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嬌——有著比鄉土劇女主角更俗擱有力的名字,
因一首〈志明與春嬌〉,她成為菜市場名代言人,
然而她身邊叫志明的,卻碰巧不喜歡女人!
單身的悲哀,讓她肝還沒壞,人生就已變黑白,
好不容易遇到天菜,以為不必再唱〈神啊救救我〉,
豈料鼓起勇氣搭訕,才發現這盤菜竟是她的新上司?!
God!這究竟是該吃還是不該吃,教她好生猶疑啊……
權恕恩不得不承認,于春嬌真是有愛心又熱心,
雖然對她沒啥好感,但她畢竟是母親的救命恩人,
更別說母親中意她,催他以身相許報母恩了!
說實話她的確出得廳堂,進得廚房,好得像仙女,
不過要他跟她墜入「愛河」?先等台灣淹掉再說!
可或許是聖光洗腦,望著她的笑,他竟覺心動,
在她身邊當個台灣好女婿,或許是不錯的選擇……
章節試閱
第一章
于春嬌,二十七歲,有著比八點檔鄉土劇女主角更加俗又有力的名字。
原本,于爺爺取其名是希望孫女有如春天花兒般嬌豔可人,哪知道知名樂團唱紅了一首〈志明與春嬌〉之後,「春嬌」儼然成為菜市場名的代言人。
隨著歌曲走紅,好似每個「春嬌」的身邊都該有個「志明」,就連于春嬌也不例外,她的生命裡也有個張志明,不只是她的青梅竹馬、閨中密友,還是分屬在不同單位的同事。
他們之間的關係宛如陳奕迅唱的那首〈兄妹〉,沒有血緣,卻也不能相愛的一對,不過于春嬌認為兩人比較像姊妹。
她若是負責收拾爛攤子的姊姊,那麼張志明就是每到月底就找她江湖救急的「妹妹」,而且還是純度百分百的GAY,妖嬈嬌媚的指數令她望塵莫及。
星期六上午,兩人坐在五星級的歐式自助餐廳裡,于春嬌覷望著坐在對面戴著大墨鏡、一身豹紋貼身T恤配上黑色皮背心的張志明,秀氣的眉宇蹙了起來,對於他高調時髦的打扮頻頻惹來注目,感覺十分不自在。
「張志明,不過是吃個早餐,有必要打扮成這樣嗎?就算阿湯哥來臺參加電影首映會,走紅地毯也沒穿得比你高調。」一向走低調路線的于春嬌,對他浮誇的裝扮頗有微詞。
「我才想問妳是怎麼一回事?明明說好要請妳吃早餐,結果妳居然給我穿了一件印花裙和夾腳拖就來了。」張志明扶著額頭,審視她秀氣的面容,冷聲批評道:「妳知不知道,我在一百公尺外就聞到妳身上散發出的『宅』味……」
「宅味?」于春嬌嘴角抽搐,額際彷彿浮現了數條斜線,身為薪貧一族的她,每週有五天已經賣給公司,到了週末假期只想蜷縮在沙發上放空腦袋當一根廢柴。
「宅已經夠可恥了,沒想到我在妳身上還感覺到一股枯萎腐朽的味道。」張志明眼色挑剔地盯視著她。
于春嬌不是「志玲姊姊」那種女神級的美女,但好歹也長得秀麗可人,擁有一張細緻的瓜子臉,可愛瑩亮的大眼睛,纖秀挺直的鼻梁,紅潤的菱唇,拼湊成一張清麗可人的臉蛋。
張志明的目光稍稍往下移,審視她纖瘦的身材,雖然胸前沒有傲人的「事業線」,但印花裙下那雙勻稱白皙的美腿卻更加吸引人。
平心而論,于春嬌的外在條件並不差,心地善良、吃苦耐勞,簡直是現代版的「阿信」,偶爾還會放個聖光,具備了所有偶像劇女主角的條件。
但她卻沒有偶像劇女主角眾星拱月般的男人緣,感情生活貧乏得跟她的銀行存款雷同——一貧如洗。
嘖嘖,他的情人都已經集滿十二星座,而這女人居然還過著魚乾似的宅女生活,任憑青春在指縫間溜去。
張志明攢眉盯著她隨興的夾腳拖鞋,這才發現她的腳邊放置了一個紅白大塑膠袋,他好奇地彎下腰打開來,裡頭裝了四個像鞋盒大小的盒子。
「這是什麼東西?」張志明瞧見紙盒上貼了一個黃金菇的照片。
「我和網友一起合購來的菇菇太空包,每天只要澆水兩到四次,十到十四天左右就能收成,到時候煮火鍋或煮麵就能加菜了,既營養又省錢。」于春嬌得意地獻寶,笑咪咪地說:「我這裡有很多種菇類,你要不要帶一包回家種?」
張志明表情驚恐,低斥道:「于春嬌,妳是嫌自己不夠宅,頭上還沒有長出香菇,所以就買一堆菇回家種嗎?」
「哪有這麼誇張,這個菇菇太空包現在很夯耶!」于春嬌反駁,搶回他手上的紅白塑膠袋。
「不要告訴我,妳也趕上了蒐集菇菇筆的風潮。」張志明俯視著她,一臉正色。
「我……」于春嬌吶吶的。
原本她還想開口向他要集點貼紙,只得硬生生地把話給吞回去。
嗚,她好想要隱藏版的菇菇筆啊!
「妳到底要放棄人生,『宅』到什麼程度?可不可以有點身為女人的自覺?」張志明扶著額頭,一副當她是癌末患者沒救的模樣。
唉,這女人居然跟起養菇風潮,難道她不知道自己已經宅到快變成一朵香菇了嗎?還是她想跟蘑菇人方吉結拜,共度餘生?
「你只說要請我吃早餐,我以為是巷口的咖啡廳,哪裡知道是飯店的歐式自助吧,所以就先去捷運站拿回合購來的菇菇包。」于春嬌氣得鼓起嘴巴,撈起腳邊的塑膠袋,冷哼道:「如果你嫌我穿得不夠體面,那我走就是了。
「還有,說好這期要還我的五千呢?」于春嬌昂起秀氣的下顎,伸手向他索討欠款。
「嬌嬌,我的仙女,咱們姊妹那麼久了,談錢多俗氣啊!」理虧的張志明放軟語氣,只差沒雙膝跪地匍匐在她的腳邊,全沒了方才的囂張氣焰。
在張志明的眼中,于春嬌的善心與愛心,早已超越慈濟大愛臺的師姊,與名列仙班的王母娘娘同等級,所以他替她取了個仙女的外號,感謝她的慷慨接濟。
「哼!」于春嬌瞟了死黨一眼。
「像妳這種擁有佛心大愛的仙女,就別跟我這種凡夫俗子計較嘛。」張志明隔著墨鏡,送上一記諂媚的笑容。
「就讓你再拖延半個月,十五號我要繳房租,記得要還錢哦。」脾氣來得快、去得也快的于春嬌斂去怒氣,不忘叮嚀道。
「仙女,謝謝妳。」張志明討好道。
「你不是喊著沒錢,怎麼能請我來這裡吃飯?」于春嬌環視餐廳精緻華麗的裝潢一眼,和自己隨興的穿著格格不入,難怪剛才張志明會不高興。
「有個熟客送了兩張餐券給我。」張志明淺笑,晃了晃手中免費的招待券。
她輕應一聲,盯著他臉上礙事的墨鏡,好奇地問道:「你幹麼一直戴著墨鏡?」
「這幾天眼睛有點腫嘛。」張志明邊說邊摘下墨鏡,露出一張俊美好看的面容。
她對上好友那雙深邃略顯浮腫的眼睛,忍不住驚呼道:「你又去整型?!」
「什麼整型,是進廠維修。」張志明義正辭嚴地糾正她。
上帝不能賜給他一張完美型男的面孔,他只好靠著後天的努力一步一步地邁進,這也是于春嬌成為他債權人的原因。
「你現在跟高中畢業紀念冊上的照片簡直判若兩人。」于春嬌瞇起眸,不禁懷疑要是他走在路上和同學擦肩而過,有多少人會認出他是張志明?
「只有妖,才能決定自己的面貌。」張志明引用電影「轉生術」裡的臺詞,語氣透著驕傲,十分滿意自己俊美無瑕的五官。「像妳這種長年茹素的仙女,是不會懂的。」
「長年茹素?」她一臉莫名,否認道:「我沒吃素啊。」
「我的意思是妳——久不近男色。」張志明瞇起浮腫眼皮睞著她。
于春嬌冷瞪了死黨一眼,張志明的毒嘴根本是在她的傷口上撒鹽,她何嘗不想每個週末有人陪,而不是守在電腦前逛網拍打發時間;上下班有專屬司機溫馨接送;工作疲累時有人可以撒撒嬌……
偏偏她上班的地方「菲喬絲」化妝品集團,什麼沒有就是女人最多,在陰盛陽衰的上班環境之下,加上不夠積極的交友態度,不知不覺就單身下來了。
「我肚子餓了,要先去拿東西吃。」于春嬌索性起身走往自助吧檯,取出瓷盤,挾起一塊可頌麵包。
張志明也跟著起身走到自助吧檯,東挑西揀,挾起了幾塊燻鮭魚和三明治。
「嬌嬌,不是我愛唸妳,女人跟食物一樣都有保鮮期,我勸妳最好趁著略有姿色時找個優質男人談場戀愛,順利的話還能組成美滿家庭,生兩個白白胖胖的寶寶,順便提高台灣的生育力,也算是對國家盡一己之力。」張志明受不了她對感情的鴕鳥心態,祭出毒舌攻勢,擔心她再這麼蹉跎下去,早晚從宅女淪為剩女。
「說得好像我人生的價值只剩下生育能力。」她瞪了他一眼,不滿地嘀咕。
「要不然妳以為我們這種死老百姓,一年是能替國庫增加多少稅收?貢獻多少能力?」張志明涼涼地反問她。
「是沒錯啦。」于春嬌吶吶的說。
兩人挾完食物回到座位上,張志明繼續叨唸。「妳單身獨居那麼久,難道都不曾感覺空虛寂寞覺得冷?」
于春嬌停下吃食的動作,抬眸覷看著好友,內心無限感慨。
偶爾夜深人靜,寂寞來襲,她也曾躲在浴室哀怨高唱。「神啊!救救我吧,一把年紀了一個愛人都沒有,孤獨是可憐的,如果沒愛過人生是黑白的……」
尤其去年底她得了胃潰瘍,大半夜一個人孤伶伶地躺在急診室的病床上打點滴,身邊連個照顧她的人都沒有,當時于春嬌才明白——她的人生不只是黑白的,還很悲哀啊!
情人節時,她和辦公室裡的一票女同事相約去龍山寺向月下老人求了紅線,可緣分不來,她也沒轍啊!
「就……隨緣吧!」于春嬌佯裝灑脫,體內的惰性再度發作,對於感情採取放牛吃草、無為而治的態度。
反正距離三十歲剩女生涯還有兩、三年的時間,她還可以慢慢蘑菇,大不了去報名婚友社的聯誼活動。
張志明受不了她消極的態度,正欲開口叨唸兩句,一抹俊挺偉岸的身影躍入他的視線,令他不自覺受到牽引,目光膠著在自助吧檯前取餐的男子身上。
男人的體魄挺拔高大,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寬闊的肩膀將身上漿燙整齊的白色襯衫繃得硬挺,隱約突顯他襯衫下賁起的完美肌肉線條,鐵灰色西裝褲包裹住修長筆直的雙腿,腳上則套著一雙義大利手工皮鞋,全身洋溢著一股睿智的菁英氣息。
「嬌嬌,妳的菜……而且是天菜級的……」張志明嚥了口口水,緊盯著穿著白襯衫和西褲的男子。
他知道于春嬌向來偏愛這種幹練、睿智的都會型男,最好還要有點事業線,但看那男人精瘦結實的身材,恐怕連人魚線都具備了。
「你說什麼?」于春嬌困惑地眨眨眼。
「右後方那個男人是妳的『菜』。」張志明的目光隨著男人的步伐移動,瞧見他端著一杯咖啡走向靠窗的座位。
于春嬌偏過頭,循著張志明的視線望去,對上了一張俊雅的面容,墨黑的濃眉下有雙邃亮的眼睛,搭配高挺的鼻梁,薄而好看的嘴唇,加上白襯衫和西裝褲,簡直就像GQ雜誌裡的氣質男模。
眼前的男子完全符合了于春嬌對終身伴侶的想望——
一,有如偶像劇男主角般帥氣有型的長相。
二,媲美足球員高大精壯的身材。
三,沈穩內斂的氣質,配上優雅時尚的穿衣品味。
但這一切純屬她在FACEBOOK塗鴉牆上發表的自嗨花癡文,沒想到竟然讓她遇到一個完全符合她擇偶條件的完美男人!
她怔怔地望著坐在窗邊舉杯啜飲咖啡的男人,捨不得移開眼,直到他放下瓷杯,兩人的視線對上了,他充滿力道的目光教她心跳漏了數拍,莫名有些緊張,像做壞事被逮住的小孩,心虛地別開臉。
但,那微微泛紅的白皙耳廓,卻洩漏了她的少女情懷,果然是「天菜級」的帥哥,而且還是她欣賞的類型。
「那個男人是不是很滋潤養眼啊?」張志明壓低嗓音,朝她曖昧眨眼。
根據他「閱男無數」的經驗判斷,天菜級的帥哥肯定是個異性戀的「直男」,而且還是高傲悶騷型。
「是長得還滿帥的啦。」她熱了臉,舉杯輕啜了幾口柳橙汁,努力掩飾怦怦跳的心韻。
她一直認為張志明「維修」過後的五官已經夠好看了,但那男人不同於張志明的陰柔俊美,舉手投足間充溢著男人陽剛磊落的氣息。
「他一個人來用餐,手上又沒有戴戒指,搞不好是單身,要不要過去搭訕?」拜一點五的絕佳視力所賜,張志明觀察得極其入微。
「搭訕?」于春嬌驚愕地瞠大水眸。
「對啊。」張志明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你瘋啦!這裡是餐廳不是酒吧,而且我是女生欸!」于春嬌低斥道。
就算那男人再怎麼吸引人,她還是有身為女人的矜持與自尊。
「法律有規定女人不能主動去結識男人嗎?」張志明涼涼地反問,一雙細長美眸越過她的肩頭,毫不遮掩地打量那個天菜級帥哥,把他從頭看到腳,瞧他手上的精品名錶配上義大利手工皮鞋,根本是典型的「高富帥」。
「是沒有……」她囁嚅,忍不住又偏過臉偷瞄了男人好幾眼,他俊逸挺拔,衣著筆挺,身上自然流露出都會優雅的氣質,完全符合她對愛情美好的憧憬。
「想想妳單身這麼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心儀的男人,還在這裡猶豫什麼?」張志明反問道。
「我……」于春嬌吶吶的,她是心動啊,但沒有行動的勇氣。
于春嬌微微地偏過臉,瞧著他一邊喝咖啡,手裡翻閱著英文報紙,隨著他的一舉一動,她平靜無波的心湖漾起一圈漣漪。
彷彿四周全然寂靜,只剩下兩個人。
男人抬起頭,炯亮的黑眸瞟向于春嬌時,彷彿有股電流「滋」的一聲竄向她的心窩,麻麻燙燙的,教她的胸臆間湧起一股悸動。
這該不會就是傳說中的一見鍾情吧?
她臊紅了臉,慌亂地收回視線,卻收不回悸動的芳心。
「妳知道成為『勝犬』的三大絕招是什麼嗎?」張志明氣定神閒地雙手環胸,決定好好替她開光點眼,指引一條明路。
「大師,求開解。」她雙手合十,誠心誠意地問道。
「第一,與男人戲劇化的邂逅,就像傑克在鐵達尼號遇上蘿絲,展開一場纏綿悱惻的浪漫愛情。」張志明一臉陶醉的表情。
「這聽起來很老梗。」她蹙起秀氣的眉頭,對他的提議感覺不太靠譜。
「拜託,人家韓劇還不是靠著車禍、癌症、醫不好這三寶,橫掃整個亞洲,締造出一股強大的韓流效應。」張志明冷嗤道。「不管是老梗或新梗,只要能讓你們激起火花,就是好梗。」
她受教地點點頭,又追問道:「那第二招是什麼?」
「捷足先登的決心。」張志明微瞇起眼,瞪視著兜轉在天菜級帥哥桌邊那位過分熱情的女服務生。
她回眸望了過去,看見男人表情淡淡地拒絕了女服務生加水的舉動,然後他的銳眸掃視過來,教她心跳失序,慌亂地移開眼,再度心虛得紅了臉。
糗——
又讓那男人發現她在偷瞄他了。
「如果妳還在這裡猶豫不決,等會兒就眼巴巴地看著那盤『菜』被那個餓了很久的女服務生給端走。」張志明提出警告。
「那成為勝犬的第三招是什麼?」她努力壓抑住悸動不安的心。
「剷除異己的狠心。」張志明掄拳,配合地露出一記陰狠的冷笑。
「你當是在演『後宮甄嬛傳』嗎?」她愈聽愈覺得誇張。
「難道妳不知道情場如戰場嗎?」張志明站起身,將于春嬌由座位上拉起,眼底閃過一抹狡黠的光芒,輕笑道:「現在就讓我為你們製造一場命定的相逢。」
「啊?」于春嬌愣了愣,被張志明拽向自助吧。
權恕恩來到飯店附設的歐式自助餐廳享用早餐,取完餐,回到座位上,立即感受到兩道精利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
他抬頭,順著視線來源望去,瞥見坐在他左前方的一對男女交頭接耳,窸窣低語,頻頻望向他。
男的長相陰柔俊美,那一身過分時髦前衛的打扮,配上秀氣的舉止,全身上下感覺不出身為男性該有的陽剛氣息,讓他輕易猜出男子的性取向。
反倒是坐在對面的女孩,簡單的白色棉衫配上殷紅印花裙,一頭烏黑微鬈的長髮束成馬尾,露出性感優美的頸部線條,教權恕恩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權恕恩隔著報紙邊緣觀察著那一男一女的舉動,顯然他已經成為兩人竊竊私語的對象,只是令他好奇的是——誰在打他的主意?
如果是女生的話,看在她賞心悅目的背影上,他勉強接受她的欣賞;男生的話,則敬謝不敏,他對於和一個男人高歌〈菊花臺〉一點興趣都沒有。
女孩側過臉與他的視線對上的瞬間,權恕恩瞧見她纖巧素淨的臉上沒有多餘的彩妝,長相清秀,一雙瑩亮的眼睛像星星般,又圓又亮,像是會說話。殷紅的小嘴微微地噘起,配上身上那襲豔紅的裙子,顯得格外的俏麗可愛。
權恕恩看她像偷腥的小貓兒賊兮兮地瞟著他,又慌亂地別開臉,竟覺得莞爾,墨黑的眼底閃爍起笑意。
「先生,需要加水嗎?」女服務生拎著水瓶,臉上堆滿討好的笑容,柔聲地問道。
「不用了。」他瞟了那杯七分滿的水杯,淡淡地拒絕女服務生的好意。
女服務生識趣地走開後,權恕恩再度望向前方那對男女,發現兩人已經離開座位。他收回目光,將注意力放回報刊上的黃金走勢分析圖。
離開座位的張志明和于春嬌,兩人在自助吧檯前倒了杯柳橙汁,佯裝若無其事地往權恕恩的桌邊走去——
「嬌嬌,用最婀娜多姿的步伐走過去……」張志明悄聲地叮嚀,細長的眼眸浮現一道狡黠的光芒。
于春嬌收到張志明的訊息,手裡端了一杯柳橙汁,緩緩地朝著天菜級帥哥的座位走去,光是望著他英挺的身影,她的胸臆便微微的緊繃,心跳不自覺加快許多,甚至有些失神,全然沒注意到張志明悄然逼近,伸出腳尖,惡作劇地踩住她夾腳拖鞋的鞋底。
「啊——」
于春嬌驚呼一聲,感覺腳底被一股力量拖住,腳步踉蹌重心不穩,整個人往前傾,玻璃杯內的柳橙汁飛濺在權恕恩的手臂和肩膀上,白襯衫暈染上一道橘色的水漬。
「對、對不起。」她嚇得瞠大水眸,頻頻向權恕恩道歉。
權恕恩看著被潑了一身柳橙汁的襯衫,眉頭不由得皺了起來,抬起頭迎睇上那張困窘充滿歉意的清秀小臉,沈聲道:「是妳——」
原來是方才坐在他斜前方不斷偷瞄的女生,她將果汁翻灑在他的襯衫上,究竟是蓄意,或無心?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于春嬌慌亂澄清,一雙小手忙著想將他身上的水漬擦乾。
她拿起桌上乾淨的餐巾,急忙想擦去他身上的水漬,白襯衫沾染上柳橙汁,濡濕一片,隱約透出一片光滑賁起的肌理,令于春嬌一陣心悸,白皙的粉頰燒燙灼熱。
「我自己擦就好了。」權恕恩站起身,冷峻的面容看不出表情,伸手取過餐巾,摁在濕淋淋的襯衫上。
他發現她的臉上有著明顯的驚慌與歉疚,顯然不是故意將柳橙汁潑灑在他的身上,看來,罪魁禍首另有其人了。
于春嬌的臉上青白紅交錯,又羞又窘,巴不得挖個地洞鑽進去,原來這就是張志明口中的「命定的相逢」。
這梗不只很老套,還很爛啊。
她內心冷汗涔涔,深怕惹惱了他,慌亂得不知所措。
「先生,真不好意思,我剛才不小心踩到我朋友的鞋,害她把柳橙汁潑灑在你的身上,請你務必接受我們的道歉。」張志明立即挨到于春嬌的身邊,眼睛直盯著權恕恩,一臉無辜又真誠的表情。
「對不起。」于春嬌傻愣愣地對他鞠了一個九十度的躬。
「先生,為了表達我們的歉意,我們願意負起你身上衣物的清潔費用。」張志明流利地說出預想了很久的台詞,然後拍了拍于春嬌的肩膀,說道:「名片。」
「咦?」她怔了怔,回過神,從皮包裡取出自個兒的名片,遞向前,怯怯地迎睇他炯亮的黑眸,硬著頭皮說:「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把送洗費用的帳單寄給我。」
「『菲喬絲』化妝品商品企劃部組長——于春嬌?」權恕恩接過她遞來的名片,睞了一眼,順口唸出她的頭銜。
他意味深長地睇著她,眼睛因她名片上的職稱亮了起來。
「是。」她吶吶的,熱紅了臉,露出靦的笑容。
「我記住妳的名字了。」權恕恩將于春嬌的名片收進口袋裡,注視她窘紅的臉蛋,嘴角隱約勾起一抹笑容。
不知道這女人知道他的真實身分之後,還會大方地遞出名片嗎?他暗忖著。
于春嬌聽得一臉莫名,他說記住她的名字——是什麼意思呢?
身為搭訕高手的張志明適時地插入,笑得一臉熱絡地說:「我的好朋友還有個外號,叫做『內湖陳妍希』。」
「『內湖陳妍希』?」權恕恩挑眉問道,聽得一頭霧水。
于春嬌的臉上也盡是問號,她什麼時候多了「內湖陳妍希」這個綽號?
「因為我們公司在內湖,而春嬌綁上馬尾的造型又媲美陳妍希,所以我和朋友就替她取了這個綽號。」張志明發揮三寸不爛之舌,努力加強于春嬌在權恕恩心中的印象,為兩人搭起友誼的橋樑。
于春嬌瞟了權恕恩一眼,面對好友的讚美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將垂落的髮絲攏到耳後,泛紅的耳廓洩漏了她輕熟女的幽微心思。
「我是她的好朋友兼同事,人稱『齊亞一哥』,又叫『東區賈斯汀』,是那個大賈斯汀,不是小賈斯汀哦。」只要是男人就會忌諱「小」、「短」等字眼,連張志明也不例外,刻意強調了一下。
權恕恩意會地點點頭,顯然這位大賈斯汀所指的「齊亞一哥」,是指齊亞百貨的首席櫃哥吧?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菲喬絲」旗下的彩妝品牌也有在齊亞百貨設櫃。
「先生,我覺得你有點面熟……好像在哪裡見過……」張志明再度使出搭訕達人的裝熟功力,輕撫著下巴,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知道你長得像誰了,就是演『鋼鐵人』的小勞勃道尼,所以你的外號該不會叫『台北鋼鐵人』吧?」張志明自以為幽默地低笑了兩聲。
于春嬌瞠了瞠眼,對張志明的搭訕能力佩服得五體投地,只是她怎麼看都不覺得天菜帥哥有半分像小勞勃道尼,光那挺拔的身高就不符合。
「沒有。」權恕恩不冷不熱地回了一句,又將目光放回于春嬌的身上。
「大家能在同一家餐廳吃飯也算是有緣,要不要交換個名片,交個朋友呢?」張志明問道。
「不用了。」權恕恩不假思索地拒絕,瞅睇著她那副有點天真、呆愣的模樣,眼底閃爍起笑意。
這女人居然用這麼老套的方式向他搭訕,嘖嘖,虧她還是商品企劃部組長,一點新意都沒有,真難想像她能企劃出什麼好案子。
于春嬌怔然,一顆心沈了下來,他的意思是她被「打槍」了嗎?
「于小姐,我會再跟妳聯絡。」權恕恩扯了扯唇,朝兩人望了一眼,繼續說道:「你們慢慢享用餐點吧,我先回飯店換套衣服。」
權恕恩回給兩人一記高深莫測的笑容,旋即離開。
「再見。」她端著一張羞窘的笑顏,目送著權恕恩離去。
「我們等你的電話哦~~」張志明不忘在他身後叮囑。
于春嬌望著他偉岸的身影,一想到他說會和自己聯絡,她的雙頰微微一紅,心跳得亂七八糟,這樣算是搭訕成功了嗎?
原來和帥哥邂逅也沒有想像中難嘛,只要製造一點點小意外,就能譜出一段浪漫的插曲。
她該不會可以出版一本《第一次搭訕就上手》,造福全天下的宅女脫離單身生涯吧?
第一章
于春嬌,二十七歲,有著比八點檔鄉土劇女主角更加俗又有力的名字。
原本,于爺爺取其名是希望孫女有如春天花兒般嬌豔可人,哪知道知名樂團唱紅了一首〈志明與春嬌〉之後,「春嬌」儼然成為菜市場名的代言人。
隨著歌曲走紅,好似每個「春嬌」的身邊都該有個「志明」,就連于春嬌也不例外,她的生命裡也有個張志明,不只是她的青梅竹馬、閨中密友,還是分屬在不同單位的同事。
他們之間的關係宛如陳奕迅唱的那首〈兄妹〉,沒有血緣,卻也不能相愛的一對,不過于春嬌認為兩人比較像姊妹。
她若是負責收拾爛攤子的姊姊,那麼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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