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初學者想了解美國法,除了看好萊塢電影裡面的法律電影,或者看一些好萊塢的法律電視劇,似乎沒有更好的接觸管道。畢竟市面上的美國法教科書、專書或譯著,對初學者來說,都有點太硬,不符合輕鬆學習的旨趣。
所以,一本輕鬆述說美國法律經典名案,來介紹美國法律的書,但真的不太好找。美國這類的書其實很多,但是,即便找美國的書來翻譯,都怕翻譯出來的成品走味,太文謅謅,反而違背了最初的宗旨。
美國之音中文網法律窗口專欄作家亞微女士的作品,「美國之音」這個媒體,是美國國會出錢贊助的國際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多媒體新聞網。其宗旨,是想促進全世界各個國家對美國、美國人民、文化和政策的了解。目前,美國之音以四十四種語言,每週向世界各地廣播一千三百多個小時的廣播和電視節目。美國國會願意砸大錢來做這個媒體,可想而知,就是想要向全球推銷他們的民主經驗、法律制度。因此,美國之音的中文網,就特別開設了「法律窗口」這個節目。該節目是一個以介紹美國法為主的專題節目,偶爾也涉及中國法的內容。節目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大陸地區人士,想要拓展他們的民主法治觀念。
作者簡介:
●美國之音
美國國會資助的國際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多媒體新聞網。以促進全世界各個國家對美國、美國人民、文化和政策的了解為宗旨。目前,美國之音以四十四種語言,每週向世界各地廣播一千三百多個小時的廣播和電視節目。
●亞微(法律窗口主持人)
英美語言文學和國際文化交流雙學士學位(中國),亞洲學碩士學位和國際商業證書(美國),在美國、英國和中國的新聞機構工作近16年,也曾經在貿易公司和宗教機構任職。自2002年以來,一直擔任美國之音「法律窗口」節目主持人。
「法律窗口」節目旨在透過報導一些具有歷史意義的案件,以及專家的解釋和分析,介紹美國法律制度的各方面。有些案件和法律在節目播出後有待判決或修改,或者已經有了判決或修改,但是在我們後來的節目中又沒有反映出來,因此,敬請讀者在閱讀時特別注意節目的播出時間和背景。
--主編簡介--
●楊智傑
現任: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博士
中央大學產業經濟所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著作: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出版)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五南出版)
資訊法(五南出版)
千萬別來唸法律(三文印書)
祭司還是大法官(三文印書)
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書泉出版)
翻譯:法理論的基礎(韋伯)
憲法與政治理論(韋伯)
把憲法踹出法院(韋伯)
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yangjames2000/
章節試閱
華裔刑偵鑑定專家李昌鈺
李昌鈺,一九三八年出生於江蘇如杲。他幼年喪父,隨母親遷居台灣。一九六五年來美留學深造。一九七五年獲得博士學位後,就職於康乃狄克州紐黑文大學刑事科學系。三年之內就從助理教授晉昇為刑事科學系系主任。
一九七九年,李昌鈺出任康州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兼首席鑑識專家。一九九八年升為警政廳廳長,成為美國第一位華裔首席刑偵鑑定專家和美國州級警界職位最高的華裔人士。他參與調查過的各類案件總計八千多件,任廳長期間的破案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六。其中很多案件被國際同行推崇為教學範例。
二○○○年從廳長職位退休後,他除了從事刑偵鑑識工作外,還著書立說,授課講學。下面,我們請他介紹自己負責偵辦的一些案子。
「世紀大審判」辛普森涉嫌殺妻案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美國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O. J. Simpson)的前妻妮可和男友在家中慘遭殺害。警察經過調查認定殺人兇手是辛普森,並向法庭提交了眾多物證。由於辛普森是黑人,他的前妻妮可是白人,案發後,人們在辛普森是不是兇手的問題上明顯以種族劃線,百分之八十的黑人認為辛普森無罪,百分之八十的白人認為他有罪。
雖然李昌鈺受邀擔任辛普森一方的刑事專家,但是他明確表示,他只為證據說話,不去判斷被告是否有罪。他說,即使他是為被告作證,但是如果有不利於被告的證據,他也會如實作證。
李昌鈺談了作為鑑識人員的工作原則。他說:「第一不能有主見。到了現場不能馬上就說這個人有罪沒有罪。有罪沒有罪要由法庭審判,我們警方只是調查事實。你把所有的事實很公正的調查出來,然後移送法院,檢察官起不起訴,要按照法律程序,根據物證的證據能力做出決定。」
「然後到了法庭。美國是陪審團決定是否採證以及某人是否有罪。假如警察一到現場,就做檢察官,又做法官,認為某人有罪,那他就戴著有色眼睛了;他找的證據也就是專門證明這個人有罪的證據,能夠證明他無罪的證據故意不去採證。」
李昌鈺經過現場勘查發現警方的偵查工作存在很多問題。他說:「當天晚上,他們到了辛普森家裡,發現他不在家,他們就跳牆進去搜索物證,找到了一隻手套。這只手套發現在籬笆旁邊。籬笆大概有十尺高。他們當時認為是辛普森跳過籬笆回家,把手套忘記留下來了,丟在那裡。但是,他們沒有想到籬笆這麼高,沒有人可以跳得過去。」
「第二,發現這個物證的偵探,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看見,其他偵探說他們都沒有看到。那個偵探說手套上的血還是很新鮮,沒有乾。這引起了很大的疑問,因為假如辛普森殺了兩個人,從第一現場跑到第二現場,第一,三十分鐘的時間做到這一點很困難,因為這兩個地方之間的距離很遠。第二,假如有這麼多時間,血早就幹了。」
李昌鈺還指出,警方從死者以及現場獲取的物證也存在漏洞。他說:「警方找到一些證據說在他的車子裡找到一點血,在他家的走道上有四滴血。這四滴血是辛普森的DNA。我們這邊專家看警方送到聯邦調查局分析的結果,我們同意是辛普森的DNA,但是在血的裡面發現有防止凝素,也就是EDTA,假如人身上有這個EDTA,我們早就死了。這個EDTA從哪來的,也發生了很多的問題。」
作為鑑定專家,李昌鈺在這個案子中除了對相關物證進行鑑識外,還要作為辯方的專家證人,在法庭上向陪審團解釋兇殺現場的勘查結果。陪審員顯然被他的證詞所折服了。最後,由於一些重要的證據不翼而飛,檢方和警方竟不知其下落,再加上幾名警察被發現在法庭上說謊,使檢方失去信譽,經過漫長的審判,陪審團最後判定辛普森無罪。
辛普森一案對刑偵正面影響
李昌鈺認為,辛普森一案對美國今後的刑偵工作帶來正面的影響。他說:「美國司法部特別撥了很多經費。洛杉磯警察得了五億美元的經費,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實驗室。重新訓練偵查人員,司法部還出版了一些標準的現場操作手冊。司法部撥了二百萬美元的經費給我的大學,訓練全國各地的刑偵人員,讓他們學習如何在兇殺案現場進行標準操作,怎麼樣取證、怎麼樣保留證據、怎麼樣偵查。這些對警察界、司法界有很大的正面的影響。」
白水案和柯林頓性醜聞案
柯林頓在擔任阿肯色州長期間,曾經在一個被稱為「白水」開發公司的房地產項目公司進行過投資。一九九四年,美國聯邦調查局懷疑柯林頓夫人把非法獲得的紅利存入白水開發公司柯林頓的名下,然後又把這筆錢轉到柯林頓競選連任阿肯色州州長的費用上,而負責這筆投資的人是他們夫婦在法學院時的好友文森特•福斯特(Vincent Foster)。
柯林頓當選總統後,福斯特作為親信成為白宮的法律顧問。在柯林頓夫婦因為「白水事件」受到調查後,福斯特被發現死在首都華盛頓的Marcy Park公園裡。柯林頓的有些政敵推測,福斯特是因為了解太多關於白水事件的內幕而遭人謀害的。為此,美國國會成立了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邀請李昌鈺擔任法醫鑑定總顧問。
李昌鈺說:「當時,我們對所有的卷宗和所有的治療重新進行調查,然後再到Marcy Park。每個週末,我們都去調查,發現了很多原來的證據檢查錯誤的,而且發現了很多新的證據。當時,我們的結論就是福斯特是自殺的。」
李昌鈺經過偵查後向檢察官提交了一份長達五百多頁的報告,認定福斯特是自殺,不是他殺。最後,獨立檢察官在結束「白水事件」的調查時,因證據不足,宣佈柯林頓夫婦無罪。
一些人士因此稱,李昌鈺的鑑定結果,不僅使柯林頓免遭彈劾,也改變了美國歷史的方向,因為一旦福斯特被斷定是他殺,那麼柯林頓很可能失去總統的位置,而美國歷史有可能會改寫。
李昌鈺說:「很多人都說,這個案子的結論影響到美國和整個世界的歷史。假如我們的結論是柯林頓謀殺他的好朋友,柯林頓早就沒有工作了,早就被彈劾了。那麼美國的總統就是別人了,假如高爾從副總統升為總統,那麼布希也許不能當選了,伊拉克和阿富汗以及整個政策和局勢都會不同。」
柯林頓萊溫斯基性醜聞案
緊接著白水事件,柯林頓又因為和白宮實習生萊溫斯基的性醜聞再度成為人們矚目的焦點。柯林頓曾經在公開場合下否認與萊溫斯基有性關係。但是,獨立檢察官史塔爾與萊溫斯基的律師達成豁免協議。作為交換條件之一,萊溫斯基向史塔爾提供了一條她保留下來的染有柯林頓精液的洋裝作為物證。這件服裝後來被送往聯邦調查局進行DNA檢驗。李昌鈺負責對DNA檢驗後的結果進行審查。
他說:「那個案件,他在公共電視上說,他沒有和萊溫斯基發生性行為,但是萊溫斯基把自己的洋裝保留下來。這個洋裝上找到了精液。這個精液經過DNA比對就是柯林頓的DNA。這個結果也影響到他在公共電視上承認,向國家和人民道歉。所以,假如沒有DNA鑑定,假如我們沒有證實這個DNA是柯林頓的,他也許可以說,我沒有和她發生關係。」
在鐵證如山的證據面前,柯林頓只好低頭,在電視上承認了他和萊溫斯基有不恰當的關係,並且因誤導公眾而向全國人民道歉。柯林頓也因這兩起連續發生的醜聞險些斷送總統寶座。
台灣三一九槍擊事件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台灣總統選舉投票的前一天,進行競選造勢活動的民進黨正副總統陳水扁和呂秀蓮在台南遭到不明身分者槍擊。這一槍擊事件震動了台灣朝野以及國際社會。有些人懷疑,這是民進黨為了獲得競選勝利而自導自演的一齣苦肉計。李昌鈺再次受到邀請,負責這個案子的刑偵鑑識工作。
李昌鈺說:「這種案件是『燙手的山芋』。無論如何公正的鑑定,總有一方會攻擊你,因為要相信的人還是會相信,不相信的人還是不相信。政治方面的案件,第一要讓證據說話,絕對不能參與政治,帶有政治色彩。台灣的情形是,民進黨有民進黨的說法,國親兩黨有國親兩黨的說法。藍營和綠營的說法一定會不同。假如你聽這邊說這邊的,聽那邊說那邊的,那麼鑑識工作就永遠做不了,我們主要是看物證。」
李昌鈺說,當時的物證只有兩個槍彈和兩個子彈殼。他說,他們從子彈殼找到槍,又從槍找到做槍的人,然後從做槍的人找到賣槍的人和買槍的人。最後才發現打槍的人。
土造槍支土制子彈
李昌鈺說:「根據多年的經驗,我一看這個槍彈就曉得它是八釐米的,而且是土造的,因為每個公司製造的方法、來幅線和門路,我們都清楚。我們看到槍彈後,從檔案馬上就可以找出是哪個公司的槍打的。這個沒有來幅線,所以我們知道一定是玩具槍。」
「子彈製作的方式,我們也知道。它是用銅和鉛作的。然後經過磨型的,用車床車,又用什麼車床以及什麼儀器。我們大概都知道。兩個彈殼是怎麼設計的,這些都分析得很清楚。所以,這兩個子彈和兩個彈殼告訴我們子彈是土制的。」
據李昌鈺介紹,在這個發現的基礎上,他們把最近幾年台灣發生用玩具槍犯案的檔案全部調出來進行比對,發現有三十多把手槍和子彈與他們發現的手槍和子彈是同樣的做法,因此順藤摸瓜找到一個姓唐的嫌疑人。
李昌鈺說,起先這個人否認這些槍支是他做的,但是警察在他家中找到製作武器的工具和設計藍圖後,他只好低頭認罪,承認自己製作了八十多把手槍。李昌鈺說,他們找到其中五十多把槍的買主,有一把轉手四次的手槍引起了他們的注意。槍的主人是一個名叫陳義雄的男子。
「我們在現場的錄影帶裡找到一個人,就是在金華路射擊區域,我們做了現場重建,我們發現槍擊手站的位置是金華路十號到十四號當中,所以我們從錄影中找出一個穿黃衣服,禿頭的人。然後警方經過人證指認,是一個叫做陳義雄的人。」
「但是等到追查到他的時候,發現這個人在幾個禮拜之前已經死了,是淹死的。到底是自己跳水自殺,還是人家逼他自殺,我就不太清楚了,因為那個案件不是我驗屍,我也沒有看物證,我們做偵查的工作已經結束了。」
李昌鈺:鑑識工作一定要看物證
李昌鈺指出,做鑑識工作一定要看物證,是什麼就講什麼話,有多少物證說多少話,不能捲入到抓人,作案動機分析以及施行懲罰等其他方面。他認為,有關槍擊事件是被槍擊人自己打自己或者是民進黨自導自演的苦肉計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李昌鈺說:「自導自演不會打肚子,因為一個人的手只有這麼長,假如近距離射擊,他身上一定會有很多火藥的殘餘物。在我們檢查的傷口和衣服上並沒有找到這些。自己打自己的話,你可以打腿,打手和打腳,不可以打肚子,這太危險了,因為稍微差一個釐米,你就可能自己殺死自己了。那麼總統也就做不成了。」
「我認為,自導自演的可能性非常小。我的結果也不可能是國親兩黨藍營的人去殺他,更不可能是中國派的特務去殺他。假如真正要殺他的話,用一個好的制式手槍,或者用機關槍,手榴彈,也不會用一個玩具手槍去殺人。」
刑事偵查鑑識工作成功的要素
李昌鈺博士指出,偵查工作成功的要素是團隊精神。他說:「因為一個案件的偵查不可能是一個人的工作,不像電影和電視裡面說的那樣。這個神探的美稱並不可能說是我一個人破案,一定要有第一個到現場的警員。他要有基本知識,保持現場的完整。然後等到刑警和現場人員到了,他們要找證據,收集保存這些證據。我們做刑事科學偵查的要研究和解說這些證據,然後從人證、物證,從數據分析,用新科技方法使案件重建,等到案件可以重建了,破案的機率就高了。」
二十一世紀刑事偵查面臨挑戰
李昌鈺還提出了二十一世紀刑事偵查面臨的挑戰。他說:「二十一世紀的刑事偵查方面我們已經從過去的偵查方法,例如偵訊、人證、線民慢慢發展到用科學去破案。社會一天天在進步,犯罪的手法也在一天天改變。以前,很少聽說電腦犯罪,現在我們實驗室裡面,電腦犯罪小組就有二十個偵查員負責電腦犯罪。電腦犯罪的現場和傳統性的現場又不同。所以我們偵查的手法也跟著科學的進步和時代的改進。」
「我們警方要不斷地用新的方法去破案。假如我們刑事警察人員還是用舊的方法,例如人證和偵訊等,將來破案就會很困難。再加上又出現很多國際性的犯罪案件。所以世界警方應該合作,交換破案的經驗。」
李昌鈺說,雖然他已經退休,但是他仍然堅持每星期工作七天,每天十六到十八個小時,工作包括州警方的鑑識工作、教學、研究、訓練世界各地的警探、寫書以及拍電視劇等。
他還與中國媒體合作,在二○○六年秋天推出五十二集的破案實錄。他詼諧地說,退休後,他從政府領取的年收入只有一美元,因此被人們稱為最有價值的「一美元先生」。
華裔刑偵鑑定專家李昌鈺李昌鈺,一九三八年出生於江蘇如杲。他幼年喪父,隨母親遷居台灣。一九六五年來美留學深造。一九七五年獲得博士學位後,就職於康乃狄克州紐黑文大學刑事科學系。三年之內就從助理教授晉昇為刑事科學系系主任。 一九七九年,李昌鈺出任康州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兼首席鑑識專家。一九九八年升為警政廳廳長,成為美國第一位華裔首席刑偵鑑定專家和美國州級警界職位最高的華裔人士。他參與調查過的各類案件總計八千多件,任廳長期間的破案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六。其中很多案件被國際同行推崇為教學範例。 二○○○年從廳長...
目錄
第一篇 刑法
美國死刑存廢的爭議
對未成年人可以判處死刑嗎?
公佈性犯罪者資料與梅根法
性侵害犯罪無追溯時效限制
大學兄弟會學生因霸凌行為被判刑
美國的假釋制度
安珀緊急通告:如何拯救被綁架的兒童
第二篇 刑事訴訟法
警察無搜索票能搜索私人住宅嗎?
被告在法庭有權對質證人
從李文和案談記者有無保護消息來源的特權
排除合理的懷疑與辛普森殺妻案
新聞自由對陪審團公正審判的影響
雙重危境和一事不二審
檢察官違法濫訴與美國律師職業行爲規則
第三篇 刑事鑑定
華裔刑偵鑑定專家李昌鈺
克羅策案和DNA檢測
第四篇 反恐戰爭與軍事法
愛國者法案與電子通訊的監聽
美國軍事法庭系統與美軍虐囚案
羈押敵方戰鬥人員與反恐戰爭
第五篇 移民
販賣人口與人口拐賣受害者保護法
偷渡犯與移民及國籍法中解遞出境的規定
外國人在美國犯罪後的移民後果
美移民改革方案事關數千萬人前途
第六篇 侵權法與民事訴訟法
過失行為與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醫療過失和侵權法改革
保護臨危救人者的好撒瑪利亞人法
性騷擾與懲罰性賠償
集體訴訟與菸草公司巨額賠償
可以到美國控告外國人侵權嗎?
可以在美國控告外國人侵佔財產嗎?
第七篇 財經法
私有財產被政府充作公用怎麼辦?
從網上下載和分享音樂合法嗎?
微軟濫用作業系統獨佔地位與反壟斷法
專利產品印表機搭售油墨和反壟斷案
怎樣才算是內線交易?
美國打擊行賄的海外腐敗行為法
全美不接受電話推銷名單
第八篇 行政法規
全美開車安全帶法及其執法情況
美國禁酒令及飲酒法律的發展
美國不同尋常的法律
美國的吸煙法與禁煙運動
紐約三角婦女服裝廠火災和勞動安全法的發展
第九篇 環境與動物保護
最高法院就溫室氣體排放做出判決
瀕臨絕種動物的保護:小魚與大壩的對抗
美國保護動物的法律和各派爭議
誰才擁有用水權?
第十篇 印第安人和賭博
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所有權
印第安人法律地位的提升
印第安人部落的博彩業法
職棒運動賭博與黑襪醜聞
第一篇 刑法
美國死刑存廢的爭議
對未成年人可以判處死刑嗎?
公佈性犯罪者資料與梅根法
性侵害犯罪無追溯時效限制
大學兄弟會學生因霸凌行為被判刑
美國的假釋制度
安珀緊急通告:如何拯救被綁架的兒童
第二篇 刑事訴訟法
警察無搜索票能搜索私人住宅嗎?
被告在法庭有權對質證人
從李文和案談記者有無保護消息來源的特權
排除合理的懷疑與辛普森殺妻案
新聞自由對陪審團公正審判的影響
雙重危境和一事不二審
檢察官違法濫訴與美國律師職業行爲規則
第三篇 刑事鑑定
華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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