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加深家庭教育專業化,於民國99年委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研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課綱,並辦理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除落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於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課程及活動」之規定,並期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實施家庭教育,讓孩子從小建立「愛與生命建立溫暖的家」的觀念,奠定溫暖家庭的堅實基礎。
商品資料
出版社:教育部出版日期:2011-04-30ISBN/ISSN:9789860282221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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