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震
定價:NT$ 620
優惠價:88 折,NT$ 545
本商品已絕版
★收錄最新108~111年消防設備士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三民輔考權威名師廖震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本科命題大綱及歷年考試重要考點編寫本書。
【本書適用】
這本《消防法規概要》適用於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消防設備士類科」的考生。
【考試簡介】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為中華民國每年固定辦理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屬於證照考試,通過後須經專業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高考消防設備師or普考消防設備士),取得後即能自行開業負責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等工作。
錄取標準: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六十分為錄取標準。
應考資格(普考消防設備士):
一、具有本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表第一、二、三、五款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依消防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及檢修工作之相關技術士,並有證明文件者。
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滅火器消防安全設備或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有證明文件者。
【最新考情】
近年消防設備士每年約有二千多人報考,及格率約為16%。
報名日期:112.02.21-03.02
考試日期:112.06.03-06.04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沒有學過法律的一般考生也能來考消防設備士嗎?
.消防法規種類那麼多,哪些最常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高分?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準?
以上關於考生對《消防法規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本書的分章與主題對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設計,其特色如下:
一、依命題大綱編撰三大章13個重點
消防法規種類眾多,範圍較廣。作者考究歷年考古題,以命題大綱為經緯,寫成本書三大章13個重點,緊扣出題方向。重要條文細節附有補充說明,易混淆的概念使用表格歸納整理,透過互相對照,釐清概念毫不費力。作者深知準備考試,時間就是實力,遂以自身法學專業,費時研究與匯整雜散的消防相關子法、建築法規與工程倫理,務期節省考生蒐羅資料的光陰,將這些寶貴時間轉至重點研讀,讓其他考生漸漸看不到你的車尾燈。
二、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
作者將考究歷年考古題所得之關鍵重點,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每章最末附有模擬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猶如囊袋,縱使消防法規命題範圍寬廣,只要本書在手,考生讀來也有如探囊取物之易。
三、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8~111年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試題,100%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配合法規精心修訂,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消防法(111.05.11修正)
因應時空環境變遷以及近期重大火災案例,修正消防法第9條,明定停歇業場所也應辦理,以落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110.11.10修正)
為強化六類物品場所之安全管理,使規範更加周全,符合實際需要,並強化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增訂供應設備之定義及應置於室外或屋外,以及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經營者對於供應設備之安全管理責任等相關規定。
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修正室內儲存場所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分級規定。(修正條文第8條、第28條及第29條)
二、修正無法依本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1判定類別或分級之公共危險物品,應由管理權人將判定結果或相關證明資料,提供當地消防機關進行判定。(修正條文第12條)
三、修正儲存六類物品數量未達管制量50倍及儲存高閃火點物品之室內儲存場所規定。(修正條文第24條至第27條)
四、增訂於供作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使用之一層建築物,設置儲存閃火點在攝氏40度以上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室內儲槽場所時,其位置、構造及設備規定。(修正條文第33條)
五、增訂六類物品各類場所之安全管理規定。(修正條文第46條之1及第46條之2)
六、明定供應設備之定義、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經營者之管理責任及供應設備相關安全規定。(修正條文第61條之1、第69條之1及第73條之1)
七、明定新建建築物之容器應設置於室外或屋外。(修正條文第73條之2)
八、配合消防法修正已將相關條文內容提升位階另定規範,爰刪除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74條、第75條、第75條之1及第75條之2)
九、配合場所構造及設備規定增修,修正既設場所改善規定。(修正條文第79條之1及第79條附表5)
【準備要領】
一、熟記常考法條細節
從歷屆試題選擇題分析中可知,消防法規這科目命題範圍雖然較廣,但先掌握「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此三部分,記熟條文細節,並多加注意條文中出現的「數字」,就已駕馭近六成的分數。
二、勤做試題演練
勤做考古題是最快檢視自我程度的方法,藉由考古題可以釐清閱讀時的盲點,進而針對自己的弱處做加強,畢竟考試不是比誰記得多,而是比誰忘得少。閱讀內文後馬上使用每章最末附上的模擬試題與歷屆試題,就能大幅提升自我能力,熟練處牢牢記,不熟處記牢牢,分數自然到手。
三、善用圖像與表格協助記憶
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減輕背誦的辛苦。且每年的新修法常成為來年的命題新寵,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亦須額外關切新修法內容。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廖震
現職
三民輔考機構專職講師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我是廖震,現在是三民輔考法科專任講師。這本書,是專為預備參加消防設備士考試的您寫的。
對我來說,提供您出題範圍與準備考試的正確、妥善及關鍵法規內容,並透過體系化整理、圖表化學習之呈現方式,讓您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最充實的學習效益,是本書最想成就的目標。
感謝您購買並閱讀本書,希望您有任何問題都能到我的FB(廖震的專業法學教室)上留言討論,讓我們一同圓滿您金榜題名的夢想!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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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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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最新108~111年消防設備士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三民輔考權威名師廖震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本科命題大綱及歷年考試重要考點編寫本書。
【本書適用】
這本《消防法規概要》適用於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消防設備士類科」的考生。
【考試簡介】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為中華民國每年固定辦理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屬於證照考試,通過後須經專業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高考消防設備師or普考消防設備士),取得後即能自行開業負責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等工作。
錄取標準: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六十分為錄取標準。
應考資格(普考消防設備士):
一、具有本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表第一、二、三、五款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依消防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及檢修工作之相關技術士,並有證明文件者。
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滅火器消防安全設備或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有證明文件者。
【最新考情】
近年消防設備士每年約有二千多人報考,及格率約為16%。
報名日期:112.02.21-03.02
考試日期:112.06.03-06.04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沒有學過法律的一般考生也能來考消防設備士嗎?
.消防法規種類那麼多,哪些最常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高分?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準?
以上關於考生對《消防法規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本書的分章與主題對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設計,其特色如下:
一、依命題大綱編撰三大章13個重點
消防法規種類眾多,範圍較廣。作者考究歷年考古題,以命題大綱為經緯,寫成本書三大章13個重點,緊扣出題方向。重要條文細節附有補充說明,易混淆的概念使用表格歸納整理,透過互相對照,釐清概念毫不費力。作者深知準備考試,時間就是實力,遂以自身法學專業,費時研究與匯整雜散的消防相關子法、建築法規與工程倫理,務期節省考生蒐羅資料的光陰,將這些寶貴時間轉至重點研讀,讓其他考生漸漸看不到你的車尾燈。
二、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
作者將考究歷年考古題所得之關鍵重點,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每章最末附有模擬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猶如囊袋,縱使消防法規命題範圍寬廣,只要本書在手,考生讀來也有如探囊取物之易。
三、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8~111年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試題,100%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配合法規精心修訂,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消防法(111.05.11修正)
因應時空環境變遷以及近期重大火災案例,修正消防法第9條,明定停歇業場所也應辦理,以落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110.11.10修正)
為強化六類物品場所之安全管理,使規範更加周全,符合實際需要,並強化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增訂供應設備之定義及應置於室外或屋外,以及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經營者對於供應設備之安全管理責任等相關規定。
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修正室內儲存場所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分級規定。(修正條文第8條、第28條及第29條)
二、修正無法依本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1判定類別或分級之公共危險物品,應由管理權人將判定結果或相關證明資料,提供當地消防機關進行判定。(修正條文第12條)
三、修正儲存六類物品數量未達管制量50倍及儲存高閃火點物品之室內儲存場所規定。(修正條文第24條至第27條)
四、增訂於供作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使用之一層建築物,設置儲存閃火點在攝氏40度以上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室內儲槽場所時,其位置、構造及設備規定。(修正條文第33條)
五、增訂六類物品各類場所之安全管理規定。(修正條文第46條之1及第46條之2)
六、明定供應設備之定義、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經營者之管理責任及供應設備相關安全規定。(修正條文第61條之1、第69條之1及第73條之1)
七、明定新建建築物之容器應設置於室外或屋外。(修正條文第73條之2)
八、配合消防法修正已將相關條文內容提升位階另定規範,爰刪除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74條、第75條、第75條之1及第75條之2)
九、配合場所構造及設備規定增修,修正既設場所改善規定。(修正條文第79條之1及第79條附表5)
【準備要領】
一、熟記常考法條細節
從歷屆試題選擇題分析中可知,消防法規這科目命題範圍雖然較廣,但先掌握「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此三部分,記熟條文細節,並多加注意條文中出現的「數字」,就已駕馭近六成的分數。
二、勤做試題演練
勤做考古題是最快檢視自我程度的方法,藉由考古題可以釐清閱讀時的盲點,進而針對自己的弱處做加強,畢竟考試不是比誰記得多,而是比誰忘得少。閱讀內文後馬上使用每章最末附上的模擬試題與歷屆試題,就能大幅提升自我能力,熟練處牢牢記,不熟處記牢牢,分數自然到手。
三、善用圖像與表格協助記憶
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減輕背誦的辛苦。且每年的新修法常成為來年的命題新寵,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亦須額外關切新修法內容。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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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震
現職
三民輔考機構專職講師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我是廖震,現在是三民輔考法科專任講師。這本書,是專為預備參加消防設備士考試的您寫的。
對我來說,提供您出題範圍與準備考試的正確、妥善及關鍵法規內容,並透過體系化整理、圖表化學習之呈現方式,讓您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最充實的學習效益,是本書最想成就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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