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伯翰
定價:NT$ 450
優惠價:9 折,NT$ 405
本商品已絕版
本書涵蓋範圍包括了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兩大部分。除了銀行法與金融控股公司法本文,在銀行法部分,尚包含主管機關對銀行法條文與相關法規所作之函令解釋,並納入銀行業相關法規之重要條文內容;而在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還包含了主管機關對金融控股公司法條文與相關法規所作之函令解釋,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相關法規之重要條文內容。
為便利讀者蒐集該等法規及相關函令解釋之全文,凡於本書文中首次提到各該法規之名稱及相關函令解釋之內容時,皆會引註列出其首次制定之文號及其最近一次修訂之文號。
本書更於附錄中以對照表方式列出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等條文修正案的修正前後之條文,使讀者得以對照各該法規修正前後之條文加以比較研究。
有鑑於自兩年前本書初次付梓以來,已有許多金融相關法規與行政函令解釋履經修訂、更名、新增、整併或廢止,因此作者全面檢視本書初版之內容中所引用之法規與行政函令解釋,依其最新之內容、名稱與狀態及其異動之日期與字號,配合修訂本書再版之內容,並於本書之正文及附錄中增加若干新增之重要金融法規的內容,期使本書之內容與時俱進、完整充實。
作者簡介:
周伯翰
學歷: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總校區法學博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S.J.D.)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總校區法學碩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LL.M.)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總校區法制碩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M.L.I.)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
經歷: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現任: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周伯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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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自兩年前本書初次付梓以來,已有許多金融相關法規與行政函令解釋履經修訂、更名、新增、整併或廢止,因此作者全面檢視本書初版之內容中所引用之法規與行政函令解釋,依其最新之內容、名稱與狀態及其異動之日期與字號,配合修訂本書再版之內容,並於本書之正文及附錄中增加若干新增之重要金融法規的內容,期使本書之內容與時俱進、完整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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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S.J.D.)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總校區法學碩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LL.M.)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總校區法制碩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M.L.I.)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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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
現任: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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