺罪的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一個規範分析的方法
„Das tatbestandsmäßige Verhalten des Betrugs. Ein normanalytischer Ansatz“
德國Heussen律師事務所(前身為德國PwC Veltins律師事務所)律師
德國Roxin律師事務所創所合夥人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Humboldt-Universität Berlin)客座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教授(自2007年起)
德國Roxin律師事務所顧問
譯者簡介
惲純良
現職: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學歷:
德國福萊堡大學(Albert-Ludwigs-Universität Freiburg)法學博士
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刑事法組)
政治大學法學士(法制組)
許絲捷
現職: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ät München)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刑事法組)
東吳大學法學士
譯者序
譯者們主觀上認為,翻譯雖然只是當一隻懂外文的「鸚鵡」,但是這隻鸚鵡想要當得稱職,卻很難說得上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不問翻譯作品的性質不能被認列為著作,對於自身學術資產的累積效果相對有限,在翻譯的同時,還必須對於原文做逐字逐句的精確理解;遇有語意不明之處,查閱大量文獻的工作更是難以避免。對於我國其他深耕於經濟刑法的研究者來講,一本德語翻譯書籍品質的良窳,恐怕難逃專業人士的法眼。對原文句義的理解與掌握程度,在呈現成中文時,倘若稍有不慎,往往隨時會陷入「自曝其短」的風險之中。因此,對於不論是在專業、或者是語言的掌握都還有許多進步空間的譯者們來講,不管怎麼看,翻譯一本原文厚達七百多頁的經濟刑法德語教科書,都算得上是一樁高風險的學術任務。
行文至此,理性的讀者或許會有此一問:既然自忖才學有限,又何苦甘冒「超越承擔」之譏,仍然執意要翻譯這本經濟刑法的教科書呢?這當中主要的原因,其實有三:第一、Wittig教授這本經濟刑法的教科書,在德國算得上是經濟刑法入門指引書籍的首選,書中體系性與案例導向式的講解兼具,深淺皆備,在教學與實務的領域中,這本教科書在德國一直備受推崇,無庸置疑。
第二、這幾年來,在我國學界與實務先進們的共同努力之下,台灣的經濟刑法蓬勃發展,個別研究者在各自專精的領域努力發表研究,著述立言,對於經濟刑法的在地深化固然是貢獻卓著,自不待言。但是一本具有體系性的、能夠帶給經濟刑法初學者整體概觀,建立架構的書籍,迄今為止卻仍然是付之闕如的。事實上,大凡台灣刑法的學習與研究者均知,德國不論是在傳統刑法、甚至在經濟刑法的領域,都一直是我國刑事法學的主要繼受國,彼邦發展出來的體系與架構,對我國法的解釋與適用來講,都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
第三、對於像我國一般的繼受法國家來講,一本良好的翻譯作品,理論上可以有效地提升學術討論的層級,避免像類似德語這一類相對艱澀的語言被少數人壟斷的現象。將原本用不易掌握的語言寫成的法律文獻,轉譯成有志於經濟刑法的學習者可以理解的專業知識,或許是一件不應該忽略的事情。如果像德語這種說不上容易入門的語言,都能夠被轉譯成可以理解的中文的話,那麼艱澀語言的藩籬就可以破除,在地學術討論的進步與深化,或許就指日可待。果若如此,那麼這樣子的超越承擔或許就還有些微的價值。
不過,也正是因為深怕翻譯的結果與「良好翻譯」的概念之間出現顯著的落差,成為「加害給付」,發生「著作代替翻譯」的現象(按:以為自己在翻譯,其實根本是在著作,因為人家原作者根本沒有這樣講!用近幾年的網路流行語來說,這種現象稱之為「超譯」),因此在翻譯的過程中,如果在查閱文獻之後,對於德語原意仍有不清楚的部分,都會在與Wittig教授的書信往返中提出討論。若干(極少數的)譯文,如果與德語原文有較大出入的話,可能是因為在與Wittig教授討論之後,為了有助於台灣讀者的理解,由Wittig教授親自修改德語原文所致。這些經過修改的原文將會在本書德語的第六版(預計2023年出版)中呈現。在翻譯時如有涉及到必須瞭解的案例背景事實,或者對於我國讀者而言,較為陌生的法律概念之處,我們也會盡量以譯註的方式加以說明,希望對於讀者在閱讀時的理解,能夠有所助益。
除此之外,本書之所以能成,最要感謝的,首先當然還是Wittig教授充分的信賴,願意將自己深獲好評的作品託付給能力有限的譯者們。當然,對於新學林出版社專業團隊的辛勞與支援,以及德國C.H.BECK出版社的慷慨授權,譯者們也有必要於此一併表達感謝。
最後必須強調的是:翻譯一定可以有更好的!譯者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深知才學有限,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尚請讀者諸君不吝指正,敬請海涵。
惲純良 許絲捷
序於台北
2022年6月
目錄
作者序 i
Vorwort ii
原書德語序 iii
原書德語初版序(2010) iv
譯者序 v
縮語表 xxix
第一篇 緒論
§ 1 導論 1
I. 經濟刑法之實務意義 1
II. 本書探討之課題 3
§ 2 概念闡釋 5
I. 欠缺法律定義 5
II. 犯罪學之概念 6
III. 刑事訴訟之概念 11
IV. 刑法釋義學之概念 13
§ 3 經濟刑法之歷史與發展 17
I. 至1945年前之發展 17
II. 1945年後之發展 18
III. 經濟刑法的歐洲化與國際化 24
第二篇 經濟刑法總則
§ 4 概論 39
§ 5 基本概念 41
I. (經濟)犯罪行為之基本要件 41
II. 行為 41
III. 構成要件 42
IV. 違法性 44
V. 罪責(可非難性) 44
VI. 其他可罰性要件 46
§ 6 構成要件理論 49
I. 規範技術 49
II. 因果關係 61
III. 不作為犯 72
IV. 正犯與共犯 87
V. 主觀構成要件:故意與構成要件錯誤 135
VI. 附論:刑事法規遵循 144
§ 7 違法性理論 155
I. 總論 155
II. 阻卻違法之緊急避難(刑法第34條、違反秩序罰法第16條) 156
III. 主管機關之許可 160
IV. 依命令之行為 164
第三篇 制裁
§ 8 概論 167
I. 對自然人之制裁 167
II. 對企業之制裁 170
§ 9 沒收 183
I. 總論 183
II. 違反秩序罰法之特性 188
III. 要件 190
IV. (替代價額)沒收的排除 195
V. 沒收範圍 198
VI. 對受益第三人所為之沒收(刑法第73b條) 202
VII. 擴大沒收(刑法第73a條) 205
VIII. 單獨沒收 207
IX. 沒收之效力 210
X. 程序 211
§ 10 剝奪超額收益 213
§ 11 犯罪所生之物、犯罪工具與犯罪客體的沒收 217
I. 法律性質 217
II. 要件 218
III. 對機關和代表人的特別規定(刑法第74e條) 219
§ 12 團體罰鍰 221
I. 基礎與犯罪結構 221
II. 規範關連性 224
III. 要件 225
IV. 裁量判斷 235
V. 罰鍰數額 236
VI. 展望:與團體制裁立法之關係 238
第四篇 經濟刑法分則(德國刑法)
§ 13 導論 241
§ 14 詐欺罪 243
I. 總論 243
II. 要件 247
III. 最重要案例類型之概觀 315
IV. 量刑(刑法第263條第3項) 316
V. 加重規定(刑法第263條第5項) 322
VI. 競合 322
§ 15 電腦詐欺罪 327
I. 總論 327
II. 第263a條第1項之要件 330
III. 未遂、預備行為與中止 339
IV 加重與量刑(刑法第263a條第2項併同刑法第263條第3項及第5項) 340
§ 16 保險詐欺罪與保險濫用罪 341
I. 總論 341
II. 保險案件中的詐術(刑法第263條第3項第2句第5款) 342
III. 濫用保險罪(刑法第265條) 345
§ 17 補助詐欺罪 349
I. 總論 350
II. 補助之概念(刑法第264條第8項) 354
III. 補助重要性之事實(刑法第264條第9項) 361
IV. 犯罪行為(刑法第264條第1項) 365
V. 主觀構成要件 372
VI. 量刑(刑法第264條第2項) 374
VII. 加重規定(刑法第264條第3項併同第263條第5項) 376
VIII. 中止(刑法第264條第6項) 376
IX. 與其他經濟犯罪之關係 378
§ 18 投資詐欺罪 379
I. 總論 379
II. 要件 384
III. 與其他構成要件之關係 394
§ 19 信用詐欺罪 397
I. 總論 397
II. 要件 400
III. 與刑法第263條之關係 408
§ 19a 運動競賽詐欺和操縱職業運動競賽罪 409
I. 總論 409
II. 運動競賽詐欺(刑法第265c條) 411
III. 操縱職業運動競賽(刑法第265d條) 421
IV. 量刑(刑法第265e條) 428
V. 刑法適用法 429
§ 20 背信罪 431
I. 總論 432
II. 濫權構成要件(刑法第266條第1項類型1) 441
III. 背託構成要件(刑法第266條第1項類型2) 474
IV. 財產上的不利益 494
V. 主觀構成要件 510
IV. 量刑(刑法第266條第2項併同刑法第263條第3項) 513
§ 21 濫用付款卡與信用卡罪 515
I. 總論 515
II. 要件 517
III. 競合 524
§ 22 剋扣保費與抑留工資罪 527
I. 總論 527
II. 要件 530
III. 違法性 550
IV. 量刑(刑法第266a條第4項) 551
V. 免除刑罰與個人解除刑罰事由(刑法第266a條第6項) 554
VI. 競合 555
§ 23 破產刑法 559
I. 總論 559
II. 破產罪(刑法第283、283a條) 563
III. 違反簿記義務罪(刑法第283b條) 605
IV. 包庇債權人罪(刑法第283c條) 607
V. 包庇債務人罪(刑法第283d條) 613
IV. 附論:過怠破產(破產法第15a條第4、5項) 617
§ 24 可罰的自利行為 627
I. 妨礙強制執行罪(刑法第288條) 627
II. 重利罪(刑法第291條) 633
§ 25 限制競爭約定 647
I. 總論 647
II. 要件 650
III. 其他 665
§ 26 商業往來與醫療事業中之行賄與收賄罪 667
I. 商業往來之行賄與收賄罪(刑法第299條) 668
II. 醫療事業的行賄與收賄罪(刑法第299a、299b條) 697
III. 競合 705
IV. 量刑(刑法第300條) 706
§ 27 公務員收賄與行賄 709
I. 總論 709
II. 基本職務收賄罪(刑法第331條) 713
III. 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第332條) 737
IV. 基本職務行賄罪(刑法第333條) 742
V. 違背職務行賄罪(刑法第334條) 744
VI. 行賄外國及國際職員(刑法第335a條) 744
第五編 經濟刑法分則(附屬刑法 — 摘選)
§ 28 不實說明犯罪 749
I. 總論 749
II.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法第399條) 751
III.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法第82條第1項、第2項第1款) 757
§ 29 財務報表刑法 761
I. 總論 761
II. 企業關係的不實陳述或粉飾 765
III. 對檢查人虛偽陳述 774
IV. 會計師違反報告義務 774
V. 違反保密義務 776
§ 30 證券交易法中的刑事犯罪 779
I. 總論 780
II. 可罰的市場操控(證券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 785
III. 可罰的內線交易(證券交易法第119條第3項) 810
§ 31 誘使股市投機交易 829
I. 總論 829
II. 要件 830
§ 32 反壟斷罰鍰法 833
I. 總論 833
II. 內國的反壟斷秩序違反法(限制競爭防止法第81條以下) 837
III. 歐盟的反壟斷秩序違反法 852
§ 33 不正競爭防止法與營業秘密保護法之犯罪 857
I. 總論 857
II. 可罰的廣告(不正競爭防止法第16條) 858
III. 營業秘密的刑事保護(營業秘密保護法第23條) 870
§ 34 勞動刑法 893
I. 總論 893
II. 社會法典第三部和違法工作及非法僱用防制法之外國非法勞工 896
III. 聯邦境內外國人居留就業及融合法與難民法的非法聘僱外國人 902
IV. 勞動派遣法中的非法勞動派遣 903
專有名詞索引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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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為德國C.H.BECK出版社法律基礎概論系列叢書中,最為暢銷的教科書之一。作者除了對於德國當代經濟刑法的學說見解與實務觀點有著深刻的評論之外,更輔以案例導向、深入淺出的方式,使初次接觸經濟刑法的學習者能夠有效地掌握重點。是對於德國經濟刑法有興趣的讀者不容錯過的重要文獻。具體來說,本書的特色包括:
以論證架構的模式說明解答案例時應有的結構順序
以大字印刷的方式講解章節中必需瞭解的基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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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豐富的案例說明與文獻指引
作者簡介
Petra Wittig
德國慕尼黑大學(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ät München)法律學系畢業
德國奧古斯堡及慕尼黑實習文官
德國慕尼黑Droste Killius Triebel事務所律師
德國帕杓大學(Universität Passau)法學博士
博士論文題目:理性犯罪者„Der rationale Verbrecher“
德國帕杓大學學術助理(Bernhard Haffke教授)
德意志研究基金會(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獎學金得主
於德國帕杓大學完成教授升等論文
升等論文題目:詐欺罪的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一個規範分析的方法
„Das tatbestandsmäßige Verhalten des Betrugs. Ein normanalytischer Ansatz“
德國Heussen律師事務所(前身為德國PwC Veltins律師事務所)律師
德國Roxin律師事務所創所合夥人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Humboldt-Universität Berlin)客座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教授(自2007年起)
德國Roxin律師事務所顧問
譯者簡介
惲純良
現職: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學歷:
德國福萊堡大學(Albert-Ludwigs-Universität Freiburg)法學博士
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刑事法組)
政治大學法學士(法制組)
許絲捷
現職: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ät München)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刑事法組)
東吳大學法學士
譯者序
譯者們主觀上認為,翻譯雖然只是當一隻懂外文的「鸚鵡」,但是這隻鸚鵡想要當得稱職,卻很難說得上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不問翻譯作品的性質不能被認列為著作,對於自身學術資產的累積效果相對有限,在翻譯的同時,還必須對於原文做逐字逐句的精確理解;遇有語意不明之處,查閱大量文獻的工作更是難以避免。對於我國其他深耕於經濟刑法的研究者來講,一本德語翻譯書籍品質的良窳,恐怕難逃專業人士的法眼。對原文句義的理解與掌握程度,在呈現成中文時,倘若稍有不慎,往往隨時會陷入「自曝其短」的風險之中。因此,對於不論是在專業、或者是語言的掌握都還有許多進步空間的譯者們來講,不管怎麼看,翻譯一本原文厚達七百多頁的經濟刑法德語教科書,都算得上是一樁高風險的學術任務。
行文至此,理性的讀者或許會有此一問:既然自忖才學有限,又何苦甘冒「超越承擔」之譏,仍然執意要翻譯這本經濟刑法的教科書呢?這當中主要的原因,其實有三:第一、Wittig教授這本經濟刑法的教科書,在德國算得上是經濟刑法入門指引書籍的首選,書中體系性與案例導向式的講解兼具,深淺皆備,在教學與實務的領域中,這本教科書在德國一直備受推崇,無庸置疑。
第二、這幾年來,在我國學界與實務先進們的共同努力之下,台灣的經濟刑法蓬勃發展,個別研究者在各自專精的領域努力發表研究,著述立言,對於經濟刑法的在地深化固然是貢獻卓著,自不待言。但是一本具有體系性的、能夠帶給經濟刑法初學者整體概觀,建立架構的書籍,迄今為止卻仍然是付之闕如的。事實上,大凡台灣刑法的學習與研究者均知,德國不論是在傳統刑法、甚至在經濟刑法的領域,都一直是我國刑事法學的主要繼受國,彼邦發展出來的體系與架構,對我國法的解釋與適用來講,都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
第三、對於像我國一般的繼受法國家來講,一本良好的翻譯作品,理論上可以有效地提升學術討論的層級,避免像類似德語這一類相對艱澀的語言被少數人壟斷的現象。將原本用不易掌握的語言寫成的法律文獻,轉譯成有志於經濟刑法的學習者可以理解的專業知識,或許是一件不應該忽略的事情。如果像德語這種說不上容易入門的語言,都能夠被轉譯成可以理解的中文的話,那麼艱澀語言的藩籬就可以破除,在地學術討論的進步與深化,或許就指日可待。果若如此,那麼這樣子的超越承擔或許就還有些微的價值。
不過,也正是因為深怕翻譯的結果與「良好翻譯」的概念之間出現顯著的落差,成為「加害給付」,發生「著作代替翻譯」的現象(按:以為自己在翻譯,其實根本是在著作,因為人家原作者根本沒有這樣講!用近幾年的網路流行語來說,這種現象稱之為「超譯」),因此在翻譯的過程中,如果在查閱文獻之後,對於德語原意仍有不清楚的部分,都會在與Wittig教授的書信往返中提出討論。若干(極少數的)譯文,如果與德語原文有較大出入的話,可能是因為在與Wittig教授討論之後,為了有助於台灣讀者的理解,由Wittig教授親自修改德語原文所致。這些經過修改的原文將會在本書德語的第六版(預計2023年出版)中呈現。在翻譯時如有涉及到必須瞭解的案例背景事實,或者對於我國讀者而言,較為陌生的法律概念之處,我們也會盡量以譯註的方式加以說明,希望對於讀者在閱讀時的理解,能夠有所助益。
除此之外,本書之所以能成,最要感謝的,首先當然還是Wittig教授充分的信賴,願意將自己深獲好評的作品託付給能力有限的譯者們。當然,對於新學林出版社專業團隊的辛勞與支援,以及德國C.H.BECK出版社的慷慨授權,譯者們也有必要於此一併表達感謝。
最後必須強調的是:翻譯一定可以有更好的!譯者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深知才學有限,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尚請讀者諸君不吝指正,敬請海涵。
惲純良 許絲捷
序於台北
2022年6月
目錄
作者序 i
Vorwort ii
原書德語序 iii
原書德語初版序(2010) iv
譯者序 v
縮語表 xxix
第一篇 緒論
§ 1 導論 1
I. 經濟刑法之實務意義 1
II. 本書探討之課題 3
§ 2 概念闡釋 5
I. 欠缺法律定義 5
II. 犯罪學之概念 6
III. 刑事訴訟之概念 11
IV. 刑法釋義學之概念 13
§ 3 經濟刑法之歷史與發展 17
I. 至1945年前之發展 17
II. 1945年後之發展 18
III. 經濟刑法的歐洲化與國際化 24
第二篇 經濟刑法總則
§ 4 概論 39
§ 5 基本概念 41
I. (經濟)犯罪行為之基本要件 41
II. 行為 41
III. 構成要件 42
IV. 違法性 44
V. 罪責(可非難性) 44
VI. 其他可罰性要件 46
§ 6 構成要件理論 49
I. 規範技術 49
II. 因果關係 61
III. 不作為犯 72
IV. 正犯與共犯 87
V. 主觀構成要件:故意與構成要件錯誤 135
VI. 附論:刑事法規遵循 144
§ 7 違法性理論 155
I. 總論 155
II. 阻卻違法之緊急避難(刑法第34條、違反秩序罰法第16條) 156
III. 主管機關之許可 160
IV. 依命令之行為 164
第三篇 制裁
§ 8 概論 167
I. 對自然人之制裁 167
II. 對企業之制裁 170
§ 9 沒收 183
I. 總論 183
II. 違反秩序罰法之特性 188
III. 要件 190
IV. (替代價額)沒收的排除 195
V. 沒收範圍 198
VI. 對受益第三人所為之沒收(刑法第73b條) 202
VII. 擴大沒收(刑法第73a條) 205
VIII. 單獨沒收 207
IX. 沒收之效力 210
X. 程序 211
§ 10 剝奪超額收益 213
§ 11 犯罪所生之物、犯罪工具與犯罪客體的沒收 217
I. 法律性質 217
II. 要件 218
III. 對機關和代表人的特別規定(刑法第74e條) 219
§ 12 團體罰鍰 221
I. 基礎與犯罪結構 221
II. 規範關連性 224
III. 要件 225
IV. 裁量判斷 235
V. 罰鍰數額 236
VI. 展望:與團體制裁立法之關係 238
第四篇 經濟刑法分則(德國刑法)
§ 13 導論 241
§ 14 詐欺罪 243
I. 總論 243
II. 要件 247
III. 最重要案例類型之概觀 315
IV. 量刑(刑法第263條第3項) 316
V. 加重規定(刑法第263條第5項) 322
VI. 競合 322
§ 15 電腦詐欺罪 327
I. 總論 327
II. 第263a條第1項之要件 330
III. 未遂、預備行為與中止 339
IV 加重與量刑(刑法第263a條第2項併同刑法第263條第3項及第5項) 340
§ 16 保險詐欺罪與保險濫用罪 341
I. 總論 341
II. 保險案件中的詐術(刑法第263條第3項第2句第5款) 342
III. 濫用保險罪(刑法第265條) 345
§ 17 補助詐欺罪 349
I. 總論 350
II. 補助之概念(刑法第264條第8項) 354
III. 補助重要性之事實(刑法第264條第9項) 361
IV. 犯罪行為(刑法第264條第1項) 365
V. 主觀構成要件 372
VI. 量刑(刑法第264條第2項) 374
VII. 加重規定(刑法第264條第3項併同第263條第5項) 376
VIII. 中止(刑法第264條第6項) 376
IX. 與其他經濟犯罪之關係 378
§ 18 投資詐欺罪 379
I. 總論 379
II. 要件 384
III. 與其他構成要件之關係 394
§ 19 信用詐欺罪 397
I. 總論 397
II. 要件 400
III. 與刑法第263條之關係 408
§ 19a 運動競賽詐欺和操縱職業運動競賽罪 409
I. 總論 409
II. 運動競賽詐欺(刑法第265c條) 411
III. 操縱職業運動競賽(刑法第265d條) 421
IV. 量刑(刑法第265e條) 428
V. 刑法適用法 429
§ 20 背信罪 431
I. 總論 432
II. 濫權構成要件(刑法第266條第1項類型1) 441
III. 背託構成要件(刑法第266條第1項類型2) 474
IV. 財產上的不利益 494
V. 主觀構成要件 510
IV. 量刑(刑法第266條第2項併同刑法第263條第3項) 513
§ 21 濫用付款卡與信用卡罪 515
I. 總論 515
II. 要件 517
III. 競合 524
§ 22 剋扣保費與抑留工資罪 527
I. 總論 527
II. 要件 530
III. 違法性 550
IV. 量刑(刑法第266a條第4項) 551
V. 免除刑罰與個人解除刑罰事由(刑法第266a條第6項) 554
VI. 競合 555
§ 23 破產刑法 559
I. 總論 559
II. 破產罪(刑法第283、283a條) 563
III. 違反簿記義務罪(刑法第283b條) 605
IV. 包庇債權人罪(刑法第283c條) 607
V. 包庇債務人罪(刑法第283d條) 613
IV. 附論:過怠破產(破產法第15a條第4、5項) 617
§ 24 可罰的自利行為 627
I. 妨礙強制執行罪(刑法第288條) 627
II. 重利罪(刑法第291條) 633
§ 25 限制競爭約定 647
I. 總論 647
II. 要件 650
III. 其他 665
§ 26 商業往來與醫療事業中之行賄與收賄罪 667
I. 商業往來之行賄與收賄罪(刑法第299條) 668
II. 醫療事業的行賄與收賄罪(刑法第299a、299b條) 697
III. 競合 705
IV. 量刑(刑法第300條) 706
§ 27 公務員收賄與行賄 709
I. 總論 709
II. 基本職務收賄罪(刑法第331條) 713
III. 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第332條) 737
IV. 基本職務行賄罪(刑法第333條) 742
V. 違背職務行賄罪(刑法第334條) 744
VI. 行賄外國及國際職員(刑法第335a條) 744
第五編 經濟刑法分則(附屬刑法 — 摘選)
§ 28 不實說明犯罪 749
I. 總論 749
II.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法第399條) 751
III.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法第82條第1項、第2項第1款) 757
§ 29 財務報表刑法 761
I. 總論 761
II. 企業關係的不實陳述或粉飾 765
III. 對檢查人虛偽陳述 774
IV. 會計師違反報告義務 774
V. 違反保密義務 776
§ 30 證券交易法中的刑事犯罪 779
I. 總論 780
II. 可罰的市場操控(證券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 785
III. 可罰的內線交易(證券交易法第119條第3項) 810
§ 31 誘使股市投機交易 829
I. 總論 829
II. 要件 830
§ 32 反壟斷罰鍰法 833
I. 總論 833
II. 內國的反壟斷秩序違反法(限制競爭防止法第81條以下) 837
III. 歐盟的反壟斷秩序違反法 852
§ 33 不正競爭防止法與營業秘密保護法之犯罪 857
I. 總論 857
II. 可罰的廣告(不正競爭防止法第16條) 858
III. 營業秘密的刑事保護(營業秘密保護法第23條) 870
§ 34 勞動刑法 893
I. 總論 893
II. 社會法典第三部和違法工作及非法僱用防制法之外國非法勞工 896
III. 聯邦境內外國人居留就業及融合法與難民法的非法聘僱外國人 902
IV. 勞動派遣法中的非法勞動派遣 903
專有名詞索引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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