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史密斯(Michael D. Smith)是卡內基美隆大學海因茨學院的資訊科技與行銷學教授。拉胡‧泰朗(Rahul Telang)是海因茲學院的資訊系統與管理學教授。他們是卡內基美隆大學「數位娛樂分析計畫」(Initiative for Digital Entertainment Analytics,IDEA)的共同負責人。
「本書探討資料導向式行銷的崛起,以及藝人掌控創作及作品發行的能力。那完全顛覆了娛樂業的常規,是每位創作者的必讀佳作。」──大衛・博塞特(David A. Bossert)/迪士尼影業集團(Walt Disney Studios)製作人兼創意總監
名人推薦:【國內專業推薦】
吳柏蒼/回聲樂團主唱、KKFARM合夥人
洪士灝/臺灣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翁子騏/SOSreader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
陳夏民/逗點文創結社總編輯
張鐵志/文化評論家
黃哲斌/新聞工作者
馮勃翰/臺灣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董福興/汪達數位出版創辦人
劉于遜/CHOCO TV創辦人暨執行長
鄭江宇/東吳大學巨量資料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鄭國威/PanSci泛科學暨娛樂重擊總編輯
(依照姓氏筆劃排序)
【各界好評】
「經歷資訊科技對經濟文化所帶來大幅變革的人...
顯示全部內容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紙牌屋
「每隻小貓長大後都變成了大貓,起初看來乖巧無害,小巧安靜地舔著牛奶。然而,一旦爪子夠長了,那會抓出血痕,有時還會抓傷那隻餵牠們的手。」──弗蘭克‧安德伍德(Frank Underwood),網飛的原創影集《紙牌屋》(House of Cards)
這個故事是從二○一一年二月開始的,當時媒體權資本公司(Media Rights Capital,簡稱MRC)的共同創辦人莫德凱‧維奇克(Mordecai Wiczyk)和艾席夫‧薩丘(Asif Satchu)正在向各大電視網兜售一齣新的電視影集,名叫《紙牌屋》(House of Cards)。這是一齣政治劇,靈感來自BBC的同名迷你影集,網羅了知名導演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奧斯卡提名的編劇波‧威利蒙(Beau Willimon)、奧斯卡得獎演員凱文‧史貝西(Kevin Spacey)等優秀人才來共襄盛舉。維奇克和薩丘向HBO、Showtime、AMC等有線電視兜售播放權時,也去找了網飛,以洽談電視播放結束後的網路串流播放權。
維奇克和薩丘去找網飛洽談《紙牌屋》的串流播放權以前,已經從各大電視網獲得好壞參半的評價。電視網喜歡那個概念,也喜歡那個案子網羅的人才,但沒有一家公司願意資助前導劇的拍攝,部分原因在於業界普遍認為政治劇不會紅。自從二○○六年《白宮風雲》(The West Wing)播畢以後,後來推出的政治劇都收視不佳。
知道網飛願意一次包下兩季,而不是像一般那樣只簽下六或十二集,也讓編劇有更多的時間可以鋪陳故事。「一開始編劇就知道那是二十六小時的節目,所以會照著那個格局去構思。」二○一三年薩蘭多斯接受《好萊塢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的訪問時這麼說:「我覺得我們賦予編劇不同的創意空間,戲劇也因此變得更好。」
從NBC的角度來看,這個賭注似乎很安全。NBC覺得,顧客無法從iTunes上取得NBC節目時,自然會到其他合法的數位平台上找那些節目,所以蘋果若想確保iTunes電影商店及iPod產品線的健全發展,應該很快就會屈服了。此外,之前已經有影視業者以移除影片來教訓零售業者的先例。一年前,迪士尼公司以類似的策略,教訓它最大的DVD零售商塔吉特連鎖超市(Target)。塔吉特對於迪士尼決定透過iTunes販售電影感到不滿,因此宣布不再販售迪士尼發行的許多影片,還把大量DVD庫存退還給迪士尼,並把迪士尼的宣傳展示從超市裡撤除。但此舉不幸造成引火自焚的效果,十一月底,迪士尼揚言不供應塔吉特很想販售的一部年節大片《神鬼奇航2:加勒比海盜》(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Dead Man's Chest),塔吉特只好屈服了。
為什麼對盜版內容的需求增加,會促使盜版的供給增加?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那必須先從BitTorrent的協議說起。一大群人(所謂的「群組」)一起上傳及下載同樣的內容時,BitTorrent的運作最有效率。這個特質說明了,為什麼十二月一日以前,BitTorrent上原本沒有NBC的許多舊節目。當大家可以從iTunes購買內容時,就沒必要從BitTorrent下載了,所以NBC一些較不熱門的節目沒有足夠的盜版需求可以支持BitTorrent群組。但十二月一日以後,我們看到BitTorrent上出現NBC一百四十七集舊節目的群組,包括整季的《救命下課鈴》(Saved by the Bell)和《齊娜武士公主》(Xena: Warrior Princess)。
梅爾維爾出版社不是唯一陷入這種處境的出版商。據報導,亞馬遜向每家出版社都索取合作費,不分規模大小,而且要求的金額似乎愈來愈高。二○○四年是要求銷售額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二○一四年是要求銷售額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而且對小出版社的要求高達百分之十四。《書商雜誌》(The Book Seller)的編輯菲利普‧瓊斯(Philip Jones)一語道盡了亞馬遜在圖書產業裡的雙面刃角色,他接受BBC的採訪時表示:「對出版商來說,最糟的情況可能是亞馬遜消失;次糟的情況是,亞馬遜在業界的壟斷勢力更加強大。」
第一章 紙牌屋
「每隻小貓長大後都變成了大貓,起初看來乖巧無害,小巧安靜地舔著牛奶。然而,一旦爪子夠長了,那會抓出血痕,有時還會抓傷那隻餵牠們的手。」──弗蘭克‧安德伍德(Frank Underwood),網飛的原創影集《紙牌屋》(House of Cards)
這個故事是從二○一一年二月開始的,當時媒體權資本公司(Media Rights Capital,簡稱MRC)的共同創辦人莫德凱‧維奇克(Mordecai Wiczyk)和艾席夫‧薩丘(Asif Satchu)正在向各大電視網兜售一齣新的電視影集,名叫《紙牌屋》(House of Cards)。這是一齣政治劇,靈感來自BBC的同名迷你...
兩位作者在書中指出,數位通路具有幾近無限供給的能力,因此相對於傳統內容通路,它不受播放時段及實體貨架空間的限制,這樣的特性提供了更多創意與實驗的空間。例如相較於傳統電視,網飛(Netflix)於內容製作上就允許更多的創新,因為網飛可以同時提供消費者不同類型與元素內容的組合。作者舉知名網飛原創影集《紙牌屋》(House of Cards)為例,在《紙牌屋》的第一集中,出現主角把狗殺死的畫面,這在傳統電視視為大忌,會擔心首集就流失觀眾,但網飛卻願意給予內容創作者更大的自由空間。關於這點,我也非常同意作者的觀察,不過我覺得,與其說是企業支持創作自由,不如說是網路環境的特性,適合給予創作者更寬廣的空間。
書中也提到,數位內容製作的成本大幅降低。低成本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對創作者而言,創作更加容易,但也同時面臨更多競爭。這就如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吳修銘(Tim Wu)的《注意力商人》(The Attention Merchants: The Epic Scramble to Get Inside Our Heads)所言,網路上的注意力,已成了人人都要競逐的稀缺貨幣。但內容創作者增加,意味對消費者的選擇也增加。更由於商品陳列幾乎沒有限制,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有機會找到實體商店中不會陳列的冷門、小眾商品。在傳統通路上,冷門與小眾的商品,往往因為沒有機會出現在消費者面前,而熱賣商品則因受歡迎、更有機會出現在消費者面前,因此會有「熱賣者愈賣、冷門者愈冷門」的現象。但在網路空間,不管冷熱商品,均可因無限的虛擬陳列空間而受惠。這除了呼應長尾理論(長銷商品)的發展,也讓消費者上網購物的價值,除了「線上比實體低價」,更多了能夠發現新商品的快樂。商品的多元性,是網路購物的一項重要價值。這在娛樂內容產業,亦是如此。
邁克‧史密斯(Michael D. Smith)是卡內基美隆大學海因茨學院的資訊科技與行銷學教授。拉胡‧泰朗(Rahul Telang)是海因茲學院的資訊系統與管理學教授。他們是卡內基美隆大學「數位娛樂分析計畫」(Initiative for Digital Entertainment Analytics,IDEA)的共同負責人。
「本書探討資料導向式行銷的崛起,以及藝人掌控創作及作品發行的能力。那完全顛覆了娛樂業的常規,是每位創作者的必讀佳作。」──大衛・博塞特(David A. Bossert)/迪士尼影業集團(Walt Disney Studios)製作人兼創意總監
名人推薦:【國內專業推薦】
吳柏蒼/回聲樂團主唱、KKFARM合夥人
洪士灝/臺灣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翁子騏/SOSreader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
陳夏民/逗點文創結社總編輯
張鐵志/文化評論家
黃哲斌/新聞工作者
馮勃翰/臺灣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董福興/汪達數位出版創辦人
劉于遜/CHOCO TV創辦人暨執行長
鄭江宇/東吳大學巨量資料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鄭國威/PanSci泛科學暨娛樂重擊總編輯
(依照姓氏筆劃排序)
【各界好評】
「經歷資訊科技對經濟文化所帶來大幅變革的人...
顯示全部內容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紙牌屋
「每隻小貓長大後都變成了大貓,起初看來乖巧無害,小巧安靜地舔著牛奶。然而,一旦爪子夠長了,那會抓出血痕,有時還會抓傷那隻餵牠們的手。」──弗蘭克‧安德伍德(Frank Underwood),網飛的原創影集《紙牌屋》(House of Cards)
這個故事是從二○一一年二月開始的,當時媒體權資本公司(Media Rights Capital,簡稱MRC)的共同創辦人莫德凱‧維奇克(Mordecai Wiczyk)和艾席夫‧薩丘(Asif Satchu)正在向各大電視網兜售一齣新的電視影集,名叫《紙牌屋》(House of Cards)。這是一齣政治劇,靈感來自BBC的同名迷你影集,網羅了知名導演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奧斯卡提名的編劇波‧威利蒙(Beau Willimon)、奧斯卡得獎演員凱文‧史貝西(Kevin Spacey)等優秀人才來共襄盛舉。維奇克和薩丘向HBO、Showtime、AMC等有線電視兜售播放權時,也去找了網飛,以洽談電視播放結束後的網路串流播放權。
維奇克和薩丘去找網飛洽談《紙牌屋》的串流播放權以前,已經從各大電視網獲得好壞參半的評價。電視網喜歡那個概念,也喜歡那個案子網羅的人才,但沒有一家公司願意資助前導劇的拍攝,部分原因在於業界普遍認為政治劇不會紅。自從二○○六年《白宮風雲》(The West Wing)播畢以後,後來推出的政治劇都收視不佳。
知道網飛願意一次包下兩季,而不是像一般那樣只簽下六或十二集,也讓編劇有更多的時間可以鋪陳故事。「一開始編劇就知道那是二十六小時的節目,所以會照著那個格局去構思。」二○一三年薩蘭多斯接受《好萊塢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的訪問時這麼說:「我覺得我們賦予編劇不同的創意空間,戲劇也因此變得更好。」
從NBC的角度來看,這個賭注似乎很安全。NBC覺得,顧客無法從iTunes上取得NBC節目時,自然會到其他合法的數位平台上找那些節目,所以蘋果若想確保iTunes電影商店及iPod產品線的健全發展,應該很快就會屈服了。此外,之前已經有影視業者以移除影片來教訓零售業者的先例。一年前,迪士尼公司以類似的策略,教訓它最大的DVD零售商塔吉特連鎖超市(Target)。塔吉特對於迪士尼決定透過iTunes販售電影感到不滿,因此宣布不再販售迪士尼發行的許多影片,還把大量DVD庫存退還給迪士尼,並把迪士尼的宣傳展示從超市裡撤除。但此舉不幸造成引火自焚的效果,十一月底,迪士尼揚言不供應塔吉特很想販售的一部年節大片《神鬼奇航2:加勒比海盜》(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Dead Man's Chest),塔吉特只好屈服了。
為什麼對盜版內容的需求增加,會促使盜版的供給增加?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那必須先從BitTorrent的協議說起。一大群人(所謂的「群組」)一起上傳及下載同樣的內容時,BitTorrent的運作最有效率。這個特質說明了,為什麼十二月一日以前,BitTorrent上原本沒有NBC的許多舊節目。當大家可以從iTunes購買內容時,就沒必要從BitTorrent下載了,所以NBC一些較不熱門的節目沒有足夠的盜版需求可以支持BitTorrent群組。但十二月一日以後,我們看到BitTorrent上出現NBC一百四十七集舊節目的群組,包括整季的《救命下課鈴》(Saved by the Bell)和《齊娜武士公主》(Xena: Warrior Princess)。
梅爾維爾出版社不是唯一陷入這種處境的出版商。據報導,亞馬遜向每家出版社都索取合作費,不分規模大小,而且要求的金額似乎愈來愈高。二○○四年是要求銷售額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二○一四年是要求銷售額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而且對小出版社的要求高達百分之十四。《書商雜誌》(The Book Seller)的編輯菲利普‧瓊斯(Philip Jones)一語道盡了亞馬遜在圖書產業裡的雙面刃角色,他接受BBC的採訪時表示:「對出版商來說,最糟的情況可能是亞馬遜消失;次糟的情況是,亞馬遜在業界的壟斷勢力更加強大。」
第一章 紙牌屋
「每隻小貓長大後都變成了大貓,起初看來乖巧無害,小巧安靜地舔著牛奶。然而,一旦爪子夠長了,那會抓出血痕,有時還會抓傷那隻餵牠們的手。」──弗蘭克‧安德伍德(Frank Underwood),網飛的原創影集《紙牌屋》(House of Cards)
這個故事是從二○一一年二月開始的,當時媒體權資本公司(Media Rights Capital,簡稱MRC)的共同創辦人莫德凱‧維奇克(Mordecai Wiczyk)和艾席夫‧薩丘(Asif Satchu)正在向各大電視網兜售一齣新的電視影集,名叫《紙牌屋》(House of Cards)。這是一齣政治劇,靈感來自BBC的同名迷你...
兩位作者在書中指出,數位通路具有幾近無限供給的能力,因此相對於傳統內容通路,它不受播放時段及實體貨架空間的限制,這樣的特性提供了更多創意與實驗的空間。例如相較於傳統電視,網飛(Netflix)於內容製作上就允許更多的創新,因為網飛可以同時提供消費者不同類型與元素內容的組合。作者舉知名網飛原創影集《紙牌屋》(House of Cards)為例,在《紙牌屋》的第一集中,出現主角把狗殺死的畫面,這在傳統電視視為大忌,會擔心首集就流失觀眾,但網飛卻願意給予內容創作者更大的自由空間。關於這點,我也非常同意作者的觀察,不過我覺得,與其說是企業支持創作自由,不如說是網路環境的特性,適合給予創作者更寬廣的空間。
書中也提到,數位內容製作的成本大幅降低。低成本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對創作者而言,創作更加容易,但也同時面臨更多競爭。這就如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吳修銘(Tim Wu)的《注意力商人》(The Attention Merchants: The Epic Scramble to Get Inside Our Heads)所言,網路上的注意力,已成了人人都要競逐的稀缺貨幣。但內容創作者增加,意味對消費者的選擇也增加。更由於商品陳列幾乎沒有限制,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有機會找到實體商店中不會陳列的冷門、小眾商品。在傳統通路上,冷門與小眾的商品,往往因為沒有機會出現在消費者面前,而熱賣商品則因受歡迎、更有機會出現在消費者面前,因此會有「熱賣者愈賣、冷門者愈冷門」的現象。但在網路空間,不管冷熱商品,均可因無限的虛擬陳列空間而受惠。這除了呼應長尾理論(長銷商品)的發展,也讓消費者上網購物的價值,除了「線上比實體低價」,更多了能夠發現新商品的快樂。商品的多元性,是網路購物的一項重要價值。這在娛樂內容產業,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