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晞
定價:NT$ 550
優惠價:9 折,NT$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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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定位為「體系解題書」。
體系說明部分:集中在常考題目的觀念說明,用清楚的體系建構基礎概念,搭配最新實務見解、修法內容,幫助讀者快速掌握本科目的重點。更在重要考點以「上榜模板」整理成答題模組,讀者在遇到相同的考點時,即能直接運用作答,迅速獲得高分。
實例演練部分:以題型分析、答題大綱、參考擬答的順序,幫助讀者建立解題層次與思維脈絡。亦藉由收錄近年之考古題,聚焦考點,掌握關鍵。
作者簡介
康晞
律師高考及格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考試及格
銀行內部控制與稽核考試及格
企業內部控制考試及格
法律系碩士班
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
筆名之所以取名「康晞」,除了諧音康熙,期許本書能夠如同康熙字典一般,收入完整的考點題型外,也寓有「健康晨晞」的意思,祝福讀者考生都有平安健康的每一天。
臉書搜尋:康晞法律
作者序
「祝福與平安」
2021年新冠疫情之下人心惶惶,更多充滿對於未來的茫然。希望上帝在接下來的日子當中能夠賜下更多平安,也希望受到疫情影響的產業與人們能夠迅速恢復。
回想寫書的起頭,特別感謝以前在法院時候的好同事甘興霸老師的激勵,雖然後來在人生的道路中各奔東西,但希望您一切都可以過得很好。
祝福本書的讀者、考生能早日順利考取自己所想要的項目,並且能夠存一個正直、謙卑、公義、憐憫的心在往後的職場上發光發熱。疫情之下面對考試,考生穩定自己的心尤其重要,更需要有穩定而規律的作息,好維持自己的免疫力。
本書之付梓,尤其要感謝承先、靜妙姐、柔彣、尚易及學稔專業編輯團隊的仔細校對、協助與包容,以及我的父母家人、同事和前輩的協助與提供寶貴的意見。希望這本書可以幫助到考生跟讀者,願榮耀歸於至高神。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腓立比書 3:13-14)
康晞
目錄
Chapter 1 總論
Section 1 法院組織法之憲法基礎
壹、司法之意義
貳、司法制度
參、司法機關
實例演練102司特四等
Section 2 法治國原則
壹、裁判權壟斷原則(司法權壟斷原則)
貳、法安定性及裁判之可預測性
參、憲法保障之基本權
實例演練102司特四等
Section 3 人民與法院之關係
壹、司法請求權
貳、合法聽審權(亦稱「聽審請求權」)
參、公正程序請求權
肆、有效權利保護請求權
伍、武器平等原則
陸、權利保護請求權
實例演練 105司特四等
柒、法定法官原則
實例演練 99身心四等
Section 4 司法獨立原則
壹、司法獨立原則
貳、審判獨立原則之意義及內涵
參、審判獨立原則之判斷標準
肆、審判獨立原則與職務監督(即個案介入禁止)
伍、審判獨立原則與評議
陸、審判獨立原則與監察權之平衡—監察權之行使及限制
專題 監察院之彈劾權與審判獨立
實例演練 10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審判獨立原則與審判機關題型(彙整)
實例演練 審判獨立原則與偵查機關題型(彙整)
Chapter 2 審判事務
Section 1法院審理之原則
壹、各種訴訟間共通之審理原則
貳、各種訴訟間各別之審理原則
Section 2 公開審判原則
壹、公開審判原則
貳、公開審判原則之例外規定
參、法庭直播之爭議
實例演練 改編107、10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99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2司特四等
Section 3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
壹、法庭開閉及處所
實例演練 94身心四等
貳、法庭秩序
實例演練 彙整98原民四等、107司特四等、102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改編9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彙整101司特三等、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彙整91、103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8司特三等
參、法庭錄音與製作筆錄
實例演練 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5原民四等
Section 4 裁判評議
壹、意義
貳、功能與作用
參、評議之組織
肆、評議方法
伍、裁判評議之決定
實例演練 彙整99司特三等、100司特四等
陸、評議之密行
實例演練 彙整92司特四等、97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3司特三等
Section 5 裁判書之刊載
壹、裁判書公開之方式
貳、公開裁判書之目的
參、公開裁判書之法理基礎
肆、公開裁判書之限制
伍、公開起訴書方式
實例演練 彙整100、104司特三等
實例演練 99原民四等
Chapter 3 審判組織
Section 1 事實審與法律審
壹、事實審
貳、法律審
參、事實審與法律審之區別
實例演練 94司特四等
Section 2 獨任制與合議制
壹、意義
貳、現行法制
參、獨任制與合議制之優點
實例演練 彙整94身心四等、96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
Section 3 審級制度
壹、審級制度之意義
貳、設置審級制度之目的
參、普通法院之審級制度
肆、審級制度與訴訟權保障之關係
實例演練 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1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10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2司特四等
Section 4 普通法院之職權
壹、民事訴訟
貳、刑事訴訟
參、其他法律規定訴訟案件
肆、非訟事件
實例演練 彙整96身心四等、107原民四
Section 5 地方法院
壹、設置
貳、地方法院之管轄事件
參、地方法院簡易庭管轄之事件
肆、地方法院合議庭管轄之第二審案件
實例演練 彙整85、95司特四等
專題 國民法官制度(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Section 6 高等法院
壹、設置
貳、高等法院之管轄事件(法組§32)
實例演練 103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0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6司特三等
Section 7 最高法院
壹、設置
貳、最高法院管轄之事件(法組§48)
實例演練 95身心四等
參、判例制度之廢止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10原民四等
專題 大法庭制度
實例演練 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10司特三等
Section 8 其他法院機關
壹、行政法院
實例演練 104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10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
貳、少年及家事法院
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實例演練 103司特三等
肆、懲戒法院
實例演練 彙整109司特三等、109原民四等
Section 9 專業法院與專業法庭
壹、專業法院之意義
貳、專業法院之法律依據
參、專業法庭
肆、專業法院、專業法庭設置之利弊
實例演練 彙整99原民四等、107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彙整105、106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10司特三等
專題 憲法訴訟法(民國111年1月4日施行)
Chapter 4 檢察機關
Section 1 檢察一體
壹、意義
貳、內涵
參、檢察一體之界線–不得違背法律明文或檢察一體之目的
實例演練 彙整改編103、106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9司特三等
實例演練 改編97司特三等、109原民四
實例演練 改編100司特四等
肆、檢察獨立原則(兼論檢察署與各級法院之關係)
實例演練 改編94司特四等、99原民四等
伍、檢察組織
Section 2 檢察機關之法律地位與職權
壹、檢察官之法律地位
貳、檢察官之職權
實例演練 95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1司特四等
Section 3 檢察事務官
壹、檢察事務官之設置目的及地位
貳、檢察事務官之職務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參、擬制司法警察官
實例演練 彙整104原民四等、100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5司特四等
Section 4 特別偵查組之廢除與因應
壹、特別偵查組設立之目的
貳、廢除原因
參、廢除後之因應措施
實例演練 106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6司特三等
Section 5 檢察總長之人事規定
壹、檢察總長之產生程序與回任規定
貳、檢察總長之備詢規定
參、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之處理程序
實例演練 改編95司特四等、102司特三等
Section 6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壹、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組成
貳、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職權
參、檢察官代表之產生方式
實例演練 改編98司特四等
Chapter 5 司法事務分配
Section 1 法院事務分配
壹、法院事務分配之意義
貳、法院事務分配之法律性質
參、法院事務分配之原則
肆、法院事務分配之法律依據
伍、違反法院事務分配之法律效果
陸、書記官與法警之年度事務分配規定
Section 2 檢察官會議
實例演練 彙整97原民四等、98身心四等、103司特四等
Chapter 6 司法互助
Section 1 司法互助之概念
Section 2 司法互助之內涵
壹、法院之互助
貳、檢察官之互助
參、其他司法人員之互助
實例演練 彙整91、94司特四等
Chapter 7 司法行政監督
Section 1 司法行政監督之內涵
壹、意義
貳、作用
參、性質
Section 2 司法行政監督體系與方式
壹、法官與檢察官之行政監督體系
貳、普通法院及其他司法人員之行政監督體系與方式
Section 3 監督之限制
壹、法官與檢察官
實例演練 改編91、106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2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
Section 4 法官與檢察官評鑑
壹、概論
貳、個案評鑑之事由(法官§30Ⅱ)
參、個案評鑑之發動(法官§§35、89Ⅰ準用35)
肆、個案評鑑之決議
實例演練 改編101原民四等
Section 5 職務法庭
壹、職務法庭之意義與設置理由
貳、職務法庭之功能
參、職務法庭之組成
肆、職務法庭之審理範圍(法官§47Ⅰ各款及§89Ⅷ)
伍、職務法庭審理之程序與裁判
實例演練 103司特四等
Chapter 8 司法人事
Section 1 法官
壹、法官之意義
貳、法官之種類
參、庭長與審判長
實例演練 改編9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6原民四等
Section 2 檢察官
壹、檢察官之意義
貳、檢察官之種類
實例演練 104年司特四等
Section 3 書記官
壹、書記官之意義與地位
貳、書記官之職務
參、服從義務
肆、各級法院有關書記官單位之設置
實例演練 9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7司特四等
Section 4 司法警察
壹、司法警察之意義
貳、院內司法警察(即法警)
參、院外司法警察
肆、法警之配置及遴用資格
伍、司法警察之調度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98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4年司特四等
Section 5 司法事務官
壹、司法事務官之設置
貳、司法事務官之職務
實例演練 105原民四等
Section 6 法官助理
壹、設立法官助理之目的
貳、法官助理之職務內容
實例演練 98司特三等
實例演練 彙整98原民四等、改編100司特四等
Section 7 法醫師與檢驗員
壹、法醫師之職務
貳、檢驗員之職務
參、兩者之異同
實例演練 93司特四等
Section 8 執達員
壹、意義
貳、執達員之職務
Section 9 公設辯護人
壹、意義及目的
貳、公設辯護人之設置
參、公設辯護人之職權
肆、法院有指定公設辯護人之必要情形
實例演練 102身心四等
Section 10 通譯、錄事及庭務員
壹、通譯
實例演練 109原民四等
貳、錄事
參、庭務員
Chapter 9 最新時事與修法
壹、最高法院新聞稿案(審判獨立題型)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貳、開庭錄影PO臉書(法庭秩序)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參、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制度(制度更迭題型)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肆、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伍、法院組織法最新修正重點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最多人成交
平均成交價72折395元
最近成交價(折扣)
二手價 | 數量 |
6折 | 1 |
7折以上 | 0 |
徵求價 | 數量 |
4折 | 1 |
5折 | 1 |
6折 | 1 |
7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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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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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康晞
律師高考及格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考試及格
銀行內部控制與稽核考試及格
企業內部控制考試及格
法律系碩士班
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
筆名之所以取名「康晞」,除了諧音康熙,期許本書能夠如同康熙字典一般,收入完整的考點題型外,也寓有「健康晨晞」的意思,祝福讀者考生都有平安健康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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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祝福與平安」
2021年新冠疫情之下人心惶惶,更多充滿對於未來的茫然。希望上帝在接下來的日子當中能夠賜下更多平安,也希望受到疫情影響的產業與人們能夠迅速恢復。
回想寫書的起頭,特別感謝以前在法院時候的好同事甘興霸老師的激勵,雖然後來在人生的道路中各奔東西,但希望您一切都可以過得很好。
祝福本書的讀者、考生能早日順利考取自己所想要的項目,並且能夠存一個正直、謙卑、公義、憐憫的心在往後的職場上發光發熱。疫情之下面對考試,考生穩定自己的心尤其重要,更需要有穩定而規律的作息,好維持自己的免疫力。
本書之付梓,尤其要感謝承先、靜妙姐、柔彣、尚易及學稔專業編輯團隊的仔細校對、協助與包容,以及我的父母家人、同事和前輩的協助與提供寶貴的意見。希望這本書可以幫助到考生跟讀者,願榮耀歸於至高神。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腓立比書 3:13-14)
康晞
目錄
Chapter 1 總論
Section 1 法院組織法之憲法基礎
壹、司法之意義
貳、司法制度
參、司法機關
實例演練102司特四等
Section 2 法治國原則
壹、裁判權壟斷原則(司法權壟斷原則)
貳、法安定性及裁判之可預測性
參、憲法保障之基本權
實例演練102司特四等
Section 3 人民與法院之關係
壹、司法請求權
貳、合法聽審權(亦稱「聽審請求權」)
參、公正程序請求權
肆、有效權利保護請求權
伍、武器平等原則
陸、權利保護請求權
實例演練 105司特四等
柒、法定法官原則
實例演練 99身心四等
Section 4 司法獨立原則
壹、司法獨立原則
貳、審判獨立原則之意義及內涵
參、審判獨立原則之判斷標準
肆、審判獨立原則與職務監督(即個案介入禁止)
伍、審判獨立原則與評議
陸、審判獨立原則與監察權之平衡—監察權之行使及限制
專題 監察院之彈劾權與審判獨立
實例演練 10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審判獨立原則與審判機關題型(彙整)
實例演練 審判獨立原則與偵查機關題型(彙整)
Chapter 2 審判事務
Section 1法院審理之原則
壹、各種訴訟間共通之審理原則
貳、各種訴訟間各別之審理原則
Section 2 公開審判原則
壹、公開審判原則
貳、公開審判原則之例外規定
參、法庭直播之爭議
實例演練 改編107、10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99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2司特四等
Section 3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
壹、法庭開閉及處所
實例演練 94身心四等
貳、法庭秩序
實例演練 彙整98原民四等、107司特四等、102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改編9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彙整101司特三等、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彙整91、103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8司特三等
參、法庭錄音與製作筆錄
實例演練 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5原民四等
Section 4 裁判評議
壹、意義
貳、功能與作用
參、評議之組織
肆、評議方法
伍、裁判評議之決定
實例演練 彙整99司特三等、100司特四等
陸、評議之密行
實例演練 彙整92司特四等、97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3司特三等
Section 5 裁判書之刊載
壹、裁判書公開之方式
貳、公開裁判書之目的
參、公開裁判書之法理基礎
肆、公開裁判書之限制
伍、公開起訴書方式
實例演練 彙整100、104司特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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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審判組織
Section 1 事實審與法律審
壹、事實審
貳、法律審
參、事實審與法律審之區別
實例演練 94司特四等
Section 2 獨任制與合議制
壹、意義
貳、現行法制
參、獨任制與合議制之優點
實例演練 彙整94身心四等、96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
Section 3 審級制度
壹、審級制度之意義
貳、設置審級制度之目的
參、普通法院之審級制度
肆、審級制度與訴訟權保障之關係
實例演練 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1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10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2司特四等
Section 4 普通法院之職權
壹、民事訴訟
貳、刑事訴訟
參、其他法律規定訴訟案件
肆、非訟事件
實例演練 彙整96身心四等、107原民四
Section 5 地方法院
壹、設置
貳、地方法院之管轄事件
參、地方法院簡易庭管轄之事件
肆、地方法院合議庭管轄之第二審案件
實例演練 彙整85、95司特四等
專題 國民法官制度(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Section 6 高等法院
壹、設置
貳、高等法院之管轄事件(法組§32)
實例演練 103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0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6司特三等
Section 7 最高法院
壹、設置
貳、最高法院管轄之事件(法組§48)
實例演練 95身心四等
參、判例制度之廢止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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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大法庭制度
實例演練 108身心四等
實例演練 10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10司特三等
Section 8 其他法院機關
壹、行政法院
實例演練 104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10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
貳、少年及家事法院
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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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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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9 專業法院與專業法庭
壹、專業法院之意義
貳、專業法院之法律依據
參、專業法庭
肆、專業法院、專業法庭設置之利弊
實例演練 彙整99原民四等、107身心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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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演練 110司特三等
專題 憲法訴訟法(民國111年1月4日施行)
Chapter 4 檢察機關
Section 1 檢察一體
壹、意義
貳、內涵
參、檢察一體之界線–不得違背法律明文或檢察一體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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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演練 109司特三等
實例演練 改編97司特三等、109原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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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檢察獨立原則(兼論檢察署與各級法院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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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2 檢察機關之法律地位與職權
壹、檢察官之法律地位
貳、檢察官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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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3 檢察事務官
壹、檢察事務官之設置目的及地位
貳、檢察事務官之職務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參、擬制司法警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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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4 特別偵查組之廢除與因應
壹、特別偵查組設立之目的
貳、廢除原因
參、廢除後之因應措施
實例演練 106司特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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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5 檢察總長之人事規定
壹、檢察總長之產生程序與回任規定
貳、檢察總長之備詢規定
參、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之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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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6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壹、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組成
貳、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職權
參、檢察官代表之產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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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司法事務分配
Section 1 法院事務分配
壹、法院事務分配之意義
貳、法院事務分配之法律性質
參、法院事務分配之原則
肆、法院事務分配之法律依據
伍、違反法院事務分配之法律效果
陸、書記官與法警之年度事務分配規定
Section 2 檢察官會議
實例演練 彙整97原民四等、98身心四等、103司特四等
Chapter 6 司法互助
Section 1 司法互助之概念
Section 2 司法互助之內涵
壹、法院之互助
貳、檢察官之互助
參、其他司法人員之互助
實例演練 彙整91、94司特四等
Chapter 7 司法行政監督
Section 1 司法行政監督之內涵
壹、意義
貳、作用
參、性質
Section 2 司法行政監督體系與方式
壹、法官與檢察官之行政監督體系
貳、普通法院及其他司法人員之行政監督體系與方式
Section 3 監督之限制
壹、法官與檢察官
實例演練 改編91、106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2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
Section 4 法官與檢察官評鑑
壹、概論
貳、個案評鑑之事由(法官§30Ⅱ)
參、個案評鑑之發動(法官§§35、89Ⅰ準用35)
肆、個案評鑑之決議
實例演練 改編101原民四等
Section 5 職務法庭
壹、職務法庭之意義與設置理由
貳、職務法庭之功能
參、職務法庭之組成
肆、職務法庭之審理範圍(法官§47Ⅰ各款及§89Ⅷ)
伍、職務法庭審理之程序與裁判
實例演練 103司特四等
Chapter 8 司法人事
Section 1 法官
壹、法官之意義
貳、法官之種類
參、庭長與審判長
實例演練 改編9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6原民四等
Section 2 檢察官
壹、檢察官之意義
貳、檢察官之種類
實例演練 104年司特四等
Section 3 書記官
壹、書記官之意義與地位
貳、書記官之職務
參、服從義務
肆、各級法院有關書記官單位之設置
實例演練 98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107司特四等
Section 4 司法警察
壹、司法警察之意義
貳、院內司法警察(即法警)
參、院外司法警察
肆、法警之配置及遴用資格
伍、司法警察之調度
實例演練 109司特四等
實例演練 98原民四等
實例演練 104年司特四等
Section 5 司法事務官
壹、司法事務官之設置
貳、司法事務官之職務
實例演練 105原民四等
Section 6 法官助理
壹、設立法官助理之目的
貳、法官助理之職務內容
實例演練 98司特三等
實例演練 彙整98原民四等、改編100司特四等
Section 7 法醫師與檢驗員
壹、法醫師之職務
貳、檢驗員之職務
參、兩者之異同
實例演練 93司特四等
Section 8 執達員
壹、意義
貳、執達員之職務
Section 9 公設辯護人
壹、意義及目的
貳、公設辯護人之設置
參、公設辯護人之職權
肆、法院有指定公設辯護人之必要情形
實例演練 102身心四等
Section 10 通譯、錄事及庭務員
壹、通譯
實例演練 109原民四等
貳、錄事
參、庭務員
Chapter 9 最新時事與修法
壹、最高法院新聞稿案(審判獨立題型)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貳、開庭錄影PO臉書(法庭秩序)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參、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制度(制度更迭題型)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肆、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
實例演練 作者自擬
伍、法院組織法最新修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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