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分別自民國86年7月1日及88年12月20日起移交大陸接管後,政府已務實地將香港、澳門定位為有別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並制(訂)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暨相關子法規範臺港澳間經貿、投資、交通及人員往來等各項關係。為使港澳居民及國內民眾對此有所瞭解,本會承繼前所編印之「臺灣心港澳情--臺港澳交流Q&A」編輯架構,並予以更新,將民眾較為關切之臺港澳間往來問題,以答客問方式,如臺港澳關係、入出境與居留定居、就業、就學、經貿交通與文化交流等問題,逐一說明,以為釋疑。此外,為便於民眾查詢及申辦各項事宜,並提供各項業務主管機關及駐港澳機構洽詢電話表及相關網址,俾利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