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雖非為海牙公約之會員國,但國際司法學本就應與世界接軌。報告人Prof Hartley為作者於倫敦政經學院大學、碩士及博士時之指導教授,對其之教誨作者自然終生謹記於心。但或許迫於國際政治之現實,作者認為2005年公約尚有甚多嚴重不足之處,例如:與紐約公約不合之處、管轄條款效力準據法與英美判例法不同、條款效力之獨立性與以被指定法院地法為準據法之致命性組合、條款之存在和成立與否之問題,以及有關爭點與訴因一事不再理之問題,這些皆為公約所未完全解決之問題。亦為國內國際私法專家及民事訴訟法專家所應一起努力解決之問題,以上問題及其他實體及程序上之問題,例如不方便法院、集體訴訟及懲罰性賠償等問題,個人皆嘗試著以實體法方法論去提供解決之方法。
作者簡介:
陳隆修
現職: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
學歷: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大學考試合格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碩士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博士
經歷:建業法律事務所顧問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臺灣雖非為海牙公約之會員國,但國際司法學本就應與世界接軌。報告人Prof Hartley為作者於倫敦政經學院大學、碩士及博士時之指導教授,對其之教誨作者自然終生謹記於心。但或許迫於國際政治之現實,作者認為2005年公約尚有甚多嚴重不足之處,例如:與紐約公約不合之處、管轄條款效力準據法與英美判例法不同、條款效力之獨立性與以被指定法院地法為準據法之致命性組合、條款之存在和成立與否之問題,以及有關爭點與訴因一事不再理之問題,這些皆為公約所未完全解決之問題。亦為國內國際私法專家及民事訴訟法專家所應一起努力解決之問題,以上問題及其他實體及程序上之問題,例如不方便法院、集體訴訟及懲罰性賠償等問題,個人皆嘗試著以實體法方法論去提供解決之方法。
作者簡介:
陳隆修
現職: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
學歷: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大學考試合格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碩士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博士
經歷:建業法律事務所顧問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