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那是一個尋常的週六夜晚,臺北一○一大樓的一家大型書店裡氣氛閒適,多名顧客安靜地閱覽。信儒踏進了書店,他與朋友約在同一樓層的餐廳吃飯,因早到而來這裡消磨時間。
過沒多久,他面帶困惑,遠遠望著一名穿著淺紫色針織衫、低腰緊身牛仔褲的女子。女子容貌精緻、氣質高雅,加上入時的妝扮,以及高挑有致的身材曲線,整體形象宛如藝人或名模般地亮眼。她與一位女性友人在一排時尚雜誌前隨意瀏覽,信儒緩步跟著她們移動。
(我一定見過她,這絕不是因為她是正妹才產生的幻想……)
信儒對於那名女子感到似曾相識,卻想不起來是在何時何地見過,他不敢冒昧地上前詢問對方,那樣做只會被當作是搭訕的爛招,他只能繼續保持距離地跟著,苦想著究竟認不認識那名女子。
想著想著,他腦海中浮現出另一個問題:一個二十六歲的年輕男子是不是不該有這麼差的記性?尤其是竟然記不得正妹在哪見過。他想起以前在電影頻道看過的一些像是「一公升的眼淚」、「明日的記憶」等電影,想著自己是不是也即將展開一段關於得了慢性腦部病變的催淚人生?
七、八分鐘後,信儒仍在腦中苦苦搜尋著那份記憶,並且感到些許痛苦。他假意翻著幾本書,近距離地背對女子及其友人,就在他把書放回,覺得自己也該放下這份執念時,背後傳來一道聲音:
「Evita,妳看這本……哈……」
信儒愣了一下,接著感到錯愕,彷彿百感交集,他一時間竟也解釋不出為何會有這種怪異的感覺。
(Evita?是她……)
驚訝中,他的思緒逐漸清晰,即使已有兩年沒再聽到那個英文名字,但還是讓他想起了身後那名女子是誰。信儒見過她一次,原本這個名字連同那份記憶早該隨風而去、盡付笑談,但此刻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片段逐漸浮出他的腦海……
兩年前,信儒二十四歲,是個莽撞而白目的小夥子,他當時剛退伍,正在尋找工作機會。那陣子他玩了不少網路遊戲,也參加過幾次網友聚會,在其中一次,也是他所參加的最後一次網聚中,他在KTV見到了那位美麗女子。那晚在特大包廂裡,約二十個從網路世界現身到人世的網友們輪番歡唱著,包廂裡雖然燈光昏暗,那位正妹仍顯得亮眼出眾,信儒也不禁一再將目光瞥到她身上。
現場的其他女生雖各具姿色,但彷彿都是從同一家整型外科出廠,或是共同收看「女人我最大」之類的節目──又濃又密的假睫毛、比眼睛本身大兩倍的煙燻妝、幾乎蓋掉眼白的瞳孔放大片、厚厚的妹妹頭瀏海與假睫毛連成一氣……每個女生的五官甚至眼神(應該說是沒有眼神)都如出一轍。
而她,只是隨性地紮個馬尾,梳著簡單的瀏海,睫毛長長翹翹的,卻不是假睫毛。她穿著一件寬鬆的大V領白底黑條紋針織衫,全身上下就只吝嗇地露出那白皙的鎖骨,卻彌足珍貴。她沒有唱歌,只是跟著節奏微微點頭,並且帶著甜美的微笑。在那菸味與酒氣瀰漫的昏暗包廂裡,她的存在彷彿是一台空氣清淨機。
網聚進行到後段時,坐在正妹與信儒之間的兩個網友陸續離去,信儒內心經過一番掙扎後,他靠向正妹,鼓起勇氣向她攀談。
「嗨,我是『梟狼』,妳是……」
信儒報出他在網路遊戲裡的愚蠢名號。
「我叫……」正妹遲疑了一下後說:「Evita……不好意思,我沒有在玩網路遊戲,我是陪我朋友來的。」
她指了一下另一邊正在專心翻著歌本的女子。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信儒得知Evita小他一歲,剛從巴黎留學回來,他聽到這點時,內心讚嘆不已……
(難怪我覺得她有股時尚典雅的氣質,原來是從法國回來的。天啊!我竟然能遇到如此內外兼具的完美女孩,莫非、莫非……我的春天終於來了?上天終於還我一份公道,我願意接受這份遲來的正義。)
信儒壓抑住激動的情緒,繼續與Evita聊著,他也更加被迷得神魂顛倒……
「妳們怎麼來的呢?」信儒問。
「坐捷運啊,你呢?」
「我騎車來的。」
「喔,你沒在開車嗎?」
「我是有駕照,但沒什麼在開。」
「那你有車嗎?」
「沒啊,我只有兩輪的,在臺北開車多麻煩,找個停車位就夠讓人抓狂了。」
雖然信儒是沒錢買車,但他盡量敘述得像是並非不能,只是不想買而已。
Evita似乎不以為然地說道:「可是很多時候,有車還是比較方便吧。」
「也是啦,以後有需求再買吧,現在覺得有機車就夠了,開車真的很麻煩……」
當信儒還想繼續說些打算買個自行車來奉行節能減碳的樂活生活時,Evita身旁的朋友叫了她一下,於是Evita轉頭與朋友交談著。
事實上,當Evita聽到信儒說他沒車時,表面上雖然沒說什麼,但心裡已經懶得搭理信儒。對她來說,車子是男人的基本配備,沒車的話就不用再多說什麼了。
接下來的時間裡,Evita就一直與一同前來的朋友聊著,即使信儒持續興沖沖地找話題聊,Evita卻意興闌珊,頂多只是微笑應和兩聲。
網聚結束時,眾人走出KTV外,信儒問道:「Evita,妳要跟妳朋友一起回去嗎?」
「沒有,我待會兒另外有約。」
「喔,那需要我送妳一程嗎?反正我沒事,我有多的安全帽……」
「不用麻煩了,謝謝。」Evita緩步走到馬路邊。
「不會麻煩啦,這沒有什麼啦。」信儒也跟上前去。
Evita不再回應,她對於信儒的纏功感到厭煩。此時她的手機響起,她接了起來說道:
「喂,你到了嗎……我就在門口出來這裡,你有看到嗎……」
Evita放下電話後,信儒說道:「喔,有朋友來接妳喔,那下次有機會再約一下吧,可以留個電話嗎?」
Evita沒有應聲,她情緒微慍、神情不耐地朝馬路張望。
信儒繼續說:「或是MSN也可以……」
此時,一輛賓士CLK280跑車緩緩開到Evita面前。Evita打開前座車門,駕駛座上有位年輕型男對著Evita微笑著,信儒傻眼地看著眼前這一幕。
當Evita準備上車時,她轉頭對著信儒,口氣嚴厲地說道:「想要約我,不但要有車,而且還要是雙B的,這樣夠清楚了嗎?」
說完隨即上車,信儒只能錯愕地望著逐漸遠離的車尾燈。最後,夜色下只剩一個淒涼的身影獨自在街頭佇立……
賓士車上,年輕型男問道:「剛剛那男的是誰呀?妳好像對他蠻兇的。」
「沒辦法……」Evita慵懶地說:「有些搞不清楚狀況的白目,就是需要罵一罵才會清醒。」
如果信儒能看開點的話,悲劇也許可以提早結束。但那晚在他騎車回家的路上,他身為男子漢的尊嚴被踐踏在地上,受創的自尊心一直無法平復,當他恍惚地騎著車時,無意間瞥見旁邊一輛進口跑車,車上有位型男載著辣妹有說有笑。他看著這幅景象,心中的傷口再度被撕裂,他的腦袋逐漸陷入空白。他一面騎車,一面莫名地望著車上的男女,在回過神來的那一剎那,他隱約看到頭頂上的紅綠燈正亮著紅燈,此時一道尖銳的喇叭聲自一旁響起,接著只聽到轟然一聲,他就跟著機車一起飛了出去……
之後,他在醫院裡躺了四天,並且在右腳裹了一個多月的石膏。此外,他還因此錯過了多家他極有興趣的公司面試機會,他也將所有怨氣怪罪到那位拜金女Evita頭上。
腳傷痊癒後,他繼續找工作,但一直不太順遂,不是找不到工作,就是工作沒多久公司就倒了,或是公司發不出薪水只好另謀高就。他在那段日子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不但被房東趕出房子,連吃飯都成問題,要不是靠著好友小強的接濟,他現在大概已經在遊民界闖出一片天來。在接受小強接濟的日子裡,他常告訴小強當年韓信「一飯千金」的故事好多騙到幾頓飯,小強也見識到當人在生存邊緣掙扎時所激發的創意。信儒感覺到他的人生似乎從被Evita羞辱的那一刻起便急轉直下,即使已逐漸忘記Evita的容貌,但他依然堅定地認為,這一切的災難都是她那天的羞辱所造成的。
信儒也常告訴自己,人生嘛,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偶爾受點屈辱算得了什麼,何況只是幾句言語的侮辱而已,Evita又不是把腳跨在賓士車門上要自己從她跨下爬過去。但知易行難,他在那段日子裡仍然悶到不行,並且充滿忿恨,不過後來把牙一咬也撐了過來。期間小強的鼓勵也給了他一點幫助,小強播放一首五十年前的臺語老歌「男性的復仇」給他打氣。這是首附有長串口白及曲折劇情的經典名曲,內容極為勵志感人,原唱是文夏,後來葉啟田與董事長樂團都翻唱過。
歌曲內容講述一名失業加生病的落魄男被女友阿桃甩了以後,利用三年的時間奮發努力,成為了一個知名的成功人士,而當年甩了他的阿桃如今化名為錦秀在酒家陪酒。這男子故意來到酒家,找了那女子陪酒,原本女子還不知道這位名人就是當年被她甩掉的窮小子,兩人在耳鬢廝磨時,男子拿出自己當年的照片。女子看了後大感驚訝,男子這才顯露他的目的說道:「哈哈哈哈!錦秀,不是,阿桃!」女子突然被叫出本名更是大驚失色、悔不當初。男子最後所說的「男性偉大的力量,妳永遠不要忘記,妳請。」以及「什麼?要錢嗎?那咖皮箱統統拿去啦!」可說豪氣萬千,氣魄非凡。
信儒著實佩服著那位小心眼的心機男為了復仇所展現的毅力,他反覆看了多遍那段在YouTube上、充滿古早味的MV,但這首發人深省的歌曲聽一聽也就算了,他並沒有因此計畫著要怎麼報仇雪恨,何況根本也找不到對方,他知道自己該做的就是盡快放下怨恨、走出陰霾。之後他來到一家在內湖的遊戲軟體公司上班,生活才開始穩定下來。做到現在已經一年半,時隔多日後也逐漸淡忘當年那件事。
然而此時此刻,在臺北一○一大樓的書店裡,當年讓自己感到無比屈辱的「阿桃」就在身後。信儒站在書櫃前,表情凝重、情緒激昂地思索著……
(為什麼會這麼巧?為什麼會在這裡遇到她……難道就只是巧合?這件事是否有什麼意義……)
信儒的腦袋經過一陣複雜的運轉後,他明白了──
他曾經慈悲地放手讓羞辱他的敵人離去,自己在暗夜中獨自舔傷。然而縱使善良者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嗥,但悠悠天地之中有股無形的力量,復仇之神今天將她帶到面前,他是否還該繼續忍氣吞聲?
不信公理喚不回,不信民意盡成灰,信儒心中已激動到語無倫次的狀態,復仇的火焰已在他的心中熊熊燃燒,他要讓這位拜金女像「阿桃」一樣付出代價,縱使他現在並沒有功成名就,基本上可說一事無成,而且……還是沒車。
他雖然不知道該怎麼做,但他知道,今晚不能就這樣結束,絕對不能。
節錄自「男性的復仇」
詞曲:洪德成 原唱:文夏
1955
男唱:虛情虛愛,這款不應該。三年仇恨,永遠在心內。
男性仇恨,鎮靜在心內。等待時機,以德報伊知。
男口白:錦秀,妳的名叫做錦秀,實在號得真好名。錦秀,我今晚有帶著一張相片,就是三年前失業,呼人放捨的時候攝的相片,彼時的我是無嘴鬚,也無掛著目鏡,而且身體致病,面肉消瘦,全然跟這時的面形不同,這張相片,請妳看恰深究一下呀。
女口白:嗄!這張相片、這張相片就是你?你、你就是明華?
男口白:哈哈哈哈!錦秀,不是,阿桃!
女口白:嗄?
男口白:免著驚,今日來酒場飲酒,不是我的目的,我是專工要來尋妳的啦。這三年來,賭著男性的志氣,建設著我的地位,宣傳我的名聲,利用著我的成功跟發展,今日是專工要來報復妳啦!錦秀!不是,阿桃!男性偉大的力量,妳永遠不通忘記的才好,妳請。
女口白:啊,請等呢!明華、明華!
男口白:什麼?愛錢什?彼咖皮箱,彼咖皮箱攏總提去啦!
女口白:明華,啊,請等呢!明華、明華……
男唱:為著人類,女性得警戒,不可陷害英雄的將來。
§ 2 §兩年前,怡珊被以前的五專同學拉去參加那場網聚,她在賓士車前狠狠拒絕了信儒後,隨即忘了那個白目,畢竟她這輩子拒絕過的蒼蠅不計其數,何況是僅在昏暗的KTV包廂中偶然碰到的路人。
事實上,怡珊並不叫Evita,兩年前在KTV中,她只是隨口給了信儒她一位摯友的英文名字。她與那位摯友是國中同學,兩人情同姊妹,早已不分彼此,這份感情也讓怡珊非常喜歡這個英文名字。當她偶爾不想講出本名或是在網路上隨意取名時,她便會借用Evita這個名字。而兩年後,信儒在臺北一○一見到怡珊的時候,怡珊正是與Evita一同逛街。當信儒聽到從背後傳來「Evita,妳看這本……哈……」的聲音時,其實那是怡珊在叫她那位摯友的聲音,卻被信儒誤以為是友人在叫拜金女。
總之,信儒心目中的Evita其實叫做怡珊,而真實世界中另有一位Evita是怡珊的摯友。雖然搞錯,但也因此陰錯陽差地讓信儒認出當年那位拜金女,也回憶起那段受辱的往事。
* * *
「快快快,買這本給我。」在一○一大樓的書店裡,怡珊指著陳列櫃上的一本書,書名是《嫁入豪門一○一招》。
「最好是妳這個權威還會需要啦。」Evita嗤之以鼻。
「妳沒聽過學海無涯嗎?」
「我看妳是要買來勘誤吧。」
「哈!我已經到這種境界了嗎……」
怡珊今年25歲,平時的正職是在廣告公司擔任櫃檯總機,她也是個兼職模特兒,偶爾會接一些廣告的拍攝工作。雖然曝光量不大,通常都是網拍或是購物型錄之類的廣告,但她還是盡力把握機會,希望自己在model圈裡能一步步往上爬,有一天也能像媒體上那些明星一樣光鮮亮麗、名利雙收。
然而成名這件事嚴格說來不算是她的夢想,而該說是為了達到真正夢想的手段而已。如果人生只能選擇一個目標的話,她的目標會是嫁個有錢人,從此晉升上流社會,每天過著逛街、買名牌、做SPA、護膚、下午茶的貴婦生活。
即使社會上對她這種拜金的心態觀感不佳,她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為什麼那些整天嚷嚷想中大樂透的人不會被罵,而她想嫁給有錢人卻會被罵?為什麼小時候說長大要當總統、當太空人、當科學家會被鼓勵,而她說要當住在城堡裡的公主卻會被恥笑?那些說要當總統、太空人、科學家的人現在在哪裡?他們還有在為小時候的夢想努力嗎?
而她一路走來,始終如一,至今仍為兒時的夢想而努力著。只不過當年讀著童話故事的小女孩長大了,夢想中的王冠、權杖與蓬蓬裙如今變成了柏金包、Chanel J12錶與Manolo Blahnik高跟鞋,而心中的王子變成小開,城堡變成帝寶。但她的夢想依舊,她仍然努力追尋著那個從小到大屬於自己的公主夢。
雖然常在報章媒體看到許多豪門媳婦的飯碗沒那麼好捧,或是婚後沒有想像中幸福的例子,例如老公外遇、婆婆強勢、規矩一堆、傳宗接代的壓力等等,但怡珊對這些資訊只會嗤之以鼻,她覺得那些問題的本質根本與豪不豪門無關,就算嫁給一般家庭也不能保證問題比較少。而且如果將來一定要離婚的話,跟有錢人離婚也會離得比較快樂。畢竟有錢人愛面子,怕妳離婚後亂講話,就算對妳恨之入骨也不會省贍養費。
怡珊小時候住在萬華,有個姊姊,母親在怡珊七歲時就因病過世,家中靠著父親在夜市擺攤賣肉羹麵勉強支撐,經濟狀況一直不甚穩定。在她五專畢業後,父親與姊姊搬回父親在中壢的老家,父親在中壢的夜市繼續賣肉羹麵,怡珊則一直獨自在臺北租屋,很少回中壢。她不喜歡面對自己的家庭,家中的一切都讓她打從心底感到厭倦。
從小,每當怡珊看到同齡的同學都能補習才藝、出國遊學,自己卻什麼願望也無法實現,便會深深覺得自己誕生在這樣的家庭是件不公平的事。尤其看到爸爸為了兩姊妹的學雜費發愁時,更是令她下定決心,將來一定要擺脫這樣的生活,重新活出自己的人生。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便是將來嫁給一個有錢人。
怡珊知道,那些有錢人在娶媳婦時往往都講求門當戶對這種事,她雖然無法改變她的家世,但卻可以靠著後天的努力來彌補。何況也有不少女藝人即使家世普通,依然能嫁入豪門、飛上枝頭變鳳凰。她除了努力提升自己的外在條件,例如花工夫在化妝及保養上,或是省吃儉用來添購名牌服飾;她也知道自己還需要下更多的努力來提升自身條件,當中最重要的便是自己的學經歷。
她曾考慮過回學校念個大學文憑,但在見識過社交圈中的人生百態後,她知道光有國內文憑是不夠用的,只有出國喝過洋墨水,才能讓那些名流正眼看待。她也因此決定到法國念個短期的語言學校,縱使沒有正式學位,但她知道將來不管在任何場合,她脫口而出的那句「我以前在法國念書的時候……」必定會讓自己的身價大為提高。
會選擇去法國的原因除了那裡給人浪漫及時尚感外,她的一位好友當時剛到巴黎留學也是原因之一,讓怡珊在人生地不熟且毫無語言基礎的情況下能夠有人照應。於是在她二十二歲那年的九月,她帶著自己的一點存款,以及父親為了她所拿出的辛苦積蓄來到了法國,在巴黎左岸的一所語言學校開始就讀,並且投靠那位情同姊妹的國中同學──Evita。
* * *
Evita在一家位於敦化南路的外商廣告公司裡任職,半年前她介紹怡珊來這家公司,兩人現在不但是摯友,也成了同事。Evita在客戶服務部擔任業務經理,她的工作是作為公司與廣告客戶的橋樑,負責執行預算、市場調查、行銷策略等環節。
她畢業自北一女中、政大企管系,之後到巴黎高等商學院取得管理碩士學位,回國後便來到這家廣告公司工作。她從小到大都是成績優異、一路順遂,是大家眼中典型的好學生。她的父母都是金融業高層,有著幸福且優渥的家庭,她在嬰兒時期穿著ELLE的嬰兒服,上幼稚園時穿上人生第一件Burberry風衣,上大學的成年禮是LV的烏瑪舒曼包。
Evita雖然家境富裕,卻毫無驕縱之氣,無論是求學或工作總是全心投入。她雖然不是第一眼就讓人驚豔的類型,但長得也算不差,加上她在化妝及服裝造型所下的工夫,以及在職場上因認真專業所散發的魅力,周遭不時會有追求者出現。即使她心中也渴望著愛情,而且偶有幾個約會對象,但繁忙的工作使她常無力或無心維繫感情,最後往往不了了之。
從國中開始,Evita與怡珊便情同姊妹,兩人不管是讀書、吃便當、上廁所、逛街總是要一起做。即使兩人的成績及家庭背景有所差距,但絲毫不影響彼此的感情,兩人還能互相截長補短。以前在學校時Evita常常教怡珊功課,怡珊則教Evita穿著打扮。到了現在,Evita在公司裡還是常給予怡珊協助,而怡珊則常將自己在情場上看盡男人百態的心得與Evita分享。
雖然兩人的價值觀差異很大,Evita有時也會跟怡珊說一些像是「男人窮沒關係,人窮志不窮就好」的話,但怡珊總是會說「寧可對方志窮人不窮」或是「男人只要人不窮,志再窮都沒關係」。
對於怡珊一心想釣小開的心態,Evita也不以為意,怡珊為了釣凱子的許多行徑,她雖看在眼裡但也不會去干涉。她了解怡珊的成長背景,也覺得怡珊想怎麼做都是她的自由,她只希望怡珊不要受到傷害,有一天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兩人在國中同班三年後,Evita讀了高中、大學,怡珊則讀了五專。雖然學校不同,但兩人感情依舊,仍然保持密切的聯繫,有人戀愛時一起開心,有人失戀時一起哭泣。
Evita大學畢業後去了巴黎留學,當時已在職場浮沉了兩年的怡珊也跟著來到巴黎念語言學校,兩人住處就在附近,彼此在異國互相關照及打氣。
怡珊在巴黎待了半年就回臺灣,之後接連換了幾份工作。在她辭掉前一份業務助理的工作後,一時求職不順且手上的積蓄又所剩無幾,當時Evita也已學成歸國並在這家外商廣告公司工作半年,剛好公司原本的總機小姐離職而多了這個職缺,在Evita的介紹下,怡珊來到這家廣告公司擔任大門的櫃檯總機。
雖說是總機,她的工作內容其實類似打雜小妹,除了接電話以外,還要負責一些瑣事,例如簽收信件、為訪客端茶、為主管叫計程車等等,但總體來說仍算是份輕鬆悠閒的工作。她算是公司的門面,或者說是花瓶,不過就算是花瓶,也是個很稱職的花瓶。她原本就是正妹,加上工作所需的親切態度,總是讓每個經過門口的人覺得賞心悅目,也常有公司同事及往來客戶對她示好。
怡珊基本上算是喜歡這份工作,她除了能夠打扮得光鮮亮麗來代表公司門面以外,在這種充滿創意及流行文化的外商廣告公司裡工作,也讓她滿足了些許虛榮心,有種彷彿自己是「穿著Prada的惡魔」裡的女主角安海瑟薇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