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克.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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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尼克.宏比(Nick Hornby)
1957年生於倫敦郊區小鎮,劍橋大學英語文學系畢業後在綜合中學教英語,隨後開始為報章媒體如《號外》和《文學雜誌》自由撰稿。個人回憶錄《足球熱》出版後一鳴驚人,占據年度暢銷榜,隨後所寫的每一本小說,例如《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等,幾乎都在暢銷和書評上打雙全壘打。其小說本身深諳倫敦的流行文化,以現在進行酸甜苦辣的回憶,慧黠中透著傷感,被稱之為「抑鬱喜劇」(comedy of depression)。
宏比自稱「我所創造的人物就像是正在讀這本書的讀者……我真的想要它現在被閱讀,我想要這些書,就在當下,會對人們來說有些什麼。我寧可現在被閱讀遠多於未來」。而其首要任務就是讓人們笑,帶著情緒的強度,雖然讓人們笑在文學上總被認為是無足輕重的事。自稱最景仰的作家包括《猜火車》作者厄文.華許、愛爾蘭作家魯迪.道爾(Roddy Doyle),以及美國作家安.泰勒(Anne Tyler)和蘿莉.摩爾(Lorrie Morre)──原因是:簡潔、機智,充滿了幽默和靈魂。2003年他榮獲作家團體Orange Word International Writers Season所選「最佳作家」,目前他還偶爾為電影寫劇本,多年來一直住在北倫敦的海布里。
譯者簡介:
盧慈穎
政治大學英國語文文學系學士,美國紐約巿立大學巿立學院電影創作藝術碩士。獨立電影工作者,並從事與女性及電影相關題材之翻譯。譯有《怒女》、《搖籃曲》等。
名人推薦:
◇◇◇
推薦序1:我的失戀排行榜/五月天瑪莎
為了寫這篇文字,我重讀了八年前買的《失戀排行榜》。那時候的自己看書有劃線的習慣,當時自己最喜歡的句子之一是:
「濫情音樂就是有種驚人的能耐,能將你帶回過去,同時又引領你進入未來,所以你感到懷舊同時又充滿希望。……我一向認為女人會拯救我,帶領我走向美好人生,她們能改變並將我救贖。」
我不知道那年二十六歲的自己缺少的是什麼,或許他媽的我其實什麼都不缺,但我偏偏就是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缺少了什麼。
我有份不錯且不少人羨慕的工作(好吧,也許沒很多人羨慕,但至少本書主角把它排在夢想工作的第二和第三名,而且重點是也有許多免費的唱片可以聽),一些還滿不錯的朋友(至少他們不會在我面前表現出討厭我的樣子,儘管我自知有時滿討人厭),一本數字上還算不難看的存款簿(不難看純粹是自己覺得,也許帝堡的住戶看了會覺得我瀕臨破產邊緣),看起來還算是不錯的未來(只要你願意拋棄尊嚴並且犧牲妥協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你一定會說服自己那「算是不錯的未來」),以及好狗運地有過幾段算是刻骨銘心的感情(從「請」跟我交往開始,然後「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最後都以「對不起」結尾)。
我也不是笨蛋,至少不是只會在旁邊附庸風雅的那種。我可以跟你聊七匹狼到底是哪七匹,但我也可以跟你聊蔡明亮如何在電影中描述了都市中現代人那種後現代的疏離和徬徨(就是有人喜歡這樣咬文嚼字的不是嗎?)。在KTV大唱「追追追」,同時也跟你討論某個團的樂風融合了「嘻哈∕龐克∕後搖滾∕後電子∕後宮佳麗∕後甲國中」,這到底他媽的是什麼鬼東西!?
就是這樣,看起來其實沒有缺少什麼,但心底有個角落你就是確確實實地感覺少了一些什麼。那像是一個莫名所以的黑洞般存在著,不只存在,甚至在某些夜晚還硬生生地吸走了心裡曾經踏實而溫暖的情感,直到有天你躺在床上望著陌生的天花板發呆,空虛地想著到底何時才可以著裝起身離開。
後來讀了《失戀排行榜》,日子好像才慢慢明朗一點。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有些書給你溫暖的故事,在現實生活糟得像是把醬油當黑醋加了一堆到你的蚵仔麵線的時候,它給你些微的光亮,讓你獲得一些力量。有些書塞給你各種的方法,它教你十個重點八點原則五種祕訣三項要領一個大方向,但他媽的我只是想好好地愛一個人而已,我要那麼多心理建設幹嘛?!
《失戀排行榜》不是這些書,它只是一本簡單的小說,一本後青春期男子神經質且矛盾的自白。囂張地回憶著生命中所有的最愛,也發洩著生活中所有的不滿。你隨著主角的坦白和自嘲感同身受,對於音樂女人的排行榜拍案叫絕。然後你跟著他一起犯錯知錯難過悔過,最後終於明白人生中錯過的許多美好是因為自己的一錯再錯。在類似的故事發生在自己的生活之前(或不幸地已經發生了以後),你終於知道了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哪些,該拋棄檢討的又是哪些。
我還沒有排出我荒島書單的前五名,但至少,我確定它在我的前五名內。
這是屬於後青春期的「麥田捕手」,是交織著搖滾樂書寫出來的「伍迪艾倫」。
這是我一再重讀的原因,因為它總是讓我在上一秒鐘還尖酸刻薄地笑著,但下一秒就感傷了起來。
它也許不會明白地告訴我,我心中缺少的那部份到底會是什麼,但至少它用著像是「兄弟!我懂你」那樣的語氣給了自己一些提示和提醒。
它提示你接下來可能會碰到的問題:你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你眼高手低紙上談兵的野心、你走馬看花不負責任的感情、你過頭的自信自負自尊心,
還有你其實幼稚地以為你是全世界僅存最後孤獨寂寞的那個彼得潘。
它也提醒你你這個平庸無奇的傢伙在三十而泣的這個年紀只會更加平庸無奇,你不會因為那些你奉為圭臬的搖滾樂而與眾不同,你只會掉進那些混蛋樂團的陷阱裡。你以為所有歌詞如有神諭,但其實那只是他兒子畫作的內容之一。你以為那幾十個小節的電吉他獨奏是驚天地泣鬼神的神來之筆,但其實他只是愛上了好友的老婆所以嗑茫了做了這張專輯而已。它們把你弄得搞不清現實狀況,到最後你甚至也搞不定自己。
現在我三十四歲,坦白說我沒有真的比較清楚我到底缺少了什麼,但至少現在我知道重要的不是像無頭蒼蠅般盲目且忙碌地填補那個缺口。缺口是個無底洞,一直想要的結果通常最後是什麼都沒有。也許該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然後才能體認自己不要什麼;了解了自己需要的簡單平淡,才不會茫然地迷失在花枝招展。
最後,當然我也明白了不可以再讓那些混蛋搖滾樂團左右我的生活,就像Oasis在Don’t Look Back In Anger唱的:Please don’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 of a rock n’ roll band, who’ll throw it all away。是的,還好我沒交給他們,因為他們真的他媽的連鳥都不鳥我就散了!
現在看書沒習慣劃線了,所以這次讀著的同時我沒有做下任何記號。在回到台北的飛機上,自己卻在某段過去沒有劃線的段落停下了好久。也許表示這些年的經過,在書中這個男子的自白陪伴中,我也開始慢慢地走向在這些排行榜名單之外的另外一個段落。而需要高度傳真的,也不只是唱盤中的音樂,還有那個已經習慣了太多偽裝而扭捏的自己。
「就因為這是感情關係,而且是根基於一些濫情的東西,並不表示你就不能做出聰明的決定。有時候你就是必須這樣做,不然的話,你永遠什麼事也幹不了。這就是我一直以來沒搞懂的地方。我一直讓天氣,讓我的胃部肌肉和一張『偽裝者』合唱團單曲的精采和弦來幫我決定我的心意,而現在我要自己來。」
◇◇◇
關於那些我們總是放不下的事
陳德政(作家,音速青春站長,著有音樂散文集《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Did I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music?」
活到二十一歲之前,我從沒想過這件事,直到約翰.庫薩克 — 也就是洛,《失戀排行榜》的主角—坐在他的公寓裡,戴著耳機,眉頭深鎖對鏡頭拋出這個問題。他的鬱鬱不樂其來有自,他深愛的女友蘿拉即將離他而去。
那是2000年九月,「似乎要做點什麼重大改變以應付畢業前的焦慮」的大四上學期就要開始,我一個人在學校旁的外宿公寓,用大學生必備的光華商場廉價拼裝電腦,將朋友燒給我的VCD看完(那時DVD還不普及)。我記得他是在一座戶外溜冰場將片子塞給我。
「這是哪齣電影?」
「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朋友說。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正走到一處因我的愚蠢行徑造成的絕境,委婉一點地說,我們遭遇了「瓶頸」。幾天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倆在我的房間觀看這齣電影,播放時我笑的比她大聲,播畢後兩人相對無語。我們都有預感,這是最後一次以情侶身分一起看電影了。又過了幾天,我們協議分手。
分手那天上午,我坐在書桌前,用電腦喇叭聽著Radiohead的〈Bullet Proof..I Wish I Was〉,一邊寫信給她。那封信我寫了良久,曲子重播了十幾遍,我哭得稀里嘩啦。仿效電影劇情,我在信中寫下Top 5夢幻工作(其中一項是作家,但排名不在第一順位),和一些替彼此加油打氣、珍重再見的句子。主要是稀釋自己的罪惡感,在最低限度內還能稱自己是個「好人」。讓自己好過一點。
當晚她騎摩托車來載她的家當──書、CD、衣服和總是被我調侃「妳還這麼年輕為何需要這麼多罐」的保養品。我站在她身後看她靜靜收拾東西,你曾深愛的人現在被你傷了心還要在你面前故作鎮定,我真該給自己一槍。臨走前我將信遞給她,陪她把箱子拿回新找到的公寓,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木柵的秋天幾乎每晚都會飄雨,是進入溼冷冬天的前兆;我們在雨中騎著摩托車搬家,狼狽不堪。
完成最後的分手程序,回家途中走在雨裡,我不斷問自己:「我究竟是在幹什麼?到底誰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任何好處?」而最根本的問題是:「我要的究竟是什麼?」是自由,還是其他無以名狀說不出來卻自以為渴望的事物。
開學後我到和平東路、羅斯福路交口的T-Wave唱片行,在販售西洋音樂的地下室找到電影原聲帶,側標印著「高度傳真(暫譯)」,旁邊幾行小字寫著「收錄有Lou Reed領導樂團Velvet Underground、Bob Dylan等多首經典曲目」。暑假時我才和她在西門町用大三在唱片行打工的薪水買了一台有藍色冷光面板的JVC音響,可自製MD合輯(我錄了好幾卷在返回台南的長途巴士上聽),且一次可放三片CD。直到畢業前,這張原聲帶就在音響中固定占了一席之地。
整個冬天我反覆聽著狄倫的〈Most Of The Time〉,他在歌中唱著:
I don’t even notice she’s gone
Most of the time
I can survive and I can endure
And I don’t even think about her
Most of the time
She ain’t even in my mind
這是狄倫用來安慰聽者的倔強姿態,真的身處其中,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往後幾個月,我寂寞,後悔,無時無刻都在想念過去。我終於獲得了自由,卻體會到看似缺乏刺激卻平順安穩的歲月,其實比自由更可貴。
喜歡聽音樂的都是念舊的人,心中某個卡榫都牽著、掛著一些放不下的事。尼克宏比顯然和我們是同一國的,寫出我們的故事,說出共有的心聲,真切而生動地描繪出我們身邊那群無可救藥的音樂耽溺者群像──其中當然也包括你,對,就是你──在對方名字都搞不清楚以前只因共同熱愛的單曲就迫不及待和人開誠布公,在吧枱椅子尚未坐熱以前只因共同鍾愛的樂手就雙眼發亮和人掏心掏肺。
熱切地和同好爭論五花八門的個人最愛榜單,以浪漫的觀點,用飛揚的詞句,擴展彼此聆聽的向度。要聽的音樂永遠太多,可用的時間通常太少,每天都要吃飯睡覺做愛工作上學瞎忙沒完沒了,明天重來一遍,如此這般永無止境。恨不得在一首歌還沒結束之前就聽完地球上所有的音樂。
你身旁會有這些朋友,或者說《失戀排行榜》會讓你希望身旁有幾名這樣的朋友,為音樂癡迷。讓你希望有天能和才華洋溢的歌手談戀愛,或許她會把你放在唱片封面(即使是背景也好)的某個位置。讓你希望開間二手唱片行,不大不小、不偏不倚,就和書中的冠軍黑膠一模一樣。
2005年3月,我從紐約跳上飛往芝加哥的班機,除了到公牛隊主場和喬丹銅像合影,目的是找尋電影中那間冠軍黑膠。當我佇立在Milwaukee大道和Honore街交口,早春的冷風讓人直打寒顫,可是「我正活在心愛電影場景裡」的喜悅和悸動卻溫暖了全身:是了,約翰庫薩克正是從前方那座泛黃的高架鐵道走過來開店,正是在這條人行道上逮到在店內偷黑膠的龐克小鬼,而蘿拉正是在這扇門前等他下班。
但是夢想中的冠軍黑膠卻不在那裡,坐落在轉角的是間荒廢的空屋,鐵門深鎖,黑色外牆貼滿海報。原來影片只是借用外觀,唱片行的場景是在棚內拍攝,這是幾分鐘前鄰近的Reckless Records店員告訴我的。起先我還一廂情願地認為Reckless Records正是冠軍黑膠,為了留下紀念,我在店裡買了一張My Bloody Valentine的絕版唱片,收據保存至今。
離開芝加哥前一晚,我到Double Door場館欣賞半個月前剛發行首張專輯的英國樂團Kaiser Chiefs,就算當晚演出的是一組名為「凱薩沙拉」的三流樂團我也會去,單純為了進Double Door晃晃,那正是傑克布萊克的「音速死猴子」樂團在片尾登台的場地。即便只有短短兩小時,又是一次活在心愛電影場景中的超現實體驗。
三個月後我在聯合廣場北緣的Barnes & Noble書店參加尼克.宏比新書《往下跳》的發表會,簽名時我逮住機會和他說,前陣子才依片中線索去芝加哥尋找冠軍黑膠,他聽了哈哈大笑表示如果我早點問他,他會告訴我那間唱片行是不存在的。
不存在於真實世界,卻存在於每名讀者、影迷的心裡。
《失戀排行榜》是尼克.宏比一鳴驚人的首部小說,書中情節和電影稍有不同:原著場景在北倫敦,電影則搬到芝加哥;原著也包含更多微妙的轉折、人物內心的刻畫、對通俗文化的速寫,及更多(通常是關於性愛)的幽默觀察。也許我先看過電影才回頭去讀小說,腦中兩者早已融為一體,沒有先後次序的問題。兩者都機智慧黠、迷人風趣,都用記憶中的旋律寫自傳 — 那些教人慾火焚身或痛不欲生的流行歌,聽不膩的搖滾樂。
演員的形象是那麼深植人心,彷彿約翰庫薩克「就是」憂鬱的洛,傑克布萊克「就是」欠揍的巴瑞,他們並非在演戲,而是貨真價實的書中角色閒得發慌時決定走出書頁透透氣恰好經過攝影機前被捕捉下來。套用他們的說法,無論我的Top 5音樂電影或Top 5音樂小說,《失戀排行榜》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屹立不搖。(《成名在望》有時會威脅到前面那個Top 5,不過仍相差幾釐米的刻度)
十多年過去,電影看了又看,小說翻了又翻,在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在特殊的紀念日或又一個普通尋常的日子裡。如今,總算有驚無險地抵達後青春期的尾端,從戀愛時處在逃跑邊緣、對承諾舉棋不定的二十歲人生,來到感情克制謹慎、以保護自我為首要條件的三十歲人生。
眼看已經比書中的狄克(31)還老了,很快就會追上巴瑞(33),再來會趕上片中的約翰.庫薩克(34),接著向書中的洛(35)超車,轉眼間尼克.宏比出版這本書時的年紀(38)也不遠了。然後是莫可奈何的中年期,最終無可避免地忽然變老,老到連音速也找不回的那個青春。
然而我會在速度尚未消逝前,在更多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更多特殊的紀念日或普通尋常的日子裡重看這部電影,重讀這本小說,溫習舊的感動,體悟新的道理。或許和我的妻子一起(雖然我目前仍不知道她在哪裡,且暫時還不打算結婚),一旁可能還有我們的孩子在堆積木(雖然我不確定她想不想生)。
我和《失戀排行榜》的故事離謝幕仍有好多場戲,如今年在馬德里一家簡直是冠軍黑膠翻版的Discos Melocotón挖到收錄了〈Most Of The Time〉的二手狄倫唱片《Oh Mercy》;如自以為已認出全部細節,仍在第N次看它時發現約翰庫薩克的公寓擺著Sonic Youth的《Goo》,冠軍黑膠的貨架藏著Smog的《Red Apple Falls》、Tortoise的《TNT》,而傑克布萊克在店內張貼的「徵求團員」傳單上寫著應徵者必須同樣喜愛Primal Scream。
它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指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當A面播完,你終於明白那些總是放不下的事,並不是放不下,而是不願放下 — 那些事構築了你生命中最純粹的部分。詩人W. H. Auden曾說:「A real book is not one that we read, but one that reads us.」《失戀排行榜》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們讀它的同時,它也讀懂了我們。
每天用音樂過著平凡瑣碎的生活,有時快樂,也有時悲傷的我們。
媒體推薦:
五月天瑪莎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詩人林則良
⋯⋯然後他站起身來,打開房東的CD唱盤,放進一張他昨天才剛買的David Sylvian新專輯Blemish,售價差不多二十英磅,他把聲音轉到接近最小,電吉他及電波重重疊疊如海浪在房間裡持續緩慢迴盪,在安靜的夜裡,他推開窗門;他坐在陽台的白色塑膠椅;他望著對面枯萎的樹在緩緩婆娑;他望著對面屋頂、街道、停放的汽車閃閃發光的碎冰;他撫摸煙灰缸的冰冷,以及融化了的冰的水珠;他慢慢抽起一支煙 ,在倫敦偏西北的Kilburn,他緊緊抱住他自己。這只不過是他無期徒刑的某天夜晚。
知名音樂人陳珊妮
其實我在回答自己「我可以!」
我想我是中了流行音樂的毒
背著剛買的CD我要去錄音室工作了每天都是做愛般的爽快持久高潮不斷
作家、音速青春站長陳德政
《失戀排行榜》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趾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知名影評人膝關節
《失戀排行榜》是獻給樂迷的藏寶圖,滿布當代音樂人才能理解的機關。若你不是樂迷,那麼請你從尼克.宏比古怪的都會筆觸理解這些怪咖想法。假設你是位樂迷,那麼你就能幸運地透視尼克寫這群宅客音樂咖的辯論是多麼饒富用心。你忍不住把書裡提過的專輯從你家CD或黑膠倉庫裡找尋蹤跡,懷疑你當年喜愛及購買的原因是什麼?雖然你不見得會衰小失戀,但你這輩子都在制定屬於自己世界的排行榜、各種千奇古怪的排行榜。尼克.宏比或許不能稱上最棒的小說家,但他絕對能被樂迷封為最了解當代音樂的怪咖。以及,懂得你為什麼喜歡這些音樂。那種會心一笑,只存你與書之間。
金獎設計人聶永真
一直對號入座我也是很困擾的啊(拍腦門)。
【對我說髒話】站長
尼克.宏比今年五十四歲,但他仍是個長著老臉的青少年,嘴賤而敏感,尖酸卻善良。《失戀排行榜》中文版二○○三年初版一刷,那年我二十八歲,小說主角洛三十六歲。這個遜咖用他的機智和音樂品味優雅地對這個社會比中指,發現有人跟我一樣看到《天下》、《商週》之類的財經雜誌會作嘔是件安慰的事。如今,這書要再版了,而我也到了洛的年紀,我要把書溫習一遍,提醒自己世上並非只有追求金錢權力然後被膜拜這樣的價值觀,下次看到《天下》、《商週》還是要作嘔,吐在封面那些西裝男臉上。
《衛報》
讀《失戀排行榜》就像在聽一張偉大的單曲唱片。你一開始聽就知道它真是美妙,而且在歌曲即將結束時,你會想再聽一遍,因為它讓你感覺年輕,以及成熟,而在播放的同時你臉上會露出愚蠢的笑容。要是這本書是一張唱片的話,我們會立刻說它是及時經典。因為它就是那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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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宏比(Nick Hornby)
1957年生於倫敦郊區小鎮,劍橋大學英語文學系畢業後在綜合中學教英語,隨後開始為報章媒體如《號外》和《文學雜誌》自由撰稿。個人回憶錄《足球熱》出版後一鳴驚人,占據年度暢銷榜,隨後所寫的每一本小說,例如《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等,幾乎都在暢銷和書評上打雙全壘打。其小說本身深諳倫敦的流行文化,以現在進行酸甜苦辣的回憶,慧黠中透著傷感,被稱之為「抑鬱喜劇」(comedy of depression)。
宏比自稱「我所創造的人物就像是正在讀這本書的讀者……我真的想要它現在被閱讀,我想要這些書,就在當下,會對人們來說有些什麼。我寧可現在被閱讀遠多於未來」。而其首要任務就是讓人們笑,帶著情緒的強度,雖然讓人們笑在文學上總被認為是無足輕重的事。自稱最景仰的作家包括《猜火車》作者厄文.華許、愛爾蘭作家魯迪.道爾(Roddy Doyle),以及美國作家安.泰勒(Anne Tyler)和蘿莉.摩爾(Lorrie Morre)──原因是:簡潔、機智,充滿了幽默和靈魂。2003年他榮獲作家團體Orange Word International Writers Season所選「最佳作家」,目前他還偶爾為電影寫劇本,多年來一直住在北倫敦的海布里。
譯者簡介:
盧慈穎
政治大學英國語文文學系學士,美國紐約巿立大學巿立學院電影創作藝術碩士。獨立電影工作者,並從事與女性及電影相關題材之翻譯。譯有《怒女》、《搖籃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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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序1:我的失戀排行榜/五月天瑪莎
為了寫這篇文字,我重讀了八年前買的《失戀排行榜》。那時候的自己看書有劃線的習慣,當時自己最喜歡的句子之一是:
「濫情音樂就是有種驚人的能耐,能將你帶回過去,同時又引領你進入未來,所以你感到懷舊同時又充滿希望。……我一向認為女人會拯救我,帶領我走向美好人生,她們能改變並將我救贖。」
我不知道那年二十六歲的自己缺少的是什麼,或許他媽的我其實什麼都不缺,但我偏偏就是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缺少了什麼。
我有份不錯且不少人羨慕的工作(好吧,也許沒很多人羨慕,但至少本書主角把它排在夢想工作的第二和第三名,而且重點是也有許多免費的唱片可以聽),一些還滿不錯的朋友(至少他們不會在我面前表現出討厭我的樣子,儘管我自知有時滿討人厭),一本數字上還算不難看的存款簿(不難看純粹是自己覺得,也許帝堡的住戶看了會覺得我瀕臨破產邊緣),看起來還算是不錯的未來(只要你願意拋棄尊嚴並且犧牲妥協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你一定會說服自己那「算是不錯的未來」),以及好狗運地有過幾段算是刻骨銘心的感情(從「請」跟我交往開始,然後「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最後都以「對不起」結尾)。
我也不是笨蛋,至少不是只會在旁邊附庸風雅的那種。我可以跟你聊七匹狼到底是哪七匹,但我也可以跟你聊蔡明亮如何在電影中描述了都市中現代人那種後現代的疏離和徬徨(就是有人喜歡這樣咬文嚼字的不是嗎?)。在KTV大唱「追追追」,同時也跟你討論某個團的樂風融合了「嘻哈∕龐克∕後搖滾∕後電子∕後宮佳麗∕後甲國中」,這到底他媽的是什麼鬼東西!?
就是這樣,看起來其實沒有缺少什麼,但心底有個角落你就是確確實實地感覺少了一些什麼。那像是一個莫名所以的黑洞般存在著,不只存在,甚至在某些夜晚還硬生生地吸走了心裡曾經踏實而溫暖的情感,直到有天你躺在床上望著陌生的天花板發呆,空虛地想著到底何時才可以著裝起身離開。
後來讀了《失戀排行榜》,日子好像才慢慢明朗一點。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有些書給你溫暖的故事,在現實生活糟得像是把醬油當黑醋加了一堆到你的蚵仔麵線的時候,它給你些微的光亮,讓你獲得一些力量。有些書塞給你各種的方法,它教你十個重點八點原則五種祕訣三項要領一個大方向,但他媽的我只是想好好地愛一個人而已,我要那麼多心理建設幹嘛?!
《失戀排行榜》不是這些書,它只是一本簡單的小說,一本後青春期男子神經質且矛盾的自白。囂張地回憶著生命中所有的最愛,也發洩著生活中所有的不滿。你隨著主角的坦白和自嘲感同身受,對於音樂女人的排行榜拍案叫絕。然後你跟著他一起犯錯知錯難過悔過,最後終於明白人生中錯過的許多美好是因為自己的一錯再錯。在類似的故事發生在自己的生活之前(或不幸地已經發生了以後),你終於知道了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哪些,該拋棄檢討的又是哪些。
我還沒有排出我荒島書單的前五名,但至少,我確定它在我的前五名內。
這是屬於後青春期的「麥田捕手」,是交織著搖滾樂書寫出來的「伍迪艾倫」。
這是我一再重讀的原因,因為它總是讓我在上一秒鐘還尖酸刻薄地笑著,但下一秒就感傷了起來。
它也許不會明白地告訴我,我心中缺少的那部份到底會是什麼,但至少它用著像是「兄弟!我懂你」那樣的語氣給了自己一些提示和提醒。
它提示你接下來可能會碰到的問題:你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你眼高手低紙上談兵的野心、你走馬看花不負責任的感情、你過頭的自信自負自尊心,
還有你其實幼稚地以為你是全世界僅存最後孤獨寂寞的那個彼得潘。
它也提醒你你這個平庸無奇的傢伙在三十而泣的這個年紀只會更加平庸無奇,你不會因為那些你奉為圭臬的搖滾樂而與眾不同,你只會掉進那些混蛋樂團的陷阱裡。你以為所有歌詞如有神諭,但其實那只是他兒子畫作的內容之一。你以為那幾十個小節的電吉他獨奏是驚天地泣鬼神的神來之筆,但其實他只是愛上了好友的老婆所以嗑茫了做了這張專輯而已。它們把你弄得搞不清現實狀況,到最後你甚至也搞不定自己。
現在我三十四歲,坦白說我沒有真的比較清楚我到底缺少了什麼,但至少現在我知道重要的不是像無頭蒼蠅般盲目且忙碌地填補那個缺口。缺口是個無底洞,一直想要的結果通常最後是什麼都沒有。也許該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然後才能體認自己不要什麼;了解了自己需要的簡單平淡,才不會茫然地迷失在花枝招展。
最後,當然我也明白了不可以再讓那些混蛋搖滾樂團左右我的生活,就像Oasis在Don’t Look Back In Anger唱的:Please don’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 of a rock n’ roll band, who’ll throw it all away。是的,還好我沒交給他們,因為他們真的他媽的連鳥都不鳥我就散了!
現在看書沒習慣劃線了,所以這次讀著的同時我沒有做下任何記號。在回到台北的飛機上,自己卻在某段過去沒有劃線的段落停下了好久。也許表示這些年的經過,在書中這個男子的自白陪伴中,我也開始慢慢地走向在這些排行榜名單之外的另外一個段落。而需要高度傳真的,也不只是唱盤中的音樂,還有那個已經習慣了太多偽裝而扭捏的自己。
「就因為這是感情關係,而且是根基於一些濫情的東西,並不表示你就不能做出聰明的決定。有時候你就是必須這樣做,不然的話,你永遠什麼事也幹不了。這就是我一直以來沒搞懂的地方。我一直讓天氣,讓我的胃部肌肉和一張『偽裝者』合唱團單曲的精采和弦來幫我決定我的心意,而現在我要自己來。」
◇◇◇
關於那些我們總是放不下的事
陳德政(作家,音速青春站長,著有音樂散文集《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Did I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music?」
活到二十一歲之前,我從沒想過這件事,直到約翰.庫薩克 — 也就是洛,《失戀排行榜》的主角—坐在他的公寓裡,戴著耳機,眉頭深鎖對鏡頭拋出這個問題。他的鬱鬱不樂其來有自,他深愛的女友蘿拉即將離他而去。
那是2000年九月,「似乎要做點什麼重大改變以應付畢業前的焦慮」的大四上學期就要開始,我一個人在學校旁的外宿公寓,用大學生必備的光華商場廉價拼裝電腦,將朋友燒給我的VCD看完(那時DVD還不普及)。我記得他是在一座戶外溜冰場將片子塞給我。
「這是哪齣電影?」
「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朋友說。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正走到一處因我的愚蠢行徑造成的絕境,委婉一點地說,我們遭遇了「瓶頸」。幾天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倆在我的房間觀看這齣電影,播放時我笑的比她大聲,播畢後兩人相對無語。我們都有預感,這是最後一次以情侶身分一起看電影了。又過了幾天,我們協議分手。
分手那天上午,我坐在書桌前,用電腦喇叭聽著Radiohead的〈Bullet Proof..I Wish I Was〉,一邊寫信給她。那封信我寫了良久,曲子重播了十幾遍,我哭得稀里嘩啦。仿效電影劇情,我在信中寫下Top 5夢幻工作(其中一項是作家,但排名不在第一順位),和一些替彼此加油打氣、珍重再見的句子。主要是稀釋自己的罪惡感,在最低限度內還能稱自己是個「好人」。讓自己好過一點。
當晚她騎摩托車來載她的家當──書、CD、衣服和總是被我調侃「妳還這麼年輕為何需要這麼多罐」的保養品。我站在她身後看她靜靜收拾東西,你曾深愛的人現在被你傷了心還要在你面前故作鎮定,我真該給自己一槍。臨走前我將信遞給她,陪她把箱子拿回新找到的公寓,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木柵的秋天幾乎每晚都會飄雨,是進入溼冷冬天的前兆;我們在雨中騎著摩托車搬家,狼狽不堪。
完成最後的分手程序,回家途中走在雨裡,我不斷問自己:「我究竟是在幹什麼?到底誰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任何好處?」而最根本的問題是:「我要的究竟是什麼?」是自由,還是其他無以名狀說不出來卻自以為渴望的事物。
開學後我到和平東路、羅斯福路交口的T-Wave唱片行,在販售西洋音樂的地下室找到電影原聲帶,側標印著「高度傳真(暫譯)」,旁邊幾行小字寫著「收錄有Lou Reed領導樂團Velvet Underground、Bob Dylan等多首經典曲目」。暑假時我才和她在西門町用大三在唱片行打工的薪水買了一台有藍色冷光面板的JVC音響,可自製MD合輯(我錄了好幾卷在返回台南的長途巴士上聽),且一次可放三片CD。直到畢業前,這張原聲帶就在音響中固定占了一席之地。
整個冬天我反覆聽著狄倫的〈Most Of The Time〉,他在歌中唱著:
I don’t even notice she’s gone
Most of the time
I can survive and I can endure
And I don’t even think about her
Most of the time
She ain’t even in my mind
這是狄倫用來安慰聽者的倔強姿態,真的身處其中,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往後幾個月,我寂寞,後悔,無時無刻都在想念過去。我終於獲得了自由,卻體會到看似缺乏刺激卻平順安穩的歲月,其實比自由更可貴。
喜歡聽音樂的都是念舊的人,心中某個卡榫都牽著、掛著一些放不下的事。尼克宏比顯然和我們是同一國的,寫出我們的故事,說出共有的心聲,真切而生動地描繪出我們身邊那群無可救藥的音樂耽溺者群像──其中當然也包括你,對,就是你──在對方名字都搞不清楚以前只因共同熱愛的單曲就迫不及待和人開誠布公,在吧枱椅子尚未坐熱以前只因共同鍾愛的樂手就雙眼發亮和人掏心掏肺。
熱切地和同好爭論五花八門的個人最愛榜單,以浪漫的觀點,用飛揚的詞句,擴展彼此聆聽的向度。要聽的音樂永遠太多,可用的時間通常太少,每天都要吃飯睡覺做愛工作上學瞎忙沒完沒了,明天重來一遍,如此這般永無止境。恨不得在一首歌還沒結束之前就聽完地球上所有的音樂。
你身旁會有這些朋友,或者說《失戀排行榜》會讓你希望身旁有幾名這樣的朋友,為音樂癡迷。讓你希望有天能和才華洋溢的歌手談戀愛,或許她會把你放在唱片封面(即使是背景也好)的某個位置。讓你希望開間二手唱片行,不大不小、不偏不倚,就和書中的冠軍黑膠一模一樣。
2005年3月,我從紐約跳上飛往芝加哥的班機,除了到公牛隊主場和喬丹銅像合影,目的是找尋電影中那間冠軍黑膠。當我佇立在Milwaukee大道和Honore街交口,早春的冷風讓人直打寒顫,可是「我正活在心愛電影場景裡」的喜悅和悸動卻溫暖了全身:是了,約翰庫薩克正是從前方那座泛黃的高架鐵道走過來開店,正是在這條人行道上逮到在店內偷黑膠的龐克小鬼,而蘿拉正是在這扇門前等他下班。
但是夢想中的冠軍黑膠卻不在那裡,坐落在轉角的是間荒廢的空屋,鐵門深鎖,黑色外牆貼滿海報。原來影片只是借用外觀,唱片行的場景是在棚內拍攝,這是幾分鐘前鄰近的Reckless Records店員告訴我的。起先我還一廂情願地認為Reckless Records正是冠軍黑膠,為了留下紀念,我在店裡買了一張My Bloody Valentine的絕版唱片,收據保存至今。
離開芝加哥前一晚,我到Double Door場館欣賞半個月前剛發行首張專輯的英國樂團Kaiser Chiefs,就算當晚演出的是一組名為「凱薩沙拉」的三流樂團我也會去,單純為了進Double Door晃晃,那正是傑克布萊克的「音速死猴子」樂團在片尾登台的場地。即便只有短短兩小時,又是一次活在心愛電影場景中的超現實體驗。
三個月後我在聯合廣場北緣的Barnes & Noble書店參加尼克.宏比新書《往下跳》的發表會,簽名時我逮住機會和他說,前陣子才依片中線索去芝加哥尋找冠軍黑膠,他聽了哈哈大笑表示如果我早點問他,他會告訴我那間唱片行是不存在的。
不存在於真實世界,卻存在於每名讀者、影迷的心裡。
《失戀排行榜》是尼克.宏比一鳴驚人的首部小說,書中情節和電影稍有不同:原著場景在北倫敦,電影則搬到芝加哥;原著也包含更多微妙的轉折、人物內心的刻畫、對通俗文化的速寫,及更多(通常是關於性愛)的幽默觀察。也許我先看過電影才回頭去讀小說,腦中兩者早已融為一體,沒有先後次序的問題。兩者都機智慧黠、迷人風趣,都用記憶中的旋律寫自傳 — 那些教人慾火焚身或痛不欲生的流行歌,聽不膩的搖滾樂。
演員的形象是那麼深植人心,彷彿約翰庫薩克「就是」憂鬱的洛,傑克布萊克「就是」欠揍的巴瑞,他們並非在演戲,而是貨真價實的書中角色閒得發慌時決定走出書頁透透氣恰好經過攝影機前被捕捉下來。套用他們的說法,無論我的Top 5音樂電影或Top 5音樂小說,《失戀排行榜》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屹立不搖。(《成名在望》有時會威脅到前面那個Top 5,不過仍相差幾釐米的刻度)
十多年過去,電影看了又看,小說翻了又翻,在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在特殊的紀念日或又一個普通尋常的日子裡。如今,總算有驚無險地抵達後青春期的尾端,從戀愛時處在逃跑邊緣、對承諾舉棋不定的二十歲人生,來到感情克制謹慎、以保護自我為首要條件的三十歲人生。
眼看已經比書中的狄克(31)還老了,很快就會追上巴瑞(33),再來會趕上片中的約翰.庫薩克(34),接著向書中的洛(35)超車,轉眼間尼克.宏比出版這本書時的年紀(38)也不遠了。然後是莫可奈何的中年期,最終無可避免地忽然變老,老到連音速也找不回的那個青春。
然而我會在速度尚未消逝前,在更多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更多特殊的紀念日或普通尋常的日子裡重看這部電影,重讀這本小說,溫習舊的感動,體悟新的道理。或許和我的妻子一起(雖然我目前仍不知道她在哪裡,且暫時還不打算結婚),一旁可能還有我們的孩子在堆積木(雖然我不確定她想不想生)。
我和《失戀排行榜》的故事離謝幕仍有好多場戲,如今年在馬德里一家簡直是冠軍黑膠翻版的Discos Melocotón挖到收錄了〈Most Of The Time〉的二手狄倫唱片《Oh Mercy》;如自以為已認出全部細節,仍在第N次看它時發現約翰庫薩克的公寓擺著Sonic Youth的《Goo》,冠軍黑膠的貨架藏著Smog的《Red Apple Falls》、Tortoise的《TNT》,而傑克布萊克在店內張貼的「徵求團員」傳單上寫著應徵者必須同樣喜愛Primal Scream。
它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指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當A面播完,你終於明白那些總是放不下的事,並不是放不下,而是不願放下 — 那些事構築了你生命中最純粹的部分。詩人W. H. Auden曾說:「A real book is not one that we read, but one that reads us.」《失戀排行榜》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們讀它的同時,它也讀懂了我們。
每天用音樂過著平凡瑣碎的生活,有時快樂,也有時悲傷的我們。
媒體推薦:
五月天瑪莎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詩人林則良
⋯⋯然後他站起身來,打開房東的CD唱盤,放進一張他昨天才剛買的David Sylvian新專輯Blemish,售價差不多二十英磅,他把聲音轉到接近最小,電吉他及電波重重疊疊如海浪在房間裡持續緩慢迴盪,在安靜的夜裡,他推開窗門;他坐在陽台的白色塑膠椅;他望著對面枯萎的樹在緩緩婆娑;他望著對面屋頂、街道、停放的汽車閃閃發光的碎冰;他撫摸煙灰缸的冰冷,以及融化了的冰的水珠;他慢慢抽起一支煙 ,在倫敦偏西北的Kilburn,他緊緊抱住他自己。這只不過是他無期徒刑的某天夜晚。
知名音樂人陳珊妮
其實我在回答自己「我可以!」
我想我是中了流行音樂的毒
背著剛買的CD我要去錄音室工作了每天都是做愛般的爽快持久高潮不斷
作家、音速青春站長陳德政
《失戀排行榜》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趾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知名影評人膝關節
《失戀排行榜》是獻給樂迷的藏寶圖,滿布當代音樂人才能理解的機關。若你不是樂迷,那麼請你從尼克.宏比古怪的都會筆觸理解這些怪咖想法。假設你是位樂迷,那麼你就能幸運地透視尼克寫這群宅客音樂咖的辯論是多麼饒富用心。你忍不住把書裡提過的專輯從你家CD或黑膠倉庫裡找尋蹤跡,懷疑你當年喜愛及購買的原因是什麼?雖然你不見得會衰小失戀,但你這輩子都在制定屬於自己世界的排行榜、各種千奇古怪的排行榜。尼克.宏比或許不能稱上最棒的小說家,但他絕對能被樂迷封為最了解當代音樂的怪咖。以及,懂得你為什麼喜歡這些音樂。那種會心一笑,只存你與書之間。
金獎設計人聶永真
一直對號入座我也是很困擾的啊(拍腦門)。
【對我說髒話】站長
尼克.宏比今年五十四歲,但他仍是個長著老臉的青少年,嘴賤而敏感,尖酸卻善良。《失戀排行榜》中文版二○○三年初版一刷,那年我二十八歲,小說主角洛三十六歲。這個遜咖用他的機智和音樂品味優雅地對這個社會比中指,發現有人跟我一樣看到《天下》、《商週》之類的財經雜誌會作嘔是件安慰的事。如今,這書要再版了,而我也到了洛的年紀,我要把書溫習一遍,提醒自己世上並非只有追求金錢權力然後被膜拜這樣的價值觀,下次看到《天下》、《商週》還是要作嘔,吐在封面那些西裝男臉上。
《衛報》
讀《失戀排行榜》就像在聽一張偉大的單曲唱片。你一開始聽就知道它真是美妙,而且在歌曲即將結束時,你會想再聽一遍,因為它讓你感覺年輕,以及成熟,而在播放的同時你臉上會露出愚蠢的笑容。要是這本書是一張唱片的話,我們會立刻說它是及時經典。因為它就是那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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