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試閱
序幕
「我們分手吧。」
長平說這話的時候,茶餐廳的窗外有一輛車飛馳而過。剛下過雨的路面上積了小小的水窪,水花被車輪濺起,在陽光照耀下閃閃發光。
我對他的台詞感到奇怪,停下吮吸果汁的動作,問:「為什麼?」
「自然有很多雜七雜八的原因。」長平的手指放在玻璃杯上,輕輕擦拭杯子外緣的水珠,「但最重要的一點,是因為我不想拖累你。」
我暗自好笑,難怪他昨晚臨睡以前頗費口舌地念叨什麼「是否愛一個人需要用時間去考量,有些人過個幾年回頭去看,會覺得當初愛上對方只是一時衝動」,又說「愛比恨更長久,對一個人的恨會隨著時間而逐漸消逝,可是對一個人的愛卻能夠刻骨銘心」,當時還猜測他怎麼突然諸多感慨,原來是在給現下的訣別打預防針。
其實我不該問為什麼的。他既已下定決心,那麼總能編出一些理由來的,更何況從長平的回答來看,他根本就不打算浪費時間構思合理的解釋,只是敷衍。
長平見我不說話,伸長手臂來握住我的手背輕輕一按,我只覺手背上一股冰涼的水汽,便聽他說:「希佑,相信你能夠找到比我更適合你的對象,保重。」
說罷,他起身離開座位。我閉起眼來向後靠在沙發背上,深深吸氣。
說要在一起的是他,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也是他,霸道的傢伙,從來不曾考慮一下我的心情。混蛋。
「請問……」有人來到桌邊,試探著發問,「您是否認識剛才離開的那位先生?」
我應聲睜開眼,一身紅白相間的服務生制服落入視野。
「沒錯,我認識他。」當然我更希望我能回答不認識那個男人。
「那就好。」服務生的臉上旋即綻開鬆了一口氣的表情,將帳單遞到我的面前說:「剛才他走的時候打包了一些食物,可否請您一起結帳?」
我一愣,忙不迭地伸手接過帳單,待看清上頭的數字之後,幾乎沒有氣得翻白眼。
聶長平,最好你說的話是真的──對一個人的恨真的能夠隨著時間而逐漸消逝!
第一章
付了帳,悻悻地從茶餐廳回到家。
打開門以後,我習慣性地低頭俯視地板,玄關的地毯上既沒有今天的報紙,也沒有胡亂擺放的鞋子,空無一物。
我嘆息一聲,心中失落,回身打算關上家中大門,誰知竟有人在此時「啪」的一聲拍開門來,嚇得毫無防備的我朝後倒退一步,這才立穩。
拍門的那人兇神惡煞,舊式牛仔褲洗得發白,上頭配一件寬大的T恤衫,手裡還握著一把彈簧小刀指向前方。
「把錢交出來。」那人下令。
今天真倒楣。這是我腦海中竄過的第一個念頭。半小時以前才被同性戀人莫名其妙地拋棄,此時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家大門之內遇上打劫。這世上真是再找不出哪個人慘過我的,至少他不會遇上這麼不合常理的倒楣事。
「好,你等一下。」我低頭在口袋裡摸錢包,雖然裡頭沒剩多少現金。但願對方只是求財,不要圖財又害命。
匪徒顯然是個急性子,見我左掏右掏慢條斯理,忍不住出聲催促:「快把欠我們公司的錢交出來,否則別怪我不客氣,聶長平!」
聞言,我擱在錢包上的右手應聲一頓,抬眼瞧瞧面前神色暴戾的男人,問:「你是來追債的?」
「沒錯。」那人的刀尖仍然指住我的鼻子。
「你找聶長平?」我又問。
「沒錯!」對方的口吻顯得不耐煩。
我忍不住哼笑出聲,一面收起方才掏出口袋的錢包,眼見對方滿臉驚詫,好心地向他解釋道:「我不是聶長平,我叫段希佑。假如你找得到聶長平的話,麻煩千萬不要手下留情,就當幫我的忙,直接幹掉他,謝謝。」
我在討債人不知所措的目光下把他推出玄關,毫不猶豫地合上大門。
可恨的聶長平,同他扯上關係準沒好事。
我俯身脫掉鞋子,視線不經意地停留在鞋櫃頂層的圓形玻璃瓶上。
透明的瓶身裡裝的全部是質量、大小相同的一元硬幣。也不知從何時開始,那只瓶子忠實地充當著儲蓄罐的替身,被安置在玄關的顯眼處。
我將脫下的鞋子塞進鞋櫃後打算進房去,走了幾步停下。遲疑片刻,回到玄關處,從錢包裡翻出一枚一元硬幣投進玻璃瓶,然後再度轉身走向房間。
當我第二次由房間門口折返至玄關時,我將裝著硬幣的玻璃瓶一起帶進了房間。
把玻璃瓶裡的硬幣悉數倒在地毯上,我吸氣又吐氣,這才定下心來,自言自語地說了一聲:「好!」算是給自己打氣,盤腿坐下數起玻璃瓶裡的硬幣數。
玻璃瓶裡原本有三百六十四枚一元硬幣,加上我剛才放進去的那一枚,就恰好是三百六十五枚了。
我望住那堆硬幣苦笑,仰躺在地毯上,看著天花板。
已經整整一年了,認識長平的時間飛快流逝,自己也不敢相信。
原來我根本就放不下。
「哈哈。」我笑。
不知什麼時候在房間的地毯上睡著的,醒來時,床頭櫃上的電子鐘已經響了快三分鐘。我爬起來關掉鬧鐘,進盥洗室梳洗一番準備出門,再看時間,已經七點半,數字後頭緊跟著的兩個字母是PM。
出門的時候,我發現那位追債先生還不死心地窩在我家門前的走道上,見我出現,他立馬渾身戒備,好像我才是那個前來要債的人。
麻煩。聶長平那個混蛋還說不想拖累我,他簡直就是災難的根源。
我熟能生巧,對追債先生視而不見,兀自趕自己的路,誰知那人竟亦步亦趨地跟了上來。
我不耐,帶著他繞遠路,在附近行過一圈又一圈,對方卻絲毫沒有要放棄的意思,終於把我惹火。
「你跟著我跑的這點工夫,聶長平已經逃出本市了。」我回過頭去瞪住身後的男人。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他留了你家的地址,就一定會回來!」對方的語氣比我還肯定,真能活活氣死個人。
「那你不如留在我家門口守株待兔。」我建議。
「我怎麼知道你一個人出來不是給聶長平通風報信的?」他倒還真是個大忙人,又要埋伏長平,又要看牢我。工作量這麼大,老闆一定給了不少工錢。
「隨你便。」我懶得搭理他,假如再與他理論下去,準會遲到。
說到我工作的地點,是一家名字叫做「大都會」的夜總會,檔次不怎麼高級,進來娛樂的大多是些暴發戶。而我在「大都會」裡擔任的職務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務生,立在門前替人拉門。
也就是在這裡,我與長平結下了一段孽緣。
他第一次出現在「大都會」的時候穿了一身得體的藍灰色西服,渾身上下散發出一股與眾不同的優雅氣質,我為他拉門的時候,他甚至還會報以一句「謝謝」,這對於見慣了市儈氣的暴發戶的我來說,的確是夠具有衝擊性的出場了。
那天他要離開「大都會」的時候,突然毫無預兆地俯身到我耳邊低語,說:「你願意陪伴今晚孤獨的我嗎?」
我猝然心動,臉頰燒得滾燙,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心情。
長平答應用三萬買我一晚,當時的我根本不介意自己一個晚上的金錢價值該有多少,那晚我的眼中只有他。
而事實上,第二天早晨醒來以後,我也並未看見對方應允的三萬,只在自家玄關處發現一張字條,以及字條上壓著的一元硬幣。
長平在字條上寫,他希望分期付款,直到還清所欠的數字,還問我是否願意。
隨後接下來的每一天,當我打開家中大門,就會在玄關處撿到一枚一元硬幣。
當初的我天真的以為,這就是所謂的愛情。
好天真。
「喂,你叫什麼名字?」我換好服務生的制服,回過頭去瞧那個不修邊幅的討債人。
那人防備地看我一眼,仍然還是回答道:「程風。程序的程,風格的風。」
「名字不錯。」對於他自我介紹之詳細,我倒有一些意外。「程風,一會兒我出去幹活,你可不要靠得我太近,千萬別妨礙我,知道嗎?」
「那麼你把錢還來!」程風伸長手。
「喂!欠你們公司錢的那個人叫做聶長平,我說過了我叫做段希佑,除了字數相同之外,沒有一點點關聯,OK?」這個人真是麻煩。
「沒有關聯聶長平為什麼要留下你家的地址?」不愧是專業追債,摳人字眼不遺餘力。
「好吧,就當是我跟他有那麼一點關係。」我無奈承認這個見鬼的事實,使勁關上衣櫃的門,轉過頭去看程風,「但是你纏住我也無濟於事,要是有錢還你,我就不用到這種地方來做這樣的工作。」更不用留得你跟在屁股後面到處晃。
「總而言之。」我向程風發出最後通牒,「你不要妨礙我賺錢!」
我立在「大都會」的門口為客人服務。這種工作要見機行事,因為來此的顧客多是暴發戶,於是也有不少不識趣的客人不明白小費的給予對於服務生來說是一種莫大的鼓勵。故而對待那些出手闊綽的客人,我等服務生才會顯得格外熱情周到。
我面無表情地為一位客人拉開門,心中默數這已經是今晚第三十七位不識趣的暴發戶,默默翻個白眼,視線就不經意地瞥到了坐在夜總會門外石階旁的程風,他正一動不動地監視著我。
「喂!不要坐在那裡!」警衛員適時地走過去趕人,「你知不知道你妨礙到我們做生意啦?」
「我在等人。」程風拍拍屁股站立起來說。
「等人?」警衛員用懷疑的目光打量程風一身休閒風格的造型,問:「你等什麼人?」
程風的目光於是向我這邊投過來,我即刻事不關己地轉頭避開,並面帶微笑地為下一位客人拉開門。那是一位出手闊綽的有錢人,直接將小費塞進我的外套口袋裡。
「歡迎光臨。」我說。
「沒有認識的人就趕快走開,不要擋在門口!」警衛員在那頭嚷得煩躁。
這時一輛氣派非常的黑色轎車在夜總會門口緩緩停下,我剛準備過去替客人開車門,誰料有個黑影「嗖」一聲從面前竄過,不由分說搶了我賺錢的機會。
程風打開車門,學我的樣子以不算熟練的姿勢做了一個請的手勢為客人引路,一路將客人領到「大都會」門前,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的舉動,一時沒了反應,眼睜睜看著肥美的獵物將一疊小費塞進程風的牛仔褲口袋裡。
這個王八蛋,不但妨礙我賺錢,還敢搶我生意!
我拿眼瞪住程風,他居然回以一個毫不客氣的眼神,外帶一聲冷哼。
我頓時怒火中燒,轉頭去找警衛員,發現他竟已走遠。
今天究竟什麼鬼日子,諸事不順。
夜晚在程風的攪和中過了大半,每當警衛員走近時,他就裝作臨時服務生跟我爭生意,叫人不由得惱火。很快的,夜總會內的餘興節目即將接近尾聲,客人們盡興,陸續離去。
早晨四點的時候,有一名穿金戴銀的客人搖搖晃晃地走近門邊。
我為他拉開門,冷不防一股熏天的酒氣襲來。
我悄悄皺了一下眉,便見那肥碩的暴發戶突然回過頭來拿手指住我的鼻子說:「段希佑……我知道你叫做段希佑!」
那人兩眼猩紅,半睜半合,圓滾滾的身子在晚風中前後擺動。
我不太喜歡他的醉態,於是笑笑道:「先生,這沒什麼可稀奇的。我的胸前別著名牌。」
沒想對方卻認了真,奮力地一揮手,險些打著我。他含糊不清地說:「才不是,我才不是看了你的名牌……我中意你,呵呵!怎麼樣,要多少錢才能買你一晚?」
他的話讓我想起聶長平。
我面上肌肉變得僵硬,很難再笑出來,語氣也不甚客氣地回道:「這位客人,你搞錯了,我只是個服務生。」
「哈!」暴發戶怪笑一聲,打斷我說:「服務生跟牛郎有什麼區別!還不都是服務性行業!」
我更正他:「客人,服務生所從事的是服務性、行業,牛郎從事的是服務、性行業。」他顯然中文不好。
「裝什麼清高!誰不知道你是有錢就能叫出街的!」那暴發戶老羞成怒,恬不知恥地伸手擰我的臀部,一面說:「你以為我沒有錢嗎?啊?老子有的是錢!」
我嘗試推開暴發戶的肥手向後退,卻不料對方經驗十足,一隻手臂夾住我的側腰,另一手按住我的後臀,摩挲著往自己身上蹭。
我只覺一陣反胃,又礙於對方的客人身分,只好推辭道:「客人,我還在工作。」
那暴發戶臉上露出一抹瞭然的神情,咧嘴笑出一排歪七豎八的黃牙,說:「我明白了,小寶貝兒。那就先親一下,嗯~」說著噘起乾裂蛻皮的嘴唇緊逼過來。
我頓感背後陣陣涼意,胃裡翻江倒海。
眼見著暴發戶就要親上來,我心灰意冷,就聽得耳邊一聲悶響,便見對面那臃腫的面孔向邊上滑倒過去,擺在自己腰上的一雙手臂也順勢鬆了開來。
高舉拳頭的程風出現在面前,面上的表情厭惡多過憤怒。
「噁心。」他說。
暴發戶倒地發出的巨響引來眾人的矚目,警衛員從遠方奔走而至,近處的其他服務生見那暴發戶口吐白沫,即刻訓練有素地撥通醫院的電話招來救護車。
「你做什麼!」我由震驚之中回過神來,氣急敗壞地質問,「那是我的客人!」
程風轉過頭來不屑地掃我一眼:「好心沒好報。」
聽聞這話,我幾乎可以當場吐血給他看。這傢伙是打算害我失業才來的吧!
果不其然,我被「大都會」的領班叫去進行兩小時的專業輔導,告知作為一名優秀的服務性行業從業員應該具備的首要條件就是持久的忍耐力,然後為了證明自己絕對擁有持久的忍耐力,我又花了兩小時時間來向領班解釋,自己並不認識出手揍暈暴發戶客人且不知所蹤的那個野蠻人。
等到領班大赦天下,能夠回家休息時,天空已是一片澄明。
傳說中不知所蹤的野蠻人在我步出「大都會」以後,又再重出江湖,自主自發地變成我的跟屁蟲,尾隨著一路來到我家門前。
「交出來。」我的腳步停在門口,回頭說。
「什麼東西?」程風問。
「你今天搶我的小費。」
「那是我賺來的錢!」
「那是你搶我的生意才賺來的錢!」我知道自己此刻的太陽穴上一定有爆起的青筋。
程風不屑地白我一眼,道:「商場如戰場,你沒有聽說過嗎?」
我氣急,憤憤地威脅道:「好啊,我偏不告訴你聶長平的下落,你就每天到『大都會』門口去賺足小費還給你們老闆吧!」
天曉得我當時只是一時衝動破口而出罷了,假如知道這將造成後來層出不窮、糾纏不清的一連串麻煩,就是拿刀抵在我的脖子上,我都不會說的。
我的話音才落,程風當真從口袋裡掏出彈簧刀來指向我道:「你果然知道聶長平的下落。」
我當即明白不應該去挑釁那些隨身攜帶兇器的對手。
「不是,程風,我開玩笑的。」我驚嚇非常,乖乖舉高一雙手表示投降。
「我才不會把自己賺來的錢交給老闆。」程風陰沉地道。
「啊?」我一愣,這才意識到他在回答我之前的那句話,於是只得乾笑,「哈哈,可見你們老闆給的工資也不高。」
「做老闆的都吝嗇。」程風並不受我的笑容影響,依舊板著面孔對我下令,「開門!」
我只得轉身,掏出鑰匙開門請程風入內。
我先程風一步進入玄關脫鞋,習慣性地低頭查看地毯,上面依舊不見今天的報紙和胡亂擺放的鞋子,更沒有熟悉的一元硬幣。
「你在找什麼?」程風跟在身後多管閒事地問。
「找自衛的工具。」我沒好氣。
程風也並不含糊,刀尖直接戳在我的腰上,以行動來告誡我不要隨便開無聊的玩笑。
我於是笑得生硬:「找錢還給你。」
程風是個專業追債人,我一開始就知道。他一進我的房子便似入無人之境,先由客廳開始檢查起,一路搜到臥房與盥洗室:茶几上成對的杯子、床頭櫃邊擺放的照片,以及梳洗檯旁款式相同的牙刷,統統沒有逃過他的火眼金睛。
拜他所賜,否則我都不知道家中竟有如此之多和長平相關的物品。
「我只是還來不及丟掉。」我看著那些代表傷痛過往的證據說。
「不必丟,他會回來的。」程風這一回的口氣比上次提到長平還更篤定,我簡直要把他的職業錯記成算命先生。
我們繞房子轉了一圈,最後回到客廳。
「這裡面你還沒有檢查過。」我一手搭在冰箱上,另一手將冰箱門拍得啪啪作響,嘲弄程風道,「說不定我已經把聶長平剁成一塊一塊的碎肉冰凍起來。」
程風於是斜過眼白來瞧我,我以為他不欣賞這種笑話,誰料他徑直走到我面前,果真打開門來仔細察看了一番,確定道:「顯然你還沒有來得及把他剁成一塊一塊的。」
至此我非常肯定自己討厭面前這個傢伙。
我決定無視程風,自顧自從冰箱裡掏出一包速食麵,放在碗裡倒上開水等待進餐。整個通宵沒有吃東西,現在肚子餓得咕咕叫。
「你和聶長平是什麼關係?」程風坐到我的對面開始喝罐裝啤酒。
「不要隨便拿別人冰箱裡的啤酒!」
「你想轉移話題嗎?」看來他對這個問題相當執著。也難怪,平常人看到長平留下我家的地址,多少都會對我們倆的關係產生點好奇。他能憋到現在才問,好奇心可算是弱了。
「反正我現在說我跟他毫無關係你也不會信。」剛才那一番視察根本已將我們之間的關係暴露得一覽無遺,何必要多此一舉。
「假如你說是朋友,我也許會信。」程風又喝一口啤酒。
「你就當作是那樣好了。」
我揭開碗蓋,拿筷子撩起麵條抖了一抖,正準備塞進嘴裡,忽聽得對面傳來「咕嚕」一聲。我停下動作,抬頭看向手握啤酒罐而面無表情的程風,他的肚子於是相當應景地再次向我示威一番。
我哭笑不得,回頭也給他泡上一碗速食麵,用力敲在桌面上:「吃吧。」
吃死你!
程風頗有不滿地質疑:「你給我吃速食麵?」
「你也看到冰箱裡只有速食麵了吧。愛吃不吃!」真是人善被人欺,在別人家白吃白喝的傢伙還敢諸多挑剔!
程風很有風骨地徹底輕視我家的速食麵,走到冰箱邊翻出一塊五花肉與兩顆雞蛋。他的確是個人才,連我都不記得自家冰箱裡竟有這樣的食物,雖然我很懷疑那東西究竟還能不能吃。
「吃壞肚子我不負責。」我好心提醒。
程風不理,進了廚房。
「調味料好像一個月以前用完了。」我提高嗓門,無人應答。
「還有,這個月的煤氣也斷了。」
話音才落,程風從廚房出來,面色比進去之前更加顯得陰霾。他坐到桌對面開始埋頭咀嚼泡爛了的速食麵。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我幸災樂禍。
「我決定住下。」程風沒來由地吐出一句。
我被嘴裡的一口湯噎到,捂著脖子咳嗽好一陣,這才勉強能夠說話:「你,咳咳,你說你決定……什麼?」
「我決定留在你家等聶長平回來。」程風抬眼看我。
我的咳嗽於是來得更猛。
喂!不要擅自做決定,這房子的主人可沒有同意,咳咳。
序幕
「我們分手吧。」
長平說這話的時候,茶餐廳的窗外有一輛車飛馳而過。剛下過雨的路面上積了小小的水窪,水花被車輪濺起,在陽光照耀下閃閃發光。
我對他的台詞感到奇怪,停下吮吸果汁的動作,問:「為什麼?」
「自然有很多雜七雜八的原因。」長平的手指放在玻璃杯上,輕輕擦拭杯子外緣的水珠,「但最重要的一點,是因為我不想拖累你。」
我暗自好笑,難怪他昨晚臨睡以前頗費口舌地念叨什麼「是否愛一個人需要用時間去考量,有些人過個幾年回頭去看,會覺得當初愛上對方只是一時衝動」,又說「愛比恨更長久,對一個人的恨會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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