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隆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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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敍事」源遠流長,濫觴於商周,成熟於戰國,至兩漢而鼎盛,其文本之豐贍多采,傲視寰宇。本書探討先秦兩漢「歷史敍事」,運用經傳、子史與出土文獻,以《左傳》、《國語》為主,輔以《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繫年》、《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姑成家父》,以及歷代經生、儒士之議論,援引「敍事學」、「詮釋學」觀念,綰合傳統經史學、文章學,兼採宏觀與微觀方式,省察中國「歷史敍事」的源起、特色與承變及其歷史、文化意義,乃當前探討先秦兩漢「歷史敍事」較為多元、全面的專著。
作者簡介:
李隆獻
臺灣彰化人,1953年生。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碩士、博士,指導教授為張以仁先生。曾任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講師、副教授,現任該系教授兼系主任。研究專長為經學、史學、敘事學、禮俗、文化、現代小說。著有《晉文公復國定霸考》、《晉史蠡探─以兵制與人事為重心》、《經學通論》(合著)、《漢族成年禮及其相關問題研究》(合著)等,及學術論文數十篇。近二十年來研究主題聚焦於兩方面:一為「復仇觀」,撰有論文十六篇,結集為《復仇觀的省察與詮釋: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編》、《復仇觀的省察與詮釋:宋元明清編》二書;一為「先秦兩漢歷史敘事」,撰有論文十餘篇,本書收錄其中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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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摘錄)
一、「敘事」界說述略
「敘事」一詞,已成學界習語,但其意旨似尚待索解、釐清,以期更明確、翔實了解中西敘事意涵之異同與敘事之諸面向。相對於「敘事」作為世界各類文學、史學所共具的重要面向,我國學界對「敘事傳統」的研究堪稱弱勢。自陳世驤先生於一九五○年代末標舉中國文學的「抒情傳統」,此後「抒情傳統」遂成為中國文學的正統;相對而言,「敘事傳統」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乃至於遭到漠視。
「敘事」一詞,細加區分可有兩層不同而又相關的意涵:一為西方文學「Narrative」的對譯,亦即當今多數「敘事學」、「敘事理論」指涉的意涵。一則為中國傳統學術―尤以經、史學為主―的固有術語。早期「敘」、「序」通用,《周禮》所謂「序事」、「序其事」,本指禮儀安排的順序;「敘事」、「敘其事」等詞彙,經學家常用以闡釋《左傳》的撰述特色。《禮記.經解》有謂「屬辭比事,《春秋》教也」,「屬辭比事」之義蓋近似「敘事」,唯歷來說解不一,未成定論。范曄(398-445)《後漢書.班彪.班固列傳論》蓋最早使用類似後世「敘事」一詞之史書:
司馬遷、班固父子,其言史官載籍之作,大義粲然著矣。議者咸稱二子有良史之才:遷文直而事覈,固文贍而事詳。若固之序事,不激詭,不抑抗,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猒,信哉其能成名也。
范曄所稱之「序事」已近乎今日「敘事」之意涵,所謂「贍而不穢,詳而有體」,已觸及史書之情節布局與材料剪裁;「不激詭,不抑抗」,則涉及敘事觀點與敘事立場,凡此皆為「敘事學」之重要觀念。唐劉知幾(661-721)《史通.敘事》則為最早以「敘事」為題之專篇論述,篇中有云:
夫史之稱美者,以敘事為先。⋯⋯昔聖人之述作也,上自〈堯典〉,下終獲麟,是為屬詞比事之言,疏通知遠之旨。⋯⋯
意指深奧,誥訓成義,微顯闡幽,婉而成章,雖殊途異轍,亦各有差焉。⋯⋯既而馬遷《史記》、班固《漢書》,繼聖而作,抑其次也。故世之學者,皆先曰「五經」,次云「三史」,經史之目,於此分焉。⋯⋯
蓋敘事之體,其別有四:有直紀其才行者,有唯書其事迹者,有因言語而可知者,有假讚論而自見者。⋯⋯
昔夫子有云:「文勝質則史。」故知史之為務,必藉於文。自「五經」已降,「三史」而往,以文敘事,可得言焉。⋯⋯
劉知幾清楚指出「敘事文」之要素為「屬詞比事」,並已區分經、史;其分「敘事文」為四體,既包含「記事」,亦兼括「記言」,其第四之「假讚論而自見者」,蓋即敘事理論之「介入敘事者」;而其指出「史之為務,必藉於文」,亦已近似當代後現代理論、後設史學對語言的認知,強調語言在敘事文本中的特殊功效,「歷史敘事」不能等同於「歷史」。其高見卓識,令人嘆服。
至於西方所稱之「敘事」(Narrative),若不論其理論意義,意即「講故事」。全世界各文化都有講故事的傳統,或採用口語,或訴諸文字,既可以是神話、傳說、史詩、民間故事,也可以是歷史、小說、戲劇,甚至是敘事詩,形式不一而足。法國哲學家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便認為講故事是人類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法國結構/後結構主義大師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也說:
有了人類歷史本身,就有了敘事,任何地方都不存在沒有敘事的民族,從來不曾存在過。一切階級、一切人類集團,皆有自己的敘事作品,而且這些敘事作品常常為具有不同的、以至對立的文化教養的人共同欣賞。所以,敘事作品不管是質量好的或不好的文學,總是超越國家、歷史、文化存在著,如同生活一樣。
誠如巴特所言,「敘事」堪稱世界各民族的基本文化傳統,具有極其悠久的歷史傳統,中華民族自不例外。
浦安迪(Andrew Plaks,1945-)、王靖宇乃較早應用西方「敘事理論」分析、詮釋中國經典的學者。二氏對「敘事」的理解,基本上等同西方的「Narrative」,唯其對中國傳統文本之分析、詮釋,雖已歷時數十年,依然值得重視與借鏡,且影響當代學界甚鉅。張高評即呼應浦安迪、王靖宇的觀點,指出:
何謂敘事?即是講故事。敘事作品,即是故事和故事講述者所構成之文學。敘事作為中國文體之一,大抵包含情節、人物、觀點和意義四個要素。⋯⋯
《左傳》文章存在若干不符敘事本色之變體。⋯⋯此種變體敘事,多隱寓微言大義。
張高評既認同王靖宇提出的敘事四大基本要素,也認同《左傳》屬「歷史敘事」,但也指出《左傳》屬「變體敘事」。
張素卿則由中國傳統學術脈絡理解「敘事」,追本溯源地爬梳劉知幾、啖助(724-770)、劉熙載(1813-1881)諸家對「敘事」一詞的使用與說解,進而指出中國之歷史敘事頗不同於西方的虛構敘事:
首先,「敘事」是中國學術傳統中的固有術語,欲尋繹其涵義,首當回歸傳統。古人所謂「敘事」,如啖助、劉知幾、⋯⋯劉熙載⋯⋯往往標舉《左傳》作為典型範式。⋯⋯
其次,中國傳統之所謂「敘事」,是指文體,而非史體。⋯⋯古代學者論及「敘事」,通常與歷史撰述有比較密切的關係,反而不是指稱「虛構的敘事」或「小說」,這與部分當代學者援引西方文學理論而說的「敘事」應當有所區別。⋯⋯這種因述事詳備而具有歷史價值的「敘事」,可以別稱為「歷史的敘事」(historical narrative)。「歷史的敘事」,其歷史性是就載述內容之翔實有據而說的;專就「敘事」而言,指的是撰述文體。
第三,相對於「虛構的敘事」與「歷史的敘事」,《左傳》「敘事」可別稱為「解釋的敘事」。
張素卿在視「敘事」為一種與《左傳》關係密切之「傳統文體」的基礎上,認為古代所謂「敘事」,乃敘述事蹟之終始本末以表現其發展脈絡的一種文體,這種文體可以自由發揮想像造事傳奇,也可以依據實錄撰述歷史人物之行事,在一般「虛構」、「寫實」的分判外,特別凸顯中國「敘事」的特殊之處。
楊義則通過考察中國傳統文獻的相關詞彙用法,如「序事」與「緒」等,指出「敘事」一詞的意涵與演變:
空間的分割轉換為時間的分割和順序安排。⋯⋯不僅字面上有講述的意思,而且暗示了時間、空間的順序以及故事線索的頭緒。
中國人並非先有敘事文類,才去寫敘事文字的,事情恰好相反,是敘事之作經過漫長的發展而出現豐富的文體和浩瀚的典籍之後,人們才以敘事作為文類貫穿之、整理之。
楊義認為「敘事」乃是「一種文類術語」,並強調中國敘事之特色蓋以「歷史敘事」作為經典範式,「敘事文類」乃後起之事。
綜上所述,諸家對「敘事」一詞之認定或寬或嚴,有偏向中國傳統說解者,亦有接受西方概念者;唯各家共同承認的是:中國的史傳文―尤以《左傳》、《史記》、《漢書》為代表―與「敘事」的關係特別密切,堪稱「經史敘事」或「歷史敘事」,與西方敘事理論多以小說為研究對象頗為不同,而自有其源遠流長、傳承不絕的發展脈絡。換言之,若視「敘事」為普遍性概念,則其要素包含情節、人物、觀點、意義,時間與空間,乃至議論與評判等,可說中、西皆然,諸要素亦皆可作為分析、討論文本的方法與切入點。
二、先秦敘事傳統的形成、要素、特質及其影響述略
中國的敘事傳統起源甚早,來源多方,散見於甲骨卜辭、青銅彝器、卦爻歌辭、神話傳說、史傳散文、諸子散文,乃至宗教祭祀等,且早在先秦/戰國時期其形式已臻成熟、完備。其形成過程則為各種「敘事」形態與「含事」材料的融匯互涉,且與「記言」傳統相輔相成。茲略述其形成過程、基本要素、特質與影響。
首先,先秦敘事文作者的敘事能力已臻成熟,對敘事諸要素的體認也由朦朧走向清晰。
敘事文本的基本要素為情節、人物、觀點、主題,以及時間、空間,乃至議論等。甲骨文的卜問記錄雖與一般意義的敘事尚有相當程度的距離,但問事者已能採用獨特的形式包含部分要素,有些卜辭且已有詳細記述的傾向。卜辭開啟由問答導入正文的敘事形式,敘事被賦予高度的嚴肅性與神聖性。青銅銘文則擴大了敘事的規模,事件始末(情節)在銘文中獲得相當篇幅,人物面目也逐漸明晰。值得注意的是,銘文的「記言」藝術有了突破性的發展,「王曰」、「王若曰」的內容成為銘文的主要篇幅。雄辯、生動與個性化的人物語言,構成銘文「記言」重於「記事」的特色。青銅銘文奠定「人神共鑒」的銘事傳統,在大型載體上銘勒文字不僅意味著記錄事件,且具有將所記內容昭告天地神祇的宗教儀式意義,與甲骨卜辭都具有高度的嚴肅性與神聖性。
繼甲骨、金文之後,《尚書》、《詩經》、《左傳》、《國語》等書,既開始出現連貫的事件與完整的敘事,也逐漸出現個性鮮明的人物形象。《尚書.金滕》除記載周公為武王求壽與周公避居之事外,對成王的三項舉動―「啟金縢以查驗禱詞」、「執書以泣」、「郊迎周公」―與故事結局―「偃禾盡起」、「歲則大熟」―的敘述,具體顯示古人已知記事須首尾兼具/兼顧的原則。《詩.衞風.氓》對事件始末的記述細緻而周詳,人物情感的刻劃也相當細膩。《國語》雖偏重「記言」,〈晉語〉、〈吳語〉、〈越語〉仍皆有鮮明的敘事特質。史傳敘事的代表作《左傳》,更充分展現古人已能嫻熟記述線索紛繁、時空跨度宏大的歷史事件,如重耳興霸故事時間長達三十年,《左傳》將其分為三個階段集中敘述,巧妙解決了「編年記事」與「事繫於人」的矛盾困境。
其次,先秦敘事文作者已有高度的自覺意識,注重藝術形式,虛構成分增加,開啟史學敘事與文學敘事/虛構敘事,雖分道揚鑣卻又各擅勝場,史學敘事亦蘊涵文學技巧的特殊境況。
人類初始階段的敘事應只是對事件的摹仿與記錄,隨著記事載體的豐富與敘事能力的提高,敘事者的自覺意識逐漸萌芽。與神明通話的卜問為問事者帶來莊嚴的自豪感。中國的史官精神,除史官自身良知的要求外,又須對神明負責,自對所記之事不敢因循苟且。銘文的「銘者自名」性質,導致敘事者「稱美而不稱惡」的特質,因此青銅銘事自然走向帶有誇飾成分的炫耀性敘事,「隱惡揚善」在宗法制背景下自然進入家族的記事傳統。
《詩.大雅.崧高》「吉甫作誦,其詩孔碩」等旁白性詩句宣示創作者/敘事者的主體意識已然覺醒。《詩經》的史詩片斷,既可感受到一種對部族歷史有意識的記述、歌誦,也可感知敘事者正嘗試用詩篇記錄自己部族的勳績與情懷,〈周頌.清廟之什〉諸篇皆其例,〈天作〉尤為顯例。「穆如清風」、「孔曼且碩」等
詩句既是自譽,也體現了詩人的自信,「凡百君子,敬而聽之」更顯示敘事者的自重與自尊。
在子、史敘事中,敘事者的自覺意識也有了更為明確而充分的展現。《孟子》稱「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乃因《春秋》的一大功能在標舉敘事者的臧否—孔子通過記述史事,將「明主賢臣」、「亂臣賊子」鐫刻進青史以留傳後世,達到「勸善懲惡」的目的與效果。《左傳》的「君子曰」共出現八十八次、「仲尼曰」/「孔子曰」凡出現二十一次,總計百餘次。這個現象表明敘事者在《左傳》中頻繁現身,明確宣示其立場與價值觀。「君子曰」、「仲尼曰」是敘事學「介入敘事者」的代表。西方的「介入敘事者」直至十八世紀始見活躍,可見《左傳》「君子曰」/「仲尼曰」的先驅意義。「君子曰」/「仲尼曰」的深層影響表現在開創「卒章顯志」的敘事形式,敘事者透過明確的評論引領讀者作價值判斷,使敘事主題更為顯豁明確,自《左傳》、《國語》、《史記》、《漢書》以降的歷史敘事皆不脫此一傳統。
諸子中的寓言,其功用、目的旨在傳達作者的觀點、思想;屈原則是中國文學史上首位自覺的創作者,其鮮明的主體意識使屈賦的「感事」成為恣肆不羈的情感表達方式。先秦諸子與屈原不僅意識到自己在敘事,清楚知道自己為某種既定的目的而敘事,且已認識到自己是敘事的主宰/主體。這些因素使得敘事形式益趨講究、精緻,也使敘事內容出現程度不等的虛構因素,創造性/虛構性敘事與實錄性敘事二者的分野便在敘事者講究藝術成分中逐步形成。
先秦時期,文學尚未擁有獨立地位,兼涵文史性質的經、史、子典籍實為後世「歷史敘事」與「文學敘事」的共同源流。由文學立場觀之,《尚書》、《左傳》的「誣謬不實」,恰恰代表文學敘事在史傳母體內的騷動,如《左傳》的骨幹事件應大體真實,但敷衍其外的細微情節則未必盡然可信:敘事者不太可能獲得某些「如聆謦咳」的細微訊息,如《左傳》所載晉公子重耳流亡與復國,以及晉靈公使鉏麑刺殺趙盾之事應屬事實,但重耳與季隗、姜氏的私密對話、介之推與其母的辯證性對話、鉏麑行刺趙盾過程的思惟活動與自言自語,則應為敘事者「想像」/「虛構」的產物。細微枝節的虛構與通體虛構之間並無固定界限,一旦敘事者的興趣由如實記事移向講述引人入勝的故事、強調其所欲呈現的主題,敘事的虛構因素便會由真實故事逐漸轉向情節布局與人物言行的細部刻劃,以達到藝術效果與勸誡作用的雙重目的。《戰國策》除記述鼓舌談辯的縱橫家言外,尚穿插了七十餘則純屬虛構的寓言故事。《穆天子傳》與《晏子春秋》則發展為「真名假事」的敘事方式,如周穆王與晏嬰二人皆為歷史上實有之人,但周穆王與西王母的酬唱,以及晏子「二桃殺三士」等故實則未必確有其事。在這些「非子非史」/「亦子亦史」的敘事中,虛構因素逐步遞增,文學色彩益趨濃厚。完成於秦漢時期的《燕丹子》、東漢趙曄的《吳越春秋》,以及可能成書於漢末、作者不詳的《越絕書》等雜史、雜傳,概皆繼承並發揚了「真名假事」的敘事傳統,其形態具有典型的由史傳(歷史敘事)向小說(虛構敘事)過渡的特色,為後來文學敘事的「由史入稗」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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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敘事」界說述略
「敘事」一詞,已成學界習語,但其意旨似尚待索解、釐清,以期更明確、翔實了解中西敘事意涵之異同與敘事之諸面向。相對於「敘事」作為世界各類文學、史學所共具的重要面向,我國學界對「敘事傳統」的研究堪稱弱勢。自陳世驤先生於一九五○年代末標舉中國文學的「抒情傳統」,此後「抒情傳統」遂成為中國文學的正統;相對而言,「敘事傳統」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乃至於遭到漠視。
「敘事」一詞,細加區分可有兩層不同而又相關的意涵:一為西方文學「Narrative」的對譯,亦即當今多數「敘事學」、「敘事理論」指涉的意涵。一則為中國傳統學術―尤以經、史學為主―的固有術語。早期「敘」、「序」通用,《周禮》所謂「序事」、「序其事」,本指禮儀安排的順序;「敘事」、「敘其事」等詞彙,經學家常用以闡釋《左傳》的撰述特色。《禮記.經解》有謂「屬辭比事,《春秋》教也」,「屬辭比事」之義蓋近似「敘事」,唯歷來說解不一,未成定論。范曄(398-445)《後漢書.班彪.班固列傳論》蓋最早使用類似後世「敘事」一詞之史書:
司馬遷、班固父子,其言史官載籍之作,大義粲然著矣。議者咸稱二子有良史之才:遷文直而事覈,固文贍而事詳。若固之序事,不激詭,不抑抗,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猒,信哉其能成名也。
范曄所稱之「序事」已近乎今日「敘事」之意涵,所謂「贍而不穢,詳而有體」,已觸及史書之情節布局與材料剪裁;「不激詭,不抑抗」,則涉及敘事觀點與敘事立場,凡此皆為「敘事學」之重要觀念。唐劉知幾(661-721)《史通.敘事》則為最早以「敘事」為題之專篇論述,篇中有云:
夫史之稱美者,以敘事為先。⋯⋯昔聖人之述作也,上自〈堯典〉,下終獲麟,是為屬詞比事之言,疏通知遠之旨。⋯⋯
意指深奧,誥訓成義,微顯闡幽,婉而成章,雖殊途異轍,亦各有差焉。⋯⋯既而馬遷《史記》、班固《漢書》,繼聖而作,抑其次也。故世之學者,皆先曰「五經」,次云「三史」,經史之目,於此分焉。⋯⋯
蓋敘事之體,其別有四:有直紀其才行者,有唯書其事迹者,有因言語而可知者,有假讚論而自見者。⋯⋯
昔夫子有云:「文勝質則史。」故知史之為務,必藉於文。自「五經」已降,「三史」而往,以文敘事,可得言焉。⋯⋯
劉知幾清楚指出「敘事文」之要素為「屬詞比事」,並已區分經、史;其分「敘事文」為四體,既包含「記事」,亦兼括「記言」,其第四之「假讚論而自見者」,蓋即敘事理論之「介入敘事者」;而其指出「史之為務,必藉於文」,亦已近似當代後現代理論、後設史學對語言的認知,強調語言在敘事文本中的特殊功效,「歷史敘事」不能等同於「歷史」。其高見卓識,令人嘆服。
至於西方所稱之「敘事」(Narrative),若不論其理論意義,意即「講故事」。全世界各文化都有講故事的傳統,或採用口語,或訴諸文字,既可以是神話、傳說、史詩、民間故事,也可以是歷史、小說、戲劇,甚至是敘事詩,形式不一而足。法國哲學家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便認為講故事是人類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法國結構/後結構主義大師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也說:
有了人類歷史本身,就有了敘事,任何地方都不存在沒有敘事的民族,從來不曾存在過。一切階級、一切人類集團,皆有自己的敘事作品,而且這些敘事作品常常為具有不同的、以至對立的文化教養的人共同欣賞。所以,敘事作品不管是質量好的或不好的文學,總是超越國家、歷史、文化存在著,如同生活一樣。
誠如巴特所言,「敘事」堪稱世界各民族的基本文化傳統,具有極其悠久的歷史傳統,中華民族自不例外。
浦安迪(Andrew Plaks,1945-)、王靖宇乃較早應用西方「敘事理論」分析、詮釋中國經典的學者。二氏對「敘事」的理解,基本上等同西方的「Narrative」,唯其對中國傳統文本之分析、詮釋,雖已歷時數十年,依然值得重視與借鏡,且影響當代學界甚鉅。張高評即呼應浦安迪、王靖宇的觀點,指出:
何謂敘事?即是講故事。敘事作品,即是故事和故事講述者所構成之文學。敘事作為中國文體之一,大抵包含情節、人物、觀點和意義四個要素。⋯⋯
《左傳》文章存在若干不符敘事本色之變體。⋯⋯此種變體敘事,多隱寓微言大義。
張高評既認同王靖宇提出的敘事四大基本要素,也認同《左傳》屬「歷史敘事」,但也指出《左傳》屬「變體敘事」。
張素卿則由中國傳統學術脈絡理解「敘事」,追本溯源地爬梳劉知幾、啖助(724-770)、劉熙載(1813-1881)諸家對「敘事」一詞的使用與說解,進而指出中國之歷史敘事頗不同於西方的虛構敘事:
首先,「敘事」是中國學術傳統中的固有術語,欲尋繹其涵義,首當回歸傳統。古人所謂「敘事」,如啖助、劉知幾、⋯⋯劉熙載⋯⋯往往標舉《左傳》作為典型範式。⋯⋯
其次,中國傳統之所謂「敘事」,是指文體,而非史體。⋯⋯古代學者論及「敘事」,通常與歷史撰述有比較密切的關係,反而不是指稱「虛構的敘事」或「小說」,這與部分當代學者援引西方文學理論而說的「敘事」應當有所區別。⋯⋯這種因述事詳備而具有歷史價值的「敘事」,可以別稱為「歷史的敘事」(historical narrative)。「歷史的敘事」,其歷史性是就載述內容之翔實有據而說的;專就「敘事」而言,指的是撰述文體。
第三,相對於「虛構的敘事」與「歷史的敘事」,《左傳》「敘事」可別稱為「解釋的敘事」。
張素卿在視「敘事」為一種與《左傳》關係密切之「傳統文體」的基礎上,認為古代所謂「敘事」,乃敘述事蹟之終始本末以表現其發展脈絡的一種文體,這種文體可以自由發揮想像造事傳奇,也可以依據實錄撰述歷史人物之行事,在一般「虛構」、「寫實」的分判外,特別凸顯中國「敘事」的特殊之處。
楊義則通過考察中國傳統文獻的相關詞彙用法,如「序事」與「緒」等,指出「敘事」一詞的意涵與演變:
空間的分割轉換為時間的分割和順序安排。⋯⋯不僅字面上有講述的意思,而且暗示了時間、空間的順序以及故事線索的頭緒。
中國人並非先有敘事文類,才去寫敘事文字的,事情恰好相反,是敘事之作經過漫長的發展而出現豐富的文體和浩瀚的典籍之後,人們才以敘事作為文類貫穿之、整理之。
楊義認為「敘事」乃是「一種文類術語」,並強調中國敘事之特色蓋以「歷史敘事」作為經典範式,「敘事文類」乃後起之事。
綜上所述,諸家對「敘事」一詞之認定或寬或嚴,有偏向中國傳統說解者,亦有接受西方概念者;唯各家共同承認的是:中國的史傳文―尤以《左傳》、《史記》、《漢書》為代表―與「敘事」的關係特別密切,堪稱「經史敘事」或「歷史敘事」,與西方敘事理論多以小說為研究對象頗為不同,而自有其源遠流長、傳承不絕的發展脈絡。換言之,若視「敘事」為普遍性概念,則其要素包含情節、人物、觀點、意義,時間與空間,乃至議論與評判等,可說中、西皆然,諸要素亦皆可作為分析、討論文本的方法與切入點。
二、先秦敘事傳統的形成、要素、特質及其影響述略
中國的敘事傳統起源甚早,來源多方,散見於甲骨卜辭、青銅彝器、卦爻歌辭、神話傳說、史傳散文、諸子散文,乃至宗教祭祀等,且早在先秦/戰國時期其形式已臻成熟、完備。其形成過程則為各種「敘事」形態與「含事」材料的融匯互涉,且與「記言」傳統相輔相成。茲略述其形成過程、基本要素、特質與影響。
首先,先秦敘事文作者的敘事能力已臻成熟,對敘事諸要素的體認也由朦朧走向清晰。
敘事文本的基本要素為情節、人物、觀點、主題,以及時間、空間,乃至議論等。甲骨文的卜問記錄雖與一般意義的敘事尚有相當程度的距離,但問事者已能採用獨特的形式包含部分要素,有些卜辭且已有詳細記述的傾向。卜辭開啟由問答導入正文的敘事形式,敘事被賦予高度的嚴肅性與神聖性。青銅銘文則擴大了敘事的規模,事件始末(情節)在銘文中獲得相當篇幅,人物面目也逐漸明晰。值得注意的是,銘文的「記言」藝術有了突破性的發展,「王曰」、「王若曰」的內容成為銘文的主要篇幅。雄辯、生動與個性化的人物語言,構成銘文「記言」重於「記事」的特色。青銅銘文奠定「人神共鑒」的銘事傳統,在大型載體上銘勒文字不僅意味著記錄事件,且具有將所記內容昭告天地神祇的宗教儀式意義,與甲骨卜辭都具有高度的嚴肅性與神聖性。
繼甲骨、金文之後,《尚書》、《詩經》、《左傳》、《國語》等書,既開始出現連貫的事件與完整的敘事,也逐漸出現個性鮮明的人物形象。《尚書.金滕》除記載周公為武王求壽與周公避居之事外,對成王的三項舉動―「啟金縢以查驗禱詞」、「執書以泣」、「郊迎周公」―與故事結局―「偃禾盡起」、「歲則大熟」―的敘述,具體顯示古人已知記事須首尾兼具/兼顧的原則。《詩.衞風.氓》對事件始末的記述細緻而周詳,人物情感的刻劃也相當細膩。《國語》雖偏重「記言」,〈晉語〉、〈吳語〉、〈越語〉仍皆有鮮明的敘事特質。史傳敘事的代表作《左傳》,更充分展現古人已能嫻熟記述線索紛繁、時空跨度宏大的歷史事件,如重耳興霸故事時間長達三十年,《左傳》將其分為三個階段集中敘述,巧妙解決了「編年記事」與「事繫於人」的矛盾困境。
其次,先秦敘事文作者已有高度的自覺意識,注重藝術形式,虛構成分增加,開啟史學敘事與文學敘事/虛構敘事,雖分道揚鑣卻又各擅勝場,史學敘事亦蘊涵文學技巧的特殊境況。
人類初始階段的敘事應只是對事件的摹仿與記錄,隨著記事載體的豐富與敘事能力的提高,敘事者的自覺意識逐漸萌芽。與神明通話的卜問為問事者帶來莊嚴的自豪感。中國的史官精神,除史官自身良知的要求外,又須對神明負責,自對所記之事不敢因循苟且。銘文的「銘者自名」性質,導致敘事者「稱美而不稱惡」的特質,因此青銅銘事自然走向帶有誇飾成分的炫耀性敘事,「隱惡揚善」在宗法制背景下自然進入家族的記事傳統。
《詩.大雅.崧高》「吉甫作誦,其詩孔碩」等旁白性詩句宣示創作者/敘事者的主體意識已然覺醒。《詩經》的史詩片斷,既可感受到一種對部族歷史有意識的記述、歌誦,也可感知敘事者正嘗試用詩篇記錄自己部族的勳績與情懷,〈周頌.清廟之什〉諸篇皆其例,〈天作〉尤為顯例。「穆如清風」、「孔曼且碩」等
詩句既是自譽,也體現了詩人的自信,「凡百君子,敬而聽之」更顯示敘事者的自重與自尊。
在子、史敘事中,敘事者的自覺意識也有了更為明確而充分的展現。《孟子》稱「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乃因《春秋》的一大功能在標舉敘事者的臧否—孔子通過記述史事,將「明主賢臣」、「亂臣賊子」鐫刻進青史以留傳後世,達到「勸善懲惡」的目的與效果。《左傳》的「君子曰」共出現八十八次、「仲尼曰」/「孔子曰」凡出現二十一次,總計百餘次。這個現象表明敘事者在《左傳》中頻繁現身,明確宣示其立場與價值觀。「君子曰」、「仲尼曰」是敘事學「介入敘事者」的代表。西方的「介入敘事者」直至十八世紀始見活躍,可見《左傳》「君子曰」/「仲尼曰」的先驅意義。「君子曰」/「仲尼曰」的深層影響表現在開創「卒章顯志」的敘事形式,敘事者透過明確的評論引領讀者作價值判斷,使敘事主題更為顯豁明確,自《左傳》、《國語》、《史記》、《漢書》以降的歷史敘事皆不脫此一傳統。
諸子中的寓言,其功用、目的旨在傳達作者的觀點、思想;屈原則是中國文學史上首位自覺的創作者,其鮮明的主體意識使屈賦的「感事」成為恣肆不羈的情感表達方式。先秦諸子與屈原不僅意識到自己在敘事,清楚知道自己為某種既定的目的而敘事,且已認識到自己是敘事的主宰/主體。這些因素使得敘事形式益趨講究、精緻,也使敘事內容出現程度不等的虛構因素,創造性/虛構性敘事與實錄性敘事二者的分野便在敘事者講究藝術成分中逐步形成。
先秦時期,文學尚未擁有獨立地位,兼涵文史性質的經、史、子典籍實為後世「歷史敘事」與「文學敘事」的共同源流。由文學立場觀之,《尚書》、《左傳》的「誣謬不實」,恰恰代表文學敘事在史傳母體內的騷動,如《左傳》的骨幹事件應大體真實,但敷衍其外的細微情節則未必盡然可信:敘事者不太可能獲得某些「如聆謦咳」的細微訊息,如《左傳》所載晉公子重耳流亡與復國,以及晉靈公使鉏麑刺殺趙盾之事應屬事實,但重耳與季隗、姜氏的私密對話、介之推與其母的辯證性對話、鉏麑行刺趙盾過程的思惟活動與自言自語,則應為敘事者「想像」/「虛構」的產物。細微枝節的虛構與通體虛構之間並無固定界限,一旦敘事者的興趣由如實記事移向講述引人入勝的故事、強調其所欲呈現的主題,敘事的虛構因素便會由真實故事逐漸轉向情節布局與人物言行的細部刻劃,以達到藝術效果與勸誡作用的雙重目的。《戰國策》除記述鼓舌談辯的縱橫家言外,尚穿插了七十餘則純屬虛構的寓言故事。《穆天子傳》與《晏子春秋》則發展為「真名假事」的敘事方式,如周穆王與晏嬰二人皆為歷史上實有之人,但周穆王與西王母的酬唱,以及晏子「二桃殺三士」等故實則未必確有其事。在這些「非子非史」/「亦子亦史」的敘事中,虛構因素逐步遞增,文學色彩益趨濃厚。完成於秦漢時期的《燕丹子》、東漢趙曄的《吳越春秋》,以及可能成書於漢末、作者不詳的《越絕書》等雜史、雜傳,概皆繼承並發揚了「真名假事」的敘事傳統,其形態具有典型的由史傳(歷史敘事)向小說(虛構敘事)過渡的特色,為後來文學敘事的「由史入稗」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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