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執行實務運作為基石,參酌最新執行法令、理論學說、外國立法例及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之執行案例、最高法院見解,歸納整理彙編,內容詳細。且為方便參考,從基礎之執行名義、執行基本原則論起,如執行名義之分類、合一執行程序原則、塗銷主義等。更在不動產執行上詳論查封、拍賣、點交之意義及實務運作,例如查封與裁判分割及抵押權之關係,未保存建物與具獨立性建物之判斷、農地與公寓之執行,同一性、立即決斷性及秘密性之不動產拍賣三原則之意義,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之方法,優先承買權對投標之影響,特別拍賣之運用,實務上認定得標、落標之標準,金拍與法拍之差異,如何實行點交及價金分配要領等,提綱挈領。並就債務人在執行上之人權保障,禁止執行之債權內容,如何對債務人之退休金執行、何謂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等,引述各見解理由,深入淺出,應值為執行實務、學術研究及考試之參考及典藏。
作者簡介:
盧江陽
學經歷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畢業
76年律師高考、司法官特考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
地方法院法官、庭長
台灣金融研訓院精英講座
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現任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民事庭法官
目錄
第一編 緒 編
第一章 前 言
第二章 強制執行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執行法院之功能
第二節 強制執行之目的
第三節 以執行法院之作業論述疏解案件及解決之道
第三章 強制執行程序之流程
第一節 就動產之執行流程
第二節 就不動產之執行流程
第三節 就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流程
第四節 就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流程(含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第五節 就保全程序之執行流程
第四章 強制執行之基本原則
第一節 當事人進行主義
第二節 剩餘主義下之塗銷主義
第三節 無益執行禁止原則
第四節 合一執行程序原則
第五節 團體分配主義
第五章 執行名義
第一節 執行名義之分類
第一目 對人執行名義
第二目 對物執行名義
第二節 執行名義之種類
第一目 確定之終局判決
第二目 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第三目 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第四目 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第五目 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第六目 其他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
第三節 執行名義與消滅時效
第二編 金錢請求權之執行程序
第一章 聲請強制執行
第一節 聲請強制執行之要件
第二節 執行法院收案之程序
第三節 執行法官對執行案件之審核內容
第-目 強制執行聲請狀是否使用司法狀紙?
第二目 本院有無管轄權?
第三目 是否依強執法第4條、第6條規定提出執行名義及證明文件?
第四目 是否依法繳納執行費?
第五目 執行名義所載債權人、債務人姓名與強制執行聲請狀所載姓名是否相符?
第六目 代理人之代理是否合法代理?
第七目 執行名義所載停止條件、履行期間、對待給付、提供擔保者,是否成就、時間屆至、已否履行、提供擔保?
第八目 執行名義所載內容是否適於強制執行?
第九目 債權人是否於聲請狀載明執行之標的物或應為之執行行為?
第十目 債權人聲請之執行是否為併案執行?
第四節 審核完成後之執行登記
第二章 動產之執行程序
第一節 動產之意義及認定
第一目 認定是否為動產與民法上規定大致相同
第二目 執行標的物為權利
第三目 動產是否為債務人所有,原則上以占有為認定標準
第二節 查封之方法
第三節 查封之限制及效力
第四節 拍賣前之準備行為
第一目 鑑定價格
第二目 酌定保證金及底價
第三目 定拍賣期日
第四目 指定拍賣場所
第五目 拍賣通知及公告
第五節 拍賣是否拍定之認定及後續行為
第一目 拍定之情形
第二目 未拍定之情形
第六節 特殊物品之拍賣
第一目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執行
第二目 票據、載貨證券等有價證券之執行
第三目 應變賣物品之執行
第四目 動物之執行
第五目 花卉、植物之執行
第七節 動產執行與不動產執行之差異
第三章 不動產之執行程序
第一節 不動產執行標的物之認定
第一目 土地及定著物
第二目 附合於不動產之增建部分
第三目 不動產之從物
第四目 不動產之出產物
第五目 共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
第六目 不動產上之其他物權
第七目 合併拍賣之動產部分
第八目 海商法所定之船舶及民用航空法規定之航空器
第二節 查 封
第一目 查封前之準備
第二目 實施查封
第三目 查封後之後續行為
第四目 查封不動產之保管
第五目 查封之效力
第三節 拍賣
第一目 強執法上拍賣之概念
第二目 拍賣之程序
第三目 拍定後之程序
第四目 未拍定之情形
第四節 強制管理
第一目 強制管理之意義
第二目 強制管理發生之原因
第三目 強制管理之方法
第四目 強制管理之限制
第五目 強制管理之終結
第五節 點交與租賃權
第一目 強執法上點交之意義及性質
第二目 租賃權與法院拍定不動產後點交之關係
第三目 點交與不點交之情形
第四目 執行點交之程序
第四章 對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第一節 對其他財產權執行之概念
第二節 對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方法
第一目 發扣押命令
第二目 發收取命令
第三目 發支付轉給命令
第四目 發移轉命令
第五目 拍賣或變賣
第三節 執行命令之效力
第一目 有第三人之情形
第二目 無第三人之情形
第四節 第三人對執行命令救濟之處理
第一目 第三人於送達後十日內聲明異議之程序
第二目 第三人未於送達後十日內聲明異議者之處理
第五節 實務上對其他財產權執行案例之處理
第五章 對於公法人財產之執行
第一節 得為執行之公法人主體
第二節 執行名義之範圍
第三節 對公法人之執行方法
第六章 對於船舶及航空器之執行
第一節 船舶及航空器執行之意義
第二節 對於船舶之強制執行
第三節 對於航空器之強制執行
第七章 參與分配
第一節 參與分配之程序
第-目 何謂參與分配
第二目 聲請參與分配之程序
第二節 參與分配之情形
第一目 實務上對得參與分配之情形
第二目 參與分配之期限
第三節 參與分配之效力
第一目 參與分配之效力及於整個執行程序
第二目 價金分配
第四節 對分配表錯誤之救濟
第一目 聲明異議
第二目 分配表異議之訴
第三編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第一章 物之交付請求權之意義及執行方法
第二章 動產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第一節 動產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意義及範圍
第二節 動產交付請求權之執行方法
第三章 不動產之交付執行
第一節 不動產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意義及範圍
第二節 不動產交付之執行方法
第四編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第一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之意義及執行方法
第二章 關於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第一節 可代替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第二節 不可代替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第三章 關於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第四章 意思表示請求權之執行
第五章 繼承財產或共有物分割之執行
第一節 繼承財產或共有物分割執行之意義
第二節 執行方法
第五編 保全程序之執行
第一章 保全程序之意義及種類
第一節 保全程序之意義
第二節 保全程序之種類
第二章 保全程序之實施
第一節 通 則
第二節 假扣押之執行
第三節 對人之保全執行
第四節 假處分之執行
第五節 保全執行之效力
第三章 保全程序之終結
第一節 保全程序之撤銷
第二節 併案執行之處理
第六編 強制執行程序之不進行
第一章 駁回強制執行之聲請
第一節 得補正之瑕疵
第二節 不得補正之瑕疵
第二章 撤回強制執行
第三章 撤銷強制執行
第一節 法律規定及實務上認為撤銷強制執行之情形
第二節 撤銷強制執行之方法及效力
第四章 延緩強制執行
第一節 延緩強制執行之意義
第二節 聲請延緩強制執行之原因及要件
第三節 執行法院因特殊情形而延緩者
第五章 停止執行及強制執行之救濟
第一節 程序上之停止執行
第二節 停止執行之事由及程序
第六章 超額查封、超額拍賣與拍賣無實益
第一節 動產拍賣無實益之情形
第二節 不動產拍賣無實益之情形
第七章 發債權憑證
第一節 得核發債權憑證
第二節 不得核發債權憑證
第三節 核發債權憑證之爭議問題
第七編 拘提、管收、限制住居之執行程序
第一章 拘提、管收之意義
第二章 拘提、管收及限制住居之執行程序
第一節 拘提、管收之對象
第二節 拘提、管收之原因
第三節 管收、拘提之機關及執行
第四節 管收之障礙
第五節 債務人之限制住居
第六節 擔保人之責任
第八編 新舊強執法之適用
第一章 新、舊強執法適用之規定
第二章 實務上在新舊強執法適用之疑義
附件:
一、臺灣○○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投標書
二、○○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投標保證金封存袋
第一編 緒 編
第一章 前 言
第二章 強制執行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執行法院之功能
第二節 強制執行之目的
第三節 以執行法院之作業論述疏解案件及解決之道
第三章 強制執行程序之流程
第一節 就動產之執行流程
第二節 就不動產之執行流程
第三節 就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流程
第四節 就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流程(含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第五節 就保全程序之執行流程
第四章 強制執行之基本原則
第一節 當事人進行主義
第二節 剩餘主義下之塗銷主義
第三節 無益執行禁止原則
第四節 合一執行程序原...
商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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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訂方式:軟精裝頁數:616頁開數: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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