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考特.費茲傑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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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抹掉過去,只為了讓愛重來!
這人生,如煙花一場。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
逗留舌尖的,
是現實的酸苦澀餘味。
劉建基(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蘇正隆(台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 專文推薦
※本書收錄譯者精心整理《大亨小傳》翻譯史
★BBC「大閱讀」讀者票選百大小說
★英國《衛報》最偉大的百大小說
★《新聞週刊》票選百大書單
★《時代》雜誌票選百大經典小說
★美國藍燈書屋世紀百大經典小說No.2
★法國《世界報》20世紀百大作品
★四度改編為電影,2013年最新電影版由《紅磨坊》大導巴茲・魯曼操刀,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飾演「大亨」蓋茲比。
■本經典新譯特色:
奠基於前人翻譯心血的全新「創作」。
台灣譯界新生代以前輩為師,發揮獨特感性與表演慾,創造出不同以往譯本的調性、敘事節奏與生動對白,忠實卻不古板,賦予經典嶄新的復古面貌。
作者有如編劇,翻譯如同一種表演,一齣自導自演的好戲。
好戲永遠在上演。經典,是活的,是任何時代任何人都能投入其中的人間劇場,而非僅供膜拜供養的高遠殿堂。
換個角度看美國文學經典:
◎《大亨小傳》的主角其實不是大亨!
《大亨小傳》的故事,只是窮小子蓋茲比愛上「白富美」黛西,黛西卻嫁給「高富帥」湯姆,後來蓋茲比鹹魚翻身,找鄰居尼克策劃橫刀奪愛,處心積慮拆散湯姆和黛西這對歡喜冤家……嗎?
在這本社會小說裡,主角其實並非苦戀未果的蓋茲比。一本好的小說,主角必須在腥風血雨中歷練成長;而在這場愛情大亂鬥中,蓋茲比執迷不悔,湯姆死性不改,黛西不思改進,如何挑得起大樑?只有蓋茲比的鄰居尼克,既沉緬於紙醉金迷、燈紅酒綠,同時又能冷眼旁觀,體會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悵惘,看破榮華富貴不過是過眼雲煙,並將所見所聞「寫成」這本《大亨小傳》,以淒婉的豔筆刻畫戰後一代對美國夢幻滅的悲哀。
最佳男主角,尼克當之無愧。
◎《大亨小傳》描寫的不是愛情,而是社會人情!
費滋傑羅以爵士時代為經,以黛西─湯姆─蓋茲比的三角戀為緯,交織出酒食徵逐的社會風貌,刻畫出壁壘分明的階級界線,在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底下,默默上演著真實世界的人生百態,一九二○年代的紐約歷歷在目,裡頭有「一座座白色的大廈,一幢幢方糖的矮樓」,居住著「李蛭夫婦」、「竹本瓜夫婦」、「品玖嘉公子」等角色……這些人豈是二○年代紐約所獨見?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逗留舌尖的,是社會寫實的酸苦澀餘味。
為每一本經典,找到在當下重新閱讀的理由;
給每一本經典,內容與形式上的雙重新貌。
作者簡介:
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美國小說家、詩人、劇作家、電影編劇、短篇小說家。「爵士時代」代表作家,更是20世紀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896年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1913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期間嘗試撰寫短篇小說、詩、戲劇、書評等,奠定日後成為作家的基礎,最後因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獲徵召入伍而未完成大學學業。
1920年與名門之女潔妲(Zelda Sayre)結婚,育有一女。他們足跡遍及美國與歐洲各大城市,因此結識許多同樣旅居海外的美國作家,例如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海明威等。費茲傑羅以撰寫短篇小說為生,供夫婦倆過著完全反映「爵士時代」奢華風格的生活。前三部短篇小說集《Flapper and Philosophers》(1920)、《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備獲好評。
1920年出版的《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為費茲傑羅首部長篇小說,描述生長於爵士年代的年輕人生活,彰顯其對傳統的反抗。1925年的《大亨小傳》、1934年的《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以及費茲傑羅因心臟病歿後、由作家暨評論家艾德華・威爾森(Edmund Wilson)彙集其手稿出版於1941年的《最後的影壇大亨》(The Last Tycoon),被視為費茲傑羅最好的長篇小說,以敏銳的社會觀察、細膩高雅的風格、感傷哀愁的情調著稱。
費茲傑羅在世時,文學成就褒貶不一,但自1940年代以來至今,已被視為與海明威、福克納並駕齊驅的美國先代文學先驅。
譯者簡介:
張思婷
台大外文系畢業,現正就讀師大譯研所博士班,並於世新大學及師大英語中心擔任講師。熱愛翻譯。
名人推薦:
推薦序
幻滅的「美國夢」──永恆經典的再現與再譯: 張思婷譯的《大亨小傳》
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劉建基
美國文學中以「美國夢」(American Dream)為內涵、以「樂園神話」(the Myth of Edenic Possibilities)所衍生的道德再生與光明希望為主題,是美國文學脈絡中的一條「光明」主軸。英國小説家勞倫斯(D. H. Lawrence)在其著作《美國文學名著研究》中,率先指出美國文學發展中的另一條「黑線」及其在美國文學史的「互補」價值。儘管這一條「黑線」反襯光明希望的神話,揭示「美國夢」的破碎與幻滅,勞倫斯認為它帶來「異類」、「他者」的聲音,不僅深化、豐富美國文學的內涵,且成為美國文學重要的資產。
費茲傑羅(Francis Scott Fitzgerald)的《大亨小傳》,即是美國文學中這條「黑色」軸線的翹楚之作,在「二十世紀百大英文小說」(Modern Library 100 Best Novels)排行榜中,名列第二。《大亨小傳》講述的是關於「美國夢」幻滅的悲劇故事,不僅反映美國歷史上「爵士年代」(The Jazz Age:1918-1929)的社會奢華、道德頹廢與浮華拜金,並且刻畫人性中對「夢想」的永無止境追尋──儘管它可能不是光彩絢爛的美夢,而是一場枯萎凋謝的惡夢。書中主要人物蓋茲比,藉「綠光」寄深情,將其一生的信念寄託在黛西家的「綠燈」上,鍥而不捨地追尋其無法預知的破碎之夢,讀來令人不勝唏噓。小說結尾,敘述者尼克指出:
蓋茲比相信那盞綠燈,相信那就是他未來的高潮,而年復一年,高潮在我們眼前消退,我們撲了空,沒關係──明天再跑快一點,手再伸長一點,總有一天,我們總有一天──於是顛撲向前,逆水行舟,一次又一次,退回到過往。 (張思婷譯文p.258)
費茲傑羅被譽為「爵士時代的桂冠詩人」,其小說作品往往帶有詩人的感性筆觸與濃郁情感,且擅長將象徵手法與寫實細節融於一爐,對譯者而言的確是一大考驗。《大亨小傳》的中譯版在華人世界已有二十多種,其中以喬志高譯的今日世界版(1971) 最受讀者青睞。林以亮對喬志高忠實、流利、傳神的譯文讚賞有加,他指出:「費茲傑羅的詩意一發,受罪的人是譯者,那些要命的長句子,譯成中文之後,一口氣讀下來,令你覺得文理通順,真不知要花掉多少心血。」儘管喬氏譯本忠於原著,中文表達純熟道地,然而經過四十多年的歲月推移,用語顯得不夠現代,難免有年代隔閡之感。
相對於喬氏譯本,張思婷譯的漫遊者版(2013)能貼近我們這個時代的語彙,用語較為現代,口吻較為年輕,文意明快曉暢,讀來確有耳目一新之感。張譯以前人為師,儘可能準確翻譯費氏的英文原文,以期達到詞語上「信」的境界。此外,張譯「盡量保留原文的隱喻」,以期達到意境上的「信」。以第八章中的「聖杯」(Holy Grail)意象為例,張譯不僅在詞語層次沿用原文意象,另外神來「譯」筆,將中古時期騎士文學中的亞瑟王與圓桌武士「追尋聖杯」(the Quest for the Holy Grail)的傳奇故事融入譯文,「力求不加註釋以降低閱讀干擾」,達到意境上的「信」。
原文:He had intended, probably, to take what he could and go — but now he found that he had committed himself to the following of a grail. (Chapter 8)
喬版:起初他可能只想玩玩,然後一走了事──但後來他發現他把自己奉獻給一種「理想」的追求。
張版:本來他只是想且戰且走,沒想到一回神,自己卻成了追尋聖杯的騎士。
如果費茲傑羅是《大亨小傳》文字的魔術師,那麼譯者張思婷即是一位成功的魔術師之化妝師。透過其生花妙筆的彩繪,相信讀者必能體會《大亨小傳》中「爵士年代」的社會風貌。
***
張思婷《大亨小傳》新譯推薦序
蘇正隆(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教授「筆譯專業」等課程)
一九八八年Modern Library選出二十世紀一百部英文小說名著,費茲傑羅(F.S. Fitzgerald)的《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位居第二(名列第一的是喬伊斯[James 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不過這部作品一九二五年出版後並未引起太大重視,甚至有評論家把它貶為流行言情小說。經過將近二十年的考驗,才獲文壇肯定,如今公認是美國文學經典之作,已無疑義。
這部作品敘述一個對愛情極為浪漫執著的人物的故事和悲劇,手法非常寫實卻又含蓄內斂。很多細節常若無其事的輕輕一點,埋下伏筆,到後頭才又自然而然的銜接起來,對情節的細膩安排,令人嘆服。而文字方面則更是千錘百鍊,特別是描述情境時,有時如樂曲演奏,舒展自如,有時像散文詩,意象豐富。像這樣的作品,要真正讀懂,能夠辨識出字裡行間的弦外之音,已經非常不容易,而要翻譯得好,更是極大的挑戰。
雖然這部作品一九六九年以前台灣已經有兩種譯本,但直到一九七一年今日世界出版了喬志高翻譯的《大亨小傳》,才引起廣大讀者的重視。當時我剛進外文系,對於充斥坊間的英美文學中譯本,大多頗有意見,但喬志高的翻譯,卻讓我讀來耳目一新。小說中的許多精采名句透過他的翻譯,往往能讓人琅琅上口,因此我心目中喬氏的翻譯大概就是典範,恐怕難以超越。
二○一三年《文訊》約我撰寫〈台灣的外國文學經典翻譯出版熱潮〉,我調查一下,發現《大亨小傳》台灣至少有十六種譯本,二十四家出版社出版過,其中最近一個譯本,漫遊者出版的張思婷的新譯,讓人驚豔,套句章炳麟的名言,可以說是「前修未密,後出轉精」。她的譯本能夠將小說中許多獨具匠心的遣詞用字,很成功的傳達出來,用字非常靈活,還常有神來之筆。譬如底下幾個例子:
尼克剛到西卵不久,碰到陌生人問路,指完路後,他心裡感覺是:「He had casually conferred on me the freedom of the neighborhood.」這句話翻譯起來很不容易,因為涉及一些文化因素──授予外地人本地市民的榮譽叫confer on someone the freedom of the city,張思婷巧妙的把這句譯成:
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張思婷譯p.19)
喬志高的翻譯則是:
他在無意之間使我榮任了這一帶地方的封疆大吏。(喬志高譯)
「榮任這地方的封疆大吏」也許是古代的意思。相較之下,張思婷的新譯讓人更容易理解,也更貼近原意。以下幾則也是絕妙佳譯的例子:
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 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sun.
草坪從海灘直奔正門口,足足四百公尺,一路起伏過日晷、紅磚道和百花爭豔的花園,綠意奔到屋前煞不住,順勢化為滿牆碧綠的藤蔓。(p.22)
The exhilarating ripple of her voice was a wild tonic in the rain. I had to follow the sound of it for a moment, up and down, with my ear alone before any words came through.
她聲音裡的漣漪是雨中的美酒,聽得人飄飄欲仙,耳朵也跟著抑揚頓挫,總要隔一會兒回過神,才能細細咀嚼她說了些什麼。(p.125)
Daisy began to sing with the music in a husky, rhythmic whisper, bringing out a meaning in each word that it had never had before and would never have again. When the melody rose, her voice broke up sweetly, following it, in a way contralto voices have, and each change tipped out a little of her warm human magic upon the air.
黛西跟著屋裡的音樂,用她那富有磁性的嗓音,韻律有致地低吟起來,只把那一字一句傳唱成絕響,那意思以前不曾有,將來也不會再有了。待曲調拔高,她那副女低音的嗓子甜甜輕轉,跟著爬了上去,每一次轉音都向夜空輕灑她溫暖的魔力。(p.159)
近年來的翻譯學界常有所謂「異化」、「歸化」的討論,主張「異化」論者,反對使用中文成語,認為應儘可能保留原文的句法與意象。不過無論就出版實務或讀者反應而言,文學翻譯採用異化策略,很難成功。
最近《時代雜誌》有篇文章〈Why Europe Can’t Leave Greece Adrift〉(Time, June 25, 2015)台灣有人譯為「為什麼歐洲不能讓希臘漂流出去?」雖然adrift的本意是「在水上漂流」,但在上述語境,中文說「脫離」比較合乎習慣。有人認為這樣就犧牲了英文漂流的意象,但中文英文畢竟是兩種不同的語文,如果中文有類似譬喻,應儘量維持原文的意象,但不能太牽強,否則就是刻舟求劍。我們再看底下一句話,裡頭也出現adrift,「Somehow it had come adrift from the wall.」正常的情況下我們會說:「不知怎麼回事它就從牆上脫落了。」我們有可能說從牆上「漂流出去」嗎?
張思婷的新譯以新時代的語言,讓讀者細細品味費茲傑羅的生花妙筆所編織出來的一則浪漫傳奇與寓言。她對翻譯的拿捏,恰到好處。但是任何一本名著的翻譯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張譯有一些細節還有待推敲琢磨,但整體而言,這是一本相當了不起的譯本。
已成公共財產的經典名著,擁有眾多譯本並不稀奇。荷馬《伊利亞德》(The Iliad)的英譯,自一九五一年以來,至少就有二十二種(含Rieu及S.D. Andrew的原譯經後人大幅修訂者),但真正傳世的也只有Lattimore(1951)、R. Fitzgerald(1974)及Fagles(1990)三個譯本。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七○年代傾向直譯的Lattimore譯本獨占鰲頭,到了一九七○年代後期詩人Robert Fitzgerald「以詩譯詩」,成為典範,九○年代之後Fagles以鮮活的當代英語迻譯,又取而代之。平均約二十年,原來的名譯就顯得過時,讓位給更新、更好的譯本。現在《大亨小傳》已出現更新、更好的譯本,值得大家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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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亨小傳》的主角其實不是大亨!
《大亨小傳》的故事,只是窮小子蓋茲比愛上「白富美」黛西,黛西卻嫁給「高富帥」湯姆,後來蓋茲比鹹魚翻身,找鄰居尼克策劃橫刀奪愛,處心積慮拆散湯姆和黛西這對歡喜冤家……嗎?
在這本社會小說裡,主角其實並非苦戀未果的蓋茲比。一本好的小說,主角必須在腥風血雨中歷練成長;而在這場愛情大亂鬥中,蓋茲比執迷不悔,湯姆死性不改,黛西不思改進,如何挑得起大樑?只有蓋茲比的鄰居尼克,既沉緬於紙醉金迷、燈紅酒綠,同時又能冷眼旁觀,體會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悵惘,看破榮華富貴不過是過眼雲煙,並將所見所聞「寫成」這本《大亨小傳》,以淒婉的豔筆刻畫戰後一代對美國夢幻滅的悲哀。
最佳男主角,尼克當之無愧。
◎《大亨小傳》描寫的不是愛情,而是社會人情!
費滋傑羅以爵士時代為經,以黛西─湯姆─蓋茲比的三角戀為緯,交織出酒食徵逐的社會風貌,刻畫出壁壘分明的階級界線,在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底下,默默上演著真實世界的人生百態,一九二○年代的紐約歷歷在目,裡頭有「一座座白色的大廈,一幢幢方糖的矮樓」,居住著「李蛭夫婦」、「竹本瓜夫婦」、「品玖嘉公子」等角色……這些人豈是二○年代紐約所獨見?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逗留舌尖的,是社會寫實的酸苦澀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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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每一本經典,內容與形式上的雙重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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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美國小說家、詩人、劇作家、電影編劇、短篇小說家。「爵士時代」代表作家,更是20世紀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896年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1913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期間嘗試撰寫短篇小說、詩、戲劇、書評等,奠定日後成為作家的基礎,最後因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獲徵召入伍而未完成大學學業。
1920年與名門之女潔妲(Zelda Sayre)結婚,育有一女。他們足跡遍及美國與歐洲各大城市,因此結識許多同樣旅居海外的美國作家,例如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海明威等。費茲傑羅以撰寫短篇小說為生,供夫婦倆過著完全反映「爵士時代」奢華風格的生活。前三部短篇小說集《Flapper and Philosophers》(1920)、《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備獲好評。
1920年出版的《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為費茲傑羅首部長篇小說,描述生長於爵士年代的年輕人生活,彰顯其對傳統的反抗。1925年的《大亨小傳》、1934年的《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以及費茲傑羅因心臟病歿後、由作家暨評論家艾德華・威爾森(Edmund Wilson)彙集其手稿出版於1941年的《最後的影壇大亨》(The Last Tycoon),被視為費茲傑羅最好的長篇小說,以敏銳的社會觀察、細膩高雅的風格、感傷哀愁的情調著稱。
費茲傑羅在世時,文學成就褒貶不一,但自1940年代以來至今,已被視為與海明威、福克納並駕齊驅的美國先代文學先驅。
譯者簡介:
張思婷
台大外文系畢業,現正就讀師大譯研所博士班,並於世新大學及師大英語中心擔任講師。熱愛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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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滅的「美國夢」──永恆經典的再現與再譯: 張思婷譯的《大亨小傳》
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劉建基
美國文學中以「美國夢」(American Dream)為內涵、以「樂園神話」(the Myth of Edenic Possibilities)所衍生的道德再生與光明希望為主題,是美國文學脈絡中的一條「光明」主軸。英國小説家勞倫斯(D. H. Lawrence)在其著作《美國文學名著研究》中,率先指出美國文學發展中的另一條「黑線」及其在美國文學史的「互補」價值。儘管這一條「黑線」反襯光明希望的神話,揭示「美國夢」的破碎與幻滅,勞倫斯認為它帶來「異類」、「他者」的聲音,不僅深化、豐富美國文學的內涵,且成為美國文學重要的資產。
費茲傑羅(Francis Scott Fitzgerald)的《大亨小傳》,即是美國文學中這條「黑色」軸線的翹楚之作,在「二十世紀百大英文小說」(Modern Library 100 Best Novels)排行榜中,名列第二。《大亨小傳》講述的是關於「美國夢」幻滅的悲劇故事,不僅反映美國歷史上「爵士年代」(The Jazz Age:1918-1929)的社會奢華、道德頹廢與浮華拜金,並且刻畫人性中對「夢想」的永無止境追尋──儘管它可能不是光彩絢爛的美夢,而是一場枯萎凋謝的惡夢。書中主要人物蓋茲比,藉「綠光」寄深情,將其一生的信念寄託在黛西家的「綠燈」上,鍥而不捨地追尋其無法預知的破碎之夢,讀來令人不勝唏噓。小說結尾,敘述者尼克指出:
蓋茲比相信那盞綠燈,相信那就是他未來的高潮,而年復一年,高潮在我們眼前消退,我們撲了空,沒關係──明天再跑快一點,手再伸長一點,總有一天,我們總有一天──於是顛撲向前,逆水行舟,一次又一次,退回到過往。 (張思婷譯文p.258)
費茲傑羅被譽為「爵士時代的桂冠詩人」,其小說作品往往帶有詩人的感性筆觸與濃郁情感,且擅長將象徵手法與寫實細節融於一爐,對譯者而言的確是一大考驗。《大亨小傳》的中譯版在華人世界已有二十多種,其中以喬志高譯的今日世界版(1971) 最受讀者青睞。林以亮對喬志高忠實、流利、傳神的譯文讚賞有加,他指出:「費茲傑羅的詩意一發,受罪的人是譯者,那些要命的長句子,譯成中文之後,一口氣讀下來,令你覺得文理通順,真不知要花掉多少心血。」儘管喬氏譯本忠於原著,中文表達純熟道地,然而經過四十多年的歲月推移,用語顯得不夠現代,難免有年代隔閡之感。
相對於喬氏譯本,張思婷譯的漫遊者版(2013)能貼近我們這個時代的語彙,用語較為現代,口吻較為年輕,文意明快曉暢,讀來確有耳目一新之感。張譯以前人為師,儘可能準確翻譯費氏的英文原文,以期達到詞語上「信」的境界。此外,張譯「盡量保留原文的隱喻」,以期達到意境上的「信」。以第八章中的「聖杯」(Holy Grail)意象為例,張譯不僅在詞語層次沿用原文意象,另外神來「譯」筆,將中古時期騎士文學中的亞瑟王與圓桌武士「追尋聖杯」(the Quest for the Holy Grail)的傳奇故事融入譯文,「力求不加註釋以降低閱讀干擾」,達到意境上的「信」。
原文:He had intended, probably, to take what he could and go — but now he found that he had committed himself to the following of a grail. (Chapter 8)
喬版:起初他可能只想玩玩,然後一走了事──但後來他發現他把自己奉獻給一種「理想」的追求。
張版:本來他只是想且戰且走,沒想到一回神,自己卻成了追尋聖杯的騎士。
如果費茲傑羅是《大亨小傳》文字的魔術師,那麼譯者張思婷即是一位成功的魔術師之化妝師。透過其生花妙筆的彩繪,相信讀者必能體會《大亨小傳》中「爵士年代」的社會風貌。
***
張思婷《大亨小傳》新譯推薦序
蘇正隆(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教授「筆譯專業」等課程)
一九八八年Modern Library選出二十世紀一百部英文小說名著,費茲傑羅(F.S. Fitzgerald)的《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位居第二(名列第一的是喬伊斯[James 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不過這部作品一九二五年出版後並未引起太大重視,甚至有評論家把它貶為流行言情小說。經過將近二十年的考驗,才獲文壇肯定,如今公認是美國文學經典之作,已無疑義。
這部作品敘述一個對愛情極為浪漫執著的人物的故事和悲劇,手法非常寫實卻又含蓄內斂。很多細節常若無其事的輕輕一點,埋下伏筆,到後頭才又自然而然的銜接起來,對情節的細膩安排,令人嘆服。而文字方面則更是千錘百鍊,特別是描述情境時,有時如樂曲演奏,舒展自如,有時像散文詩,意象豐富。像這樣的作品,要真正讀懂,能夠辨識出字裡行間的弦外之音,已經非常不容易,而要翻譯得好,更是極大的挑戰。
雖然這部作品一九六九年以前台灣已經有兩種譯本,但直到一九七一年今日世界出版了喬志高翻譯的《大亨小傳》,才引起廣大讀者的重視。當時我剛進外文系,對於充斥坊間的英美文學中譯本,大多頗有意見,但喬志高的翻譯,卻讓我讀來耳目一新。小說中的許多精采名句透過他的翻譯,往往能讓人琅琅上口,因此我心目中喬氏的翻譯大概就是典範,恐怕難以超越。
二○一三年《文訊》約我撰寫〈台灣的外國文學經典翻譯出版熱潮〉,我調查一下,發現《大亨小傳》台灣至少有十六種譯本,二十四家出版社出版過,其中最近一個譯本,漫遊者出版的張思婷的新譯,讓人驚豔,套句章炳麟的名言,可以說是「前修未密,後出轉精」。她的譯本能夠將小說中許多獨具匠心的遣詞用字,很成功的傳達出來,用字非常靈活,還常有神來之筆。譬如底下幾個例子:
尼克剛到西卵不久,碰到陌生人問路,指完路後,他心裡感覺是:「He had casually conferred on me the freedom of the neighborhood.」這句話翻譯起來很不容易,因為涉及一些文化因素──授予外地人本地市民的榮譽叫confer on someone the freedom of the city,張思婷巧妙的把這句譯成:
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張思婷譯p.19)
喬志高的翻譯則是:
他在無意之間使我榮任了這一帶地方的封疆大吏。(喬志高譯)
「榮任這地方的封疆大吏」也許是古代的意思。相較之下,張思婷的新譯讓人更容易理解,也更貼近原意。以下幾則也是絕妙佳譯的例子:
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 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sun.
草坪從海灘直奔正門口,足足四百公尺,一路起伏過日晷、紅磚道和百花爭豔的花園,綠意奔到屋前煞不住,順勢化為滿牆碧綠的藤蔓。(p.22)
The exhilarating ripple of her voice was a wild tonic in the rain. I had to follow the sound of it for a moment, up and down, with my ear alone before any words came through.
她聲音裡的漣漪是雨中的美酒,聽得人飄飄欲仙,耳朵也跟著抑揚頓挫,總要隔一會兒回過神,才能細細咀嚼她說了些什麼。(p.125)
Daisy began to sing with the music in a husky, rhythmic whisper, bringing out a meaning in each word that it had never had before and would never have again. When the melody rose, her voice broke up sweetly, following it, in a way contralto voices have, and each change tipped out a little of her warm human magic upon the air.
黛西跟著屋裡的音樂,用她那富有磁性的嗓音,韻律有致地低吟起來,只把那一字一句傳唱成絕響,那意思以前不曾有,將來也不會再有了。待曲調拔高,她那副女低音的嗓子甜甜輕轉,跟著爬了上去,每一次轉音都向夜空輕灑她溫暖的魔力。(p.159)
近年來的翻譯學界常有所謂「異化」、「歸化」的討論,主張「異化」論者,反對使用中文成語,認為應儘可能保留原文的句法與意象。不過無論就出版實務或讀者反應而言,文學翻譯採用異化策略,很難成功。
最近《時代雜誌》有篇文章〈Why Europe Can’t Leave Greece Adrift〉(Time, June 25, 2015)台灣有人譯為「為什麼歐洲不能讓希臘漂流出去?」雖然adrift的本意是「在水上漂流」,但在上述語境,中文說「脫離」比較合乎習慣。有人認為這樣就犧牲了英文漂流的意象,但中文英文畢竟是兩種不同的語文,如果中文有類似譬喻,應儘量維持原文的意象,但不能太牽強,否則就是刻舟求劍。我們再看底下一句話,裡頭也出現adrift,「Somehow it had come adrift from the wall.」正常的情況下我們會說:「不知怎麼回事它就從牆上脫落了。」我們有可能說從牆上「漂流出去」嗎?
張思婷的新譯以新時代的語言,讓讀者細細品味費茲傑羅的生花妙筆所編織出來的一則浪漫傳奇與寓言。她對翻譯的拿捏,恰到好處。但是任何一本名著的翻譯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張譯有一些細節還有待推敲琢磨,但整體而言,這是一本相當了不起的譯本。
已成公共財產的經典名著,擁有眾多譯本並不稀奇。荷馬《伊利亞德》(The Iliad)的英譯,自一九五一年以來,至少就有二十二種(含Rieu及S.D. Andrew的原譯經後人大幅修訂者),但真正傳世的也只有Lattimore(1951)、R. Fitzgerald(1974)及Fagles(1990)三個譯本。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七○年代傾向直譯的Lattimore譯本獨占鰲頭,到了一九七○年代後期詩人Robert Fitzgerald「以詩譯詩」,成為典範,九○年代之後Fagles以鮮活的當代英語迻譯,又取而代之。平均約二十年,原來的名譯就顯得過時,讓位給更新、更好的譯本。現在《大亨小傳》已出現更新、更好的譯本,值得大家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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