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帆船載了三十八名被流放的囚犯前往澳大利亞,福爾摩斯好友的父親也是其中之一。囚犯中串聯著叛變計畫,意圖劫船,他在暴徒的要脅下,不得已也參與。叛變成功後,僅存的少數囚犯隱姓埋名各奔東西,重啟新生。
某天,福爾摩斯好友的父親突然收到一封怪異的信,不久便暴斃而亡。這封信中有什麼福爾摩斯解不開的祕密嗎?
書中主角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生於1854年。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
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不擅交際,愛思考。精通劍術、拳術。被同學的狗咬傷後,兩人反而成了莫逆,一次拜訪同學家,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23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一邊研究科學,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221B Baker Street),兩人協力辦案。
每日必讀大量報紙。最大的興趣是音樂,拉得一手好小提琴,最不離手的嗜好是抽菸斗。射擊神準,善於運用心理學和邏輯學分析推理。偵查過六十件膾炙人口的案件。58歲隱退。
約翰‧H‧華生Dr. John Hamish Watson
於1852年,26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結業後隨軍赴阿富汗任軍醫,28歲負傷回倫敦。結識福爾摩斯後,兩人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36歲與梅麗結婚,搬出貝克街,自己成立診所。42歲,梅麗過世,結束診所,再回貝克街。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辦案,並詳細記錄偵案過程,再發表於報章雜誌。
作者簡介:
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
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小時候曾在教會學校讀書,十八歲進入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一年畢業後成為隨船醫生前往西非,一八八二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一八八五年取得同校醫學博士學位。
柯南‧道爾從小喜愛文學,很早就表現出寫作才華。他的診所病患不多,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以寫小說自娛,作品散見各雜誌。
自從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問世後,偵探小說已成為通俗文學的一個重要支流,不過大半的情節都太過離奇,結構常有瑕疵,人物個性也極為平板,往往禁不起仔細推敲。有鑑於此,柯南‧道爾認真的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的作品,試圖創造出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偵探角色。
他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時,有位教授(也是皇家醫院小兒科醫生)約瑟夫‧貝爾(Professor Joseph Bell)先生常用生動有趣的方式鼓勵學生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以作出必要的判斷,給了他的學生很大的啟發。柯南‧道爾覺得愛倫.坡等人的作品雖然也有精采的推理和論斷,卻不及貝爾先生來得真實,所以決定用貝爾先生的形象塑造出一位冷靜、聰明、博學、深謀遠慮的偵探;於是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於焉誕生,當然,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
一八八六年四月,他的第一本小說《深夜疑案》(又作:血字的研究)完成了。幾次投稿都被退。好不容易有一家出版公司─沃德‧洛克─答應把它收入一八八七年﹁比頓聖經年刊﹂中,這本書才得以與世人見面。沒想到它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回響,因此出版公司主動要求柯南繼續撰寫﹁福爾摩斯探案﹂。一八九一年,他索性棄醫從文,全力投入寫作,在很短的時間裡他寫了一個長篇、六個短篇小說,成為英國知名作家。福爾摩斯為他帶來豐厚的財富,可是他真正想創作的是歷史小說,他期待自己可以成為正統的文學家。
在《最後一案》時,柯南‧道爾毅然的讓福爾摩斯和黑幫首領一起悲壯的墜崖而亡。《福爾摩斯探案》就這樣間斷了八年。
這段期間,他以軍醫的身分志願參與英國在南非的戰爭,並以親身經歷寫下兩部歷史小說《大布耳戰爭》、《南非之戰的原因與行動》,為英國侵占南非辯護。一九○二年,他獲得維多利亞女皇頒發的騎士爵位。
一九○一年,柯南‧道爾聽到朋友提起英格蘭中部達特摩爾荒原上一隻獵犬的傳奇事蹟,激發了他的好奇心與創作欲,那個詭譎的氣氛、陰暗的沼澤、神祕的火光,除了福爾摩斯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角色來擔綱了,於是,失蹤八年的福爾摩斯終能再度復活,讓柯南‧道爾順利完成這本犯罪小說的經典作品《夜光怪獸》(又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迷終於可以重燃熱情,等待新作了。
在一九三○年柯南‧道爾過世前,《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總共累積了四個長篇故事和五十六個短篇故事。偵探小說由愛倫‧坡起始,卻由柯南‧道爾推向顛峰,他驚險的構思、細膩的描寫不僅在偵探小說的領域建立威望,就算在文學界也占有一席不容忽視之地。
章節試閱
第一案 地獄船
初試身手
這是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追憶起他在高中時代所發生的事。由蓓蕾德‧漢達小姐執筆,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鉅細靡遺的記錄下來。
我高中的時候,全體學生都住在學生宿舍裡。那時大家都正從青少年進入青年,每個人都非常活潑,充滿蓬勃的朝氣。每天不是引吭高歌、大聲喧嘩、高談闊論,就是打架。吵過、打過後,又很快和好如初。
宿舍裡有一個非常愛狗的同學養了一隻狗。這位同學叫畢克達‧杜里巴,和我同年。他的那隻狗屬於布爾特莉亞種,是隻白褐相雜的大花狗。那時,我對運動很感興趣,尤其是劍術和摔角。我的個性向來不認輸,每天清早都帶著劍到森林裡認真練習。好一段時日後,果然成了全班最優秀的劍術選手。
有一天,我照例獨自帶了劍從宿舍到森林裡去。忽然左腳踝一陣疼痛,我轉身看到畢克達的狗。牠並不吠叫,只咧著嘴似乎想再咬我一口似的盯著我。我只好揮劍向牠劈頭一擊,好趕走牠。
「嗚!嗚!嗚……」
那一下一定打得牠很痛,牠狺狺的叫著,一溜煙逃走了。
我的左腳疼得幾乎不能走路,挽起褲腳一看,不由得大吃一驚。鮮血由傷口不斷的流出來,連襪子都染紅了。
糟糕!我連忙把劍放在一旁,用雙手壓住傷口,撕開手帕緊急做了包紮。此時畢克達從宿舍那邊跑來,因為他的狗一路叫著回去,他覺得不對勁,才趕來探看情況。
「你怎麼了?」見我坐在地上,腳上包條手帕,畢克達焦急的問。
「被你的狗咬傷了。」我沒好氣的回他。
「啊!流了這麼多血。」
畢克達的臉色刷得轉白,連忙扶起我,說:「我背你到醫務室。」
他把我從森林裡背到學校運動場那邊的醫務室。老校醫看我傷得不輕,立刻為我的傷口消毒、包紮,並在我的手臂上打了一針。
看校醫為我打的這一針,我的心不禁沉了一下。
老校醫隨即問畢克達:「那隻狗沒有狂犬病吧?」
畢克達吃驚的說:「沒有。」
「是公的還是母的?」
「是公的。牠雖然天性凶猛了些,但沒有病。」
聽到畢克達一再保證,我才稍微安心。但是十天下來,我的傷勢復元得非常慢,一直都得躺在醫務室的病床上。
畢克達既愧疚又放心不下,所以天天都來探望我,我們就這樣成了好朋友。轉眼,學期即將結束,漫長的暑假就要來臨。我的傷口總算痊癒,不用待在醫務室的那天,我就迫不及待的回宿舍去。
畢克達看我回宿舍,開心的問:「福爾摩斯,暑假你打算做什麼?」
「我還沒什麼打算,只想好好的玩它一陣子。」
「好極了!那麼來我家痛痛快快的玩吧!」
「到你家?」
「是啊!我家在鄉下。不僅風景好,還可以釣魚、打獵。來不來呢?」
「這麼好!我一定去。」聽到可以釣魚、打獵,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心想今年暑假一定會過得很愉快。
我滿懷期待,學校一宣布放暑假,就跟著畢克達到他家。沒想到,在那風景宜人的鄉間遇到了一件意外的事,也啟發了我對偵探工作的興趣。
畢克達的家是一幢古老、寬闊而整潔的宅邸,裡面有十多間大小不同的房間,偌大的屋子裡,除了他父親,就只有女僕、廚師和園丁了。畢克達的母親六年前去世。本來畢克達還有個妹妹,但也在幾年前因白喉症而死,於是畢克達就成了家中的獨子,和父親相依為命。
他父親非常疼愛他,開口閉口都是畢克達。作為他的好友,當然也同樣受到他父親的歡迎,在他家住上一個禮拜後,他父親也夏洛克、夏洛克的直呼我的名字了。
畢克達的父親大約五十歲,身體強壯,聲調鏗鏘有力,也很健談,總是在吃飯時和我們天南地北的閒聊。
他常提起年輕時的經歷,得意的說:「我年輕時非常喜歡旅行,不只在英國國內,還到過很多國家。那時,我不像你們現在這樣在學校裡學習知識,而是想經由旅行來獲得實用的學問。哈哈哈,我當時究竟是怎麼想的……其實連我自己都不明白呢。」
畢克達的父親也常和我們到戶外玩。鄉間的山野非常廣闊,有茂密的森林、湍流的河川、起伏的山丘、嶙峋的峽谷……非常適合打獵或釣魚。這些都是他父親拿手的野外活動,每次的獵物或漁獲也以他的最多。
「畢克達和福爾摩斯的釣魚技術都還不行啊!呵呵!你們看,連在水裡的魚也嘲笑你們了。」在釣魚小船上,他取笑著說。
那天,我們三人在森林裡寬闊的水池旁垂釣,他父親又釣到了許多魚。回家後,我們在院子的草地上吃晚餐。廚師把我們釣回來的魚做成一道令人垂涎的烤魚,還為我們斟上的香醇的葡萄酒。在鮮嫩魚肉的搭配下,酒的滋味也格外甜美,讓我胃口大開。
我們三人酒足飯飽之後,畢克達跟他父親提到了我在學校的事。
「爸!福爾摩斯很奇特,在學校裡……像推算大師一樣,經常猜中我們的事,讓我們驚嘆不已。」
聽畢克達這麼說,我訝異的問他:「我什麼時候替你們推算過了?」
「可不是嗎?有一回我到街上的咖啡館喝咖啡,事後你不僅說中了我喝三杯,甚至連在哪一家咖啡館喝的都猜中了。記得嗎?」畢克達興奮的說。
「哈哈哈,原來如此,那是因為你喝了咖啡之後太亢奮了,我當然很容易就猜著了。只喝一兩杯是不會那麼興奮的。」我一點也不覺得稀奇。
「是嗎?那麼,咖啡館的名字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又沒帶火柴什麼的回來呀!」畢克達不服氣的回問我。
「那時你不是一直唱著『愛爾蘭姑娘』嗎?」
「沒錯,我是唱過。」
「因為那間咖啡館經常播放『愛爾蘭姑娘』啊!聽你唱著,我就知道你是從那兒回來的。而且你哼那首歌的時候,還顯得很高興咧。」
「唉!不要在我父親面前說這樣的糗事嘛!」
「這樣的糗事,不是你自己先說的嗎?」
「哈哈哈,這真有趣。」連他父親也笑了起來。
「福爾摩斯,你到這裡一個星期了,想必也觀察到一些事,是不是也可以猜一猜關於我的事呢?」他父親睜大一雙藍眼睛,試探的問。
這一來我可不知如何是好了。但我天生就不認輸,從小時就不願意說「不會」或「沒辦法」這種字眼。
杜里巴伯父指定要我也猜一猜有關他的事,我明明覺得為難,仍硬著頭皮尋思,總想指出一件事情來讓他大吃一驚。我一面喝著葡萄酒,一面仰著頭靜靜的想。不消片刻,我腦海裡閃過伯父拄的那根手杖,不論釣魚或打獵都不離身的手杖。
「我不敢說自己看出什麼了不得的大事,但是,這一年來,伯父是不是常擔心被人襲擊呢?」我提出這個猜測。
這時候,伯父原本和善的臉突然大變,不僅收起笑容,還用懷疑而尖銳的眼神盯著我問:「是啊!那是一年前的事。那時有三個獵人擅自到我們這裡來盜獵,被我發現了,我狠狠的訓了他們一頓。事後他們就恫嚇說要報復我,所以這一年來我一直擔心會遭到他們的襲擊。奇怪,這事你是怎麼知道的?」
「理由其實很簡單。」我一派輕鬆的說。
「你說來聽聽吧!」
「伯父不是常帶著一根很華美的手杖嗎?」
「沒錯。」
「手杖上面不是刻有伯父的名字嗎?從字的刻痕來看,我判斷應該是一年前刻的。」我說出觀察到的細節。
杜里巴伯父聽我這麼說,眉毛一挑,訝異的說:「唔!你的眼力真不錯!但又怎麼知道這根手杖是我用來防身呢?」
「因為我發現它比一般的手杖來得重,杖頭還有一個洞,可見裡面灌了鉛。我猜,這麼做應該是為了萬一遇到襲擊,可以用來防身。伯父,我猜得沒錯吧?」我胸有成竹的問。
杜里巴伯父原本微蹙的眉頭,這下才舒展開,笑著說:「真令人佩服!你的推測一點都沒錯。除此以外,在我的身上你還發現了什麼?」
杜里巴伯父一副意猶未盡的樣子,想再試試我的能耐,我實在不想再用一些觀察到的蛛絲馬跡,針對伯父作出推論,但要我說出「猜不出來」這種話,又和我的脾氣不符。就在進退兩難之際,我注視著伯父的臉又想到了一件事。
「伯父年輕時,是不是喜歡打拳擊?」
「哦!又讓你說中了。是因為我的鼻子歪了,你才猜中的吧?」
「倒不是,讓我猜中的是您的耳朵!扁平而厚的耳朵,想必是經常練習拳擊造成的吧!」我認真的說出我的觀察。
「可不是嗎?其他還發現什麼?」伯父繼續考驗我的觀察本事。
「伯父的手掌很粗很硬,年輕時,你是不是在礦山待過?」
「對!我大部分的財產都是靠挖礦得來的,竟連這點也被你識破,真了不起!還有其他發現嗎?」
伯父似乎顯得很有興趣,雖然我覺得差不多該適可而止了,但百猜百中的樂趣,卻叫人欲罷不能。
萬萬沒想到,我後來所做的猜測,竟演變成不得了的大事。
「那我就說出我的猜想吧!伯父是否和一個叫J.A.的人非常親密?」
我一說完,伯父藍色的眼睛忽然變得駭人起來,目不轉睛的盯著我說:「那,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他一副想就此打住的吼了這句。
我不願認輸的反駁說:「是啊!您後來也一直想忘記這個人,是嗎?」
伯父倏地站起身來,身子猛然顫動了幾下,又整個人癱向桌子,俯趴在桌上,杯盤、刀子、湯匙全散落一地。
「爸爸!」
「伯父,您怎麼了?」
畢克達和我都大吃一驚,連忙由後面攙扶,替他解開襯衣的鈕釦,還將茶杯裡的冰水潑到他臉上,好不容易他才緩緩轉醒。
「唔!」伯父睜開眼睛,嘆口氣說:「讓你們受驚了吧!不必擔心,我的心臟衰弱,常常會發生這樣的情形,現在沒事了。畢克達,替我擦把臉吧!」
伯父把臉擦乾,回過神鎮定下來後,看到我一臉愧疚的模樣,眨了眨眼說:「像你擁有如此過人本事,將來不是大偵探就是大壞蛋。」
我不管什麼過人本事還是偵探、壞蛋的,心裡只想著自己太對不起伯父了,於是鎮重的向他道歉:「如果我的話觸怒了您,請您務必原諒。」
「你不必道歉。你的話完全擊中我的要害。你怎麼知道J.A.呢?」
「那也非常容易啊!」
「你什麼事都說『容易』,但我沒聽你解釋就是不明白呀!我現在心情已經平靜了,請儘管把你的發現解釋給我聽吧!」
伯父用顫抖的手拿起杯子,喝著水,並以怯懦的眼神注視我,一副生怕我又將說出什麼驚人之語似的。
我當下決定,除了解釋這件事,伯父再要問我什麼,我都不再說,免得他的心臟又承受不住。我用眼神示意畢克達,然後對伯父說:「釣魚的時候,伯父不是在小船上捲過袖子嗎?我無意間在您的胳臂上發現J.A.的刺字。」
「唔!」
「刺字模糊了,那一帶的皮膚也有些皺縮,應該是伯父想要磨掉刺字的結果。以上都是我偶然想到的。」
「是啊!會把別人的名字刺在自己胳臂上的,一定是密友。至於想要磨掉它,是想要忘掉那位朋友,你的判斷非常正確。」伯父舒了一口氣。
「爸爸,這個J.A.是誰?」畢克達放心不下的問。
「是我年輕時的朋友!現在已不知去向。朋友之間不管怎麼親密,也千萬不要像我這樣在自己身上刺字。你可不要刺上福爾摩斯的名字啊!哈哈哈哈……」伯父開玩笑的回答畢克達,還不自然的笑了起來。
這件讓伯父心臟承受不住的事,就這麼輕描淡寫的帶過去了,我們三人都絕口不再提J.A.這個名字。不過,三天後伯父家卻發生一件意外事件。當時的我,對偵探工作還不大感興趣,但是……
惡客
那天下午三點,我和伯父、畢克達三人在院子的樹蔭底下喝咖啡,伯父家的女僕由屋裡跑出來說:「有個男人要找老爺。」
這是事件的開始。
「那男人叫什麼名字?」伯父問女僕。
「我問了,但他不肯說。」
「突然來找我,又不報上自己的姓名,真奇怪!他找我有什麼事?」
「他說不會耽誤太多時間,只要和老爺見一面,說幾句話就行了。」
「什麼樣的人?」伯父一副對來人有所疑慮的樣子。
「他說老爺認識他。」
「真煩人!讓他到院子來好了。」伯父終於答應見那不報姓名的舊識。
「是。」
不久,女僕穿過庭院,帶來一個男人。是個枯瘦的老人,年約六十,雙目低垂著蹣跚走來。他滿頭白髮,滿臉皺紋,穿著骯髒的背心和破舊的藍褲,鞋子也破爛不堪。老人摩擦著手掌,臉上露出奸笑,慢慢走到樹蔭下來。
伯父嘴裡忽然發出「咕咕」的聲音,由椅子上站起來,又頹然坐了下去。伯父怎會做出如此舉止,想必來人很不尋常。我的神經立刻緊繃起來。
畢克達也注視著這名怪老人。老人帶著冷笑,沙啞的問伯父:「嘿嘿嘿……你還記得我吧!」
「呃!你是……你不是哈多遜嗎?」伯父的聲音有些變調。
「嘿嘿嘿……不錯,我就是哈多遜。」
「原來這人不是J.A.。」我心裡這麼想著,一面注視著他們。
我猜想他們一定是舊友重逢,但不知這位哈多遜究竟有何底細?說不定也可藉由這個人,弄清楚伯父過往的經歷。
「我們有三十年沒見了吧!嘿嘿嘿……」哈多遜以嘲笑的語調繼續說:「你現在住這麼華美的房子。哼!我想你也看得出來,我從那時起,到如今都還是每天靠著半腐爛的鹹肉勉強餬口度日呢!」
伯父忽然站起來。我真怕他像三天前那樣倒下去。畢克達也非常不放心。
「到這兒來!」
伯父抓著哈多遜的胳臂,把他拉到另一頭樹蔭下,就在那兒密談。
不能當眾說的話,一定有什麼祕密,反而讓我更想細聽;只是風把他們說話的聲音吹散了,讓人無法聽清楚。我又想藉由伯父的嘴型來判斷他們談話的內容,於是我瞪大眼睛注視著他們,但距離有八公尺遠,他們的嘴型也不易辨別。這時我如果是個偵探,真不知該怎麼辦?我的神經愈來愈興奮了。
原本靜靜耳語的伯父,忽然大聲說:「到廚房去吧!那兒有吃有喝的。」
他一臉不悅的吩咐女僕:「把這客人帶去廚房,給他吃個飽。」
平常和藹可親的伯父,現在卻變得暴躁起來。畢克達也瞪大眼睛,他或許也是第一次見到他父親這種神情。
「嘿嘿嘿!」
髒老人哈多遜用他滿是皺紋的手,抓了抓滿是白髮的頭,說:「我本來在時速八浬的不定期船上有份差事,契約滿了之後我決定上岸。沒想到上岸後沒有人要雇用我了,三餐也就成了問題。」
他瞥了伯父一眼,又換個口吻繼續說:「所以我就想,可以到貝特斯那裡或到你這裡來,你們一定會有辦法的。你說是不是啊?」
伯父皺了皺眉頭說:「你知道貝特斯在哪裡?」
「嘿嘿嘿……都是老友嘛!他躲在哪兒我總會找出來的。哼!」
說完,哈多遜就向看起來不大歡迎他的女僕說:「小姐!不要擺出這樣的臉。嘿嘿嘿,對待老人應該要好些。快帶我去廚房,給我吃個痛快吧。你們家老爺不是這麼說了嗎?」
不等女僕帶路,他就逕自向屋子蹣跚走去。
「爸爸!您怎麼不把那傢伙趕走呢?」畢克達憤然的說。
「那個人是我從礦山回來時和我同船的人。」伯父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美麗!帶他去吧!」
伯父拜託似的說著,也掃了我一眼。「在船上,我曾受他很大的恩惠。」
但是畢克達才不管那些陳年恩怨,他賭氣的說:「不是三十年前的事嗎?如果您要留他常住,我一定反對,現在就去把他趕走。」
伯父連忙阻止他說:「畢克達,不行。」
「您為什麼怕他?」畢克達疑惑的問。
「我不是怕他,我很了解你的感受。但就我的立場來說,一旦受人恩惠,不管多久也不能忘。」
畢克達仍忿恨不平,「如果爸爸這麼說,我也無話可說。但是我很不高興見到那樣下流的老人,不打招呼就大搖大擺的進入屋裡。他還拿您當老朋友一樣的私下交談,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也難怪畢克達會這麼憤慨,那老人的言談舉止確實任誰看了都會不悅。
「事情並非如你想的那樣,那種人的語氣就是這般粗俗。福爾摩斯,你不也這麼認為嗎?」伯父試著安撫畢克達,還把我扯進去,要我幫忙勸阻。
「我?我什麼也不知道啊!」我連忙推卻。
「畢克達,鎮定一點吧!我進屋去看一看那個人。」
伯父看了我一下,想必怪我不接他的腔,然後就急忙走向屋裡。
畢克達這才低聲問我:「福爾摩斯,你覺得那個叫哈多遜的老人怎樣?為什麼我父親才跟他談了五、六分鐘,人就完全變了?」
「唔,原本和藹又快活的伯父,忽然變得頹喪,都因哈多遜。」我歪著頭,也大感不解的說。
「所以我才說父親和哈多遜之間一定有什麼古怪的關係。快把你的猜測告訴我吧。」畢克達憂慮的說。
「你聽到哈多遜老頭說他有三十年以上的船員經驗吧。」
聽我這麼說,畢克達點了點頭說:「我也想到這一點。」
我繼續根據觀察到的種種跡象推測說:「而且,他還是個品性不好的船員,看他那副邋遢樣,想必他拿了薪水就亂花用,酗酒、賭錢最拿手。這麼大年紀還不受人家歡迎,沒人想雇用他,行徑之惡劣由此可知。」
「他的事完全與我無關,我才不管。我只是想知道那老人究竟與我父親有什麼奇特的關係而已。」畢克達斬釘截鐵的說。
「我也不明白他們之間有什麼關係,不進一步打探怎麼會知道呢?」我實事求是的說。
雖然我嘴上說不明白,但其實在我看到哈多遜時,就發現了好幾件事。從伯父臉色、行為的變化,以及他和哈多遜的對話,我已做了一些猜想和判斷。但事關畢克達最尊敬的父親,所以我才有所保留。
畢克達說:「萬一爸爸真的有祕密,那就不得了了。」
我早就知道伯父隱藏著很多祕密。他隨身帶著的那根灌了鉛的手杖,並非如他所說的,是為了要對付獵人的狙擊,畢竟那是一年前的事了;讓伯父如此謹慎戒備的,一定另有他人。
上次我說到J.A.的刺字時,伯父露出震驚的樣子,其中必定藏著不可告人祕密的。「手杖」、「J.A.」、「哈多遜」這三件事是否有所關連?
……
……
第一案 地獄船
初試身手
這是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追憶起他在高中時代所發生的事。由蓓蕾德‧漢達小姐執筆,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鉅細靡遺的記錄下來。
我高中的時候,全體學生都住在學生宿舍裡。那時大家都正從青少年進入青年,每個人都非常活潑,充滿蓬勃的朝氣。每天不是引吭高歌、大聲喧嘩、高談闊論,就是打架。吵過、打過後,又很快和好如初。
宿舍裡有一個非常愛狗的同學養了一隻狗。這位同學叫畢克達‧杜里巴,和我同年。他的那隻狗屬於布爾特莉亞種,是隻白褐相雜的大花狗。那時,我對運動很感興趣,尤其是劍術和摔角。我的個...
目錄
第一案 地獄船
初試身手
惡 客
神祕信函
海上喋血
第二案 查理二世的王冠
天才管家
失蹤的女傭
地圖之謎
神祕的地窖
再度出現的王冠
第三案 富翁的遺產
意外之財
奈森‧加里德布
神士?殺人犯?
假鈔印刷機
第一案 地獄船
初試身手
惡 客
神祕信函
海上喋血
第二案 查理二世的王冠
天才管家
失蹤的女傭
地圖之謎
神祕的地窖
再度出現的王冠
第三案 富翁的遺產
意外之財
奈森‧加里德布
神士?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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