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率性發言,還是惡意言語攻擊?
是仇恨言論正在失控,還是DEI讓我們什麼都不能說?
當言論自由碰上人性尊嚴,我們究竟該站在哪一邊?
★美國哲學學會菲力普斯獎得主
★「這時代最偉大的法哲學家之一!」
──哈佛法學院院長、美國最高法院前大法官.一致盛讚
傑瑞米.瓦爾準
顛覆言論自由邊界之作
「開個玩笑而已,幹嘛那麼玻璃心?」
「我只是有話直說,難道現在連說真話的自由都沒有了嗎?」
長久以來,言論自由的傳統告訴我們:人民有表達各種觀點的自由。面對惡意言論,最好的解方是以更多言論去回應與競爭,而非強迫任何人沉默。這項對言論自由的堅定捍衛,構成當代民主社會的主流聲音。
然而,當身障者成為地獄哏笑料、東南亞移工被貼上骯髒或危險標籤、原住民族的文化身分淪為嘲弄對象、性少數持續遭受羞辱甚至暴力威脅,這些究竟只是多元社會中正常交流的一環,還是已構成法律不能忽視的傷害?
享譽國際的法哲學大師瓦爾準,選擇直球對決這道艱難的習題。在本書中,他提出極具震撼力的觀點:法律規範仇恨言論,不是為了審查人們的思想與情感,而是捍衛每個人作為平等公民的基本尊嚴,確保所有人能在沒有懼怕的公共安全感下生活。
透過扎實的法學思辨,瓦爾準精準劃分「仇恨」與「冒犯」的界線。他指出,令人不舒服與厭惡的言論,未必應受到法律限制;真正的關鍵,在於該言論是否動搖特定群體在社會中的平等地位。本書結合歷史案件與各國對仇恨言論的規範,挑戰「言論自由至上」的迷思,在社群對立加劇、言論邊界日益模糊的今日,不僅深刻顛覆我們對自由的既定想像,更是每位公民理解包容、平等與公共秩序的必讀之作。
作者簡介:
傑瑞米.瓦爾準(Jeremy Waldron)
紐西蘭法哲學家,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牛津大學萬靈學院講座教授,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瓦爾準為現代政治與法律理論核心人物,在憲法理論、權利理論、司法審查、歷史政治理論、人權論述等領域著述斐然。1998年獲選為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2011年獲選為英國國家學術院院士。同年美國哲學學會頒發菲力普斯獎(Henry M. Phillips Prize)給瓦爾準,以表揚其在法理學的終身成就。
譯者簡介:
呂胤慶
臺灣大學法律碩士、芝加哥大學法學碩士。目前為艾默里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研究司法政治與人工智慧管制。
楊劭楷
臺灣大學法律碩士、史丹佛大學法學碩士。目前為明尼蘇達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研究興趣是科技法、憲法、法律及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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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爾準的著作為許多艱難課題帶來啟發,某方面來說更揭示歷史事實與虛構的差異……他優雅且令人信服地主張,我們的領導者不僅該避免使用仇恨言論,還應該譴責使用仇恨言論的人們……我們應該盡力保護福特總統對美國的理念,亦即你可以反對,但不引發別人反感。」
──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瓦爾準是一名處於思想巔峰的法律與政治思想家。對於那些在仇恨言論立法立場上與他持不同意見的人而言,本書尤其傳達一段精妙、豐富、嚴謹且極具挑戰性的論點。」
──提摩西.賈頓艾許,牛津大學聖安東尼學院歷史學教授
「從印度移工的刻板印象,到跨性別者的敵意攻擊,談到仇恨言論,常有人反問:『不就是講話難聽,何必管這麼多?』
《我只是說真話。》追問的,正是這條黃金界線:被冒犯,和被公開描繪成『不配平等對待』,真的是同件事嗎?
瓦爾準提醒我們,仇恨言論不只傷害心情,也可能侵蝕少數群體的尊嚴與社會地位。
本書透過不同哲學家的交鋒,帶我們思辨:言論自由,何時不再只是說話者自爽,也會動搖共同體『人人應被平等相待』的基本保證。」──王鼎棫/天下雜誌《換日線》、《獨立評論》「進擊的公民」專欄作者
「當我們談及仇恨性言論時,人們常以『陳述事實』或『言論自由』來為自己辯護。但當特定群體持續遭受污名化,甚至被描述為危險、低劣或不值得尊重時,那可能就不僅僅是單純的主觀感受,而是身為平等的社會成員在安全上感受到侵蝕。因此這本書提醒我們,法律當然不應該禁止所有冒犯性言論,但如果言論已系統性貶抑特定群體、妨礙他們有尊嚴地參與社會,那我們就不能用『言論自由』來迴避這個問題。如同當代臺灣碰到的困境,或許我們也都不能單純用言論自由四個字來逃避問題。」──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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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爾準的著作為許多艱難課題帶來啟發,某方面來說更揭示歷史事實與虛構的差異……他優雅且令人信服地主張,我們的領導者不僅該避免使用仇恨言論,還應該譴責使用仇恨言論的人們……我們應該盡力保護福特總統對美國的理念,亦即你可以反對,但不引發別人反感。」
──約翰.保羅.史蒂文...
章節試閱
第一章 處理仇恨言論
首先,我想指出本書捍衛的立場,說明我為什麼參與這場論辯,以及自己的立場背後隱含的利害關係。
尊嚴與安全感
一名父親帶著七歲的兒子和十歲的女兒在紐澤西街頭散步。他們經過一個轉角時看見一張告示,上頭寫著:「穆斯林與九一一!不要招待他們、跟他們說話,或讓他們進來。」女兒詢問:「爸爸,這是什麼意思?」這名父親和他整個家族都是穆斯林,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匆忙帶孩子們離開,祈禱不會再遇到這種告示。過去,他在街上看過類似標誌,有一幅印了穆斯林孩子的巨大照片上面寫著:「他們都叫奧薩瑪」;一座清真寺外牆貼了一張海報寫著:「聖戰中心」。
這些標語有什麼意義?它們可以被稱為「仇恨言論」。這種言論包括種族歧視塗鴉、焚毀的十字架,以及早期為了將猶太人從佛羅里達市區驅逐而寫下「猶太人與狗禁止進入」等標誌。如果我們將這些標語稱為仇恨言論,似乎是在描述它們表達意見(expressive)的功能,例如種族歧視者或仇視伊斯蘭的人,透過文字宣洩內心沸騰的仇恨。然而事實不僅如此,它們傳遞更多資訊。透過海報和小冊子向受指控的少數族群傳達以下訊息:
不要愚蠢到以為自己在這裡受歡迎。你可能感覺周遭環境很友善、包容且一視同仁,事實上大家並不歡迎你。我們會忽視、排斥、毆打你和你的家人,如果可以甚至會把你們趕走。雖然現在我們得保持低調,但你最好不要太自在。記住以前發生在你跟你族人身上的事,你該對此害怕。
這些標語對社群中其他非少數族群成員則傳遞另一種訊息:
我們知道你們有些人也不歡迎他們,可能覺得他們很骯髒、危險、罪惡或恐怖。你並不孤單。不管政府說了什麼,我們很多人也不歡迎他們,願意揭露這群人的真面目。去告訴你的鄰居與顧客。最重要的是,不要讓他們任何一人再闖進來。
這些標語與仇恨言論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傳達上述訊息,並使之永遠成為社會結構一部分,讓前述案例中那名帶著孩子散步的父親,無法預知何時會再遇到此類標誌,更無法回答孩子天真的提問:「爸爸,這是什麼意思?」
我有許多非穆斯林同事都表示,他們對這類種族主義口號或反猶太人標語深感厭惡,但認為公眾應該學會與之共處。擁護這種立場的人在面對前述案例的穆斯林父子時,很少要求他們該學會與仇恨言論共存,只有在被質問時才會不情願提出這種見解。多數時刻,這群人對自己自由主義式的勇氣都充滿信心,強調能承受惡毒謾罵帶來的痛苦,並主張:「我厭惡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項主張正是他們的核心觀點。他們認為不應該透過法律來處理玷汙公共環境的偏見言論,且認為人們有權發表相關言論且不受到規範。他們指出,一個良好的社會不該利用立法手段壓制或否定言論,被針對的人該學會與之共存,在仇恨言論形塑的氛圍中生活、執業及養育子女。
我並不同意。我認為這裡涉及重要的社會與法律問題,並能從兩個層面予以說明:首先,我們的社會一直以來致力於實踐「包容」的目標。我們擁有不同種族、膚色、外貌與宗教信仰。儘管存在這些差異,我們仍一齊參與一項偉大的實驗、共同生活與工作。每個群體都必須接受這個社會不只是為他們存在,而是為了所有人,讓每一名社會成員都能安心過活,相信不需要面對他人的敵意、暴力、歧視或排斥。當這股安全感充斥於社會時,它如同賴以為生的空氣或澄澈的泉水,人們幾乎不會察覺到它。這種社群共同棲息其中的安全感是一種公共財。在一個良好的社會,我們每個人都會自然而然以一種幾乎不被注意到的方式維護這種安全感。
然而,仇恨言論侵蝕了這項公共財,或者說,它讓維護這項利益的任務變得更加艱鉅。之所以造成破壞,不只因為仇恨言論隱密的歧視與暴力剝奪人們的安全感,更因為它令人想起社會過去的不堪,對社會和平的環境構成威脅。它有如一種一點一滴累積的慢性毒素,最終讓心地善良的成員難以自發維繫這種公共財。
描述仇恨言論造成的傷害的第二種方式,是透過觀察能從這種安全感中受益的對象。儘管某種意義上來說,所有人都是這種安全感的受益人;但對弱勢的少數族群,也就是過去被主流社會仇視鄙視的群體而言,這種安全感讓他們得以相信自己是這個社會上地位正當的成員,能在公共場所、街道、商店或商業活動中與周圍人們互動、受到同等的保護與關懷。我將這種在社會上生存的基本條件稱為「尊嚴」。一個人的尊嚴不只是某種康德式的虛幻光環。尊嚴關乎人的社會地位(social standing),並作為名譽的基礎。它讓個體受到平等對待,透過尊嚴,人們得以不費力地謀生與養家糊口。
發表仇恨言論正是要蓄意破壞這點。其目的是要侵害目標對象的尊嚴,無論是在對象自己眼中,還是在其他社會成員眼中,並讓人更難建立與維護尊嚴。透過將種族、膚色或宗教等先天特徵強行掛勾,仇恨言論摧毀人們基本的名譽,並讓人喪失擔任社會成員的資格。
隨著本書展開討論,我們將看到許多例子探討仇恨言論如何蓄意冒犯社會中弱勢成員尊嚴,又如何刻意侵犯社會的包容性。我在本書開頭勾勒出這些問題,是為了讓讀者感受到仇恨言論涉及的爭議,以及立法者為什麼應該限制與規範仇恨言論。隨著章節推進,我會更詳細論證,並回應與解答各種反對立場。
這項主張並不容易。許多讀者可能一開始就拒絕接受,因為他們「深信」這種表達必須受到言論自由保障,並願意以性命捍衛之。在美國,由於多數人都理所當然採取這種立場,而對我踏上反對的這條路感到困惑(更不用說失望)。不過,即使沒有人會因此改變立場,我仍認為能多加論辯是值得的。畢竟釐清反對立場的最強論據總是好的。而對於那些困惑於我的立場的人,請容我以一段個人的學思歷程開始說明。
第一章 處理仇恨言論
首先,我想指出本書捍衛的立場,說明我為什麼參與這場論辯,以及自己的立場背後隱含的利害關係。
尊嚴與安全感
一名父親帶著七歲的兒子和十歲的女兒在紐澤西街頭散步。他們經過一個轉角時看見一張告示,上頭寫著:「穆斯林與九一一!不要招待他們、跟他們說話,或讓他們進來。」女兒詢問:「爸爸,這是什麼意思?」這名父親和他整個家族都是穆斯林,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匆忙帶孩子們離開,祈禱不會再遇到這種告示。過去,他在街上看過類似標誌,有一幅印了穆斯林孩子的巨大照片上面寫著:「他們都叫奧薩瑪」;一...
目錄
推薦序 尊嚴、安全感與言論邊界 程源中
第一章 處理仇恨言論
第二章 「我們憎恨的思想」的自由
第三章 為何將仇恨言論稱為群體誹謗?
第四章 仇恨的樣子
第五章 保障尊嚴獲保障免於受到冒犯?
第六章 艾德溫.貝克和自主性論證
第七章 德沃金和正當性論證
第八章 寬容和惡意中傷
註釋
推薦序 尊嚴、安全感與言論邊界 程源中
第一章 處理仇恨言論
第二章 「我們憎恨的思想」的自由
第三章 為何將仇恨言論稱為群體誹謗?
第四章 仇恨的樣子
第五章 保障尊嚴獲保障免於受到冒犯?
第六章 艾德溫.貝克和自主性論證
第七章 德沃金和正當性論證
第八章 寬容和惡意中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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