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二年七月一日中美雙方依據合作協定,成立「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中美合作所主任是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的戴笠擔任,副主任是美國海軍部上校梅樂斯。美國參與中美合作計畫有二個機構,一是海軍部,一是戰略局。因中美商討友誼合作計畫之初,戰略局局長鄧諾文委託梅樂斯兼任戰略局在華代表,事後認為梅樂斯未能善盡轉達之責,且獨掌中國方面資源,因此在中美合作所成立後提出修正方案,美國戰略局原意與國民政府另立合作組織,但戴笠堅持納入中美合作所作業,以避免組織疊床架屋。戴笠見美國戰略局和海軍部不合,遂分別與兩個機構合作,並運用二者之間的矛盾,為情報工作找尋適切的學習對象,從而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