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4年)版之修訂,較前版修訂65題,刪除2題,主要係配台101年10月後之法規與制度變動,更新相關內容,修訂重點包括配合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103.05.29)、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103.05.29)、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03.04.25)、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103.04.25)、期貨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103.07.29)、期貨公會期貨信託基金從事店頭衍生性商品之總風險暴露計算標準(103.07.29)、期貨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103.06.18)及相關行政函令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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