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二戰”軍人權利法案,在美國歷史上是一個具有“分水嶺”意義的法律檔,許多學者認為這個法案是美國政府自成立以來所做出的最好決策。本書從對該法案制定出臺的考察開始,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在60多年間的形成與變遷過程,進行了較為系統的研究。
本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產生和演變過程的歷史分析。
首先,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產生的時代背景和歷史條件進行了考察。研究認為:雖然美國有重視教育和資助退役軍人的傳統,但在向退役軍人提供教育資助的問題上,直到“二戰”時才被聯邦政府納入政策範疇。以往的軍功授地、文官優待、經濟補償等退役軍人安置方式在實際運用中遇到困難,“一戰”退役軍人安置工作的失敗,特別是胡佛政府鎮壓“退役金補償大軍”的做法,促使美國探索新的退役軍人安置模式。源於殖民地時期9所教會學院的美國高等教育,經過三百多年的歷史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功能不斷擴展,服務社會理念不斷增強,並與軍隊建立了一些聯繫,這些都為其成為聯邦政府的“政策工具”奠定了基礎。羅斯福“新政”期間應急就業安置中的教育計畫,則在一定程度上為此後的美國退役軍人上大學積累了經驗。
其次,對1944年軍人權利法案進行了重點研究。在詳細介紹該法案的制定過程、主要內容之後,本書對法案所涉及的教育資助標準、實施程式及後續修訂進行了論述,並分析了“二戰”軍人權利法案給美國高等教育領域帶來的巨大變革。研究認為:“二戰”軍人權利法案的實施,使美國高等教育規模在短時間裡急劇擴張,教育大眾化進程顯著加速;二百多萬退役軍人的到來,改變了高校學生的性別構成;退役軍人學生還改變了人們對已婚者上大學的看法。另外,“二戰”軍人權利法案將教育作為一種權利賦予幾乎所有的退役軍人,在資助標準上沒有種族差別,具體學校和專業的選擇權也交由退役軍人決定。這一做法給當時大學裡普遍存在的“隔離且平等”原則帶來很大的衝擊,並為此後種族隔離政策的廢除積聚了力量。
再次,對此後60多年間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的發展、演變歷程進行了梳理。研究認為:1952年朝鮮戰爭軍人權利法案、1966年越南戰爭軍人權利法案,基本上延續了1944年“二戰”軍人權利法案的模式,將教育資助作為一種“補償福利”。20世紀70年代全志願兵役制的實施,給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帶來極大的衝擊。從1984年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法案(後來稱為“蒙哥馬利軍人權利法案”)開始,給予退役軍人教育資助已經成為吸引優秀適齡青年參軍的重要手段。
第二部分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的特徵進行了簡要概括,並對這一政策作了理論上的分析和解讀。
研究認為,適用了60多年,對美國社會產生深遠影響的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卻沒有嚴格的文本定義,這一現象與美國司法體系和法律傳統息息相關,可以說是“判例法”傳統在政策領域的運用和體現。另外,一種有效的退役軍人利益回饋機制,特別是作為利益集團的退役軍人非政府組織,以及參眾兩院常設的退役軍人事務委員會,保證了相關法案的及時修正。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在維護美國政治穩定、促進社會整合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加速了美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大政府”的興起。
本書從“專業主義”的視角,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進行了理論分析,認為:“專業主義”興起,是20世紀中葉之後西方社會的重要特徵。在“專業主義”主導的社會中,退役軍人安置實質上就是軍事專業人員的二次專業化過程。這種二次專業化的路徑能否得到社會認可,直接關係到退役軍人能否順利回歸社會。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的實質就是以向退役軍人提供高等教育這種方式,發揮大學在“專業主義”社會中職業認證、社會認可的功能,以一種社會認可的路徑和方式,説明退役軍人實現二次專業化,重新融入社會生活。
第三部分對中國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
在簡要概括了中國退役軍人安置政策現狀後,圍繞“複轉軍人進法院”的爭論,進行了案例分析。研究認為:以政府指令性安置為主的“二次專業化”路徑不被社會專業人員所認可,或者說認可程度較低,是中國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出現困難的根源所在。在對中國軍隊和高等教育規模變化進行對比分析,對退役軍人整體學歷水準、政府財政收入情況進行研究之後,本書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資助退役軍人接受大學教育,在21世紀之初的中國,已經成為一個可行性很高的政策選項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1944年“二戰”軍人權利法案,在美國歷史上是一個具有“分水嶺”意義的法律檔,許多學者認為這個法案是美國政府自成立以來所做出的最好決策。本書從對該法案制定出臺的考察開始,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在60多年間的形成與變遷過程,進行了較為系統的研究。
本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產生和演變過程的歷史分析。
首先,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產生的時代背景和歷史條件進行了考察。研究認為:雖然美國有重視教育和資助退役軍人的傳統,但在向退役軍人提供教育資助的問題上,直到“二戰”時才被聯邦政府納入政策範疇。以往的軍功授地、文官優待、經濟補償等退役軍人安置方式在實際運用中遇到困難,“一戰”退役軍人安置工作的失敗,特別是胡佛政府鎮壓“退役金補償大軍”的做法,促使美國探索新的退役軍人安置模式。源於殖民地時期9所教會學院的美國高等教育,經過三百多年的歷史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功能不斷擴展,服務社會理念不斷增強,並與軍隊建立了一些聯繫,這些都為其成為聯邦政府的“政策工具”奠定了基礎。羅斯福“新政”期間應急就業安置中的教育計畫,則在一定程度上為此後的美國退役軍人上大學積累了經驗。
其次,對1944年軍人權利法案進行了重點研究。在詳細介紹該法案的制定過程、主要內容之後,本書對法案所涉及的教育資助標準、實施程式及後續修訂進行了論述,並分析了“二戰”軍人權利法案給美國高等教育領域帶來的巨大變革。研究認為:“二戰”軍人權利法案的實施,使美國高等教育規模在短時間裡急劇擴張,教育大眾化進程顯著加速;二百多萬退役軍人的到來,改變了高校學生的性別構成;退役軍人學生還改變了人們對已婚者上大學的看法。另外,“二戰”軍人權利法案將教育作為一種權利賦予幾乎所有的退役軍人,在資助標準上沒有種族差別,具體學校和專業的選擇權也交由退役軍人決定。這一做法給當時大學裡普遍存在的“隔離且平等”原則帶來很大的衝擊,並為此後種族隔離政策的廢除積聚了力量。
再次,對此後60多年間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的發展、演變歷程進行了梳理。研究認為:1952年朝鮮戰爭軍人權利法案、1966年越南戰爭軍人權利法案,基本上延續了1944年“二戰”軍人權利法案的模式,將教育資助作為一種“補償福利”。20世紀70年代全志願兵役制的實施,給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帶來極大的衝擊。從1984年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法案(後來稱為“蒙哥馬利軍人權利法案”)開始,給予退役軍人教育資助已經成為吸引優秀適齡青年參軍的重要手段。
第二部分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的特徵進行了簡要概括,並對這一政策作了理論上的分析和解讀。
研究認為,適用了60多年,對美國社會產生深遠影響的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卻沒有嚴格的文本定義,這一現象與美國司法體系和法律傳統息息相關,可以說是“判例法”傳統在政策領域的運用和體現。另外,一種有效的退役軍人利益回饋機制,特別是作為利益集團的退役軍人非政府組織,以及參眾兩院常設的退役軍人事務委員會,保證了相關法案的及時修正。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在維護美國政治穩定、促進社會整合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加速了美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大政府”的興起。
本書從“專業主義”的視角,對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進行了理論分析,認為:“專業主義”興起,是20世紀中葉之後西方社會的重要特徵。在“專業主義”主導的社會中,退役軍人安置實質上就是軍事專業人員的二次專業化過程。這種二次專業化的路徑能否得到社會認可,直接關係到退役軍人能否順利回歸社會。美國退役軍人教育資助政策的實質就是以向退役軍人提供高等教育這種方式,發揮大學在“專業主義”社會中職業認證、社會認可的功能,以一種社會認可的路徑和方式,説明退役軍人實現二次專業化,重新融入社會生活。
第三部分對中國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
在簡要概括了中國退役軍人安置政策現狀後,圍繞“複轉軍人進法院”的爭論,進行了案例分析。研究認為:以政府指令性安置為主的“二次專業化”路徑不被社會專業人員所認可,或者說認可程度較低,是中國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出現困難的根源所在。在對中國軍隊和高等教育規模變化進行對比分析,對退役軍人整體學歷水準、政府財政收入情況進行研究之後,本書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資助退役軍人接受大學教育,在21世紀之初的中國,已經成為一個可行性很高的政策選項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