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傳染病檢體產檢送驗品質之良窳,攸關檢驗結果正確性,且直接影響病人診治及後續之傳染病防治工作。民國88年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本屬前身)成立,「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法定傳染病由11種增為38種,手冊篇幅大為擴增,且於94至103年間,因新增新興傳染病及相關管理法規,進行過六次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提供各界正確的採檢送驗規範,確保檢驗品質。
傳染病檢體產檢送驗品質之良窳,攸關檢驗結果正確性,且直接影響病人診治及後續之傳染病防治工作。民國88年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本屬前身)成立,「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法定傳染病由11種增為38種,手冊篇幅大為擴增,且於94至103年間,因新增新興傳染病及相關管理法規,進行過六次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提供各界正確的採檢送驗規範,確保檢驗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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