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
定價:NT$ 580
優惠價:98 折,NT$ 568
已售完,補貨中
民法親屬編於民國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制定公布,自翌年五月五日施行,而於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施行於臺灣,其後以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公布為嚆矢,迄今共歷經十九次修正公布(最近一次之修正公布為民國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範圍甚廣,變革甚多。此外,於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公布制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關乎同性婚姻。本書內容係以民法親屬編為對象,兼顧理論與實務,為有系統之論述,相關之法規,亦併為說明,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實務研究之參考。
本書之特色有五:一、著重於民法親屬之解釋、適用,而於解釋時,特別尊重人倫秩序上之事實。二、整理判例、解釋例及其他實務上之見解,並加以評釋。三、整理各家學說,並附以己見,對於各項之爭點,更詳加剖析。四、重視比較法的觀察,尤其把握最近外國之立法趨勢。五、對於修正部分,詳加介述、整理,使其落實於民法親屬體系中。
本書乃著者三人通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一致,見解亦力求統一,實為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作者簡介:
陳棋炎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美國芝加哥大學研究
經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及法律學研究所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輔仁大學及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及中央大學客座研究員
黃宗樂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日本國立大阪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及法律學研究所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臺灣法學會及其前身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臺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教授協會會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凱達格蘭學校校長
現職/
自由法學者
郭振恭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經歷/
檢察官、法官、律師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
日本國立廣島大學客座研究員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兼任講座教授
中原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兼任講座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臺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現職/
中原大學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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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徵求價 | 數量 |
8折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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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於民國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制定公布,自翌年五月五日施行,而於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施行於臺灣,其後以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公布為嚆矢,迄今共歷經十九次修正公布(最近一次之修正公布為民國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範圍甚廣,變革甚多。此外,於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公布制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關乎同性婚姻。本書內容係以民法親屬編為對象,兼顧理論與實務,為有系統之論述,相關之法規,亦併為說明,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實務研究之參考。
本書之特色有五:一、著重於民法親屬之解釋、適用,而於解釋時,特別尊重人倫秩序上之事實。二、整理判例、解釋例及其他實務上之見解,並加以評釋。三、整理各家學說,並附以己見,對於各項之爭點,更詳加剖析。四、重視比較法的觀察,尤其把握最近外國之立法趨勢。五、對於修正部分,詳加介述、整理,使其落實於民法親屬體系中。
本書乃著者三人通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一致,見解亦力求統一,實為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作者簡介:
陳棋炎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美國芝加哥大學研究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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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輔仁大學及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及中央大學客座研究員
黃宗樂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日本國立大阪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及法律學研究所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臺灣法學會及其前身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臺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教授協會會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凱達格蘭學校校長
現職/
自由法學者
郭振恭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經歷/
檢察官、法官、律師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
日本國立廣島大學客座研究員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兼任講座教授
中原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兼任講座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臺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現職/
中原大學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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