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二○一六年《高級中等教育法》增修第五十三條條文: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讓高中學生會正式有法源依據後,教育部在二○一八年八月底也公布了《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代表全國五百多所高中職都要成立學生會,校方也要全力協助輔導,讓學生透過參與自治組織而增進學習效果。從法規面、政策面、一○八課綱來看,臺灣的高中校園,正出現深化學生自治發展、鼓勵學生參與、保障其表意權的大趨勢;這些趨勢除了將改變校園文化,重視對話溝通,也能讓高中生透過參與自治,鍛鍊未來需要的能力,更能養成他們尊重差異、包容多元的公民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