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艾莉絲.孟若(Alice Munro)
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加拿大著名小說家,1931生於安大略省溫安鎮。她的父親是養狐狸和貂的農民,母親是教師,十幾歲時就愛上閱讀,並開始嘗試寫作。她曾獲獎學金進入西安大略大學就讀,後選擇休學。自1950年代以來一直在寫短篇小說。1951年結婚後她與丈夫搬到西溫哥華,1963年又搬到了維多利亞,並在那裡開立了一間「孟若書店」。1969年,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說集《快樂陰影之舞》出版。此後大約每四年,孟若就會推出一本新的作品。
在宣布封筆前,她一共著有十三本短篇小說集及一部長篇小說。孟若一生獲獎無數,曾三度獲得加拿大總督文學獎(Governor General’s Literary Awards)、兩度獲頒吉勒文學獎(Giller Prize),並於2009年時獲頒曼布克國際文學獎(Man Booker International Prize)。另曾獲Rea短篇小說獎(Rea Award for the Short Story)、萊南文學獎(Lannan Literary Award)、英國W. H. 史密斯書獎、美國國家書獎之書評獎、筆會/馬拉默德短篇小說獎、歐‧亨利短篇小說獎等。作品散見於加拿大各大雜誌、報刊,及《紐約客》、《大西洋月刊》、《巴黎評論》等。如今孟若的小說已被譯為十三種語言。她現居安大略省,鄰近休倫湖的小鎮克林頓。
譯者簡介:
蔡宜真
成功大學建築系學士、義大利歐洲設計學院整合傳播碩士。
譯作:蔓越莓皇后、樂高神話、擦擦史……等。
章節試閱
弗雷茨路
我們會在瓦瓦納許河畔耗上幾天,幫班尼叔叔釣魚、替他抓青蛙。我們沿著柳樹下泥濘的河岸邊以及長滿鼠尾草和茅草的泥沼尋找,躡手躡腳地尾隨在後,緩緩接近牠們,然後猛地抓住。鼠尾草和茅草在我們光溜溜的腿上留下細小的割傷,一開始還看不出來。老蛙都很清楚最好避開我們,但其實我們也不想抓牠們;我們要抓的是那些青綠、細瘦的,鮮嫩欲滴、正值年少的。牠們冰涼涼又滑溜溜,我們會把牠們輕捏在手中,撲通丟進一只蜂蜜桶子裡,再蓋上蓋子。接下來,牠們就一直待在裡面,直到班尼叔叔用鉤子把牠們掛起來為止。
班尼叔叔不是我們的親叔叔,他也不是任何人的親叔叔。
他站在離河岸邊有一點距離的棕色淺水中,那裡的河床底不是爛泥,而是小石頭和砂礫。他穿著每天那同一套衣服,不論去哪裡他都穿一樣—橡膠靴、連身褲,沒穿上衣,外加一件西裝外套,已然褪色的黑。外套釦子扣上,露出胸前一片V型曬成紅色的緊實皮膚,邊緣則可見細緻的白色肌膚。他頭上戴的毛氈帽上繫著一條細細的緞帶,其上的兩根羽飾早已因汗漬而暗淡了。
只要我們一踏進水中,他根本不用轉頭,便能立即查覺。
「你們這些孩子要是想在這片泥巴裡玩潑水遊戲、嚇跑魚,那就去別的地方,滾出我的
河岸。」
河岸不是他的。這裡,他經常釣魚的地方,其實是我們的。但我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按照他的想法,這條河、樹叢,甚至整個格蘭諾許沼地,或多或少都算是他的,因為從來沒有任何人比他更了解這裡。他宣稱他是唯一一個曾經穿越沼地的人,而不像其他人,只在沼地邊緣進行小範圍的探險。他說沼地裡有流沙坑,輕易就可以吞沒一輛兩噸重的大卡車,像咬一口早餐那樣簡單。(我以為流沙是閃閃發亮、滾動的凝固液體—因為我把流沙〔quicksand〕和水銀〔quicksilver〕搞混了。)他說,瓦瓦納許河裡有許多很深的洞,夏季時足足有二十呎深。他還說他可以帶我們去看,但他從來沒有兌現承諾。
任誰有一絲懷疑,他便會忍不住動怒。
「等你掉進去,就會相信我說的話了。」
留著濃密的黑色鬍鬚,眼神凶悍,長了一張宛如掠食性動物般微妙的臉。他的年紀不像他的穿著看上去那樣老,他臉上的鬍鬚和他的氣質總讓人認為,他是那種幾乎還沒脫離青春期,就已經變得冥頑不靈的人。他的宣稱、預測和評斷中,都隱藏著一種專注的熱情。有一回,在我們的庭院裡,他抬頭看著彩虹,大聲說道:「你知道那是什麼嗎?那是神的承諾,代表不會再有另一次大洪水!」他為此而全身顫抖,彷彿這重大承諾是在前一刻方才許下,而他本人為此承接。
當他捕到他想抓的魚時(他會把大嘴黑鱸丟回水裡,留下鰱魚和河鱸,還說河鱸是種美味的魚,雖然刺多得像針插一樣),我們所有人就會一起從樹蔭下的河岸低地爬上來,穿過田野走向他家。我和歐文光著腳,輕鬆地走在收割後的田地上。有時候,我們家那隻不太搭理人的狗—市長—會隔著一段距離跟著我們。班尼叔叔的房子就在樹叢邊緣;再過去一哩,便不見樹叢而是一片沼澤。他的房子高大亮白,老舊未上漆的木板被夏日陽光曬得褪色變淡,窗上的遮板是深綠色的,已經腐朽損壞,每一扇窗上的遮板皆拉下。屋子後方的樹叢幽深、燥熱,密密地長滿多刺的灌木,滿是成群飛舞的昆蟲。
在房子和樹叢之間有好幾個籠舍,裡面總是關著一些捕抓來的動物,例如一隻半馴化的金色雪貂、一對野生的水貂、一隻腳被陷阱夾傷的紅狐等。這隻紅狐一跛一跛,半夜裡會高聲嚎叫,名字叫女爵。浣熊則不需要籠舍,牠們就住在院子周圍的樹上,比貓還溫馴,會自己到門邊等著餵食。浣熊最喜歡口香糖了。松鼠也會來,不怕人地坐在窗臺上,或是在門廊上的報紙堆裡翻找、覓食。
還有另一種深度較淺的籠舍,或說土坑,緊鄰在房子一側牆邊的地上,其他三面則釘上木板,高約兩呎。班尼叔叔養的烏龜就在這裡。有一年夏天,他一心一意只想捉到烏龜,他說他要把烏龜賣給一個從底特律來的美國人,對方出價一磅三十五分錢。
「把烏龜煮成湯。」班尼叔叔一邊搭建這處烏龜籠一邊說道。他對於動物悲慘下場的熱
中程度,與馴養、餵養牠們不相上下。
「烏龜湯!」
「美國人喝的。」班尼叔叔說,好似這個理由相當充分。「我自己是絕對不喝。」
不知道是那個美國人後來不見蹤影,還是他不願意付給班尼叔叔合意的價錢,又或者是這件事從頭到尾就只是個傳言;總之,這次交易最後不了了之。幾個星期後,要是你向班尼叔叔提起烏龜的事,他就會一臉茫然,說:「噢!我已經不想去費心煩惱那件事了。」一副你消息實在太不靈通,他替你感到難過的樣子。
他坐在我們家廚房門後面,他最喜歡的那張椅子上—他坐在那裡的樣子,就好像在說他可沒什麼閒工夫坐著,也不想麻煩誰,這會兒坐坐就要離開—此時的班尼叔叔總是有很多新聞可以說,內容多是關於商業投機,而且都是些驚人之舉。那些住在不遠處的人,例如南方的人或是鄰近的格蘭特利鎮的居民,正賺進大把鈔票,他們養金吉拉兔、繁殖虎皮鸚鵡。他們幾乎不用花什麼功夫,一年便賺進一萬元。他幾乎從沒做過什麼穩定的職業,但他一直都在替我父親工作;其中一個原因或許是我父親養銀狐。這種職業是如此高風險又不尋常,既迷人又可怕,無法大量獲利,卻又有著致富希望。
他在自家門廊上把魚清理好,要是他想吃的話,會立即炸一些魚。鍋子上黏著陳年的煙燻油漬,而他會直接就著鍋子吃起來。不論外面有多溫暖明亮,他都會點上燈,那不過是直接從天花板上垂下的燈泡。屋子裡一堆又一堆的雜物和厚厚的灰塵,將光線吞噬。
我和歐文在回家的路上,有時會試著一一說出他家裡、或單單是廚房裡的東西。
「兩臺烤麵包機,一臺是有蓋子的那種,另一臺是吐司要平放那種。」
「一個汽車座椅。」
「捲起來的床墊。一臺手風琴。」
但我們心知肚明,我們說出來的,連一半的數量都不到。我們記得的那些東西要是全部被移到屋外,屋裡也不會感覺少了些什麼。這些只不過是那成堆殘骸頂端露出來的一小部分,少數可辨識的物品罷了。那裡有成堆亂七八糟、破破爛爛的地毯、亞麻油布地毯、家具的各個部位、機器零件、釘子、纜線、工具和各種家用用具。這棟屋子以前是班尼叔叔父母住的地方,他們婚後一直都住在這裡(我只記得他們很老又很胖,眼睛半瞎,坐在陽光下的門廊上,穿了很多層逐漸風化的深色衣服)。所以這裡所堆積的,有部分來自五十年的家庭生活,但也有一部分是別人棄置不用的。班尼叔叔會問對方可不可以給他,然後帶回家;有些甚至是從朱比利鎮上的垃圾場拖回來的。他說,他想把這些東西修補一下,變得可以用之後,再賣出去。倘使他住在城裡,就會開一間大型的廢棄物商店,一輩子的時間都花在成堆的舊家具、壞掉的家電、缺角的碗盤,還有覆滿髒汙的某人親戚畫像上。其實他就是珍惜這些破爛本身,只不過是假裝要讓這些東西再次派上用場罷了。
在他的屋子裡,我最喜歡的還不是這些,而是門廊上成堆的舊報紙,那些我怎麼都看不膩。他不看朱比利《號角前鋒報》,也不看那些會晚一天投遞到我們信箱中的城市報紙;他不訂《號角週刊》或是《週六晚報》。他的報紙一週送達一次,紙張粗糙、印刷品質很糟,頭條都是三吋高的大字。這是他獲取外界世界資訊的唯一來源,因為他幾乎沒有堪用的收音機。這些報紙裡的世界和我父母閱讀的報紙或聽到的每日新聞截然不同。這些頭條和當時正開打的戰爭無關,也無涉於選舉、熱浪和意外。而是關於下列這些內容:
狠父以雙胞胎女兒餵豬
一婦女產下人猴嬰
處女慘遭著魔和尚在十字架上輪姦
狠婦郵寄丈夫屍塊
我會坐在下陷的門廊邊緣,一邊用腳輕觸一定是班尼叔叔的母親以前種植的石竹花,一邊讀報。最後,班尼叔叔總會說:「妳可以把那些報紙帶回家,我都看完了。」
但我很清楚,最好別這麼做。於是我愈讀愈快,盡可能地多讀,之後才走進陽光下盡情伸展四肢,踏上小徑,穿越田野回家去。那時的我會因為目睹了如此暴露的邪惡而頭昏腦脹,這些惡行是如此的有創意而且出色,卻又充斥著如此駭人的惡意。但是隨著我愈來愈接近家門,這些景象也逐漸淡去。為什麼我家那平淡無奇的黑牆、褪色破碎的磚塊,還有廚房門外水泥砌的露臺、用釘子掛在牆上的洗衣槽、抽水泵、葉片上有棕色斑點的丁香花叢,會讓那一切感覺如此不真實呢?一個女人真的會把丈夫的屍塊,用聖誕節的包裝紙包起來,郵遞寄給丈夫在南卡羅萊納的女朋友嗎?
我們家就在弗雷茨路的盡頭處,這條路就從鎮上邊緣的巴克商店,一路通往西去。這家搖搖晃晃的木造商店,屋前到屋後的空間好窄,看起來像是一個側放的紙箱,再隨便掛上一片歪斜的金屬板,上頭畫著麵粉、茶、麥片、飲料、香菸等圖示,這一幕對我來說,向來意味著鎮中心已到盡頭。人行道、街燈、成列的行道樹、賣牛奶和賣冰的推車、鳥浴盆、花圃、女士們坐在前廊的柳條椅上望著街道—這些文明的、令人心生嚮往的一景一物也都來到了盡頭。每當我和歐文放學,或是我和母親每週六下午購物回來,我們就會走在寬闊蜿蜒的弗雷茨路上,從巴克商店到我家之間一路都沒有遮蔭,兩旁都是野草叢生的田野,依照季節的不同,被蒲公英、野芥末或是金菊染上黃色。比起鎮上,這段路上的房屋間隔更遠,大致看上去也比較欠缺整理、貧乏簡陋,怪模怪樣的程度是鎮上的房子絕對難以企及的。一道牆只漆了半邊就停工,連梯子都還架著;一棟房子仍留著拆除露臺的痕跡,根本沒有收尾;還有一扇大門前面沒有臺階,離地足足有三呎高;有的窗戶上原本應該有遮板的地方,卻東一塊西一塊貼著泛黃的報紙。
弗雷茨路不屬於鎮上,卻也不屬於鄉下。這裡原本應該是鎮上的一部分,卻因蜿蜒的河流及格蘭諾許沼地而和鎮上隔開。這裡也沒有真正的田園,只有班尼叔叔和波特家的田地,占地分別為十五和二十畝。班尼叔叔的田地長滿灌木,而波特家的幾個兒子養羊為業。我們家有九畝地,用來養狐狸。大部分的人家都有一到兩畝地,也都有一些家禽家畜,通常是一頭乳牛和雞,有些時候也有一些更奇特、不會出現在一般農場上的動物。波特家幾個兄弟養了一群羊,牠們總是跑到外面,放養在路邊。有個叫山迪.史蒂文生單身漢,他養了一隻小灰驢,和《聖經》中的插畫如出一轍,在田野邊緣多岩石的角落吃草。我父親的事業在此地可不算不務正業。
米屈.林姆和波特兄弟才是弗雷茨路上的非法人士。他們的風格相當不同。波特兄弟個性活潑,不過一旦喝醉,脾氣會很凶暴。有一次,他們用小貨車順路載放學的我和歐文回家,我們倆坐在後頭一路被甩來甩去,因為車開得超快,路上又一直碾過坑洞。我母親聽到這件事的時候,倒抽了一口氣。米屈.林姆就住在窗子上貼有報紙的房子裡,他不喝酒,因為風溼而一跛一跛的,從來不跟任何人說話。他太太會不定時地光著一雙腳,晃到屋外的信箱旁,身上穿著破爛的荷葉邊家居服。他們的房子外觀宛如體現了各種邪惡和謎團,我從未敢直視,每次經過時,眼睛都只敢直視正前方,還得壓抑想拔腿就跑的衝動。
這條路上還住著兩個傻子,其中一人是法蘭基.豪爾,他和他的兄弟路易.豪爾一起住。路易在巴克商店旁邊,開了一間外表沒有上漆、有假立面的小店,專營鐘表修理。路易長得又白又胖,像是用白蘭香皂雕出來的樣子。他會坐在店外曬太陽,身旁那扇髒汙的店面窗戶的窗臺上還有貓咪在打盹。另一個白痴是依蓮.波樂斯,她不若法蘭克那樣溫馴,或者說那樣傻。她會在路上追逐小朋友,也會雙臂吊在大門上,不住地邊前後搖晃身體邊咯咯叫,簡直是隻喝醉的公雞。所以,她的房子也是另一個經過時要小心的地方。有一首每個人都知道的打油詩,是這麼說的:
依蓮依蓮別過來,
不然我找棵蘋果樹,從妳的咪咪吊起來。
我和母親一起經過她家的時候也會念這首打油詩,但至少我知道當下最好把咪咪改成腳跟。不知道這首打油詩是怎麼來的?就連班尼叔叔也會念。依蓮一頭白髮,不是因為上了年紀,而是天生如此,她的皮膚也白得像鵝毛一樣。
我母親最不想住的地方,就是弗雷茨路。每次她只要一踏上鎮上的人行道,便會感激地揚起頭,在歷經弗雷茨路的太陽曝曬之後,享受著路邊的蔭涼,感覺鬆了一口氣,流露出一種全新的活力。每每家中缺了什麼,她就會派我去巴克商店跑腿,但是真要購物的話,她會到鎮上。查理.巴克在我們經過的時候,可能正站在店後頭的隔間裡,把肉削成一片片薄片;透過深色的隔板,我們可以看見他的身影,半隱半現彷彿馬賽克人像。這時,我們就會低著頭快步經過店門口,希望他沒看見我們。
當我說我們住在弗雷茨路的時候,我母親總是會糾正我,說我們是住在弗雷茨路盡頭處,一副這之間,可是有著天壤之別的樣子。在更久以後,她也會覺得自己不屬於朱比利鎮,但此時的她,仍緊緊抓住這一線希望並樂在其中,同時確保鎮上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會大聲地和其他太太打招呼,對方會一臉驚訝(但是愉悅)地轉過頭來。她也會走進陰暗的乾貨鋪,在店裡那些高腳小凳上坐下,呼喚著請人給她遞杯水,因為她剛剛一路上是既熱又渴。我未感一絲難為情地跟著她,享受著這些騷動。
弗雷茨路
我們會在瓦瓦納許河畔耗上幾天,幫班尼叔叔釣魚、替他抓青蛙。我們沿著柳樹下泥濘的河岸邊以及長滿鼠尾草和茅草的泥沼尋找,躡手躡腳地尾隨在後,緩緩接近牠們,然後猛地抓住。鼠尾草和茅草在我們光溜溜的腿上留下細小的割傷,一開始還看不出來。老蛙都很清楚最好避開我們,但其實我們也不想抓牠們;我們要抓的是那些青綠、細瘦的,鮮嫩欲滴、正值年少的。牠們冰涼涼又滑溜溜,我們會把牠們輕捏在手中,撲通丟進一只蜂蜜桶子裡,再蓋上蓋子。接下來,牠們就一直待在裡面,直到班尼叔叔用鉤子把牠們掛起來為止。
班尼叔叔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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