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首先界定基本概念,考察行政監察專員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世界範圍內的最新發展,並對這一制度的理論基礎和價值訴求進行深入的探討和分析;接著,選取具有典型意義的國家和地區,即瑞典、丹麥、芬蘭、挪威、英國、法國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等,對其行政監察專員的任職資格、組織機構、運行機制、職責範圍、權力界限等進行系統的、全面的比較分析,並研究和闡述行政監察專員制度與議會監督機制、司法救濟機制、行政機關內部救濟機制的關係,從中總結出行政監察專員制度的獨特品質及其無可替代的地位,也對如何建構這些監督救濟機制之間的協調互補關係進行論述;最後,根據行政監察專員制度在世界上的迅速發展之勢以及我國的具體國情,本書提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監察專員制度的基本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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