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關注具體行政領域的問題出發,以行政法律關係理論作為方法論,分析了高校行政法律關係的具體內容,從實體權力(利)義務和程式的權利保障兩個方面探討了高校與教師間、高校與學生間縱向的權力(利)義務關係,並結合我國現實制度的缺陷提出具體制度構想,即在行政過程中引入正當程式,在救濟程式中對教師、學生申訴制度加以重構,在訴訟程式中以重要性理論為標準確立對高校權力性行為進行司法審查的制度,以保障教師、學生權益。
本書通過“切斷”對高校與其他外部主體的聯繫,專心於分析高校與教師、高校與學生之間的縱向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們希望厘清兩種縱向法律關係中的權力(利)、義務內容,並就如何規範高校權力行使、保護教師、學生權益的程式進行了制度上的設計。
需要說明幾個本書中所使用的概念。首先是有關大學與高等院校的概念。出於行文方便和語言習慣,本書在用詞上有時使用大學,有時使用高校,所指都是同一物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學制一般在四年或四年以上,提供學士和學士以上教育,向畢業生授予學士或學士以上程度的學位與證書。
商品資料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09-12-01ISBN/ISSN:9787562035763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193頁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