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縣圖誌》為唐李吉甫所撰。吉甫,字弘憲,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人。生於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卒於唐憲宗元和九年(814年)。《舊唐書·李吉甫傳》說他“少好學,能屬文”,“該洽多聞,尤精國朝故實,沿革折衷,時多稱之”。著有《六代略》、《百司舉要》、《元和十道圖》、《刪水經》和《元和郡縣圖誌》等,但只有《元和郡縣圖誌》流傳下來,其餘幾種早已亡佚。
《元和郡縣圖誌》寫於憲宗元和年間(806—820年),當時正處於藩鎮割據的局面。按唐代政區來說,起初基本上實行的是州、縣二級制。貞觀年間分全國為10道,即: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嶺南道。到開元年間,又析關內道置京畿道,析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道為山南東、南三道,分江南道為江南東、西二道和黔中道,這樣就成了15道。但道只是監察區,並不構成一級政區。州的長官仍然聽命於中央。而在安史之亂以後,一些藩鎮“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實際上形成州縣以上的一級政區。李吉甫在《元和郡縣圖誌》中即以貞觀十道為基礎。唐中葉以後,隴右道被吐蕃佔去,但為了表示有志於“收復故土”,仍列於最後。又按照當時的情況,分為47個節鎮,將所屬各府州縣的戶口、沿革、山川、古蹟以至貢賦等依次作了敘述。每鎮篇首有圖,所以稱為《元和郡縣圖誌》。但到南宋以後圖已亡佚,書名也就略稱為《元和郡縣志》了。
《元和郡縣圖誌》在魏晉以來的總地誌中,不但是保留下來的最古的一部,而且也是編寫最好的一部。清初編寫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輿地圖經,隋唐誌所著錄者,率散佚無存;其傳於今者,惟此書為最古,其體例亦為最善,後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範圍。”
《元和郡縣圖誌》的內容非常豐富,作為一部講述全國范圍的地理總志,首先對政區沿革地理方面有比較系統的敘述。
在每一州縣下往往上溯到三代或《禹貢》所記載,下迄唐朝的沿革。其中特別是關於南北朝政區變遷的記載尤其可貴。記述南北朝時期的正史,除《宋書》、《南齊書》、《魏書》外,其他各史皆無地理志;《隋書·地理志》雖稱梁、陳、北齊、週、隋五代史志,但隋以前的四個朝代較為簡略;《水經註》雖是北魏時期的地理名著,但它畢竟是以記述水道為主,因而《元和郡縣圖誌》有關這一時期的敘述至關重要。《元和郡縣圖誌》中在每一縣下都簡敘沿革及縣治遷徙、著名古蹟等,還作了一些必要的考證。如京兆府萬年、長安、咸陽三縣均有名叫細柳營的地方。《元和郡縣圖誌》在“萬年”縣下註明:
“細柳營在縣東北三十里,相傳云周亞夫屯軍處。今按亞夫所屯,在咸陽縣西南二十里,言在此非也”。又在“長安”縣下載:“細柳原在縣西南三十三里,別是一細柳,非亞夫屯軍之所”。在“長安”縣下還有關於秦阿房宮、漢長樂宮、漢未央宮及秦始皇陵等遺址的記載。所有這些,都對我們研究歷史上的政區變化,考證一些名勝古蹟遺址,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於某些弄不清楚的問題,書中也並不是武斷地下結論,而是抱著存疑的態度。如《元和郡縣圖誌》卷2京兆府興平縣(今陝西興平縣)對馬嵬故城的記載,就說:“馬嵬於此築城,以避難,未詳何代人也。”又如,卷9申州義陽縣(今河南信陽市)對平靖關城的記載,只是說:“舊有此關,不知何代創立。”這些都反映了作者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在自然地理方面,資料也極其豐富。在每縣下記載著附近山脈的走向、水道的經流、湖泊的分佈等等。在這方面自班固著《漢書·地理志》以來,歷代正史地理誌中大部分都有記述,但內容過於簡略。酈道元《水經註》中記載比較詳備,可是自北魏至隋唐數百年中沒有記載這方面的書籍保存下來。因此,《元和郡縣圖誌》中保存下來的這部分資料也非常可貴。全書記載到的水道有550餘條,湖澤陂池130多處。
不僅記載了人所共知的大川大澤,也記載了一些小的河流和陂澤。如卷11密州高密縣(今山東高密縣)的夷安澤,“週回四十里,多麋鹿蒲葦”。又如卷18定州望都縣(今河北望都縣)的陽城淀,“週回三十里,莞蒲菱芡,靡所不生”。另外還有對各種地形特徵的描述。如卷1京兆府萬年、長安、三原等縣均有關於西北黃土高原上所謂“原”的記載,如畢原、白鹿原、細柳原、孟侯原、豐原、天齊原等。卷4靈州鳴沙縣(今寧夏中寧縣東北)有關於沙漠的記載,說“人馬行經此沙,隨路有聲,異於餘沙,故號鳴沙”。卷30辰州盧溪縣(今湖南滬溪縣西南)又有對於喀斯特地形的記載,說“溪山高可萬仞,山中有槃瓠石窟,可容數万人”。所有這些,都對我們研究歷史上水道、湖泊的變遷,各地自然環境的變化,提供了極其珍貴的資料。
在經濟地理方面,每個府、州之後有“貢賦”一項,可以說是《元和郡縣圖誌》一書所首創。貢品多數都是當地的土特產,包括著名的手工業產品及礦產、藥材等;賦為綿、絹等物。如卷1京兆府下記載:“開元貢:葵草蓆、地骨白皮、酸棗仁;賦:綿、絹。”在縣下又有對於當地水利設施、工礦業及其他經濟資料的記載。如卷1京兆府醴泉縣(今陝西禮泉縣)有關於鄭、白渠灌溉情況的記載;卷16相州鄴縣(今河北臨漳縣)有西門豹及史起引漳水灌田的記載;卷11密州輔唐縣(今山東安丘縣)有語水堰灌田的記載,並說“今尚有餘堰,而稻田畦畛存焉”;卷3原州平高縣(今寧夏固原縣)有西北地區監牧場地、馬匹數字的記載;卷4鹽州有關於鹽池的記載;卷3延州膚施縣(今陝西延安市東北)和卷40肅州玉門縣(今甘肅玉門市北)都有關於石油礦的記載;卷14蔚州飛狐縣(今河北淶源縣)有三河冶官營鑄錢工業的記載,並描述了作者親自主持恢復銅冶置爐鑄錢的經過。至於一般銅礦、銀礦、鐵礦的記載就更多了。《元和郡縣圖誌》對各地戶口記載的一大特色是兼記不同時代的戶口數。地理志對戶口的記載始於《漢書·地理志》,但《漢志》對西漢一代的戶口,只記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數字;《元和郡縣圖誌》既記載開元年間的戶數,也記載元和時的戶數,為我們研究安史之亂前後各地戶口的變動提供了重要佐證。
當然,《元和郡縣圖誌》也還存在著不少的缺點,如敘述某些州縣沿革過於簡略。由於資料不全,往往顯得殘缺、混亂,給人以拼湊起來的感覺。而且,《元和郡縣圖誌》的作者李吉甫,是封建統治集團的一員,他在憲宗時,兩度被升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官居宰相要職。他編寫《元和郡縣圖誌》的目的,完全是為了鞏固封建統治。如他在原序中所說:
“古今言地理者,凡數十家。尚古遠者或搜古而略今,採謠俗者多傳疑而失實,飾州邦而敘人物,因丘墓而徵鬼神,流於異端,莫切根 要。至於丘壤山川,攻守利害,本於地理者,皆略而不書,將何以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勢勝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他精研地理,編寫《元和郡縣圖誌》的目的正是為皇帝便於週覽全國形勢,以達到“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的目的。但這書畢竟保存了大量豐富的資料,對全國各地的地理沿革、山川、物產,都有一個簡要的敘述。在編寫體例方面,對宋代樂史的《太平素宇記》,元、明、清各代的《一統志》都有很大影響。因此,人們盛讚《元和郡縣圖誌》開我國總地志的先河,這話也並非過譽。
作者簡介:
李吉甫(758~814),中國唐憲宗時宰相,地理學家。字弘憲。趙郡(今河北趙縣)人。以門蔭入仕,頗為宰相李泌、竇參推重,後出為刺史。憲宗即位,入為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元和元年(806)參與策劃討平劍南節度使劉闢叛亂。次年,因贊助平浙西(今江蘇鎮江)節度使李?之亂,以功封贊皇縣侯。三年,發生了一起貶謫制科考官和壓抑對策高第的牛僧孺等的事件,遭到輿論指責,遂自請出為淮南節度使。在淮南3年,築富人、固本2塘,溉田數千頃;又修浚漕渠,使其暢通。六年,吉甫復入為相,奏准精簡冗官808員,吏1769員;廢京城諸僧的莊田、水磑免稅之特權,以減輕貧民負擔。安史之亂平定後,淮西節度使吳少陽跋扈不臣。吳少陽死後,子吳元濟自領軍務。吉甫認為淮西在內地,不能依照河北強藩父死子繼的慣例,主張乘時進取。但他於同年暴疾死。宰相武元衡、裴度等堅持討伐,終於十二年平定淮西。吉甫深明時政,為相時多所建樹,著有《元和郡縣圖誌》,為地理名著,深為後世學者所稱道。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元和郡縣圖誌》為唐李吉甫所撰。吉甫,字弘憲,趙郡贊皇(今河北贊皇)人。生於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卒於唐憲宗元和九年(814年)。《舊唐書·李吉甫傳》說他“少好學,能屬文”,“該洽多聞,尤精國朝故實,沿革折衷,時多稱之”。著有《六代略》、《百司舉要》、《元和十道圖》、《刪水經》和《元和郡縣圖誌》等,但只有《元和郡縣圖誌》流傳下來,其餘幾種早已亡佚。
《元和郡縣圖誌》寫於憲宗元和年間(806—820年),當時正處於藩鎮割據的局面。按唐代政區來說,起初基本上實行的是州、縣二級制。貞觀年間分全國為10道,即: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嶺南道。到開元年間,又析關內道置京畿道,析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道為山南東、南三道,分江南道為江南東、西二道和黔中道,這樣就成了15道。但道只是監察區,並不構成一級政區。州的長官仍然聽命於中央。而在安史之亂以後,一些藩鎮“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實際上形成州縣以上的一級政區。李吉甫在《元和郡縣圖誌》中即以貞觀十道為基礎。唐中葉以後,隴右道被吐蕃佔去,但為了表示有志於“收復故土”,仍列於最後。又按照當時的情況,分為47個節鎮,將所屬各府州縣的戶口、沿革、山川、古蹟以至貢賦等依次作了敘述。每鎮篇首有圖,所以稱為《元和郡縣圖誌》。但到南宋以後圖已亡佚,書名也就略稱為《元和郡縣志》了。
《元和郡縣圖誌》在魏晉以來的總地誌中,不但是保留下來的最古的一部,而且也是編寫最好的一部。清初編寫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輿地圖經,隋唐誌所著錄者,率散佚無存;其傳於今者,惟此書為最古,其體例亦為最善,後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範圍。”
《元和郡縣圖誌》的內容非常豐富,作為一部講述全國范圍的地理總志,首先對政區沿革地理方面有比較系統的敘述。
在每一州縣下往往上溯到三代或《禹貢》所記載,下迄唐朝的沿革。其中特別是關於南北朝政區變遷的記載尤其可貴。記述南北朝時期的正史,除《宋書》、《南齊書》、《魏書》外,其他各史皆無地理志;《隋書·地理志》雖稱梁、陳、北齊、週、隋五代史志,但隋以前的四個朝代較為簡略;《水經註》雖是北魏時期的地理名著,但它畢竟是以記述水道為主,因而《元和郡縣圖誌》有關這一時期的敘述至關重要。《元和郡縣圖誌》中在每一縣下都簡敘沿革及縣治遷徙、著名古蹟等,還作了一些必要的考證。如京兆府萬年、長安、咸陽三縣均有名叫細柳營的地方。《元和郡縣圖誌》在“萬年”縣下註明:
“細柳營在縣東北三十里,相傳云周亞夫屯軍處。今按亞夫所屯,在咸陽縣西南二十里,言在此非也”。又在“長安”縣下載:“細柳原在縣西南三十三里,別是一細柳,非亞夫屯軍之所”。在“長安”縣下還有關於秦阿房宮、漢長樂宮、漢未央宮及秦始皇陵等遺址的記載。所有這些,都對我們研究歷史上的政區變化,考證一些名勝古蹟遺址,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於某些弄不清楚的問題,書中也並不是武斷地下結論,而是抱著存疑的態度。如《元和郡縣圖誌》卷2京兆府興平縣(今陝西興平縣)對馬嵬故城的記載,就說:“馬嵬於此築城,以避難,未詳何代人也。”又如,卷9申州義陽縣(今河南信陽市)對平靖關城的記載,只是說:“舊有此關,不知何代創立。”這些都反映了作者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在自然地理方面,資料也極其豐富。在每縣下記載著附近山脈的走向、水道的經流、湖泊的分佈等等。在這方面自班固著《漢書·地理志》以來,歷代正史地理誌中大部分都有記述,但內容過於簡略。酈道元《水經註》中記載比較詳備,可是自北魏至隋唐數百年中沒有記載這方面的書籍保存下來。因此,《元和郡縣圖誌》中保存下來的這部分資料也非常可貴。全書記載到的水道有550餘條,湖澤陂池130多處。
不僅記載了人所共知的大川大澤,也記載了一些小的河流和陂澤。如卷11密州高密縣(今山東高密縣)的夷安澤,“週回四十里,多麋鹿蒲葦”。又如卷18定州望都縣(今河北望都縣)的陽城淀,“週回三十里,莞蒲菱芡,靡所不生”。另外還有對各種地形特徵的描述。如卷1京兆府萬年、長安、三原等縣均有關於西北黃土高原上所謂“原”的記載,如畢原、白鹿原、細柳原、孟侯原、豐原、天齊原等。卷4靈州鳴沙縣(今寧夏中寧縣東北)有關於沙漠的記載,說“人馬行經此沙,隨路有聲,異於餘沙,故號鳴沙”。卷30辰州盧溪縣(今湖南滬溪縣西南)又有對於喀斯特地形的記載,說“溪山高可萬仞,山中有槃瓠石窟,可容數万人”。所有這些,都對我們研究歷史上水道、湖泊的變遷,各地自然環境的變化,提供了極其珍貴的資料。
在經濟地理方面,每個府、州之後有“貢賦”一項,可以說是《元和郡縣圖誌》一書所首創。貢品多數都是當地的土特產,包括著名的手工業產品及礦產、藥材等;賦為綿、絹等物。如卷1京兆府下記載:“開元貢:葵草蓆、地骨白皮、酸棗仁;賦:綿、絹。”在縣下又有對於當地水利設施、工礦業及其他經濟資料的記載。如卷1京兆府醴泉縣(今陝西禮泉縣)有關於鄭、白渠灌溉情況的記載;卷16相州鄴縣(今河北臨漳縣)有西門豹及史起引漳水灌田的記載;卷11密州輔唐縣(今山東安丘縣)有語水堰灌田的記載,並說“今尚有餘堰,而稻田畦畛存焉”;卷3原州平高縣(今寧夏固原縣)有西北地區監牧場地、馬匹數字的記載;卷4鹽州有關於鹽池的記載;卷3延州膚施縣(今陝西延安市東北)和卷40肅州玉門縣(今甘肅玉門市北)都有關於石油礦的記載;卷14蔚州飛狐縣(今河北淶源縣)有三河冶官營鑄錢工業的記載,並描述了作者親自主持恢復銅冶置爐鑄錢的經過。至於一般銅礦、銀礦、鐵礦的記載就更多了。《元和郡縣圖誌》對各地戶口記載的一大特色是兼記不同時代的戶口數。地理志對戶口的記載始於《漢書·地理志》,但《漢志》對西漢一代的戶口,只記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數字;《元和郡縣圖誌》既記載開元年間的戶數,也記載元和時的戶數,為我們研究安史之亂前後各地戶口的變動提供了重要佐證。
當然,《元和郡縣圖誌》也還存在著不少的缺點,如敘述某些州縣沿革過於簡略。由於資料不全,往往顯得殘缺、混亂,給人以拼湊起來的感覺。而且,《元和郡縣圖誌》的作者李吉甫,是封建統治集團的一員,他在憲宗時,兩度被升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官居宰相要職。他編寫《元和郡縣圖誌》的目的,完全是為了鞏固封建統治。如他在原序中所說:
“古今言地理者,凡數十家。尚古遠者或搜古而略今,採謠俗者多傳疑而失實,飾州邦而敘人物,因丘墓而徵鬼神,流於異端,莫切根 要。至於丘壤山川,攻守利害,本於地理者,皆略而不書,將何以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勢勝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他精研地理,編寫《元和郡縣圖誌》的目的正是為皇帝便於週覽全國形勢,以達到“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的目的。但這書畢竟保存了大量豐富的資料,對全國各地的地理沿革、山川、物產,都有一個簡要的敘述。在編寫體例方面,對宋代樂史的《太平素宇記》,元、明、清各代的《一統志》都有很大影響。因此,人們盛讚《元和郡縣圖誌》開我國總地志的先河,這話也並非過譽。
作者簡介:
李吉甫(758~814),中國唐憲宗時宰相,地理學家。字弘憲。趙郡(今河北趙縣)人。以門蔭入仕,頗為宰相李泌、竇參推重,後出為刺史。憲宗即位,入為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元和元年(806)參與策劃討平劍南節度使劉闢叛亂。次年,因贊助平浙西(今江蘇鎮江)節度使李?之亂,以功封贊皇縣侯。三年,發生了一起貶謫制科考官和壓抑對策高第的牛僧孺等的事件,遭到輿論指責,遂自請出為淮南節度使。在淮南3年,築富人、固本2塘,溉田數千頃;又修浚漕渠,使其暢通。六年,吉甫復入為相,奏准精簡冗官808員,吏1769員;廢京城諸僧的莊田、水磑免稅之特權,以減輕貧民負擔。安史之亂平定後,淮西節度使吳少陽跋扈不臣。吳少陽死後,子吳元濟自領軍務。吉甫認為淮西在內地,不能依照河北強藩父死子繼的慣例,主張乘時進取。但他於同年暴疾死。宰相武元衡、裴度等堅持討伐,終於十二年平定淮西。吉甫深明時政,為相時多所建樹,著有《元和郡縣圖誌》,為地理名著,深為後世學者所稱道。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