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使讀者容易理解,多以白話方式依照行政訴訟編章順序,有體系地論述行政訴訟法制之特性與內容,使讀者可以參照條文,迅速掌握行政訴訟法之精髓。本書除參照德、日行政訴訟之立法例、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外,亦多參引國內學者論述、期刊論文、行政法學研討會報告、行政訴訟法修正理由、最高行政法院判例等法學資訊,以供行政訴訟法制比較研討之基礎。本書特別著重引用我國司法實務判決對行政訴訟法相關條文之詮釋與適用,特別選用司法院印行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第十九輯至第二十五輯中有關行政訴訟法之相關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文,使一般生澀僵硬之教科書得以獲得相關生活實際案例之潤飾、活絡,不致過於枯燥無味,而經過本土司法案例之參引、佐證,也使源於國外行政訴訟法制之理論更富生命力。民國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布修正的行政訴訟法,將「行政訴訟二級二審制」改制為「行政訴訟三級二審制」,並自民國一○一年九月六日起施行。本書增訂五版即在就所修正及增訂之行政訴訟法條文,在相關篇章中,進行相對應之增修。其中,對於行政訴訟法第二篇第二章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簡易訴訟程序,以及第二章之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特別以專章論述之,此外。對於本書增訂四版印行後,出版之行政訴訟論文與實務文獻,也在相關篇章中加以增補。
作者簡介:
林騰鷂
學歷: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德國科隆大學東亞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東海大學訓導長、總務長、研發處執行長
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所長
美國傅爾布萊特基金會全額獎助資深學者
美國加州史丹福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德國慕尼黑大學政治及公法學研究所客座教授
德國漢堡大學經濟法研究所客座教授
德國研究協會獎助學者
日本京都大學法律學院訪問學者
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律學院交換學者
日本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專門家長期招聘事業獎助學者
行政院法制檢討小組委員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建會健全經社法規小組顧問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民國九十四年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
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暨智權總處副總經理
現職:
律師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徵求價 | 數量 |
1折以下 | 1 |
影片僅供參考,實物可能因再版或再刷而有差異
作者:林騰鷂
優惠價: 98 折, NT$ 597 NT$ 610
本商品已絕版
本書為使讀者容易理解,多以白話方式依照行政訴訟編章順序,有體系地論述行政訴訟法制之特性與內容,使讀者可以參照條文,迅速掌握行政訴訟法之精髓。本書除參照德、日行政訴訟之立法例、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外,亦多參引國內學者論述、期刊論文、行政法學研討會報告、行政訴訟法修正理由、最高行政法院判例等法學資訊,以供行政訴訟法制比較研討之基礎。本書特別著重引用我國司法實務判決對行政訴訟法相關條文之詮釋與適用,特別選用司法院印行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第十九輯至第二十五輯中有關行政訴訟法之相關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文,使一般生澀僵硬之教科書得以獲得相關生活實際案例之潤飾、活絡,不致過於枯燥無味,而經過本土司法案例之參引、佐證,也使源於國外行政訴訟法制之理論更富生命力。民國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布修正的行政訴訟法,將「行政訴訟二級二審制」改制為「行政訴訟三級二審制」,並自民國一○一年九月六日起施行。本書增訂五版即在就所修正及增訂之行政訴訟法條文,在相關篇章中,進行相對應之增修。其中,對於行政訴訟法第二篇第二章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簡易訴訟程序,以及第二章之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特別以專章論述之,此外。對於本書增訂四版印行後,出版之行政訴訟論文與實務文獻,也在相關篇章中加以增補。
作者簡介:
林騰鷂
學歷: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德國科隆大學東亞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東海大學訓導長、總務長、研發處執行長
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所長
美國傅爾布萊特基金會全額獎助資深學者
美國加州史丹福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德國慕尼黑大學政治及公法學研究所客座教授
德國漢堡大學經濟法研究所客座教授
德國研究協會獎助學者
日本京都大學法律學院訪問學者
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律學院交換學者
日本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專門家長期招聘事業獎助學者
行政院法制檢討小組委員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建會健全經社法規小組顧問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民國九十四年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
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暨智權總處副總經理
現職:
律師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徵求價 | 數量 |
1折以下 | 1 |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