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一來將刑法全部法條以通俗化語法寫出,併輔以相關實例,讓閱讀者清楚明白法條的根本意義,使法律「平民化」;二來運用較為充足的篇幅,對於刑法各條文及其重要理論進行完整闡述,因此已足以提供欲進一步研習刑法的讀者入門之用。
本版次以民國105年最新修正的法條為基礎,逐條釋義深入解析。
本書特色
將刑法此一法規,以簡易白話的方式,逐條說明其意義,並輔以實例說明,以利讀者盡快了解相關法條內容。
作者簡介:
蘇銘翔(蘇哥哥)
現職
大學講師、補習班法律講師主持人、唱跳歌手、演員、通告藝人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市長獎
教學經歷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演講教師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業界專家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經濟系兼任講師
真理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行銷管理系兼任講師
致理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兼任講師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
實務經歷
司法特考榜首
司法院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電視經歷
台視、三立電視台「超級偶像7」外景主持人
台視、三立電視台「超級偶像6」第8強
中視「台灣流行音樂樂團原創大賞」主持人
中國泉州電視台「唱歌拼輸贏」主持人
觀天下電視台「U-BIKE趴趴GO」主持人
觀天下、紅樹林電視台「法律追追追」主講人
觀天下電視台「生活法律教室」主講人
「綜藝大熱門」、「大學生了沒」、「爸媽冏很大」、「歡樂智多星」、「政經限時批」、「今晚誰當家」、「一字千金」、「小宇宙33號」、「愛情敲敲門」、「真的了不起」、「11克拉女王」、「小明星大跟班」、「年代小確幸」、中國廈門衛視「雞蛋碰石頭」、中國浙江衛視「我不是明星」表演嘉賓。
著作
生活法律刑不刑(原「生活與刑法」;書泉)
新白話六法-刑法(書泉)
新白話六法-刑事訴訟法(與李美寬合著;書泉)
圖解刑法(五南)
圖解-刑法(考用)
民法概要(五南)
宗教取財與詐欺罪之研究(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
主編
家事訴訟實戰(五南)
不動產訴訟實戰(五南)
智慧財產權訴訟實戰(五南)
認識大法官解釋的第一本書(五南)
修訂
新白話六法-強制執行法(書泉)
我要買房子(新自然主義)
住戶權益手冊(新自然主義)
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lawboy0730.tw
名人推薦:
羅序
刑法與民眾生活習習相關,除得憑以懲罰犯人、抑制犯罪外,背後更寓有保障人權之意義。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刑法就其表面以觀,似乎係限制人民不得為何種行為,否則將遭致何等處罰,惟若仔細探究每項規定之立法目的,會發現均係在保障更多更大的個人、社會及國家法益。身為一個法治人權國家的國民,如欲學習如何保障權利並避免誤觸法網,實有必要對刑法多加認識。
蘇銘翔老師就讀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期間,曾任職於吾所主持的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其除細心校對拙著《著作權法論》外,並協助處理「劉泰英控告亞洲週刊誹謗案」等重大刑案,代擬之訴狀,論述清楚、條理分明、說理嚴謹,且每有令人耳目一新之見解,足見其過人天資。
蘇老師取得臺灣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後,目前任教於淡江大學,他在教學之餘為求將嚴肅艱澀的刑法概念推廣給一般民眾瞭解,特秉其紮實法學素養,透過平易通順筆風著述此書,除就刑法條文及專有名詞進行解釋並舉例說明外,復針對重要刑法理論,如:法益保護原則、比例原則、罪刑法定主義及犯罪成立三階層理論等加以闡釋,使讀者得以輕鬆進入刑法殿堂,習得法學知識理論,因此本書堪稱是一本兼具可讀性、周延性及知識性的法學入門書籍。
蘇老師的碩士論文係以宗教自由及宗教詐欺之研究為主題,於本書付梓之際,吾更盼其能精益求精,在學術領域更上層樓,秉持宗教家的精神,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發揮所學利益人群,吾將更感欣慰。
(本文作者為英國利物浦大學法學博士、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所長、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前臺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羅明通
2008年11月
於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楊序
避免見樹不見林
如果你剛接觸法律,開始閱讀正統法律教科書,一開始一定會覺得有點痛苦。因為你將發現,法律人的文風獨特,不是一般人使用的通俗用語。有點古文的味道,但又雜夾白話文,不文不白,極不通順,讀來倍感吃力。
因此,如果你是要自修法律的人,我會建議,盡量去找文字比較通順的書來讀。因為閱讀一般的正統教科書,若是沒有去上課聽講,透過老師的講解,把課本中的外星文,轉化為一般人理解的概念,光靠自己理解,吸收程度是有限的。所以,既然要自修,我建議你們可以去找較為白話、用通俗文字撰寫的法律入門書來讀。
至於法律系的同學,雖然你們不是自修,但我還是會建議你們,也可以去找一些淺白的法律入門書來閱讀。因為,除了閱讀上較為通順外,另一個好處,則是可以避免見樹不見林的學習盲點。
剛開始讀法律系的同學,應該不難發現,法律系教授在上課時,往往很愛講授理論或理論的爭議,尤其是刑法總則這一科,講了甲說乙說,一堆抽象的概念,彼此糾纏、在腦袋中打結,越學越模糊。一個學期下來,理論越聽越不懂,而條文只學了十幾條,其他的條文都沒教到。
但別忘了,未來真正出去工作,或參加考試,刑法的所有條文都會用到。或許你對某些條文的理論學習得很深入,但是刑法裡面其他條文到底在講什麼,卻毫無概念。這就是所謂見樹不見林的學習盲點。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我通常都會建議學生,在學習一門課之前,可以先找一本簡單的法律入門書,自己先快速地瀏覽過一遍該法的基本知識。掌握了整個大概念、基本條文內容後,再跟著課堂老師的步伐,進入深奧的理論,這樣才能相輔相成。
蘇銘翔兄這本《白話刑法》,就是這樣的一本書。其定位是寫給一般人看的,用語淺白易懂,不像正統法律人寫的那麼僵化、八股、拗口。書中也不乏搭配一些有趣的例子,來解說抽象的刑法條文,幫助理解。
我自己的刑法學得不好,尤其是刑法總則這一科目,當年大一還被當過重修,造成我的刑法恐懼症。如果當年就有蘇銘翔這本小書,或許我現在會更瞭解刑法。因此,推薦你閱讀《白話刑法》這本書。
(本文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
楊智傑
2008年11月
於真理大學法律系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徵求價 | 數量 |
2折 | 1 |
7折以上 | 1 |
影片僅供參考,實物可能因再版或再刷而有差異
作者:蘇銘翔
優惠價: 88 折, NT$ 396 NT$ 450
本商品已絕版
本書一來將刑法全部法條以通俗化語法寫出,併輔以相關實例,讓閱讀者清楚明白法條的根本意義,使法律「平民化」;二來運用較為充足的篇幅,對於刑法各條文及其重要理論進行完整闡述,因此已足以提供欲進一步研習刑法的讀者入門之用。
本版次以民國105年最新修正的法條為基礎,逐條釋義深入解析。
本書特色
將刑法此一法規,以簡易白話的方式,逐條說明其意義,並輔以實例說明,以利讀者盡快了解相關法條內容。
作者簡介:
蘇銘翔(蘇哥哥)
現職
大學講師、補習班法律講師主持人、唱跳歌手、演員、通告藝人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市長獎
教學經歷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演講教師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業界專家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經濟系兼任講師
真理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行銷管理系兼任講師
致理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兼任講師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
實務經歷
司法特考榜首
司法院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電視經歷
台視、三立電視台「超級偶像7」外景主持人
台視、三立電視台「超級偶像6」第8強
中視「台灣流行音樂樂團原創大賞」主持人
中國泉州電視台「唱歌拼輸贏」主持人
觀天下電視台「U-BIKE趴趴GO」主持人
觀天下、紅樹林電視台「法律追追追」主講人
觀天下電視台「生活法律教室」主講人
「綜藝大熱門」、「大學生了沒」、「爸媽冏很大」、「歡樂智多星」、「政經限時批」、「今晚誰當家」、「一字千金」、「小宇宙33號」、「愛情敲敲門」、「真的了不起」、「11克拉女王」、「小明星大跟班」、「年代小確幸」、中國廈門衛視「雞蛋碰石頭」、中國浙江衛視「我不是明星」表演嘉賓。
著作
生活法律刑不刑(原「生活與刑法」;書泉)
新白話六法-刑法(書泉)
新白話六法-刑事訴訟法(與李美寬合著;書泉)
圖解刑法(五南)
圖解-刑法(考用)
民法概要(五南)
宗教取財與詐欺罪之研究(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
主編
家事訴訟實戰(五南)
不動產訴訟實戰(五南)
智慧財產權訴訟實戰(五南)
認識大法官解釋的第一本書(五南)
修訂
新白話六法-強制執行法(書泉)
我要買房子(新自然主義)
住戶權益手冊(新自然主義)
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lawboy0730.tw
名人推薦:
羅序
刑法與民眾生活習習相關,除得憑以懲罰犯人、抑制犯罪外,背後更寓有保障人權之意義。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刑法就其表面以觀,似乎係限制人民不得為何種行為,否則將遭致何等處罰,惟若仔細探究每項規定之立法目的,會發現均係在保障更多更大的個人、社會及國家法益。身為一個法治人權國家的國民,如欲學習如何保障權利並避免誤觸法網,實有必要對刑法多加認識。
蘇銘翔老師就讀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期間,曾任職於吾所主持的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其除細心校對拙著《著作權法論》外,並協助處理「劉泰英控告亞洲週刊誹謗案」等重大刑案,代擬之訴狀,論述清楚、條理分明、說理嚴謹,且每有令人耳目一新之見解,足見其過人天資。
蘇老師取得臺灣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後,目前任教於淡江大學,他在教學之餘為求將嚴肅艱澀的刑法概念推廣給一般民眾瞭解,特秉其紮實法學素養,透過平易通順筆風著述此書,除就刑法條文及專有名詞進行解釋並舉例說明外,復針對重要刑法理論,如:法益保護原則、比例原則、罪刑法定主義及犯罪成立三階層理論等加以闡釋,使讀者得以輕鬆進入刑法殿堂,習得法學知識理論,因此本書堪稱是一本兼具可讀性、周延性及知識性的法學入門書籍。
蘇老師的碩士論文係以宗教自由及宗教詐欺之研究為主題,於本書付梓之際,吾更盼其能精益求精,在學術領域更上層樓,秉持宗教家的精神,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發揮所學利益人群,吾將更感欣慰。
(本文作者為英國利物浦大學法學博士、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所長、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前臺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羅明通
2008年11月
於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楊序
避免見樹不見林
如果你剛接觸法律,開始閱讀正統法律教科書,一開始一定會覺得有點痛苦。因為你將發現,法律人的文風獨特,不是一般人使用的通俗用語。有點古文的味道,但又雜夾白話文,不文不白,極不通順,讀來倍感吃力。
因此,如果你是要自修法律的人,我會建議,盡量去找文字比較通順的書來讀。因為閱讀一般的正統教科書,若是沒有去上課聽講,透過老師的講解,把課本中的外星文,轉化為一般人理解的概念,光靠自己理解,吸收程度是有限的。所以,既然要自修,我建議你們可以去找較為白話、用通俗文字撰寫的法律入門書來讀。
至於法律系的同學,雖然你們不是自修,但我還是會建議你們,也可以去找一些淺白的法律入門書來閱讀。因為,除了閱讀上較為通順外,另一個好處,則是可以避免見樹不見林的學習盲點。
剛開始讀法律系的同學,應該不難發現,法律系教授在上課時,往往很愛講授理論或理論的爭議,尤其是刑法總則這一科,講了甲說乙說,一堆抽象的概念,彼此糾纏、在腦袋中打結,越學越模糊。一個學期下來,理論越聽越不懂,而條文只學了十幾條,其他的條文都沒教到。
但別忘了,未來真正出去工作,或參加考試,刑法的所有條文都會用到。或許你對某些條文的理論學習得很深入,但是刑法裡面其他條文到底在講什麼,卻毫無概念。這就是所謂見樹不見林的學習盲點。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我通常都會建議學生,在學習一門課之前,可以先找一本簡單的法律入門書,自己先快速地瀏覽過一遍該法的基本知識。掌握了整個大概念、基本條文內容後,再跟著課堂老師的步伐,進入深奧的理論,這樣才能相輔相成。
蘇銘翔兄這本《白話刑法》,就是這樣的一本書。其定位是寫給一般人看的,用語淺白易懂,不像正統法律人寫的那麼僵化、八股、拗口。書中也不乏搭配一些有趣的例子,來解說抽象的刑法條文,幫助理解。
我自己的刑法學得不好,尤其是刑法總則這一科目,當年大一還被當過重修,造成我的刑法恐懼症。如果當年就有蘇銘翔這本小書,或許我現在會更瞭解刑法。因此,推薦你閱讀《白話刑法》這本書。
(本文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
楊智傑
2008年11月
於真理大學法律系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徵求價 | 數量 |
2折 | 1 |
7折以上 | 1 |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