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職災資料顯示,我國職災死亡個案有四成以上屬於營造業,而不安全行為為重要致災因素之一。
因此,本研究針對重大職災資料庫中,發生在營造業與不安全行為有關的909筆資料中,整理出四大類不安全行為致災因素:(1)個人防護具使用不當(372件,40.92%),(2)作業動作不當(270件,29.70%),(3)設施操作不當(198件,21.78%),(4)作業行為協調不當(69件,7.59%)進行分析探討。
經由卡方檢定,發現發生不安全行為致災因素與罹災者的「性別」、「工作年資」、「職務別」、「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情形」以及災害發生單位的「中分類行業別」、「承攬級別」、「設置安全衛生主管情形」、「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情形」、「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情形」、「自動檢查情形」以及「災害發生月份」、「災害發生時間」、「災害類型」、「作業場所」、「媒介物」、「作業類別」等變項間有顯著相關。
由殘差分析發現「個人防護具使用不當」與「墜落、滾落」、「新建、增建、擴建工地」、「屋頂(含採光罩)」、「開口部分」、「施工架、支撐架」、「屋頂作業」、「一般工程作業」,「專業工程作業」、「年資1個月以下」、「屋頂工」、「鷹架工」等變項間有顯著差異。
「作業動作不當」則與「異物碰撞人體」、「高鐵、捷運、鐵路工地」、「營建物」、「物料堆置或搬運」、「侷限空間、管線作業」、等變項間有顯著差異。
「設施操作不當」與「異物碰撞人體」、「感電」、「起重機械、吊掛勾具、運搬物體」、「動力機械」、「吊昇作業」、「電氣、機械設備作業」、「年資6-10年」、「機械工」、等變項間有顯著差異。
「作業行為協調不當」與「異物碰撞人體」、「一般、山區、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動力運搬機械、交通工具」、「水利、橋樑、路軌工程作業」、「土木工」、「油漆工」等變項間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亦從勞保資料庫的營造業殘廢(4,706筆)、傷病職業災害資料(80,806筆)中,針對「營造業行業別」、「災害類型」、「媒介物」及「受傷部位」四個變項進行卡方檢定,得到發生職災之「營造業行業別」與「災害類型」、「媒介物」、「受傷部位」有顯著相關。
本研究根據職災分析結果,編撰完成「營建作業行為安全推動實務手冊」、「營建作業行為安全檢核表」、「營建關鍵作業之不安全行為VS.安全行為教材」,可提供事業單位作為教育訓練及現場行為觀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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