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運動精神
主播:歡迎大家收看今天的重量級拳王爭霸戰!擁有三大世界職業聯盟重量級拳王腰帶的不敗拳王尼基,將遭遇人氣滿點,號稱擂台最後的紳士、拳擊界的良心、人類最後希望的阿加索斯!在今天這場十二回合的大戰中,到底會誰勝誰負?我們先請評論員分析一下!
評論員:好的!謝謝主播!大家可以看到,尼基現在是不可思議的三十八勝兩敗,這兩敗都是在他生涯初期,所以他現在已經三十四連勝啦!而挑戰者阿加索斯雖然近期有十連勝,但二十九勝十五敗的成績,其實是相對普通。阿加索斯之所以可以挑戰尼基,完全是因為他超!高!人!氣!阿加索斯不論是場內外,都是一個真正的紳士!女性朋友會想介紹給爸媽,父母觀眾也想拿他當榜樣來教育小孩!因此今天這場比賽,很多觀眾都希望阿加索斯可以用他正義的鐵拳,來好好教育尼基這個傢伙!
主播:是的!評論員說得很好,尼基雖然在場上是無敵,但是他也的確是個垃圾!只要是規則沒說不行的,他一定會做好!做滿!就算規則說不行的,只要裁判沒看到,他也是會做好!做滿!就是因為這麼卑劣,所以他堂堂創造了連十七場K.O.、連十七場擊倒勝的神蹟!這個神蹟會在今天終結嗎?好的!大戰的鑼聲已經響起,第一回合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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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人在運動競賽中表現不夠「紳士」(gentleman),就可能招來沒「運動家精神」(Sportsmanship)的批評。「運動家精神」這個詞也常被用在運動之外的情境,在任何有競賽成分的活動中,如果你表現得沒那麼「紳士」,也可能被批評是沒運動家精神。
那紳士到底是什麼?女性也「可以」或「應該」是紳士嗎?宣傳這種觀念是否會有性別歧視的問題?因為這是本運動倫理學的書,我認為不如就集中焦點,來思考「運動家精神」到底指什麼呢?
多數台灣人是在國文課中認識運動家精神這個概念,因為羅家倫有一篇〈運動家的風度〉,談的就是他對運動家精神的定義。不過我想多數成年人都想不起該文的主要內容了,因為羅家倫的表達也不是非常系統化,有點零碎。硬要談運動家精神,那大家想起來的,大概會是「勝不驕,敗不餒」這六個字。但這是運動家精神的真正定義嗎?
本書的第一回合就來討論「運動家精神」與「遊戲家精神」(Gamesmanship)這兩個「運動精神」概念。相對於運動家精神,在台灣幾乎沒人知道「遊戲家精神」這個詞,不過擁有這種精神的人還滿多的。
先來看運動家精神。運動家精神的西式定義是「成為好的運動員」,不論輸贏,不管是否有比賽,你都該是個「好」的運動員。不只是專業、菁英的運動員要抱持這種精神,而是所有運動參與者都該體現出這種精神。
運動家精神類似於某種一貫的生活態度,是由各類運動的道德或美學價值向外開展。因此,如果你擁有運動家精神,你就不只會在運動中展現這種傾向或氣質,而是在許多生活面向都會有類似的表現。此外,這種精神不見得會和卓越的成就有直接的連結,某些運動者的整體人生能體現出該項運動的道德與美學特質(像某些馬拉松跑者),但其運動成績卻不是很優秀。
因此,在運動家精神的價值標準之下,好的運動員之所以為「好」,不只考量其運動量化表現,而更著重他擁有哪些道德和美學特質,這些特質又可以再區分為兩大向度,第一是對勝利的執念,第二是對於運動及其他參與者的尊重。「勝不驕、敗不餒」較偏向第二類,未強調對於勝利的渴望與對卓越的追求,但完整的運動家精神會包括爭勝的企圖心。也就是說,你成績可以不用非常好,因為成績好不好有時是看物質條件,有時則是運氣,但你還是應該追求勝利,因為競賽的本質就是挑戰和比較。
因此不想贏或不想追求卓越的人,就不被視為具備運動家精神。據聞某位當代圍棋高手(圍棋也是種運動)曾經在下棋勝負未定之時,就主動投子認輸,理由是「不開心」,反正下次贏回來就好了。這雖然可算在「勝不驕、敗不餒」的範圍內,卻違背了求勝的基本原則,因此就算是缺乏運動家精神的表現。
所以台灣人是把運動家精神講得「太客氣」了些,太過看重賽後的態度,而忽略了賽事過程中追求技術或競賽卓越的部分。是否正是因為這種偏於一端的理解,才讓我們每次國際賽都是「雖敗猶榮」的吃鍋貼呢?
追求勝利比較接近「美學」價值,而在道德價值的層次,具運動家精神者也會因為尊重「運動」與「運動參與者」(包括隊友、對手、裁判、觀眾、工作人員),遵守比賽規則、習慣與禮儀,其人格也會具備該運動的專屬德行,像正義、忍耐、勇氣、創新或膽識等等。
因此「尊重」可以說是參與運動的初步德行,不過到底什麼叫尊重?有些人認為是以尊重對手(運動參與者)為主,也有人認為是要尊重比賽(運動本身)為主。有時這二者是難以得兼的。
韓國在世界棒球經典賽(WBC)等國際棒球賽會上,曾於贏球後在賽場投手丘插上自家國旗。就台灣人的角度看過去,這是「勝而驕」了,不夠尊重對手,因此會被當作是缺乏運動家精神。但從韓國人的角度看呢?有些人認為此舉正是代表看重勝負,也算是「尊重比賽」,反而算是具備運動家精神了。
但我認為投手丘插旗已是賽後慶祝活動,無法解釋成為爭勝企圖心。就算是站在韓國文化的脈絡,插旗舉動也是種挑釁,是欠缺運動家精神,因為其真正意圖並非爭勝,只是要羞辱對手而已。這行動是因為「國族主義」(Nationalism,常譯為民族主義)情結的影響,可不是什麼良性心態(第三回合也專論國族主義運動)。此外,也有韓國人對這種舉動持反對意見,在之後的賽事就有韓國前輩選手告誡現役球員別再插旗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爭端,代表他們自己人也意識到這種行動有欠尊重。
當然,要判斷某人的表現是否符合運動家精神,判斷者自身需要熟悉這種運動的行為模式,通常也無法直接引用該運動之外的普遍道德規範,否則像拳擊那種互毆的運動,就「怎麼做怎麼錯」了。所以外行人的確可能誤判運動家精神的實際指涉。
缺乏運動家精神者,通常會被看成是「輸不起的人」(sore loser)或「爛贏家」(bad winner),前者指比賽輸了之後的態度不佳,而後者是採用不合於規範或習慣的方式取勝(包括合於道德及不合道德的),兩者都對於勝利抱持執念,但雖重目的,卻不擇手段,因此算不上有運動家精神。可是有種和運動家精神類似的運動態度,就有可能會產生出「爛贏家」,這種態度就是「遊戲家精神」。
要先強調的是,具「遊戲家精神」者並不見得都是爛贏家,他們也可能「輸得起」,但他們在賽事過程中對於求勝的執著,的確可能造成旁人的不快。遊戲家精神的定義是指在競技活動中全力爭勝的態度,雖然手段面可能存在道德爭議,但其行事基本上仍會依循遊戲(運動)規則,接近俗稱的「一切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像是在棒球比賽中為了贏球而連續故意保送強打者,這會招來場邊觀眾的噓聲,但卻是規則所允許的。不過,如果是使用電子器材或攝影鏡頭來竊取暗號,就算是比賽作弊,稱不上是遊戲家精神,因為多數運動規則並不允許單方暗自使用電子觀測器材。
因為遊走在規則邊緣,盡一切可能增加對自身有利的競賽條件,是以多數倫理學家不會鼓勵遊戲家精神,因為道德的要求往往比規則嚴苛許多。但遊戲家精神推動了各種運動戰術的誕生,少了這種在規則邊緣盡可能擴張戰果的操作,那競技運動或賽事就會變得無聊許多。你可以說這種精神在倫理學方面的貢獻不足,卻提升了運動的美學層次。
不論是職業或業餘運動,遊戲家精神是某些技術或條件較差的運動員企圖突破困境時的常見態度,相對來說,知名球員或以球品聞名的球員,就較不太會持這種態度上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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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需要了解這兩種精神的差異呢?
其實運動家精神往往是種「強者的餘裕」,他因為運動技術或天分夠好、有明顯的體能優勢,所以能在運動中保持優雅,又或是因為運動之外的生活條件相對較佳,因此可以維持「紳士」風,以純休閒的態度來運動。因此你可以把運動家精神視為某種「王者特權」。
那為什麼運動家精神會有這種貴族紳士風?一般的推論,是因為多數當代球類運動都源起於英國,演化自數百年前的某種騎士遊戲(詳情已不可考了,但你所知道的大多數近代球類運動很可能有個共通的起源,是騎士在城堡內的休閒活動),因此自然會帶有某種貴族風範。講白點,就是當代運動骨子裡有「假掰」的基因是也。
而對條件較差的運動員來說,遊戲家精神就會成為很大的誘惑,他們可以透過這種參賽態度來取得較好的運動成就,甚或轉換為金錢利益。因此在多數狀況下,遊戲家精神是「弱者現實」。
就歷史來看,早期的職業運動員多半是社會邊緣人(十九世紀的職業運動的形態類似巡迴馬戲團),不重道德表現,更重視帶給觀眾的刺激體驗(這樣人家才願意花錢看呀),因此花招百出,以爭奪勝利成為最主要的任務,因為贏球帶來的爽度最高。是以職業運動本身就帶有遊戲家精神的基因。
有點年紀的朋友,應該還記得上世紀末,國際奧委會(IOC)還在那堅持「業餘精神」,抗拒職業球員參賽嗎?由某種角度來看,這也可以從運動家精神與遊戲家精神的對立來觀察。當然,就如現在大家所看到的,IOC最後還是向金錢投降了。
離開運動,在人類各種活動中,從上班工作到打電動,你都可以看到運動家精神與遊戲家精神的展現與對抗,有些人就是紳士風,有些人為了取勝,會一直踩在紅線上。這代表什麼呢?
這代表人類活動本身存在著很強的競技遊戲(運動)本質,食衣住行育樂都是。真實人生不過是羅馬競技場的無邊界版,而你就是那個不知終點,不清楚規則,一臉茫然在人群中亂跑的參賽者。
所以,運動倫理學不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