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定價:NT$ 320
本商品已絕版
整個城市都可以看到他們,睡在公園裡、地下道裡、公車和火車的候車室裡。
有些有精神問題,有些有毒癮,還有些只不過是在人生的賽跑中踏錯一步,
就再沒有容身之處。
一對心急如焚的父母找上了史卡德,希望他協助尋找已經失蹤三個星期的女兒寶拉。但他能憑著手上的一張照片和微乎其微的資訊找到她嗎?而且「這女孩獨來獨往,也不常待在她租的套房裡。她這麼寂寞能去哪兒?她會去公園,跟鴿子說話嗎?」一股不祥的預感盤繞史卡德心底,他毫無把握是否能找回完整的寶拉。
一名在戒酒協會認識的新朋友,艾迪,決定按照戒酒步驟告訴史卡德啃噬自己良心的陳年祕密,但祕密還沒來得及說,艾迪就被人發現陳屍在租屋處。史卡德不相信敷衍的驗屍報告,決心親自出馬,尋找艾迪過往的足跡,試圖拼湊那來不及說出口的祕密。
寶拉去哪了?艾迪的心事是什麼?這個城市裡飄移來去的人們,有如幽魂一般,死或沒死,差別何在?誰真正在意他們?誰記得他們?
這個殘酷冰冷如刀鋒一般的世界,誰願意聽聽他們說話?
一個人想喝酒有一百個理由,但我現在想喝,是出於最基本的原因。我不想感覺自己此刻所感覺到的,我心裡的聲音告訴我,我需要喝杯酒,不喝酒我受不了。——史卡德
作者簡介: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50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2004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2002年,繼1994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5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歡迎的系列。透過一名無牌私家偵探的戒酒歷程,寫盡紐約的豐饒、蒼涼和深沉。此系列從一九七○年代一路寫到新世紀,在線性時間流淌聲裡,顯現人性的複雜明暗,以及人間命運交叉的種種因緣起滅。論者以為其勝處已超越犯罪小說範疇,而達於文學經典地位。
譯者簡介:
林大容
東吳大學經濟系畢業。曾任編輯,譯有《刀鋒之先》、《一長串的死者》、《瘦子》等書。現為專職譯者。
名人推薦:
名人推薦
勞倫斯.卜洛克可謂犯罪小說大師……馬修.史卡德系列則可謂本世紀最棒的推理小說之一。──強納森.凱勒曼,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作者
當代最棒最優質的小說家之一……卜洛克的私探小說創新、令人激賞。──華爾街日報
卜洛克寫得真是好,他筆下的對白活像是在紐約街頭會偷聽到的片段一樣生動精采。──華盛頓郵報
他的世界處處斷垣殘壁、夢想傾頹,處處瀰漫著絕望的氣息;然而這位都會私探即便在其中載浮載沉,卻仍然維持一貫風格,剛強與溫柔並存,絲毫不為所動。──亞特蘭大立憲報
清洌的文字,下筆犀利見骨的散文體風格,這個風格從達許漢密特、詹姆斯凱恩到勞倫斯卜洛克,一脈相承。沒錯,他就是寫得這麼好。──馬丁.克魯茲.史密斯,《高爾基公園》作者
推薦序
關於這一版……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導讀〉
獻祭的花
唐諾
花兒都哪裡去了?
時間流逝,
花兒都哪裡去了?
從前從前。
——德國民歌〈花兒哪裡去了?〉
直到現在,我還偶爾會想,二十世紀,要是沒有六○年代,不知道會有什麼不同,會好一些還是壞一些?那些經歷過這一場的人會過得快樂些還是無聊些?
天知道,或莊重正式一點說,只有上帝知道。
這回,卜洛克這本《刀鋒之先》書中,為我們找到一個六○年代走出來的人——小說中,她取名薇拉,高大美麗,四十出頭當然不年輕了,她曾是「進步共產黨」(虛構的團體)的一員,事過境遷不革命了之後,大隱於紐約五十一街當房東,出租廉價公寓,因為公寓發生命案而結識了前來「關心」的馬修.史卡德。
薇拉談起進步共產黨,說該黨的縮寫PCP和迷幻藥「天使之塵」的縮寫一模一樣,言下頗為自嘲。
◆花的世代,花的兒女
六○年代是革命的年代,但較諸人類歷史層出不窮的其他革命年代,很顯然革法不同——我不記得有另外哪次革命能有這麼多迷人(當然,不見得最好)的論述(想想馬庫色、阿多諾、沙特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主張(想想反戰、民權、黑權、女權、性愛、人類四海一家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文獻和宣言(想想金恩博士「我有一個夢」的演講辭,還有托倫港宣言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詩歌(想想巴布.狄倫、約翰.藍儂、瓊.拜雅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搖滾歡唱(想想胡士托搖滾大會),以及,有這麼多迷人的麻醉品和青春(想想大麻和那一張張輟學到柏克萊朝聖的年輕男孩女孩臉孔)。
米蘭.昆德拉回憶同在六○年代他家鄉那一場春天一般又璀璨又短暫的革命,曾說,與其說他們反抗暴政,倒不如說他們是反抗自己的青春。
「如果你去三藩市,可別忘了戴朶花在頭上。」六○年代他們這樣子高歌,是什麼意思?
六○年代這些年輕男孩女孩,自喻是花的世代,是花的兒女——我們曉得,在性愛一事上,人類在整個生物界中其實是很特別的。就外在的文化機制來看,人類通常把性器官視為身體最隱私的部位,就像吃了分別善惡果實的亞當夏娃,覺得羞恥且第一個想遮掩起來;而就內在的生物機制來說,人類的發情期大約是行有性生殖的所有生物中最隱晦最不明顯的,就連和我們血緣最接近的其他靈長類都不如此。因為交配繁殖是生物傳種生存的首要大事,理論上應該大張旗鼓進行才合理,它們或藉強烈氣味的傳布,或藉鮮豔顏色的吸引,或藉性器官的腫大讓目標明顯可辨識,因為在生物護種競爭上這可失誤不得。
其中,顯花植物恰恰好和人類完全相反,當配種的時刻來臨,它們讓性器官滿滿開放在最顯眼的位置,搭配以一切想得到的手法,包括最美的色彩、最撲鼻的香氣、最濃郁的甜蜜,惟恐你看不見、聞不到或不願靠近,無所不用其極只為了傳達一個訊息:「快來,我在這裡。」
人,在性愛一事上,為什麼不能像花一樣,如此滿滿開放呢?
◆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仕
二十年之後,這些花兒都哪裡去了?
據我個人所知,好像下場都不怎麼樣——有回,我會聽六○年代保釣健將劉大任先生隨口聊到一些當年引領風騷者的下落,包括誰誰到中南美某小國蹲點,誰誰成了小學老師,誰誰選上某小郡小市的議員但也就到此為止,誰誰把革命轉成打劫殺人進了聯邦監獄等等。
當然,還有我們這位溷跡紐約當起房東的高大薇拉。
這裡所說的下場不佳,倒不見得窮困潦倒或惡貫滿盈什麼的,而是緩緩凋零,平平淡淡被吞噬於茫茫人海之中——如果我們了解,這些人當年曾是同儕中資質最好、最心有大志的人,若沒有這一場,理論上到八○年代之後,他們最應該是社會各領域手握大權之人;如果我們了解,對這些繁華如花的一代,歷史最大的嘲笑便是讓他們變得平凡,變成面目模糊之人。如果我們最起碼想到上述這兩點,你不得不為這樣的收場啞然失笑。
其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很多很多事,不一而足,但我忽然想到的是孔子的一句話,講當年和他餐風露宿、周遊各國的第一代弟子:「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仕。」
仔細想想,這是很辛酸的一句話,過往,對這句話的解釋,我以為孔子為這群忠心耿耿的老弟子抱屈的是,他們的時間被耽擱了,來不及在宦途上大展鴻圖,此刻,我才曉得,孔子心疼的極可能是他們的心理狀態,某種再難以回頭的心理狀態。
滄海月明珠有淚——一種和現實社會、現實的系統格格不入的心理狀態。
孔子弟子之中,依我看,論才藝、論胸懷、論個性,這些陳蔡弟子的確比他返魯專心教學所收的二代弟子如子游、子張等人要有意思多了,然而,子路慘死衛國政變,顏回貧病早逝,子貢成為大商人,有若接不下二代尊師的衣缽尷尬不已,冉有甚至被逐出師門鳴鼓攻之,不都是這樣子嗎?
◆留在六○年代的人
我以為,這樣格格不入的心理狀態,我們應該並不難察覺,比方說,就算在今天台灣,仍不乏有某些人,儘管時隔三十年,地隔一萬英哩,而且只因當年某種偶然的機緣被六○年代的流風掃到(比方說喜歡約翰.藍儂的人和歌,看過兩部詹姆斯.狄恩的電影如《巨人》、《養子不教誰之過》,懵懂年歲被忽起的民族主義鼓動而腦袋發熱過,或僅僅恰巧在那個年代談第一次戀愛而與有榮焉的移情作用),遂數十年如一日的無視於時間推移滄海桑田,只專心做一個「六○年代的人」。
六○年代的人——看六○年代的老電影,聽六○年代的老歌,找尋一切和六○年代掛得上點邊的事物和符號,甚至酒酣耳熱在KTV點的歌也永遠是〈Imagine〉、是〈Blowing in the wind〉等,而且唱起來永遠一臉失樂園的泫然欲泣樣子。老實說,我朋友中就有幾個這樣的人,基於公德心,我們這裡不好提他們的真名實姓。
這些人無法(也不願)從那個時間狀態出來,自然也就和三十年後的今天格格不入。
◆屠龍之技
內在的心理狀態格格不入,外在的經世技藝當然同樣格格不入。
中國有一句老成語「屠龍之技」,背後的故事大體是這樣子的:話說有人誓言學得屠龍的絕世武技,遂蕩盡家產四處尋師學藝,多年之後藝成下山,豪氣干雲打算一展身手,這才驀然發覺,這個世界原來龍已絕種了,沒龍可殺了。
而宛如長虹貫日的屠龍劍式,不見得方便於切包餃子所需的葱花。
革命的學問和技藝,從來都是屠龍用的,這不光六○年代如此,其他革命年代亦然,原因很簡單,目標的設定不同,思維的角度跟著不同,完成目標所要的配備和技術自然也不同。革命,你所尋求並時時磨利的是砍伐大樹的巨斧,從來不是可方便使用於修枝修葉的園藝剪刀。
革命要打倒特權,重新分配社會財富,並不教我們看懂財務報表。
革命要我們認清帝國主義侵略本質,並不提供我們旅遊佛羅倫斯須知。
革命要我們學習巷戰,並不要求我們站在十字路口計算單位時間的交通流量。
革命為的是全人類,或至少是一大部分的人類,並不建議你如何和青少年期的女兒懇談一番。
◆戀愛、革命與宗教
離開進步共產黨多年的薇拉,便是這樣從心理狀態到世俗技藝和八○年代(當時)格格不入的一個樣本。
她學過戰鬥技藝,學過下毒的相關知識和技巧(若革命需要,哪天可能得在明尼蘇達某個市區自來水系統下毒),還告訴過史卡德,那家法國小餐廳的名字「巴黎綠」,其實是一種含砷和銅的毒藥,用來當殺蟲劑,也可當壁紙染色劑。
她當年是為了脫離組織,才匆匆嫁了個渾身麂皮穗子的嬉皮逃出來,但她開口閉口談的仍是六○年代當時。
她到八○年代仍抽沒濾嘴的駱駝牌濃菸,因為「黨裡頭鼓勵我們抽,這是跟那些工人階級打成一片的方式——你敬我一支菸,我敬你一支菸,點著了,大家抽著抽著就有同生共死的氣氛了。」
她說:「我們要展開一場革命……我們要消滅所有年齡、性別、人種的階級界線所造成的差別待遇——我們三十個人將要領導全國走向天堂,我覺得我們也真的相信這一點。」
她說:「這麼多年來,進步共產黨給了我生命的全部意義……那是一個看到你自己成為重要一分子的機會,你將會站在新歷史的最前端。」
她說:「這就是我們最重要的麻醉劑——你必須相信你的生命比其他人更不凡。」
極典型的革命語言。我好奇的是,什麼樣的一種情境(情境這個辭可能不對),會讓人逃出來之後仍對它依戀不已,失敗了渾身傷痛仍對它魂縈夢繫呢?這樣的革命究竟像什麼?
像戀愛吧,或準確一點說,一種更精純的戀愛形式,通常只在小說、電影和日記本中出現的戀愛形式——我便親耳聽過六○年代另一位老保釣健將張北海先生這麼說過,大意是,戀愛失敗,總比沒談過戀愛強。
或者也像宗教,比方說,像《約伯記》裡那個家破人亡、一身病痛、滿口怨言卻也同時不改虔誠仰望耶和華的老約伯。
事實上,從這層意義來看,革命、戀愛和宗教本來就是三位一體,它們都始於天啟,時時聆聽到召喚,看見至高者所指定的一條單行道,路上滿是顛沛和試煉,而路的盡頭——依想像——是無寒無暑無空間無時間的榮光之地。
◆最終的獻祭
在這個三位一體的世界中,死亡便有了極特別的意義,它是選民對至高者應許的一個報稱系統,一個堅信不疑的戳記。
什麼樣的人最愛談死呢?
答案是:戀愛中人、宗教中人和革命中人。戀愛時,它叫生死相許,宗教時,它叫殉道燔祭,革命時,它叫慷慨獻身。
不這樣,你如何能回報至高者對你千萬中挑一的青睞呢?如果你不把你一切所有、包括最終的生命給獻祭出來,你如何侈言你的純淨呢?
如此,我們還需要追問,那些燔祭的花兒,都哪裡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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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定價:NT$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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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城市都可以看到他們,睡在公園裡、地下道裡、公車和火車的候車室裡。
有些有精神問題,有些有毒癮,還有些只不過是在人生的賽跑中踏錯一步,
就再沒有容身之處。
一對心急如焚的父母找上了史卡德,希望他協助尋找已經失蹤三個星期的女兒寶拉。但他能憑著手上的一張照片和微乎其微的資訊找到她嗎?而且「這女孩獨來獨往,也不常待在她租的套房裡。她這麼寂寞能去哪兒?她會去公園,跟鴿子說話嗎?」一股不祥的預感盤繞史卡德心底,他毫無把握是否能找回完整的寶拉。
一名在戒酒協會認識的新朋友,艾迪,決定按照戒酒步驟告訴史卡德啃噬自己良心的陳年祕密,但祕密還沒來得及說,艾迪就被人發現陳屍在租屋處。史卡德不相信敷衍的驗屍報告,決心親自出馬,尋找艾迪過往的足跡,試圖拼湊那來不及說出口的祕密。
寶拉去哪了?艾迪的心事是什麼?這個城市裡飄移來去的人們,有如幽魂一般,死或沒死,差別何在?誰真正在意他們?誰記得他們?
這個殘酷冰冷如刀鋒一般的世界,誰願意聽聽他們說話?
一個人想喝酒有一百個理由,但我現在想喝,是出於最基本的原因。我不想感覺自己此刻所感覺到的,我心裡的聲音告訴我,我需要喝杯酒,不喝酒我受不了。——史卡德
作者簡介: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50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2004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2002年,繼1994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5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歡迎的系列。透過一名無牌私家偵探的戒酒歷程,寫盡紐約的豐饒、蒼涼和深沉。此系列從一九七○年代一路寫到新世紀,在線性時間流淌聲裡,顯現人性的複雜明暗,以及人間命運交叉的種種因緣起滅。論者以為其勝處已超越犯罪小說範疇,而達於文學經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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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容
東吳大學經濟系畢業。曾任編輯,譯有《刀鋒之先》、《一長串的死者》、《瘦子》等書。現為專職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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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洛克寫得真是好,他筆下的對白活像是在紐約街頭會偷聽到的片段一樣生動精采。──華盛頓郵報
他的世界處處斷垣殘壁、夢想傾頹,處處瀰漫著絕望的氣息;然而這位都會私探即便在其中載浮載沉,卻仍然維持一貫風格,剛強與溫柔並存,絲毫不為所動。──亞特蘭大立憲報
清洌的文字,下筆犀利見骨的散文體風格,這個風格從達許漢密特、詹姆斯凱恩到勞倫斯卜洛克,一脈相承。沒錯,他就是寫得這麼好。──馬丁.克魯茲.史密斯,《高爾基公園》作者
推薦序
關於這一版……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導讀〉
獻祭的花
唐諾
花兒都哪裡去了?
時間流逝,
花兒都哪裡去了?
從前從前。
——德國民歌〈花兒哪裡去了?〉
直到現在,我還偶爾會想,二十世紀,要是沒有六○年代,不知道會有什麼不同,會好一些還是壞一些?那些經歷過這一場的人會過得快樂些還是無聊些?
天知道,或莊重正式一點說,只有上帝知道。
這回,卜洛克這本《刀鋒之先》書中,為我們找到一個六○年代走出來的人——小說中,她取名薇拉,高大美麗,四十出頭當然不年輕了,她曾是「進步共產黨」(虛構的團體)的一員,事過境遷不革命了之後,大隱於紐約五十一街當房東,出租廉價公寓,因為公寓發生命案而結識了前來「關心」的馬修.史卡德。
薇拉談起進步共產黨,說該黨的縮寫PCP和迷幻藥「天使之塵」的縮寫一模一樣,言下頗為自嘲。
◆花的世代,花的兒女
六○年代是革命的年代,但較諸人類歷史層出不窮的其他革命年代,很顯然革法不同——我不記得有另外哪次革命能有這麼多迷人(當然,不見得最好)的論述(想想馬庫色、阿多諾、沙特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主張(想想反戰、民權、黑權、女權、性愛、人類四海一家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文獻和宣言(想想金恩博士「我有一個夢」的演講辭,還有托倫港宣言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詩歌(想想巴布.狄倫、約翰.藍儂、瓊.拜雅云云),有這麼多迷人的搖滾歡唱(想想胡士托搖滾大會),以及,有這麼多迷人的麻醉品和青春(想想大麻和那一張張輟學到柏克萊朝聖的年輕男孩女孩臉孔)。
米蘭.昆德拉回憶同在六○年代他家鄉那一場春天一般又璀璨又短暫的革命,曾說,與其說他們反抗暴政,倒不如說他們是反抗自己的青春。
「如果你去三藩市,可別忘了戴朶花在頭上。」六○年代他們這樣子高歌,是什麼意思?
六○年代這些年輕男孩女孩,自喻是花的世代,是花的兒女——我們曉得,在性愛一事上,人類在整個生物界中其實是很特別的。就外在的文化機制來看,人類通常把性器官視為身體最隱私的部位,就像吃了分別善惡果實的亞當夏娃,覺得羞恥且第一個想遮掩起來;而就內在的生物機制來說,人類的發情期大約是行有性生殖的所有生物中最隱晦最不明顯的,就連和我們血緣最接近的其他靈長類都不如此。因為交配繁殖是生物傳種生存的首要大事,理論上應該大張旗鼓進行才合理,它們或藉強烈氣味的傳布,或藉鮮豔顏色的吸引,或藉性器官的腫大讓目標明顯可辨識,因為在生物護種競爭上這可失誤不得。
其中,顯花植物恰恰好和人類完全相反,當配種的時刻來臨,它們讓性器官滿滿開放在最顯眼的位置,搭配以一切想得到的手法,包括最美的色彩、最撲鼻的香氣、最濃郁的甜蜜,惟恐你看不見、聞不到或不願靠近,無所不用其極只為了傳達一個訊息:「快來,我在這裡。」
人,在性愛一事上,為什麼不能像花一樣,如此滿滿開放呢?
◆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仕
二十年之後,這些花兒都哪裡去了?
據我個人所知,好像下場都不怎麼樣——有回,我會聽六○年代保釣健將劉大任先生隨口聊到一些當年引領風騷者的下落,包括誰誰到中南美某小國蹲點,誰誰成了小學老師,誰誰選上某小郡小市的議員但也就到此為止,誰誰把革命轉成打劫殺人進了聯邦監獄等等。
當然,還有我們這位溷跡紐約當起房東的高大薇拉。
這裡所說的下場不佳,倒不見得窮困潦倒或惡貫滿盈什麼的,而是緩緩凋零,平平淡淡被吞噬於茫茫人海之中——如果我們了解,這些人當年曾是同儕中資質最好、最心有大志的人,若沒有這一場,理論上到八○年代之後,他們最應該是社會各領域手握大權之人;如果我們了解,對這些繁華如花的一代,歷史最大的嘲笑便是讓他們變得平凡,變成面目模糊之人。如果我們最起碼想到上述這兩點,你不得不為這樣的收場啞然失笑。
其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很多很多事,不一而足,但我忽然想到的是孔子的一句話,講當年和他餐風露宿、周遊各國的第一代弟子:「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仕。」
仔細想想,這是很辛酸的一句話,過往,對這句話的解釋,我以為孔子為這群忠心耿耿的老弟子抱屈的是,他們的時間被耽擱了,來不及在宦途上大展鴻圖,此刻,我才曉得,孔子心疼的極可能是他們的心理狀態,某種再難以回頭的心理狀態。
滄海月明珠有淚——一種和現實社會、現實的系統格格不入的心理狀態。
孔子弟子之中,依我看,論才藝、論胸懷、論個性,這些陳蔡弟子的確比他返魯專心教學所收的二代弟子如子游、子張等人要有意思多了,然而,子路慘死衛國政變,顏回貧病早逝,子貢成為大商人,有若接不下二代尊師的衣缽尷尬不已,冉有甚至被逐出師門鳴鼓攻之,不都是這樣子嗎?
◆留在六○年代的人
我以為,這樣格格不入的心理狀態,我們應該並不難察覺,比方說,就算在今天台灣,仍不乏有某些人,儘管時隔三十年,地隔一萬英哩,而且只因當年某種偶然的機緣被六○年代的流風掃到(比方說喜歡約翰.藍儂的人和歌,看過兩部詹姆斯.狄恩的電影如《巨人》、《養子不教誰之過》,懵懂年歲被忽起的民族主義鼓動而腦袋發熱過,或僅僅恰巧在那個年代談第一次戀愛而與有榮焉的移情作用),遂數十年如一日的無視於時間推移滄海桑田,只專心做一個「六○年代的人」。
六○年代的人——看六○年代的老電影,聽六○年代的老歌,找尋一切和六○年代掛得上點邊的事物和符號,甚至酒酣耳熱在KTV點的歌也永遠是〈Imagine〉、是〈Blowing in the wind〉等,而且唱起來永遠一臉失樂園的泫然欲泣樣子。老實說,我朋友中就有幾個這樣的人,基於公德心,我們這裡不好提他們的真名實姓。
這些人無法(也不願)從那個時間狀態出來,自然也就和三十年後的今天格格不入。
◆屠龍之技
內在的心理狀態格格不入,外在的經世技藝當然同樣格格不入。
中國有一句老成語「屠龍之技」,背後的故事大體是這樣子的:話說有人誓言學得屠龍的絕世武技,遂蕩盡家產四處尋師學藝,多年之後藝成下山,豪氣干雲打算一展身手,這才驀然發覺,這個世界原來龍已絕種了,沒龍可殺了。
而宛如長虹貫日的屠龍劍式,不見得方便於切包餃子所需的葱花。
革命的學問和技藝,從來都是屠龍用的,這不光六○年代如此,其他革命年代亦然,原因很簡單,目標的設定不同,思維的角度跟著不同,完成目標所要的配備和技術自然也不同。革命,你所尋求並時時磨利的是砍伐大樹的巨斧,從來不是可方便使用於修枝修葉的園藝剪刀。
革命要打倒特權,重新分配社會財富,並不教我們看懂財務報表。
革命要我們認清帝國主義侵略本質,並不提供我們旅遊佛羅倫斯須知。
革命要我們學習巷戰,並不要求我們站在十字路口計算單位時間的交通流量。
革命為的是全人類,或至少是一大部分的人類,並不建議你如何和青少年期的女兒懇談一番。
◆戀愛、革命與宗教
離開進步共產黨多年的薇拉,便是這樣從心理狀態到世俗技藝和八○年代(當時)格格不入的一個樣本。
她學過戰鬥技藝,學過下毒的相關知識和技巧(若革命需要,哪天可能得在明尼蘇達某個市區自來水系統下毒),還告訴過史卡德,那家法國小餐廳的名字「巴黎綠」,其實是一種含砷和銅的毒藥,用來當殺蟲劑,也可當壁紙染色劑。
她當年是為了脫離組織,才匆匆嫁了個渾身麂皮穗子的嬉皮逃出來,但她開口閉口談的仍是六○年代當時。
她到八○年代仍抽沒濾嘴的駱駝牌濃菸,因為「黨裡頭鼓勵我們抽,這是跟那些工人階級打成一片的方式——你敬我一支菸,我敬你一支菸,點著了,大家抽著抽著就有同生共死的氣氛了。」
她說:「我們要展開一場革命……我們要消滅所有年齡、性別、人種的階級界線所造成的差別待遇——我們三十個人將要領導全國走向天堂,我覺得我們也真的相信這一點。」
她說:「這麼多年來,進步共產黨給了我生命的全部意義……那是一個看到你自己成為重要一分子的機會,你將會站在新歷史的最前端。」
她說:「這就是我們最重要的麻醉劑——你必須相信你的生命比其他人更不凡。」
極典型的革命語言。我好奇的是,什麼樣的一種情境(情境這個辭可能不對),會讓人逃出來之後仍對它依戀不已,失敗了渾身傷痛仍對它魂縈夢繫呢?這樣的革命究竟像什麼?
像戀愛吧,或準確一點說,一種更精純的戀愛形式,通常只在小說、電影和日記本中出現的戀愛形式——我便親耳聽過六○年代另一位老保釣健將張北海先生這麼說過,大意是,戀愛失敗,總比沒談過戀愛強。
或者也像宗教,比方說,像《約伯記》裡那個家破人亡、一身病痛、滿口怨言卻也同時不改虔誠仰望耶和華的老約伯。
事實上,從這層意義來看,革命、戀愛和宗教本來就是三位一體,它們都始於天啟,時時聆聽到召喚,看見至高者所指定的一條單行道,路上滿是顛沛和試煉,而路的盡頭——依想像——是無寒無暑無空間無時間的榮光之地。
◆最終的獻祭
在這個三位一體的世界中,死亡便有了極特別的意義,它是選民對至高者應許的一個報稱系統,一個堅信不疑的戳記。
什麼樣的人最愛談死呢?
答案是:戀愛中人、宗教中人和革命中人。戀愛時,它叫生死相許,宗教時,它叫殉道燔祭,革命時,它叫慷慨獻身。
不這樣,你如何能回報至高者對你千萬中挑一的青睞呢?如果你不把你一切所有、包括最終的生命給獻祭出來,你如何侈言你的純淨呢?
如此,我們還需要追問,那些燔祭的花兒,都哪裡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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