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台灣司法史,幾可用血跡斑斑、疑點重重來形容,江國慶案就是很具代表性的例子。這樁白色恐怖之後,第一件政府公開承認的冤案,歷經了檢、軍、法層層關卡,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人克盡本分,那麼江國慶就會是個即將邁入前中年期的男士,而非冤死在國家機器前面的年輕生命了!
美國密蘇里州律師田蒙潔,針對台灣司法上引人爭議的冤∕疑案,如江國慶案、蘇建和案等,順著起訴書與判決書的脈絡,深入剖析箇中的邏輯謬誤,以及在科學辦案、證據、鑑識科學上所犯下的錯誤,希望能帶領讀者,一同看見台灣司法的真正問題。
司法改革的重點,恐怕不在於法官擁有多少社會經驗,而是法學教育從根本上,就沒有給予法律人足夠的訓練,以至於不去分辨什麼是「事實」,什麼又是個人主觀的「意見」,推理往往也陷入邏輯謬誤之中。當這些基本判斷力都付之闕如,我們又怎能期待,法官們能夠根據證據發掘真相,做出合理而公正的判決?這不但會逐漸侵蝕了法治的基石,更會侵害我們生存與自由的基本權利!
於此同時,田律師也想以她在社區大學授課的經驗和讀者們分享,就算不是讀法律出身,就算沒背過法條、看不懂用字艱澀的法律用語,只要懂得分辨事實與意見,並不斷強化自身邏輯;一樣可以看得懂判決書、一樣可以透過公民的力量,共同監督不適任的法官,並且制衡拙劣的司法判決,讓台灣的法治有機會回歸公平、正義的根本價值。
作者簡介:
美國密蘇里州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法學院法學博士(Juris Doctor),美國密蘇里州律師。
現為文山社區大學講師、台灣邏輯司法網負責人。
《法官說了算!缺席的證據與邏輯》的目標是捍衛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落實訴訟法,希望能撒下三顆種子:人們願意分辨事實與意見;學校能夠培養學生的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只有侷限在台灣的本土化經驗法則,能夠從判決書消失。
來自密蘇里州的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曾說:「我從沒給過人地獄的痛苦。我只是說出事實,他們就感同地獄。」如果本書中所說出的事實,沒有人感同地獄,那麼,這本書就徹底失敗了。
密蘇里州暱稱Show-Me State,來自一句俗諺:「長篇大論既不能說服我,也不能滿足我,我來自密蘇里,非要親眼看見才算數。」這本書獻給江國慶,他雖然沉冤昭雪,但真相並沒有大白;也獻給邱和順,他已經三審死刑定讞,但真相也沒有大白。我來自密蘇里,長篇大論但沒有真相的判決書,既不能說服我,更不能滿足我。
田蒙潔律師部落格:hannahtien.blogspot.tw/
台灣邏輯司法網:www.twlaw.tw/
商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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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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