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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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係以日本內閣府2011年8月30日修訂之「藉由民間資金活用以促進整備公共建設法」、2012年4月12日新修正之「藉由民間資金活用以促進整備公共建設相關事業實施之基本方針」及2010年3月22日公布之「PFI標準契約1:公共建設整備型、購買服務型」之內容進行翻譯,於此次報告中以中日逐條對照方式呈現。同時為使閱讀者能方便閱讀日文原文或中文翻譯全文,亦於本次報告書所附之光碟片中提供日文原文資料及此次中文翻譯資料之全文,以供有興趣研究日本PFI相關法制者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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